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城
内城周长约25.6公里,是清政府的中心。六部、都察院、理藩院、内务府的一些机构和步军统领衙门都在这里。它也是征服者精英集团居住之地。据估计,19世纪中叶约有13万旗人居住在内城和郊区的皇家园林周围:他们形成禁旅八旗,并组建禁军——一支三四千人的部队,负责巡视居住区和守卫内外城的16个城门。(29)八旗的驻地是根据各旗颜色所代表的方向确定的。正黄旗占据内城的西北部,镶黄旗在东北部,正白旗在东部,镶白旗在东南部,正蓝旗和镶蓝旗在南部,正红旗在西部,镶红旗在西南部。这些旗兵被分为两翼:左翼由镶黄旗、正白旗、镶白旗和正蓝旗组成,住在东半区;右翼由正黄旗、正红旗、镶红旗和镶蓝旗组成。每旗各有一个满族旗、蒙古旗和汉军旗,分别由一个都统和两个副都统率领。
由于征服者精英集团逐渐包括了许多民族的人,所以北京内城居住的人也是多种多样。其中有籍隶镶黄旗的俄罗斯人,他们是在雅克萨战役中被俘虏的;有俄国东正教神父,他们是《恰克图条约》(1727年)签订后成立的一个布道团的成员。皇帝在内城赐给约12至15名汉人大臣府第以示皇恩浩荡。服务宫廷的欧洲人在内城各地区均有教堂。征服塔里木盆地后被带到京城的突厥穆斯林精英和能工巧匠均被安置在南海以南的回子营中。西藏工匠于18世纪40年代被召至北京修建西藏式的石头瞭望塔以供军队训练之用。傅恒在第一次金川战役(1749年)中取得大捷后,皇帝命这些工匠在北京西北郊修建西藏风格的实胜寺。1776年,这些藏族人被编入隶属内务府正白旗的一个包衣营。(30)
皇帝是内城的最大地主。汉民于1648年迁出内城时,他们的房屋被分配给旗人。旗人逐渐确立了对这些住宅的所有权,房屋的租赁和买卖合同就是产权的体现。(31)从理论上说,这些房产仍属于国家,但实际上它们成了皇家财产:19世纪,内城的许多土地都归皇帝所有,由内务府管理。官房租库起初隶属于宫廷营造司,但后来变为由一名内务府大臣监管的自治机构。(32)
官房租库负责维护、出租和管理北京的所有国有财产,其中包括分配给爱新觉罗皇室宗亲和八旗贵族的府第(参阅本书第三章)。由于府第的大小、结构和装饰装潢皆受禁奢法令的管控,所以住宅被分配给王公贵胄而不管其籍隶何旗,子孙的爵位被降低后,府第即被收回。亲王府很少被同一个家庭世世代代占有。1750年、1846年和1911年前后的三幅内城地图显示,同一个家族一直拥有的王府仅有五个。毫无意外,这五个家族都拥有王府的永久继承权(参阅本书第二章)。(33)
官房租库掌管的大多数房屋都是中等大小。1800年,嘉庆皇帝准许将这些房屋售予爱新觉罗宗亲。1803年的一份奏折列举了10所此类房产及其买家,其中一半少于20间,只有两所超过100间。(34)没有资料显示究竟有多少贵胄得到了购房的机会。一项研究表明,在1855年末至1856年初不到两周的时间里,共有18处房产被分配给了贵胄。由此判断,官房租库在北京内城的房屋市场仍保持着中心地位。(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