存在社会破产成本时的银行贷款行为
张春
(2006年11月)
2006年11月15日下午,中欧国际商学院和明尼苏达大学张春教授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做了题为“存在社会破产成本时银行贷款的微观理论模型及银行事后监控贷款的激励”的演讲。以下是这次演讲的内容实录。
中国金融体系一直是经济改革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其中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就是中国金融体系中的间接融资比例非常大,银行贷款融资占总融资比例的80%左右。这个问题是中国历史原因造成的,现在还一直困扰着中国。CCER十周年庆典的时候,我做过一个中国金融展望的讲座,当时我预测中国还是应该多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因为这样会更有效率。而且中国比较大,有条件像美国一样发展大规模的资本市场。当然,中国的制度环境还不是很好。
银行是中国金融中很大的一块,那么,该如何理解银行的作用及银行贷款的效率问题呢?国外文献也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才从理论上搞清楚这个问题的。Diamond从理论上解释了银行贷款可以成为非常有效率的融资方式的原因。银行贷款相比于直接融资的好处在于其可以监控企业;如果通过资本市场发行债券融资,那么由于债券持有人很多,每人持有的份额很小,难免会产生搭便车问题。我刚才讲到,在中国,银行贷款占融资的比例很大,从学术上说这并非一定不好。但为什么在中国就不好呢?如果这个理论放到中国来很适用,那么我们也不需要发展资本市场了。我们要问的是这个理论有哪些不足,为什么在中国不适用。这也是我们主要的分析思路。
国外有很多关于银行贷款的文献综述,但这些文献中没有关注像中国这样的转型国家,因而也没有把转型国家的一些特性考虑进去。例如,在我国经济实体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国有企业,这类企业如果破产,会产生很大的社会成本。国外的经典研究,像Diamond,Hart和Moore(1998)等都没有把这个问题考虑进去。而这个问题是中国的一个非常核心的问题。企业破产以后会有一个社会成本,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在决策时都会考虑这些问题。类似地,在美国也可以考虑这个问题。在美国,一家很大的企业破产,也会产生很大的社会成本,也经常会有一些大企业在面临破产的时候利用这一点要求政府帮助。比如20世纪70年代,美国第三大汽车公司克莱斯勒(已被奔驰收购)当时差点破产,但由于它以破产社会成本为筹码和政府谈判,使政府为它提供担保并获取了大量贷款,最终避免了破产的命运。所以破产成本问题在国外的文献中有考虑。当然,这篇文章主要考虑国内的问题。
国有企业破产的社会成本主要是指由破产导致的失业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必须由国有企业的控制者——国家来承担。因为如果国有企业破产,国企工人失业后仍然需要国家给予补贴和工资。这会产生很严重的问题。因此,国有企业会有更多的激励去还款。银行在贷款时会考虑到这一点,因此就更愿意以较低的利率货款给国有企业,并且贷款后对国有企业的监控也会因此较低,进而国有企业的盈利水平也会受到影响。所以这是我们这篇文章的出发点。
关于中国银行贷款的特性,大多数研究关注的是银行行为方面的扭曲,即主要从国有银行的贷款决策受到政府行政干预的角度,来分析银行的不良贷款、预算软约束以及治理缺位等一系列问题,并讨论银行所有制对于改革的意义。本文主要考虑企业行为的扭曲,即存在社会破产成本时,不同所有制企业的还款机制会产生一定差异,并将这一关键要素内生化,从而建立关于银行贷款融资微观理论模型的新的解释框架。这两方面的研究是互补的,我们之所以研究第二方面的问题,是因为银行方面的问题随着中国银行的上市等已经被基本解决了,企业行为方面的扭曲就变得非常突出。我们想论证的是,即使银行扭曲消除了,如果不消除企业扭曲,银行对国有企业的贷款和监控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本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将企业破产后造成员工失业的社会成本引入到Hart和Moore(1998)的债务合同贷款模型中。我们通过构建模型来说明国有企业在做企业破产清算决策时会考虑到社会破产成本。因为私人企业破产后,股东可以离开;但国家如果让国有企业破产清算,失业的工人等社会问题还需要由国家来解决。所以和私营企业相比,国有企业会有更多的激励去还款;因此银行就更愿意以较低的利率贷款给国有企业,而其事后监控激励较之同类私营企业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进一步推导出由于对国有企业事后监控的减少,其贷款项目的平均盈利水平也较低,并且国有企业的违约概率大于私营企业的违约概率。那么,如何理解这种清算破产社会损失和事后监控低效率之间的权衡,以及对于社会剩余(social surplus,SS)的最终影响呢?我们用数值解的方法在验证模型分析过程的同时,也得出了以上问题的结论。之后我们从政府角度考虑了利率上限和下限的影响,并进行了政策分析。此外,本文对理解预算软约束产生的原因也有一定的帮助。
需要强调的是,模型虽然引入了像中国这样特殊的经济体环境下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存在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但是影响中国银行贷款的因素有很多,为了推导出一个可解的理论模型,我们的论文不可能将其他方方面面的因素都考虑进来。所以,论文中的某些结论要考虑到与其他因素的结合之后,才会更符合实际的情况。
我们通过建立一个包括政府、私营企业、国有企业和银行为决策主体的两期微观理论模型,来解释存在破产社会成本时银行对国有企业贷款和监控的行为。模型的基本框架是:(1)作为国企决策者,政府控制利率并预期国企破产后的救助行为;(2)银行决定对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实际贷款利率和事后监控水平;(3)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后开始项目运营;(4)项目的第一期现金流产生并被企业和银行观测到,企业决策是否进行贷款支付,如果付款,项目继续进行,否则便进行重新谈判或者清算破产;(5)存续项目完成后,第二期现金流产生;(6)政府、银行和企业分别依据其目标函数进行损益分析。
该模型包括几个命题。一是银行决定给予国有企业的贷款利率低于对私营企业的贷款利率,银行对国有企业的监控水平低于私营企业。原因是和私营企业相比,银行知道国家(国有企业)会更愿意还款,所以利率也比较低。即使这两个企业经营的项目完全一样,也会如此。命题的直接推论为:国有企业的平均盈利水平低于私营企业的平均盈利水平。这主要源于银行贷款利率和监控的差别,以及企业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决策。
二是关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的影响因素。社会成本越高,银行便认为政府越不愿国企破产,因而利率越低;企业的清算价值越低,利率也越低;监控成本越高,利率越高;风险越高,利率也会越高。对于私营企业,也有类似的结论。
三是由于银行对国有企业的事后监控相对不足,国有企业的违约概率大于私营企业的违约概率。具体而言,正是贷款过程中所产生的银行道德风险使得监控偏离优化目标,从而使国有企业运营项目缺乏监督、控制和激励,盈利情况恶化,不得不更加依赖政府信用的支撑,有的甚至超出了政府所能偿付的范围。正如对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统计所显示的,国有企业的占比将近七成。另外,CEIC2005年的一项统计调查显示,目前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中有2/3来自于国有企业贷款。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微观机制——内生表现为银行道德风险引致的监控低效率,外生则表现为政府对金融风险的偿付责任。事实上,不良贷款的形成也有制度上的原因,例如,过去,国有企业在财务上一直比较重视资金平衡表而非资产负债表,在资金来源方面过分依赖银行借贷,长期的借新还旧导致不良贷款的积淀,这也从侧面解释了为什么国有企业的违约概率较大。
随后的数值分析所模拟出来的基本参数值(按照与实际情况较为一致的标准)和由此解得的贷款偿付额、利率和监控水平数值模拟的结果同比较静态分析结果保持了一致性,而且也通过相应调整证明了分析结果的稳健性。
数值模拟的主要结论为:(1)政府会具有一定的微观动机来实施贷款利率上限政策,但政策的执行空间非常有限,也就是说其可行区间狭小。(2)在银行竞争市场的结构下,政府可能倾向于保留贷款利率下限,并适当提高基准利率以推动利率市场化。(3)给定其他变量,在较为合理的区间内,企业自由资本投入的提高对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贷款利率的影响均是单调递减的。(4)给定其他变量,企业自由资本投入越高,银行对企业的监控水平越低。企业自由资本投入的提高使得政府的收益不断下降。(5)在社会剩余的权衡方面,事后监控低效率的损失高于清算破产社会的损失。这些数值模拟的结论和模型的比较静态结论是基本一致的。
该模型或其拓展可以用来较好地理解我国政府在调整相关政策时或外生变量发生变化时,对银行向不同企业的贷款、利率、监控力度、违约风险以及对政府利润、税收和社会负担的影响。由于我们将政府的目标经济化,该模型也可以用来研究政府改革的经济动因及其成本。模型的可数值模拟化也使得我们可以将其嵌入更复杂的(例如,宏观)模型里去研究其他的政策含义。
政策建议主要包括利率下限和利率上限。本文主要针对利率下限,对政府为什么愿意设定利率下限给出了解释。利率下限不仅对政府有好处,对社会也有好处:因为正是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控制导致银行对企业的监控下降,造成了这些企业效益的下跌,利率下限增加了对银行监控的激励,至少部分地抵消了政府控制的负面效应。而且利率下限还是中国广为实行的政策。利率上限可能对政府有好处,但对社会则是有害的。但是很多情景的分析还有待在后续的研究里继续展开,如银行事前监控(Ex-Ante Screening)模型、对银行监控者的监督(Monitorthe Monitors)等问题。
提问和回答
提问:国有企业并不是由国家直接控制,而是由经理人员控制的。这些经理人员在经营过程中,会预期到如果国有企业经营出了问题,国家也不会让其破产。这样,经理人员的决策就是尽可能多地从银行贷款,并投资到高风险的项目中。当手中有钱时,经理也会更多地将其投资于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而延迟还款过程。您怎么看这一道德风险问题?
回答:我同意有造成道德风险的可能,存在着一个政府和企业经理的道德风险的问题。但是,首先,这是另外一个问题;其次,把这个问题放到本文中,并不会影响基本的结论。
提问:但是核心就是企业如何看待社会成本问题,如果企业经理不关心社会成本,那么这篇文章的分析就缺乏说服力。所以刚才所述道德风险和本文讨论的问题是一体的,不能分开。
回答:作为理论文章,必须做一些简化的假设才可以。由于国有企业相比于私营企业来说,政府在其中显然有更大的控制权,所以假定国有企业由政府控制而忽略国企经理的道德风险问题,应该说是可以的。政府控制的企业,比其他企业有着更多的激励去还款,只要这一点成立,本文的假设就是基本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