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简明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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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对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法律规定可以采取哪些控制、隔离措施?

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控制、隔离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对法定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传染病病人及其亲属和有关单位以及居民或者村民组织,应当对实施有关措施予以配合。对法定传染病中严重的传染病,传染病病人和病原体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2)停工、停业、停课;(3)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4)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接到下一级政府关于采取以上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