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切斯的孩子们:一个墨西哥家庭的自传(大学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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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赫苏斯·桑切斯

我敢说,我没有童年。我出生在韦拉克鲁斯州的一个小村子。所有的就是非常孤独、悲伤。州里的孩子跟首都的孩子可不会有同样的机会。父亲不允许我跟其他孩子一起玩,也从不给我买玩具,我们都是独自玩耍。我只在八岁,还是九岁的时候上过一年学。

我们住的地方总是只有一个房间,就像我现在住的这样,只有一个房间。我们就睡在里面,每个人都有一张用木板和箱子搭成的小床。每天早上,我都会爬起来先划一个十字,然后洗洗脸,漱漱口,接着去拉水。吃过早饭,如果没有人让我去拾柴,我会找个阴凉处坐下来。通常,我会带一把大砍刀和绳子去野外拾干柴。往回走的时候,我的背上会背一大捆干柴。住在家里的时候,那就是我要干的活。我从小就干这样的活儿。我不知道什么是游戏。

我父亲年轻的时候是个赶驴车的。他会买进商品,拉到偏远的小镇出售。他完全是个文盲。他后来在我们出生的村子里的一条路边摆了个小摊。不久,我们搬到了另一个村子,我父亲在那里开了个小杂货店。我们搬到那里的时候,他兜里只有二十五个比索,可他就用那点钱干起了买卖。他有个朋友以二十比索的价格卖给他一头大母猪,那头大母猪每窝都给他生了十一个小猪仔。当时,一只两个月大的猪仔可以卖十比索。靠着这十个比索,他就有了身份!比索还真是个玩意啊!我父亲就这样从头再来,凭着坚韧和节省,再一次抬起了头。他开始学着判断,学着算账,甚至全凭自学还会认几个字了。再后来,他在瓦清朗格村开了一间真正的大商店,里面摆了很多商品。

我学父亲的样,对于开销都要记账。孩子们的生日、彩票号码、买猪花了多少钱、卖猪赚了多少钱,我都会记下来。

父亲很少跟我讲他自己和家族的情况。对于他,我只知道他的母亲,也就是我的祖母,以及跟他有一半血缘关系的一个兄弟。我们都不了解他的父亲。我对我母亲这一边的亲戚也不太清楚,因为我父亲跟他们关系不太好。

我父亲一个帮手也没有。你知道的,有些家里的人就是相处不来,就像我的女儿康素爱萝和她的几个哥哥一样。只要稍有分歧,就会各分东西。我父亲和他的亲人就是这样,各住一方。

我自己的家呢,团结得多,但我自己的哥哥们长大之后还是各自离了家。因为我最小,就留在了家里。我大哥参了军,死于一次事故。他的枪走火,把自己给弄死了。然后是我的二哥毛里西奥,他在瓦清朗格开了家商店,也就是我们开的第二家商店,因为革命一来,第一家店就关门了。我哥哥毛里西奥正在店里的时候,来了四个抢劫的。他抓住其中一个,夺了他手里的家伙。可另外一个抢劫犯从背后袭击,把他捅了。他很快就死了,因为那一刀捅破了他的肚子。这就两个了。我还有个姐姐欧塔基娅,她很小就死了,大概二十来岁吧,就死在瓦清朗格。我还有个哥哥,名叫莱奥波尔多,是在墨西哥城的总医院死去的。所以,我的五个哥哥姐姐——应该是六个,还有一个很早就夭折了,我是个双胞胎——也就是我们五个吧,五个中间我是目前唯一在世的。

我父亲不大疼人,或者说不大有感情。当然,跟大多数家庭的家长一样,他非常节俭。他从来没有注意过我需要什么,反正在州里生活,花钱的地方也不多。我们那里不看戏,不看电影,不看球赛,什么都不看。现在的生活丰富多了,但那个时候什么都没有。所以,每到星期天,父亲只给我几分钱零花。这世上的父亲多种多样,不是每个父亲都会宠爱孩子。我父亲认为,给孩子太多的关注只会害了他。我也这样认为。如果溺爱孩子,孩子就长不大,发展不好,学不会独立。他会怕这怕那。

我母亲出生在一个小镇,我只勉强记得那个小镇的名字。她这人不太爱说话,因为我最小,她有什么事儿都从不跟我说。我母亲很文静,但心胸开阔,给了我很多关爱。我父亲更坚韧、更严厉,也更有活力。我母亲是个体面而正直的人,做什么事都讲良心,连自己的婚姻大事也都如此。不过,我的父母也吵架,因为我父亲还有一个女人,我母亲很是嫉妒。

我大概七岁的时候,父母分了手。革命者已经榨干了商店……生意完蛋了,家庭也完蛋了。我们这个家散了,我自然跟了母亲,跟着母亲的还有我在蔗糖种植园打短工的一个哥哥。我也在种植园做工。两年后,我母亲生了病,父亲骑了一头毛驴来看我们。我们住的是一间很小很小的破房子。房顶只有一半,另一半完全敞开。我们借了点玉米,因为实在没有东西可吃了。我们很穷很穷!我母亲吃不起药,看不起医生,一点办法也没有,她去了我父亲的家,就死在那里了。你看,他们走到尽头才总算和解了。

唉,母亲死了,我的苦日子也开始了。我十岁的时候,又跟父亲住在了一起。我在他那里住了两年,然后就出去工作了。我们有继母是很后来的事情,差不多都要到头了。娶继母的时候,我已经离家了。我父亲在那里找了个女的,这个女的榨干了他的钱,弄走了所有东西,然后和她的几个哥哥一起把他赶到了大街上。有一天晚上,他们为了钱还想杀他,只不过被几个邻居给拦住,这个女的才走了。他们的婚姻倒是合法。这个女的,跟那儿的一伙人合在一起,不光弄走了房子,还把我父亲的其他东西都搞走了。

后来,他又在镇上的另一头买了一间小房子,重新做起了生意。可他在那儿差点病死了。是的,我们男人都想很强大很有气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一说起道德,或是家事的时候,总会触动我们心中的神经。孤独的时候,男人会觉得受伤,也会放声大哭。你肯定注意到,有些人喝药自尽,有些人开枪自杀,因为他们的内心实在承受不了。他们没办法宣泄,也没有人倾听他们的烦恼,他们只有拿一把枪,就这样一了百了。那些以为自己很强大的人,良心独处的时候就不是这么回事了。那只是一时的自大罢了。

我父亲去世的时候,只留下一间小房子,里面有些货物,我接了过来。我是他唯一健在的孩子。我已经来了墨西哥城,在那家餐馆做工。是那边的人给我发的电报。

我回去的时候,父亲还有一口气,我是看着他死的。他跟我说:“我没有什么东西留给你,只有一条忠告:别乱交朋友。最好自己走自己的路。”我一辈子就是这样做的。

他留给我的东西少得可怜。算得是他半个兄弟的那个人跟一伙当地人把我告进了监狱。我按父亲的书面遗嘱把该给他的东西都给了他。我应该分给他一半。但他是个懒家伙,一事无成,好逸恶劳。唉,我遵照了遗嘱,也遵守了法律。怎么说呢,我甚至把屋子里的一架辛格牌旧缝纫机都给了他。我跟他说:“叔叔,你把这个拿走吧。”我还好心好意、真心实意地对他说:“你看,把这缝纫机拿去,你老婆还用得着呢。”嗨,他得了这么多东西,还把我告进了大牢。就为了一百比索!我告诉他:“你真卑鄙。”我给他一百比索,可其他人给分了,他只拿到十比索。你看这叫怎么回事?说到钱,就连自己的亲人都信不过。人们抓到什么就是什么。

打从小起,我就喜欢劳动。我满心想挣钱买衣服穿。我看父亲做小生意赚了钱,自己也想做点事,不一定要多少,只要凭自己的双手赚到钱就行,只要不用父亲的钱就行。我根本没想过要从父亲那里继承到什么遗产,压根就没想过。我一直这样认为:“如果有一天我的口袋里有了钱,我希望那是凭自己的劳动挣来的,而不是别人给我的,不是邻居、亲戚、叔叔,或自己的父亲给我的。就是这样的,先生。我想用我自己的双手去挣钱。”还有一件事,离家出门的时候我就想过,如果不劳动,就没有饭吃。

我离开父亲的时候只有十二岁。我任何人都没告诉就跑了。我最开始在一家碾米厂做工,后来又到一家蔗糖种植园的田地里劳动,接着干过砍收工。田里的活儿很累,我得拿着锄头在太阳底下整天整天地干。每砍一千根甘蔗,他们付我一个半比索,但我一半都砍不到,所以我一天只能挣到七毛五,还不够吃饭。我饿得不行,一连数天没吃过东西,或一天只能吃一顿饭。所以我说,我没有童年。就这样,我干了四年。

后来,我碰到一个西班牙人,他开了一家玉米碾坊。他知道我用过秤,会称东西,于是有一天对我说:“我要去墨西哥城,如果你愿意跟我走,我可以给你活儿干。”

“好的,先生,我随时准备跟你走。”我所有的行李只有一个装着几件衣服的小箱子。我想去墨西哥城看看,因为我还哪里都没去过。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坐上了火车,到了塔库瓦我们就下了。跟着他没干多久,他就把我开除了。我们有一次用秤的时候发生了争执。他一直都在找借口想赶我走。你知道,当一个人觉得某个人比他还要无知、还要白痴的时候,他会怎么样。他完全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是吗?我离开种植园没多久,什么都不懂!我两眼一抹黑,连街道都不熟悉!身上那点钱也用光了。我身上没有钱,也没有认识的人。

嗨,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有个人在附近的一家加工厂做工。他每天都从那附近路过。有一天,他看见了我,然后跟我说他的老板想让我去他的加工厂做工。那天晚上,我站在街角,手里夹着装衣服的小箱子,一文不名,一时不知道究竟该何去何从。如果有钱,我可能回老家了。那一刻,那个人仿佛从天而降。他对我说:“你在这里干什么?”我跟他说了。他又说:“别担心,去我家吧,我替你找活儿干。”不过,那是一家工会企业。第二天,我们一起去见了他的老板。他说,我得加入工会,才能在他的厂里干活儿。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我们从拉特拉斯巴拉一直走过来,差不多走到了特皮铎。厂主的工会就在那儿。他们问我身上一共有多少钱。得知我一分钱都没有,他们说那就没办法了。于是,我又空着肚子步行走了回来。回来还是同样的情形,饿呀。所以我老是骂我那几个孩子,他们不但能吃上饱饭,头上总还盖着一片瓦。

于是,我又去了杂货铺,看有没有人雇佣杂工或帮手。我对日杂生意略知一二,招呼顾客也很麻利。我挨家挨户地碰运气。面包到处都是,我却饿得肚子咕咕叫,你不知道那是种什么滋味。几天后,我在拉特拉斯巴拉碰到一个人,地点离我住的地方不远。这个人开了家杂货铺。他问我:“你在找活儿吗?”

“是的,先生。”

“你有证明吗?”

“没有,先生。我刚从韦拉克鲁斯过来。”我简直是在祈求上天,盼着他给我活儿干,或者给我点什么东西也行。我告诉他,我只认得在附近开加工厂的一个人。他于是过去问了那个人,然后说愿意让我试做两个星期。报酬是每天五毛钱,外加管饭。第二天,我就拿着装衣服的行李包过来了,因为我找不到地方放那玩意。我马上就干起活儿来。我手脚麻利,不停地四处走动,仿佛脚下生风。我需要干活,我需要吃饭。两个星期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三个月过去了。我真是高兴死了。我从早晨六点钟开始,不停不休地干到晚上九点钟。早餐呢,我就在店里吃了点凉的,因为没有时间热呀。顾客太多了。我要送货,拉箱子,啤酒箱啊,盐袋子啊,重得根本拉不动。

一天早上,我的老板领了一个邻村来的小伙子,对我说:“啊,赫苏斯,过来。这个小伙子来顶你的位置。你没用了,走吧。”凭着那两句甜言蜜语,他就把我炒了。就这样吧,我还能怎么说呢。第二天一早,我又上街了。

不过,这些困难把一个人变成了男子汉,让他懂得珍惜。一个人只有流了汗,才知道怎样求生存。远离父母身边,对你长大成人是有帮助的。

我在杂货铺干活儿的时候,认识一个小伙子,他有个亲戚在镇上的一栋楼房看门。我要了张字条,就去找他了。我给他看了字条。“行啊,怎么不行?整栋楼都是空的。”他说。“自己找个喜欢的地方,把行李箱放下来吧。”我一文不名,只好住了下来,然后又去街上找工作。

就这样,我在拉—格罗里亚餐馆找到了活儿。他们给的报酬是每个月十二比索,外加一日三餐。我拿着行李过去了,他们让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我急于干活儿,在搬一个大件的时候,得了疝气。我跑进厕所,看到腹股沟这里鼓了一个大包。我一按,很疼。我去看医生,他说我得了疝气。我很走运,因为那个医生是综合医院的,收治了我。可我的工作咋办呢?于是我跟老板讲了,他是个西班牙人,是个很体面的人,也真是个好人。我跟他请了假去做手术。他们很快就给我做了手术,可我自己干了件傻事。手术后,缝线的地方很痒,我于是解开绷带挠了起来,就给感染了。这一来,我在医院待的不是两个星期,而是五个星期。

出了院,我回到那家餐馆,发现我的活儿另有人干了。不过,老板还是让我回去了。是的,我在他那里干了三十年,几乎一天都没落下。头十五年,我在里间做勤杂,学着烤面包,做冰激凌。我每天干十四到十五个小时。后来,我开始替餐馆买东西,成了他们的食品采购员。刚开始,我每天拿八毛钱。工作了三十年,我现在的最低工资是每天十一比索。但单靠这一笔薪水我根本活不下来。

三十年的时间,我一天也没缺过工。哪怕生了病,我都要去上班。工作就好比我的解药。它让我忘记烦恼。我喜欢我的工作。我喜欢走路,喜欢跟市场里的摊贩说话。我在他们那里买了这么多年的水果、蔬菜、奶酪、黄油和肉,非常了解他们。我挑最好的东西买,就那么简单。大家应该会买东西,因为每种水果都有自己的季节,对不对?你就说西瓜吧。这个季节成熟,我就会买。早上市的瓜都不好。那是从不同的地方运过来的,莫雷洛斯、米却肯、科塔萨都有。瓜纳华托的瓜非常好,杜兰戈那种黄色的瓜也很好。橘子也是,可能来自全国各地。蔬菜同样如此。阿特里斯克和锡捞出产的鳄梨最好吃,可大都运到了美国。西红柿也一样。这些水果啊,只有多看才会认会买。

我每天要给餐馆买六百比索的菜品。他们一早就把钱给我,我每买一样都付现钱。没有账单,也没有收据。我自己计数,每天都要上交清单。

我每天七点钟去餐馆打开大铁门。然后在里间干一会儿活,吃点早餐,在九点半的时候去市场。有两个小伙子做我的帮手,把买到的东西搬回餐馆。我在一点半的样子回来,总有忘记了要买的东西,于是我又要往市场跑。我在三点钟的时候回到餐馆,吃过午饭,在四点钟的时候回去照看我的猪仔,卖我自己的彩票,然后去看我的女儿玛塔和她的几个孩子。

餐馆的同事觉得我很好,很欣赏我,因为我是那里最老的员工。我们会开开玩笑,揶揄几句,这当然纯属好玩儿。我一向规规矩矩,跟老板相处融洽。很多工人不喜欢老板,忠诚度不够。就这一点来说,我很幸运,因为我知道我的老板很敬重我。为了表示对我的赏识,他同意我每周干七天,节假日不休,这样挣的钱才多嘛。几十年如一日,我星期三都要做工,那本该我休假的啊。我尊重我的老板,总替他把事情做到最好。对我,他就像一位慈父。

我要做的,就是工作,照顾好自己的家庭。我从没参加过舞会。只有一次,那是我们住在古巴大街的时候,居民区的人搞了个舞会,我也只跳了一小会儿。我不怎么喝酒,回到家就睡觉。对我来说,没有外出游玩,没有聚会,什么都没有……只有工作和家庭。

我工作的地方也没有朋友。我指的是那种正儿八经、相互尊重的朋友。如果我需要朋友,我会找那种老一点的人,不是年轻人,也不是我的工友。互相都还不认识,年轻人就可以请你跟他们一起去喝酒做事情。有的人甚至相互捅刀子,这很不好。不管请我去哪里,我都不会去。

正是在拉—格罗里亚餐馆,我遇到了孩子们的母亲伦诺。我爱上了她。她个子不高,但肩膀很宽,肤色黝黑。我十六岁,她肯定比我还大两三岁。她来墨西哥城的时间比我长,通过自由恋爱嫁过一个男人。我接受了她和她十个月大的孩子。这样做我很高兴。我觉得那很自然,可那孩子生了病,很快就夭折了。我每天只有八毛钱的收入,每个月哪里拿得出十到十五比索来单独租房子呢,我只好跟她的家人住在一起。那个时候,我年纪小,很穷,很傻,傻得像块木头。可我才十六岁,哪来的经验?我只知道要跟她睡觉。

不过,我在这里才说,只过了二十四小时,我这个房客就遭人嫌了。她的几个哥哥喝了酒,跑回家来毒打各自的老婆,我们觉得很难为情。我到处找,终于以十比索的租金找到了一间房子。我连一张床都没有。我老婆卖面包屑和剩蛋糕,赚得比我多。她有时候一天能赚到八个比索。是呀,她的买卖不错,我则像颗土豆一样陷在了餐馆里。

伦诺个性很强,因此我没法跟她和睦相处。她想让我娶她,但那让我非常生气。我觉得她想要一辈子把我拴住!那是我的错,但也就那样了。

伦诺是我的第一个女人。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夭折了,那是个女孩,名叫玛利亚。她出生没几天就死了,死于肺炎。有人说她的小腹胀破了。后来生了大儿子曼努埃尔,我很高兴。做了父亲,我更感到自豪了。我看着他,觉得那真是个奇怪的人儿。年轻嘛,我根本没有经验。一个人不是马上就能感受到爱的,但我那几个孩子带给我的总是乐趣。不过,我们仍旧过得很苦。我每天只有八毛钱的收入,根本维持不了什么。伦诺刚生完孩子,自然没法干活儿,没了她每天那十个或者十二个比索,我们什么都买不来。家里的开支一向都是她在负责。

曼努埃尔之后,我们又生了个男孩,几个月后也死了。他之所以夭折,一是没钱,二是粗心。我们没经验,也没努力救他。伦诺是个好人,但她脾气暴躁,有严重的心脏病,时常发怒。她的奶老是出问题。她不是那种善于呵护孩子、充满感情的母亲。我记得很清楚,她在这方面跟大家一样,哪怕她非常生气,甚至对孩子们恶言相向,但绝不会动手打人。她没吻过他们,也没抱过他们,但也没虐待过他们。她整天就是卖蛋糕。

我跟孩子们也不怎么有感情。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自己小的时候没得到过感情,或是因为只有我一个人照料他们,或是因为我总在为钱的事情发愁。我得拼命工作,他们才有饭吃。我没有时间理会他们。我觉得大多数家庭,争吵和悲剧有它的经济原因。如果你每天需要五十比索的零花,可你找不到这笔钱,那就会让你心烦,你就会跟老婆吵架。我觉得大多数贫困家庭发生的就是这么回事。

伦诺怀上曼努埃尔的时候,我开始偷偷去见卢裴塔。卢裴塔也在拉—格罗里亚餐馆做工。我和伦诺经常吵架,每次吵架,她都想把房子推倒。她很喜欢吃醋,总是当众吵闹。我下了班回到家,总会看到她怒气冲冲的样子,一丁点小事都会让她感到不舒服。她会勃然大怒,接着就病了。她的脉搏几乎停止,好像整个人就要死了似的。医生也不知道她得了什么病。我真受不了。我要的是感情。干了一天的活儿,我需要有人听我说话,有人理解我,可以让我倾诉烦恼。你看,各种各样的人都有,穷人在家里得不到感情,只有去外面找。医生对我说过:“要知足,女人需要丈夫给她买衣服,买食品,陪她睡觉。因此,男人一定要强壮,要时时记得她。这样做吧,你会明白的。”

伦诺在那方面倒是很行,我相信这是原因之一……唉,她本可以活……可是,唉,如果女人老是吵架,她的丈夫会忘了她的。我知道,那样做不对,可我在餐馆跟卢裴塔寻欢作乐就是这么一回事儿。我不怎么强壮,但有时候也有一点热血。我的本性如此。在认识卢裴塔之前,我去过罗萨里奥大街的窑子,可是被感染了。全是因为我自己不小心,没有经验,也不是别的。从那以后,我再没去过那样的地方。现在啊,免费我都不去。

不过,虽然不检点,但我的运气不错,没听说跟我睡过的哪个女人对我不忠。她们全都长得很黑,性欲旺盛……在墨西哥,我们觉得金发碧眼的人性欲不太强……不过,即便我一次都不用她们,她们也不会出去找别的男人。一个正直的女人,尤其是如果有了孩子,一定要克制自己,善于等待。我有过五个老婆……有一个跟我生过一个儿子,后来改嫁了。我那个儿子现在应该二十二岁,我觉得是去跟他相认的时候了。是的,我有过五个女人,还有几个偷偷的。运气还行,就这样吧。像我这样一无是处的人,没有读过书,没有存款,没有个头,老大不小,什么都没有,却在女人这个问题上左右逢源,你不要跟我说那不算运气哦。

要是换个人,早蹲大牢了!但我珍惜自由,从不打未婚女孩的主意。从不!我那几个女人在跟我生活之前都结过婚。要不然,麻烦就大了。如果某一个是处女,我要么去教堂迎娶她,要么按世俗法律迎娶她,要么我自己去蹲二十年的大牢!

当我跟卢裴塔有那层关系的时候,我根本没想过要跟她组成家庭。可她很快就怀了孕。我只好去她位于罗萨里奥的家里跟她见面。她跟她的两个小女儿住在那里,小得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她们后来很尊敬我,还时不时喊我爸爸。我那时候挣的钱很少,根本养不起卢裴塔,她只好继续在餐馆做工。不过十五年来,我一直替她付房租。

在墨西哥,如果某个女人带着孩子还有男人接受的话,就像我接受伦诺那样,她是不会觉得自己有反对丈夫出去的权利的。她知道自己的缺点。如果是个处女,又是在教堂或者根据世俗法律结的婚,情况就不同了。她会有充分的理由表达不满。但是伦诺很难。嗯,我跟她吃够了苦头,但一直没抛弃她。我有自己的信条,每次争吵过后,我只离家几天。我总会回家,因为我爱我的孩子们。

有一天晚上,她死了,那真是一次打击啊。那是晚上七点钟的事情,我们正在喝玉米汁,吃玉米卷,她突然幽幽地对我说道:“啊,赫苏斯,我就要死了。”她一直在说头疼。可到了一点钟,她开始念叨:“啊,啊,我要走了,带好我的孩子。”紧接着,她的喉咙咕咕作响。我哪有时间做什么啊?医生过来给她打了一针,但无济于事。她怀着身孕,可医生说她死于头部的一根血管破裂。那几天我真是受不了了!我走在街上如同行尸走肉。还好有他们的外祖母在家看管着几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