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名书名著,何不信手抄来?
李修年丢了一钱银子,这件事情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但老道士却能一口道出,这可不是一个江湖骗子能够办得到的事情。
还有,这句话听起来为什么这么熟悉,仿佛先前在哪里听到过一样。
李修年眉头紧皱,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画面——
就在一株桃树下,一名老者突然拦住他,说他三魂虽在,但七魄已失其六,命不久矣……
当时原主认为这是一个江湖混子,而且赶着去见刘秀儿,并没有怎么放在心上,却没有想到,这一去便再也没有回头路可走。
怪不得这老道士会向他索要酒钱,原来这一切并不是巧合,而是他有意为之,目的就是为了提醒他这件事情。
果然不愧是高人,胸怀就是宽广……
老道士的形象,在李修年心里瞬间变得伟岸起来。
“道长,你方才所说可是真的,为何我一点感觉都没有?”李修年转过身来,有些惊疑不定地开口问道。
虽说他已相信老道士真的是高人,但他身体十分康健,而且昨晚又刚刚得到了增强,不像是个活不过两个月的人。
可原主毕竟死得蹊跷,这让他不敢不信……
“公子有所不知,三魂和七魄不同,三魂不依附肉体,就算短暂离开,对身体也没有太大影响。”
“但七魄不同,七魄只能依附肉体存在,若肉身死亡,七魄会随之消散。反之,如果七魄消失,肉身也会在短时间内快速失去生机。”
老道士淡淡摇头,接着道:“你看似还活着,其实早就已经死了。”
“道长,您看我还有救吗?”李修年脸色苍白道。
虽然对于三魂七魄的知识并不了解,但他毕竟是个死过一次的人,而且还被刘秀儿吸食过精气,七魄因此消散并不奇怪。
所以,李修年这一回算是彻底信服了老道士说的话。
“若是其他人,恐怕回天乏术,无能为力,但你有三花娘娘庇佑,两个月的时间足以救命。”老道士一脸自信道。
“请道长救我!”
李修年不知道三花娘娘是谁,这也不重要,只要老道士有办法帮助他修补失去的七魄,让他叫爸爸都行……
“公子莫慌,贫道正是奉三花娘娘法旨前来普渡众生,你只需筹得纹银百两,到桃花庵里给三花娘娘重塑金身,有此功德,我再代你求愿,必能求得救命之法!”
“纹银百两!?你怎么不去抢啊,我每个月的癝银也才一两,上哪儿去找这么多钱?”
此话一出,老道士的伟岸形象在李修年心中瞬间崩塌。
他原本还以为对方是真心实意前来救人的,却没想到到头来还是为了求财。
这种感觉就像你在某个小网站看到一部不错的良心电影,结果男女主角正准备坦诚相见的时候,忽然弹出一个界面让你充钱买会员一样坑人。
李修年猜中了开头,却没有猜到这结尾……
“贫道是有信仰的人,怎会做这等有损阴德之事,实在是公子的命比常人尊贵,强行逆天改命,对三花娘娘修为有损,这才需要重塑金身的功德。”
老道士脸色淡然,道:“公子若不愿意,全当贫道没说,不过,你我也算是相识一场,两月之后,我会在三花娘娘案前虔诚焚香,祝愿你下辈子投个好人家!”
“不,我就是烂命一条,不值百两,再便宜一点,抹个零头,十两行不行?”
老道士话虽然说得好听,但其实是在以性命要挟,李修年无计可施,只能和他讨价还价。
“十两简直就是对公子的侮辱,贫道是老实人,做不出这等违心之事,公子莫要再说了。”
见李修年做出让步,老道士知道此事已经成了一半,便假装动手收拾摊子,继续给他施加压力。
“我这里有个香囊,能抵御八品以下妖物攻击,能不能用它来抵?”苦肉计没用,李修年只好一脸肉疼地把自己身上最值钱的东西拿出来。
但是,老道士却是丝毫不为所动,只见他将地上的草席卷起来夹在肋下,随后搬起地上的小凳子,语重心长地拍了拍李修年的肩膀,道:
“公子失了七魄,极易被外邪入侵,此物乃高人所赠,可护你周全,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至于给三花娘娘重塑金身一事,我想以公子的身份和能力,定然没有问题,贫道先在桃花庵沐浴焚香,恭候公子大驾光临!”
说罢,老道士一步踏出,脚步落下时,已至长街尽头。
再次抬脚,身体蓦然一晃,直接从李修年的视线里消失不见。
高人了不起啊,还不是一样用两只脚走路……
见状,李修年顿时酸成一颗柠檬,随即颓然叹了口气,失魂落魄地回到家里。
原本他还觉得每月领一两银子可以衣食无忧,现在看来,还是想得太多,真要遇上点儿什么事情,一分钱都能难倒英雄汉。
钱,还是要想办法赚的……
加油吧,打工人!
李修年嘴角苦涩,随后躺到床上,开始思考能够快速赚钱的办法。
若要说来钱快,还有什么比躺着挣钱更快呢?
可惜他是个男人,要不然倒是可以去勾栏里和花魁娘子一争高下,一较短长,一试深浅……
当然,这时代白马会所也是有的,但李修年还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这种事情还是算了。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名书名著,何不信手抄来?
李修年想了又想,还是觉得干回老本行比较适合自己。
斗气化马,废柴重生的爽文肯定是不行的,要抄就抄四大名著,毕竟地位摆在那里。
但在此之前又有一个问题,四大名著虽然声名在外,如雷贯耳,但每每翻起书来,李修年总是会被那晦涩艰深的文言文给劝退,压根就不知道具体的情节。
要是非要说熟悉一点的话,他倒是对每年暑假电视台都会播的86版《西游记》印象深刻,但这么多年过去,剧情早就忘得差不多了,还真不好写。
书到用时方恨少,李修年不由流下了不学无术的泪水……
而就在他苦思不得的时候,脑海中一道亮光忽然闪过,他当即激动得从床上跳了起来。
是啊,他是因为那间“聊斋”草屋才从原来的世界穿越过来的,要说白嫖,还有什么比白嫖蒲松龄老先生的《聊斋志异》来得更加合情合理。
而且这个世界本来就有妖魔鬼怪,虽然大部分人都没见过,但道听途说的人并不少,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肯定能够热卖的。
此外,《聊斋志异》的故事大都是短篇,其中有不少家喻户晓的名篇,将其加工一下,写成中长篇还是不错的。
不就是水文吗?
老子最擅长的就是这个,哈哈……
李修年从小就爱看鬼怪故事,《聊斋志异》更是读了不下十遍,里面的故事虽然没记全,但也记得七七八八,因此写起来毫不费劲:
“阳信某翁者,邑之蔡店人。村去城五六里,父子设临路店,宿行商。有车夫数人,往来负贩,辄寓其家。一日昏暮,四人偕来,望门投止……”
“咦,下面是什么来着……”
“不管了,细节什么的都不重要,恐怖就完事了!”
PS:熬夜码字果然伤身体,再也不通宵写了,呜呜……今日第二更奉上,照例求一波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