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延访太祖事迹与续为《蒙古脱卜赤颜》
今本《秘史》的第282节,作为全书的跋尾,极为明显地昭示着它是在宫廷中产生的官方文献,清初的藏书家黄虞稷将其归为国史类是完全正确的。倪灿称此书“盖其国人所录”,可以理解为其所指乃“国史”与“正史”的区别。国史是奉当朝统治者敕命所纂的史籍,从体裁上可包括宗室谱牒、历朝实录等。正史则是后一个朝代编纂的前朝史事,我国正史自《史记》以来均采用纪传体例,基本上由本纪、列传、志、表等构成。
论及今本《秘史》的成书过程,我们要首先考虑今本《秘史》之原本问题,它或称“成吉思汗之先世”或“成吉思汗源流”,总之,是今本《秘史》的重要史源之一。其原本的成书年代与作者问题久已引起中外学者的极大关注,而这两个问题又与元代的修史活动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在这里我们主要探讨修史活动中的两件事,一是延访太祖、太宗事迹,二是续为《蒙古脱卜赤颜》。
检读《元史》,颇有忽必烈时期采访成吉思汗遗事的记载。兹撮举数条如下:
1. 中统二年(1261),“秋七月,癸亥,初立翰林国史院。王鹗请修辽、金二史。……乞以右丞相史天泽监修国史,左丞相耶律铸、平章王文统监修辽、金史,仍采访遗事。”[1]
2. 中统三年(1262)八月,“戊申,敕王鹗集廷臣商榷史事,鹗等乞以先朝事迹录副史馆。”[2]
3. 中统四年(1263),“夏四月……王鹗请延访太祖事迹付史馆。”[3]
4. 至元十年(1273)闰六月,“辛未,以翰林院纂修国史,敕采录累朝事实以备编集。”[4]
以上引录的记载足以证明,从忽必烈即位的第二年即1261年开始,到至元十年(1273),在此十二年之间确曾多次延访、采录过成吉思汗及其继承者的事迹,当然也包括整理辽、金史实的资料。中统二年(1261),先是由王鹗提出修辽、金二史,并采访遗事。至次年八月,他又“乞以先朝事迹录副史馆”,可见当时已有关于先朝事迹的编纂初稿或某种整理稿。这里尚有值得考订的一事,即《元史》世祖本纪谓王鹗于中统四年(1263)夏四月奏请“延访太祖事迹付史馆”,而王鹗本传则曰至元元年(1264),“加资善大夫。上奏:‘自古帝王得失兴废可考者,以有史在也。我国家以神武定四方,天戈所临,无不臣服者,皆出太祖皇帝庙谟雄断所致,若不乘时纪录,窃恐久而遗亡,宜置局纂就实录,附修辽、金二史’。”[5]王鶚奏请的是编纂实录,其时距太祖去世已有27年,故此编纂之役除利用原有之谱牒等资料外,唯有采访当年与太祖共同创业之宗王耆旧、文武大臣,方可竣事。如果说在上述世祖本纪之四条相关记载中,前三条均属史臣上奏,并皆获准,那么第四条记载就显得尤为重要,事隔十余年,忽必烈于1273年“敕采录累朝事实以备编集。”细读此条敕命,或可推想延访之事已经全面开始,相关的编纂工作就要着手进行。
在王鹗奏请延访太祖事迹之前,蒙古帝国时期的汗廷以及元朝内廷是否藏有关于蒙古起源、世系以及祖先事迹方面的资料,亦关涉到《秘史》的成书过程问题。其答案是肯定的。《〈史集〉第一卷序》云:“然而[蒙古人和突厥人之]信史,逐代均用蒙语、蒙文加以记载,唯未经汇集整理,以零散篇章形式[保存于汗的]金库中。它们被秘藏起来,不让外人,甚至[不让他们自己的]优秀人士阅读;不信托任何人,深恐有人获悉[其中所载各事件]。”[6]笔者以为,这段话不只是针对伊利汗国而言,亦属蒙古帝国时期的汗廷以及元朝内廷之实情。另外,《史集》第四编叙述泰亦赤兀惕部落时,曾提到“在蒙古人的某些编年史抄本”,并完全引用了该抄本的记述。《元史·宗室世系表》小序曰:“元之宗系,藏之金匮石室者甚秘,外廷莫能知也。其在史官,固特其概,而考诸简牍,又未必尽得其详”[7]云云,亦是一证。亦邻真认为,今本《秘史》的第1—68节,入元以后被改造成《十祖世系录》,遂在《元史·宗室世系表》中得到反映。简言之,蒙古帝国时期的汗廷已藏有关乎蒙古起源、宗室谱系以及先祖事迹方面的资料,只是颇不完备,未经整理而已。忽必烈入主中原,创设翰林国史院等专职机构,广泛进行采史、编纂,切实地增益了蒙古黄金家族文献的庋藏。
通过对元代文献记载的梳理,我们可以得知忽必烈时期延访太祖事迹的目的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充实原有的宗室谱系、先祖事迹方面的资料,二是纂修太祖及累朝实录。
太祖实录的编纂始于延访太祖遗事之后的至元二十三年(1286),《元史·世祖本纪》云:“翰林承旨撒里蛮言:‘国史院纂修太祖累朝实录,请以畏吾字翻译,俟奏读然后纂定。’从之。”[8]这条记载揭示了《实录》的纂写程序,即先以汉文草拟初稿,然后译为畏吾字,进读于世祖,经其裁可后纂定之。《元史》中还曾记载了世祖、成宗裁定实录的事例,如,至元二十五年(1288)二月,“司徒撒里蛮等进读祖宗实录。帝曰:‘太宗事则然,睿宗少有可易者,定宗固日不暇给,宪宗汝独不能忆之耶?犹当询诸知者。’”[9]毫无疑问,撒里蛮等进读的祖宗实录是畏吾字译本。在这里忽必烈未提及太祖,固可推测太祖事迹久已纂定,不在本次进读之范围,或者虽在此中,却没有改易之必要。“犹当询诸知者”一句,则表明祖宗实录的修纂是在不断采访、反复修改之后才纂定的。又如元贞二年(1296)十一月,兀都带等进所译太宗、宪宗、世祖实录,帝曰:“忽都鲁迷失非昭睿顺圣太后所生,何为亦曰公主?顺圣太后崩时,裕宗已还自军中,所记日月先后差错。又别马里思丹炮手亦思马因、泉府司,皆小事,何足书也?”[10]至元二十五年(1288)二月,撒里蛮等已曾进读祖宗实录,时隔八年,元贞二年(1296)十一月,“兀都带等进所译太宗、宪宗、世祖实录。”[11]由此可知,太宗实录又经过了一次修改。蒙古帝国时期的四个皇帝以及睿宗的实录,在《元史》中被统称为“五朝实录”,最终纂定呈进于大德七年(1303)十月。世祖实录较之前者卷帙浩繁,至元三十一年(1294)六月,成宗下诏命修《世祖实录》,元贞元年(1295)六月、元贞二年(1296)十一月两次呈进,嗣后,大德八年(1304)二月,“翰林学士承旨撒里蛮进金书《世祖实录》节文一册,汉字实录八十册。”[12]
姚大力认为,“五朝实录”应包括汉文原本和蒙古文译本,而这些实录的蒙古文译本如同《世祖实录》的蒙古文节本一样,是用泥金粉汁书写的。其说甚是。拉施特在《史集》中屡屡提及《阿勒坛—帖卜迭儿》(金册),指的就是由汗廷颁发给黄金家族各宗王及藩属汗国的畏吾蒙古文实录,因其书写材质而称之为《阿勒坛—帖卜迭儿》,译为汉语则是“金书”或“金册”。
《史集》的记载与今本《秘史》颇有相似之处,这自然与它的史料来源有关。据《史集》全书总序以及第一卷序言,拉施特对蒙古民族形成的历史和成吉思汗创立蒙古帝国的历史之叙述,依据的是诸如《阿勒坛—帖卜迭儿(金册)》等原始资料以及通晓蒙古历史文化的蒙古史家的口述。《史集》第一卷序言云:“至于在这些记载中,或详或略均未有记载者,他就分别请教于中国、印度、畏兀儿、钦察等民族的学者贤人及贵人,……尤其要请教统率伊朗,土兰军旅的大异密、世界各国的领导者孛罗丞相——愿他长享尊荣!他[在通晓]各种技艺,熟悉突厥诸部落起源及其历史,尤其是蒙古[史]方面,是举世无双的。”[13]
孛罗丞相的传记失载于《元史》,其仕履、事迹无从详考。《史集》作者曾多次提及孛罗丞相,并以“阿合”(蒙古语“哥哥”之谓)称之。《史集》第一卷叙蒙古部落时,在“朵儿边部落”一节中有如下记述:
在他们的显贵的异密中,有孛罗(bulad)—阿合曾在合罕处担任丞相和司膳[宝儿赤],并曾任使者来到我国[即伊朗]。他是个显贵的大异密。他的父亲名叫余儿乞(yurki),是成吉思汗的厨子,属于长后孛儿帖旭真的斡耳朵,并曾统率[成吉思汗]直属千户(hazaran-ikhass)的一个百户。异密孛罗的子孙们在合罕处效力。[14]
这里所叙述的孛罗家世当是孛罗本人对拉施特的口述,从中我们可以获悉其父乃是成吉思汗的随侍之人,且在长后孛儿帖的斡耳朵中供职,对当时的历史风云确曾耳闻目睹,亲历其事。孛罗之精通蒙古历史自有乃父讲授之缘故,此其一。据《史集》记载,孛罗之出使伊朗,时在1286年,亦即至元二十三年,元人文集亦有旁证可查。《程鉅夫集》卷五有《拂林忠献王神道碑》一文,碑主为爱萨,涉及孛罗出使时间,其文曰:
癸未夏四月,择可使西北诸王所者,以公尝数使绝域,介丞相孛罗以行。还,遇乱,使介相失。……(爱萨)以阿鲁浑王所赠宝装、束带进见。……上大悦,顾廷臣,叹曰:“孛罗生吾土,食吾禄,而安于彼;爱萨生于彼,家于彼,而忠于我,相去何远耶!”[15]
碑文所载癸未年者,即至元二十年,较之《史集》的记载约早三年,年份记载的出入或许由拉施特以彼国纪年换算所致,但终究距忽必烈敕谕廷臣采录、编纂累朝史实者又逾十余年,记述蒙古先世谱系以及成吉思汗事迹的《脱卜赤颜》此时应已成书,至少《十祖世系录》或已有初稿,庋藏于金匮石室之中。孛罗是否有资格或有可能获见此书,答案亦是肯定的。《元史》之铁哥本传云:“世祖即位,幸香山永安寺,見书畏吾字于壁,问谁所书,僧对曰‘国师兄子铁哥书也。’帝召见,爱其容仪秀丽,语音清亮,命隶丞相孛罗备宿卫。”[16]由此可知,世祖至元年间,孛罗已膺丞相之职,又属于太祖侍臣之子弟,至出使伊朗前襄理朝政竟达十余年,可以说延访太祖事迹、编纂累朝事实等重大修史之役均在其任内实施。因此,孛罗完全有资格或有可能去览阅内廷之秘籍《脱卜赤颜》,甚或参与、监督编纂事宜。此其二。简言之,拉施特编纂《史集》,颇得益于孛罗之口述蒙古史,进而我们可以推测,《史集》与《秘史》记载之相似,除庋藏于汗廷的原始文献基本相同之外,与孛罗具有渊博的蒙古史知识和积极加以传授不无关系。
在此我们还须参互观照与《秘史》相关的历史载记,特别是《元史》中的本纪以及与其有密切关联之文武大臣的列传、碑板文字,将其援用为考据的佐证。宋濂等纂修的《元史》作为正史充分利用了包括历朝实录在内的内廷文书、档案、公牍等文献资料,成为我们研究蒙元历史与文化的重要依据。
翻检《元史》,从世祖朝到明宗朝,诸帝本纪均未见有关《脱卜赤颜》的记载,至文宗朝这一名词才开始出现在本纪和大臣列传中,并有续修《脱卜赤颜》的重要信息。兹照录相关记载如次:
1. 至顺二年(1331)夏四月,“戊辰,奎章阁以纂修《经世大典》,请从翰林国史院取《脱卜赤颜》一书,以纪太祖以来事迹。诏以命翰林学士承旨押不花、塔失海牙。押不花云:‘《脱卜赤颜》事关秘禁,非可外人传写,臣等不敢奉旨。’从之。”[17]
2. 至顺三年(1332)五月,“撒迪请备录皇上登基以来固让大凡、往复奏答、其余训敕、辞命及燕铁木儿等宣力效忠之绩,命朵来续为《蒙古脱卜赤颜》一书,置之奎章阁,从之。”[18]
3. “有旨采輯本朝典故,仿唐、宋会要,修《经世大典》,命集与中书平章政事赵世延,同任总裁。……既而以累朝故事有未备者,请以翰林国史院修祖宗实录时百官所具事迹参订。翰林院臣言於帝曰:‘实录,法不得传于外,则事迹亦不当示人。’又请以国书《脱卜赤颜》增修太祖以來事迹,承旨塔失海牙曰:‘《脱卜赤颜》非可令外人传者。’遂皆已。”[19]
4. “初,文宗在上都,将立其子阿剌忒纳答剌为皇太子,乃以妥欢帖穆尔太子乳母夫言,明宗在日,素谓太子非其子,黜之江南,驿召翰林学士承旨阿隣帖木兒、奎章閣大学士忽都魯笃弥实书其事于《脱卜赤颜》,又召集使书诏,播告中外。”[20]
5. “英宗为皇太子,又上书请慎简师傅。于是奸臣铁木迭尔为丞相,威权自恣。祖常知其盜观国史,率同列劾奏其十罪,仁宗震怒黜罢之。”[21]
6. 吕思诚“擢翰林国史院检阅官,俄升编修。文宗在奎章阁,有旨取国史阅之,左右舁匮以往,院长贰无敢言。思诚在末僚,独跪阁下争曰:‘国史纪当代人君善恶,自古天子无观阅之者。’事遂寝。”[22]
本纪以及列传中的上述记载均关乎《脱卜赤颜》,涉及仁宗、文宗两朝,且至少向我们提供了四条重要信息。
其―,在元代,内廷曾藏有《脱卜赤颜》或国书《脱卜赤颜》《蒙古脱卜赤颜》一书。第一条记载还透露了《脱卜赤颜》的庋藏地点在翰林国史院;
其二,由于此书关乎皇家机密,不允许包括国史院儒臣在内的外人阅读和传写;
其三,也由于“国史纪当代人君善恶”,所以当朝皇帝亦不得观阅;
其四,直至元文宗至顺三年(1332),朝廷仍在续修《脱卜赤颜》。第一条、第三条记载尤应加以注意。文宗本纪和虞集本传均云,取国书《脱卜赤颜》是为了在《经世大典》中“以纪太祖以来事迹”,或“增修太祖以来事迹”。据此我们可以理解为,当时内廷庋藏的《脱卜赤颜》就太祖事迹的记载而言,已经较为完备了。
上面所引录的《元史》本纪、列传中所见国史、《脱卜赤颜》等名词确有略加辨析之必要。自成吉思汗时期,内廷就有用蒙汉两种文字记录国事之规制,长春真人丘处机觐见成吉思汗时,镇海用畏吾蒙古文记录,刘仲禄用汉文记录谈话者即其例也。元朝亦然。忽必烈仿效中原王朝的典制,在中书省设时政科,记录朝政之大事,以付史馆。及一帝崩,国史院据所付载记纂修实录。本纪中颇有简选重臣监修国史的记载,然此国史实际上指的是实录,由国史院儒臣用汉文纂就,与用畏吾蒙古文编纂的国史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在元代,不特国史有此之别,即使类书编纂亦另设蒙古局,专掌蒙古帝王事迹的译写工作。虞集《经世大典序录》云:“……是年四月十六日开局,仿六典之制,分天地春夏秋冬之别,用国史之例,别置蒙古局于其上,尊国事也。其书悉取诸有司之掌故而修饰润色之,通国语于尔雅,去吏牍之繁词。上送者无不备书,遗亡者不敢擅补。于是定其篇目凡十篇,曰君事四,臣事六。君临天下,名号最重,作帝号第一。……作帝训第二。……作帝制第三。……作帝系第四。皆君事也,蒙古局治之。”[23]
文宗本纪所言《脱卜赤颜》、《蒙古脱卜赤颜》、国书《脱卜赤颜》是用畏吾蒙古文纂写的内廷秘籍,由翰林国史院掌管。上引第三条记载出于虞集本传,其中有“请以翰林国史院修祖宗实录时百官所具事迹参订”等语,这个“祖宗实录”,在《元史》中抑或被含混地称作国史。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讲,文宗本纪、马祖常本传、吕思诚本传中所言“国史”者,指的不是国史院纂写的实录,而是《脱卜赤颜》。历朝实录作为国史的重要组成部分,译为《脱卜赤颜》未尝不可。如果国史就是脱卜赤颜,那么上面所引的第一条记载就无法解释。因为国史院儒臣大都是汉族,他们所修的国史又不得令他们这些“外人”传写,这本身已是一个矛盾。元人文集中尚有将国史与《脱卜赤颜》并称的事例。如,杨维桢《铁崖乐府注》卷七《白翎鹊词》小引云:“按:国史脱必禅曰,世祖畋于柳林,闻妇哭甚哀,明日白翎雀飞集斡尔朵上,其声类妇哭,上感之,因命侍臣制白翎鹊词。”[24]这里所说的“脱必禅”显然是“脱必赤颜”的异写,国史在此成为脱卜赤颜的定语。在元人文集中尚有径直称《脱卜赤颜》为“秘史”者,如许由壬的《元故右丞相克烈神道碑铭并序》,就曾先后出现三个与《秘史》相关的句子,曰:“名具秘史”“国史曰脱必赤颜,至秘也,非有功不纪”“秘史纪名”云云,特别是其中的第二句,已经向我们传达了一个非常清晰的概念,那就是,在当时“国史”与“脱必赤颜”是一个在词义上完全等同的名词,在朝廷中被目为“秘史”。
《脱卜赤颜》一词,可以译为“史纲”“史略”等,何以被目为“秘史”呢?
上面援引的第一、第三条记载已明确交代《脱卜赤颜》关系到黄金家族之秘密;第五条记载则披露了铁木迭尔之被黜罢是因盗观国史所致。文宗有弑兄篡权之嫌,却演出了礼让劝进的闹剧,以掩人耳目,而撒迪又建议将此写进《蒙古脱卜赤颜》,从另一个方面印证了《秘史》“事关秘禁”,不得外传的原因。
在世祖忽必烈时期,颇为活跃的修史活动是以延访太祖事迹为开端的。明初,宋濂等史官奉敕编纂《元史》,未遑翻译并参考元内廷所藏畏吾蒙古文史籍,遂感叹太祖成吉思汗“奇勋伟迹甚众,惜乎当时史官不备,或多失于载记耳。”[25]事实上,在13世纪的蒙古汗廷就修纂有畏吾蒙古文史书,冠名曰《脱卜赤颜》。世祖时,以此为基础,又进行了大量的采访工作,据以修纂成吉思汗以来诸合罕的实录,在此过程中对原史书作了反复修改和补充。由朝廷颁发给各宗王、藩属汗国的《阿勒坛—帖卜迭儿(金册)》是据修正了的《实录》编写、抄录的。因而我们可以说,《脱卜赤颜》是《阿勒坛—帖卜迭儿(金册)》的主要史源之一。那部畏吾蒙古文的《脱卜赤颜》原本一直在续写中,其某种抄本得以保存和流传。
论及《秘史》源流,与之密切相关的下述三个问题亦应加以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