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指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在政治问题上协商的制度。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进行的伟大创造。这一制度的确立及其实施表明,“中国的历史进入一个完全新的时代——人民民主时代”(4)。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首先,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设,健全相互监督特别是中国共产党自觉接受监督、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等机制,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完善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展现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成立政协时的初心所在,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协全部工作中,切实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人民政协要坚持性质定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要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积极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民主监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2015年)对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作出规定。民主党派中央每年以调研报告、建议等形式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意见和建议。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可以个人名义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直接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开展的国内考察调研以及重要外事活动,可根据需要、经统一安排邀请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参加。人民政协要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能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工商联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努力成为政治坚定、特色鲜明、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
其次,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规则,优化界别设置,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人民政协要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增强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委员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政协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由各方面郑重协商产生,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这是荣誉,更是责任。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履行委员职责。政协委员来自方方面面,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认识不一定相同,但政治立场不能含糊、政治原则不能动摇。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认识能力,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准确把握政协履职方式方法,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全面增强履职本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界别群众中多做雪中送炭、扶贫济困的工作,多做春风化雨、解疑释惑的工作,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道德品行,严格廉洁自律,以模范行动展现新时代政协委员的风采。
最后,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决策的重要方式。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内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增强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总之,在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下,通过多种形式的协商,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批评和监督,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有效克服党派和利益集团为自己的利益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的弊端;可以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有效克服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以落实的弊端。“这就是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所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