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花了很长的岁月,走过大半个世界,才真正学到什么是爱、什么是命运,以及我们所做的抉择。我被拴在墙上遭受拷打时,才顿悟这个真谛。不知为何,就在我内心发出呐喊之际,我意识到,即使镣铐加身,一身血污,孤立无助,我仍然是自由之身,我可以决定是要痛恨拷打我的人,还是原谅他们。我知道,这听起来似乎算不了什么,但在镣铐加身、痛苦万分的当下,当镣铐是你唯一仅有的,那份自由将带给你无限的希望。是要痛恨,还是要原谅,这抉择足以决定人一生的际遇。
就我而言,我这一生的际遇错综复杂,一言难尽。我曾是在海洛因中失去理想的革命分子,在犯罪中失去操守的哲学家,在重刑监狱中失去灵魂的诗人。当我翻过枪塔间的围墙逃出监狱后,就变成我的祖国澳大利亚的头号通缉要犯。
幸运之神一路庇佑着我,我逃到地球的另一端——印度,在那里加入孟买的黑帮。我干起走私军火、走私货物、制造假钞的勾当;在世界三个大洲被关过、被揍过、被饿过,还挨过刀子。我还打过仗,冲进枪林弹雨,结果大难不死,但我身边的人没一个活下来——他们多半都比我优秀。比我优秀的人,就这样糊里糊涂葬送了性命,就这样枉死在别人的仇恨、爱与冷漠中。我埋了这些人,这许许多多的人,为他们的遭遇和一生致哀,感同身受。
但我的故事不是从这些人开始的,也不是从孟买黑帮开始的。我的故事得从我到孟买的第一天开始说起。命运将我放进那场牌局,幸运之神发的牌让我结识了卡拉·萨兰恩。从凝视她绿色眼眸的那一刻起,我抓起那手牌。故事就是这样开始的,和其他故事一样,从一个女人、一个城市、一点运气开始。
到孟买的第一天,我最先注意到的就是那特殊的气味。在我目睹或耳闻任何印度的事物之前,甚至在我下飞机后,走在通往机场大厦的通道上时,就闻到了那股气味。在我踏上孟买的第一步,在逃出监狱、觉得世界无比新奇的那一刻,有股气味让我既兴奋又喜悦,但我没认出那是什么气味,也认不出来。
如今我知道,那是与仇恨相反的希望所发出的、令人感动的甜美气味;那是与爱相反的贪婪所发出的、让人透不过气的酸腐气味;那是众神、恶魔、帝国、复活与腐败的文明所散发的气味;那是人们在这座城市里到处都会闻到的蓝色海水味,是机器的冷酷金属味。其中混合着六千万只动物活动、睡觉与排泄所散发的气味,其中过半是人和老鼠。那气味透着心碎,透着生存的辛苦奋斗,透着令人鼓起勇气的重大失败与爱。那是一万间餐馆,五千座神庙、圣祠、教堂、清真寺所发出的气味,是一百座专卖香水、香料、焚香、新鲜花朵的市集所发出的气味。
卡拉曾说,那是世上最糟糕的好味道。对于总能做出正确判断的她来说,这看法当然没错。但如今,每次回到孟买,那城市给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那气味,扑鼻而来,告诉我已经到家了。
我注意到的第二个特色是热。离开飞机的空调机舱后,不到五分钟,衣服一下子就湿透了。我从来没碰到过这种气候,压得我心脏怦怦跳。每吸一口气都很吃力。后来,我才知道这种丛林汗会流个不停,因为孟买的热是不分昼夜的湿热。让人透不过气的湿度,使每个孟买人都成了两栖动物,每次吸气都吸进水汽。人们得学着忍受,得学着喜欢,不然就离开这城市。
人也是一大特色:阿萨姆人、贾特人、旁遮普人;来自拉贾斯坦、西孟加拉、泰米尔纳德的人;来自普什卡、科钦、科纳克的人;刹帝利、婆罗门、贱民;印度教徒、穆斯林、基督教徒、佛教徒、帕西人、耆那教徒、泛灵论者;白皮肤与深绿色眼睛、黄褐色皮肤与黑眼睛;各式各样、让人眼花缭乱的面孔和轮廓。这是印度无与伦比的美丽之所在。
在孟买数百万人当中,又多了我一人。走私贩子最好的朋友是骡子和骆驼。骡子替走私贩子将违禁品运过边界管制站,骆驼则是不会令人起疑的游客,帮走私贩子将货物运过边界。走私贩子使用假护照和假身份证时,为了隐藏身份,往往会混进骆驼之中。骆驼会驮着他们安全而低调地穿过机场或边界管制站,让他们不致暴露身份。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些事。几年后,我才了解走私的窍门。第一次到印度时,我纯粹凭着本能行事,我走私的货品只有一件,就是我自己,我那脆弱而遭追缉的自由。那时候我用的是伪造的新西兰护照,在原件上改贴我的照片。我完全自己来,也知道做得不是很理想,不过肯定可以通过例行检查。但是,如果有人起疑,向新西兰高级专员公署查核的话,很快就会将其识破。
从奥克兰搭机到印度的旅途中,我在机上四处晃荡,想找合适的新西兰团,混入其中,结果找到一些再度前往南亚次大陆的学生。我借故向他们请教旅行经验和须知,和他们混得有点熟,顺理成章和他们一道通关。印度官员都认为我是和那群闲散、天真的学生同行,草草检查就放我过关。
我独自挤出人潮,离开机场。机场外阳光迎面而来,晒得我浑身刺痛,但脱逃的兴奋感让我乐不可支。我翻过一道又一道的墙,越过一个又一个边界,度过一个又一个东躲西藏的昼夜。逃狱生涯到这时已将近两年,但逃亡的生活就是得不断逃跑,每个白天和夜晚都在逃亡。虽然还没完全自由(事实上,永远也无法完全自由),但眼前的新事物——新护照、新国家、我年轻脸庞上灰色眼睛下方的那几道兴奋中带着忧惧的新皱纹——让我觉得有希望,害怕中带点儿期盼。我站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头上是孟买热烘烘的蓝色穹苍。我内心清明,渴求如雨季时马拉巴尔花园里的早晨的光明未来。
“先生!先生!”背后传来声音。
有只手抓住我的手臂。我停下脚步,绷紧肌肉,准备出手,同时竭力压下内心的恐惧。“别跑!别怕!”我转过身去。
一位矮小的男人站在我前面,一身肮脏的褐色制服,拿着我的吉他。他不只是矮小,应该说是迷你,是个侏儒,大头,五官有唐氏综合征那种惊吓的愚笨神情。他把吉他一把塞给我。
“你的音乐,先生。你的音乐掉了,对不对?”
那的确是我的吉他。我马上想到一定是在机场的行李传送带附近掉了。我不知道这个矮子怎么知道那是我的。我笑笑,露出宽慰而吃惊的表情。他咧嘴而笑,脸上是令人害怕、无可挑剔的诚恳,我们通常称之为天真。他递上吉他,我注意到他的双手指间有膜相连,像水鸟的蹼足。我从口袋里抽出几张纸钞递给他,他立刻移动粗腿,笨拙地后退。
“不要钱。我们是来帮忙的,先生,欢迎光临印度!”他说,然后小步跑开,遁入人行道的人群。
我买了退伍军人公路客运公司的车票,准备搭车前往孟买市,巴士司机是印度的退伍军人。我看着自己的背包和旅行袋被提上巴士车顶,被非常粗暴而冷漠地丢进一堆行李,便决定把吉他带在身边。我在后排的长椅上坐下,上面还坐着两名蓄着长发的旅客。巴士很快就挤满了人,有印度人,也有外国人,都是尽可能省钱的旅行者,大部分是年轻人。
巴士快塞满时,司机坐在椅上转过身来,绷着脸,一副要揍人的样子,朝敞开的车门外狠狠吐出一口鲜红的槟榔汁,随即宣布车子要出发了。“Thik hain,challo!”[1]
引擎轰隆作响,排挡杆哐当上挡,巴士疾驶,穿过满是行李搬运工与行人的人群。人们不是踮着脚让开、跳开,就是往旁边横跨一步。巴士就此擦身而过,只差几厘米就会撞到人。车掌跨立在车门最下层的台阶上,以流利的脏话对人群破口大骂。
从机场前往市区这趟路,一开始是宽阔的现代公路,路旁遍植灌木和树木,景观有条不紊,讲究实效,和我家乡墨尔本国际机场周边的景观很像。熟悉的景象让我不由得心满意足,但随着道路开始变窄,那股自得之情随即破灭,而且因为对比太过强烈,失望似乎更深。多车道逐渐变成单车道,路旁的树木不见了,贫民窟随之映入眼帘,羞愧之感紧揪住我的心。
这一大片贫民窟像一座座黑褐色的沙丘,从路边往远处绵延起伏,最后与地平线在脏热的烟雾所幻化的景象中交会。简陋至极的栖身之所,是用破布、碎塑料片、碎纸片、芦苇草席与竹子简单搭成,一个紧挨一个,挤在一块,狭窄曲折的小巷穿行其间。杂乱广大的贫民窟里,没有一样东西比人高。
之前在现代化的机场中,满是光鲜亮丽、有目的地的游客。才开出几公里,就是这些绝望、脏污的境况,实在让人难以想象。我当下觉得这里曾发生大灾难,而贫民窟是那些步履蹒跚的灾后幸存者的临时避难所。几个月以后我才了解,贫民窟的居民的确是灾后幸存者,迫使他们离开乡村沦落到贫民窟的灾难,乃是贫穷、饥荒和杀戮。每星期有五千个难民拥进这城市,如此周复一周,年复一年。
巴士蜿蜒前行,贫民窟里的居民由数百变数千,再变成数万,我的心此时陷入极度痛苦。我为自己的健康、为口袋里的钱,感到可耻。和世间可怜人初次打照面时,如果有什么感觉,那就是撕心裂肺的愧疚。我打劫过银行,卖过毒品,曾被狱卒毒打到骨头断掉。我挨过刀子,也拿刀捅过人。我在人皆冷酷无情的监狱待过,翻过围墙逃狱,逃出那不是人过的生活。尽管如此,乍见这贫民窟的残破与贫瘠,我难过到极点,每一幕都教我心如刀割。一时间,我气得抽出刀子来。
郁积在心的羞愧迸发为愤怒,为眼前这不公平的世间感到怒不可遏。我想,这是什么政府、什么体制,竟容许这样不幸的苦难发生?
但贫民窟一里接着一里,绵延不断,夹杂着热闹的交易景况,以及一些比较有钱的人住的公寓大楼——也是覆满青苔、摇摇欲坠——却与贫民窟形成强烈对比,稍稍打破那单调的景象。贫民窟仍是连绵不断,无所不在,渐渐让我那外地人的怜悯之心麻木了。一探究竟的念头占据我的脑海。我开始细看那绵延不断的贫民窟,仔细端详里面的居民。有个女人蹲着,往前梳她那头乌黑的秀发。还有个女人用铜盘舀水,替小孩洗澡。有个男子牵着三头山羊,每头羊脖子下方的项圈上都系着红丝带。有个男子对着龟裂的镜子刮胡子。到处都有小孩在嬉戏。有个男人提着装了水的水桶,另一个男人在修理一间陋屋。放眼望去,每个人都开怀地笑着。
巴士在走走停停的车阵里停下,在我身旁的车窗外不远处,有个男子从陋屋里走出来。那人是外国人,肤色和巴士上每个初来乍到者一样白,身上只裹着一条有木槿图案的棉布。他伸展四肢,打哈欠,抓抓裸露的肚子,丝毫不觉得难为情。他的表情和姿势透着笃定,怡然自得。我不由得羡慕起他的那股满足,以及走过他身边的那群人对他投以的微笑。
巴士再度猛然启动,那男子从我眼前消失。但他留给我的印象,让我对贫民窟完全改观。在这里,他就和我一样,是格格不入的外国人,却可以那么怡然自得,叫我不由得也融入这个世界。原本觉得光怪陆离、超乎我人生经验所能体会的事,突然间变得可以理解,最终让我着迷。
我看着窗外的人,看到他们那么忙碌、那么勤奋,活得那么有劲。我偶尔能匆匆瞥见破屋里面,看到他们虽然贫穷,居家却出奇地干净:地板一尘不染,发亮的金属罐整整齐齐地堆放成金字塔状。最后,我还发觉他们真是漂亮,责怪自己这么晚才看到。有裹着深红、蓝、金色衣服的女人;有赤脚走在杂乱破落的贫民巷中,姿态从容、飘逸、优雅的女人;有白牙、杏眼、长相俊秀的男人;有手脚纤细、彼此感情好得像兄弟一样的小孩;有年幼与年长小孩一起玩,其中许多孩子瘦削的背上还背着襁褓中的弟妹。巴士开了半小时后,我首次绽开笑容。
“难看。”坐我旁边的年轻男子说,眼睛望着窗外。夹克上缝着枫叶图案,说明他来自加拿大。他身材高大粗壮,有着淡蓝色眼睛和及肩的褐色头发。他的同伴看上去跟他像是同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只是身材较矮,更结实。他们俩甚至穿着一模一样的水洗牛仔裤、凉鞋和柔软的印花棉布夹克。
“第二次来?”
“这是你第一次来?”他反问。
我点点头。
“我想也是。别担心,从现在开始,风景会好看一些。贫民窟会变少一点,但孟买不是到处都叫人舒服的。这是印度最糟糕的城市,相信我准没错!”
“没错。”较矮小的男子附和道。
“但从现在开始,你会看到一两座漂亮的神庙,一些还可以看的英国大房子,还有石狮子、黄铜街灯等。但这不是印度。真正的印度位于北边接近喜马拉雅山的地方,在马纳里或圣城瓦拉纳西,或是南方喀拉拉邦的沿海地区。你应该走出这城市,去看看真正的印度。”
“两位老哥要去哪里?”
“我们要去灵修聚会所住住,”他的朋友说,“那地方由拉杰尼希教派[2]经营,位于普纳。那里是印度最好的灵修场所。”
两双淡蓝色的清澈眼睛盯着我,隐隐约约流露出那种近乎指控的责难眼神,那种自认已寻得正道者所流露的眼神。
“住下来?”
“什么?”
“你今天要住旅馆,还是要过境孟买?”
“我不晓得。”我回答,转过头再看着窗外。的确如此,我不晓得自己要在孟买待一阵子,或者只是经过孟买……去别的地方。我不晓得,那也不重要。在那一刻,我是卡拉口中那个世上最危险、最迷人的动物:天不怕地不怕、冷酷无情、没有计划的男人。“我其实还没什么打算,不过大概会在孟买待一阵子。”
“噢,我们会待一晚,明天搭火车离开。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合住一间房,三个人住一间便宜多了。”
我和他那双透着天真的蓝眼睛相对。或许先合住一间房比较好,我想,他们如假包换的证件与随和的笑容,有助于掩饰我的假护照,比较安全。
“而且那样比较安全。”他补充说。
“对,说得对。”他朋友附和道。
“比较安全?”我问,刻意装出没想过这问题的样子。
巴士行走在狭窄街道上,速度放得更慢,两旁是三四层楼的房子。突然间,车水马龙的街道变得出奇地顺畅,上头奔窜着巴士、卡车、脚踏车、小轿车、牛车、摩托车和人们。我们的破旧巴士车窗开着,香料、香水、柴油烟、牛粪的味道混合后飘进车里,味道虽重,但还不至于难闻。到处人声鼎沸,还有一阵阵若有似无、不熟悉的音乐声。每个角落都贴着超大的印度电影海报,海报上古怪的色彩,在高个儿加拿大人晒黑的脸庞后一闪而过。
“噢!的确是比较安全。这里是另一个哥谭市[3],老哥。在这里,街头小孩偷钱的本事比地狱里的赌场还厉害。”
“城市就是这样,老哥。”矮个子男子解释道,“不只这里,所有城市都一样。纽约、里约或巴黎也是这样。全都肮脏,全都不可理喻。城市就是这样,你知道我的意思吗?等你去过印度其他地方,你就会爱上这里。印度是个大国,但它那些城市,我不得不说,实在糟得可以。”
“而且那些王八蛋饭店很贼,”高个子男子补充说,“光是坐在饭店房间里抽根烟,就可能被洗劫一空。他们和警察串通,逮捕你,拿走你所有的钱。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待在一块,集体旅行,相信我。”
“而且愈快离开这些城市愈好,”矮个子男人说,“太扯了!你们看到没?”
这时巴士转进宽阔林荫大道的转弯处,大道边缘矗立着一些巨石,巨石另一头陡降入青绿色大海。这些巨石上散落着一小群黑色脏乱的简陋小屋,看过去像是一艘失事的黑色古船,而且小屋还着了火。
“天哪!那是怎么回事!那个家伙烧起来了,老哥!”高个儿加拿大人喊道,指着往海边奔跑,衣服、头发都着火的一名男子。那男人滑了一跤,重重撞进巨石间。有个女人和小孩跑上前去,用手和衣服扑灭他身上的火;其他人则努力想扑灭自家屋里的火,或只是站着,看着火焰吞噬自己不堪一击的房子。“你们看到了没?我说,那家伙肯定没命了。”
“肯定是!”矮个子倒抽一口气。
巴士司机跟着路上其他车辆放慢车速,观看火灾后,踩油门加速驶离。车水马龙的道路上,没有一辆车停下来。我转过身,隔着巴士的后车窗往后看,看着那些烧焦的屋骸变成小黑点,褐色的浓烟依稀飘荡在空中。
这条临海大道很长,车子开到路尽头时突然左转,进入一条现代建筑林立的大路。这里有好几栋豪华大饭店,穿着制服的门童站在彩色雨棚下面,附近有一般人不能进入的餐厅,附设有庭院。阳光洒在航空公司办公室和其他企业那擦得光亮的玻璃与黄铜门面上,路边摊则撑着大伞遮蔽早晨的阳光。在这里的印度男人穿着硬皮鞋和西装,女人穿着昂贵的丝质衣服。他们看起来意志昂扬而不苟言笑,在办公大楼忙碌地奔进奔出,表情严肃。
我身边到处都是熟悉事物跟稀奇古怪玩意儿并存的对比。有辆牛车在红绿灯前停下,旁边是一辆拉风的现代跑车;一个男人蹲在不起眼的碟形卫星天线后小便;有人开着起重机,从古老的木质牛车上卸货。我觉得这就像是从步履沉重缓慢、永不倦怠的遥远过去,穿越时间的障碍,毫发无伤地撞进未来。我喜欢这样。
“就快到了,”我的同伴说,“市中心就在几个街区外。其实那不是一般人所谓的闹市区,只是游客固定一游的地方,大部分平价旅馆位于最后一站,科拉巴。”
那两名年轻男子从口袋里抽出护照和旅行支票,从前面塞进裤裆。矮个子甚至拿下手表,连同钱、护照与其他值钱东西一起塞进内裤的暗袋。他注意到我在看他,对我笑了笑。
“嘿!”他咧嘴而笑,“小心为妙。”
我起身,跌跌撞撞地走到前头。巴士停下时,我第一个往车下走,但人行道上一群人堵住车门,让我无法下车。他们是掮客,也就是在街上替各家旅馆老板、毒品贩子与城里其他生意人拉客的人。他们操着一口蹩脚英语对我们大叫,说着住房多便宜、商品多低廉。挤在车门处的第一个人,身材矮小,有着近乎浑圆的大头,穿着粗斜纹棉布衬衫和蓝色棉长裤。他大叫一声,要同伴安静,然后转身,朝我露出我所见过最灿烂的笑容。
“早啊,各位先生!”他跟我们打招呼,“欢迎来到孟买!你们一定想住既便宜又上等的饭店,对不对?”
他盯着我的眼睛,那灿烂的笑容依旧。他那圆乎乎的笑脸上,有某种东西深深打动了我的心,那是种带着淘气意味的兴高采烈,那里面不只有着愉快,还有老实和兴奋。就在一眨眼间,我们俩眼神交会,心领神会。我考虑了很久,决定信任这个人,这个有着灿烂笑容的矮个子男人。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我这辈子所做的最明智的决定。
一些乘客鱼贯下车,开始驱赶那群掮客。那两名加拿大年轻人未受骚扰,穿过这群人,对着忙碌的掮客和火大的游客开心地笑。看着他们左闪右避,穿过人群,我这时才注意到他们的身材真是健美,长得又帅。我当下决定和他们合住一间房。有他们同行,我逃狱的事绝对不会败露,我的行踪绝不会有人知道。
那个矮个子导游抓着我的袖子,带我离开那群难缠的人,走向巴士后方。车掌身手非常矫健,一下子就爬上巴士车顶,把我的背包和旅行袋丢进我的怀里,接着把其他旅行袋丢下人行道,伴随着不妙的破裂声。乘客赶紧跑上前来,要车掌别这样胡乱扔下他们的值钱东西。此时,那个导游再度把我带开,来到距巴士几米外的安静地方。
“我叫普拉巴克,”他说,英语腔调听来很悦耳,“贵姓大名?”
“敝姓林赛。”我用了假护照上的名字,未据实以告。
“我是孟买的导游,是最优秀的第一流导游。孟买每个角落,我都了如指掌。该看的东西,一个都不会漏掉,那些东西,我大部分都知道在哪里。我甚至可以带你去看一些额外的东西。”
那两名年轻游客和我们会合后,一帮衣衫破烂的掮客和导游紧缠着他们不放。普拉巴克大声呵斥他那些不受约束的同行,他们应声后退,紧盯着我们的旅行袋和背包,一副垂涎三尺的模样。
“我现在就想看到的,”我说,“是干净、便宜的饭店房间。”
“行,先生!”普拉巴克一脸笑容,“我可以带你去一家便宜的饭店,非常便宜,便宜到不行的饭店,甚至是便宜到没有一个心智正常的人会住进的饭店。”
“好,带路,普拉巴克。我们去瞧瞧。”
“嘿,等一下,”高个子的年轻人插话,“你打算付钱雇这家伙?我是说,我知道去饭店的路。无意冒犯你,老哥,我知道你是个优秀的导游,但我们不需要你。”
我望着普拉巴克的表情。他那双深褐色大眼睛正打量着我,毫不掩饰脸上的惊讶。我所认识的人里,就属普拉巴克·哈瑞个性最和善。他生气时不会提高声调或把手高举,甚至在一开始见到他时,我就约略察觉到这点。
“我需要你吗,普拉巴克?”我问他,装得一脸正经。
“百分之百需要!”他大声回复,“你非常非常需要我,我几乎要为你们的处境哭泣了!没有优秀的我当你们在孟买的导游,谁晓得你们会碰上什么可怕的事!”
“我决定雇他。”我告诉我的同伴。他们耸耸肩,提起背包。“就这样,走吧,普拉巴克。”
我伸手想拿起背包,就在这时,普拉巴克朝背包飞快地伸出手。
“我来背你的行李。”他很客气地坚持道。
“不用了,我自己来。”
那灿烂的笑容渐渐转为恳求的不悦。
“拜托,先生。这是我的工作,我分内该做的事。我很能背,没问题,你瞧。”
我本能地抗拒这个想法。
“不,真的……”
“拜托,林赛先生,这是我的荣幸。瞧那些人。”
普拉巴克掌心朝上,指着那些在游客里拉到生意的掮客和导游。他们每个人都或背或提着一只旅行袋、行李箱或背包,带着他们的客人,快步而坚定地走进迎面而来的人潮,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好,好吧!就这样……”我小声说道,接受他的意见。后来,这样的屈从又发生了无数次,我们之间的关系,最终就在这些拉锯、屈从中确立。他圆圆的脸上再度堆满笑容,使劲想提起背包,在我的帮忙下,他才将背包扛上了肩头。背包很重,他不得不伸长脖子,身体前倾,吃力地前进。我靠着较大的步幅,赶上他的脚步。望着他使劲的表情,我觉得自己活像个白人主子,他好像是我的驮兽,而我很不愿这样。
但他,这个矮个子印度男子,满脸笑容。
他滔滔不绝地聊着孟买和当地该看的景点,沿途指着这个地标那个景点。他跟那两名加拿大人讲话时态度恭敬亲切。碰到熟识的人,他笑笑向他们打招呼。他比外表看上去有力气多了,走到饭店的十五分钟里,他从未停下或放慢脚步。
我们来到一栋面海的大房子后方,走上四段陡峭的楼梯,来到印度旅社的门厅。楼梯天井阴暗,长有青苔。上楼途中,每一层都挂了不同的盾形徽章,分属艾普萨拉饭店、亚洲之星宾馆和海滨饭店,表示这栋房子里其实有四家饭店,一层一家,每家都有自己的工作人员、服务方式和作风。
两名加拿大青年、普拉巴克和我,带着大小行李,快步走进小小的门厅。一名结实高大的印度男子,身穿白得刺眼的衬衫,系着黑领带,坐在钢质桌子后面,桌旁是通往客房的走廊。
“欢迎光临,”他说,双颊露出有所提防的浅笑,“欢迎光临,各位年轻人。”
“什么烂旅馆嘛。”我那位高大的同伴咕哝道,眼睛四处瞄着墙面上剥落的油漆和薄层木板隔间。
“这位是阿南德先生,”普拉巴克赶紧插话,“科拉巴顶级饭店里的最佳经理。”
“闭嘴,普拉巴克!”阿南德以不悦的低沉语气说道。
普拉巴克笑得更开心。
“瞧,这位阿南德先生是不是很棒的经理?”他低声说,对我咧嘴而笑,然后转头对那位经理笑,“阿南德先生,我为你带来三位很棒的顾客。很棒的顾客就要住很棒的饭店,对不对?”
“我告诉你闭嘴!”阿南德厉声说。
“多少钱?”矮个子加拿大人问。
“请再说一次?”阿南德嘀咕着,仍怒目瞪着普拉巴克。
“三个人一间房,住一晚,多少钱?”
“一百二十卢比。”
“什么!”矮个子突然大吼道,“太离谱了吧?”
“太贵了,”他的朋友也说,“走,我们走。”
“没关系,”阿南德怒声说,“你们可以去别家。”
他们开始拿行李,但普拉巴克痛苦地大叫,喊住他们。
“不要!不要!这是最漂亮的饭店。拜托,看看房间再说!拜托,林赛先生,看看漂亮房间再说!看看漂亮房间再说!”
一时之间,大家都愣住了。那两名年轻男子在门口迟疑着。阿南德埋头查看他的住房登记簿,立刻沉溺在手写的登录内容中。普拉巴克抓住我的袖子。我同情起这位街头揽客的导游,且欣赏阿南德的作风——他不恳求我们,也不想说服我们住宿。要的话,就只能接受他的条件。他从登记簿上抬起头,与我四目相对,那眼神坦率而老实,是知己之间才有的眼神。我开始喜欢这个人了。
“我想去看看那漂亮的房间。”我说。
“行!”普拉巴克笑道。
“好,我们也去!”那两位加拿大人叹口气,露出笑容。
“走道尽头。”阿南德回以微笑,从身后一排挂钩上拿下房间钥匙,把钥匙和沉重的铜质名牌丢到我面前的桌上,“右边最后一间,老弟。”
房间很大,有三张铺了床单的单人床,面海的那一侧有扇窗,临热闹街道有一排窗户。每面墙都漆上了深浅不一、看了令人头痛的绿色。天花板上有几道裂纹,角落挂着卷轴画。水泥地板往临街窗户一侧倾斜,地板上有奇怪的隆起和不规则的波状起伏。房内仅有的家具是三张小型胶合板边桌和一个破旧的木质梳妆台,上面的镜子已经破了。之前的房客留下一些痕迹:一根熔入百利甜酒瓶口的蜡烛,一张贴在墙上、印有那不勒斯街景的月历图片,两只挂在吊扇上孤零零、皱巴巴的气球。这是那种会让人想在墙上留下名字的房间,就像蹲牢房的人会做的那样。
“就住这间。”我决定。
“行!”普拉巴克大叫,立刻冲出门,冲向门厅。
我在巴士上结识的两位同伴,相视而笑。
“我可不想跟这家伙争辩,他脑袋有问题。”
“我听你的。”个子较矮的那个轻声笑道。他弯下腰,闻了闻每个床单,最后在其中一张床上小心翼翼地坐下。
普拉巴克带了阿南德过来,他手里拿着厚重的住房登记簿。我们陆续登录了个人的详细资料,他在旁查看我们的护照。我预付了一星期住房费。阿南德把护照还给那两个加拿大人,却没还我的,他拿着我的护照若有所思地轻拍脸颊。
“新西兰?”他低声说。
“怎么啦?”我皱起眉头,心想他是不是看出或察觉到什么不对劲。我是澳大利亚的头号通缉犯,因为持械抢劫被判了二十年徒刑,但刑期未满就逃狱,目前是国际刑警急于捉拿归案的新要犯。他想干吗?他知道什么吗?
“嗯……很好,新西兰,从新西兰来,你一定想抽几口大麻、喝些啤酒、灌几瓶威士忌、换点钱、叫几个妓女、开些疯狂派对。想买什么就告诉我,na(好吗)?”
他把护照啪嗒一声放回我手上,恶狠狠地瞅了普拉巴克一眼之后,离开房间。普拉巴克侧身往门旁边一缩,让他通过,一副既畏缩又开心的模样。
“了不起的人,了不起的经理。”阿南德走后,普拉巴克以夸张而仰慕的语气说道。
“普拉巴克,你在这里招待过不少新西兰人?”
“不算多,林赛先生。噢,不过他们人很好。爱笑、抽大麻、喝酒、和女人上床,全在晚上,然后笑得更多、抽更多大麻、喝更多酒。”
“嘿,普拉巴克,你该不会正好知道哪里可以弄到一些大麻吧?”
“没没没……问题!我可以弄来一拖拉(tola,约12.8克)、一公斤、十公斤,甚至知道哪里有一整仓库的……”
“我不需要一仓库的大麻,我只要够抽就好。”
“我口袋里正好有一拖拉的大麻,也就是十几克,上等的阿富汗大麻。想不想买?”
“多少钱?”
“两百卢比。”他开价,一脸乐观。
我想市价应该不到一半,但两百卢比(当时约合12美元),在澳大利亚只能买到十分之一的量。我丢给他一包烟草和卷烟纸。“好,卷一根来,我们尝尝看。合意的话,我就买。”
我那两名室友摊开四肢,躺在两张平行摆放的床上,两人看着对方,交换类似的表情。普拉巴克从口袋里拿出大麻时,他们额头上泛起几道皱纹,还噘起嘴唇。两人瞪着矮小的导游跪下来,在布满灰尘的梳妆台上卷大麻烟,既入迷又忧心。
“你确定这样妥当,老哥?”
“对啊,他们可能会设下陷阱,以吸毒罪名逮捕我们,或有其他不良企图!”
“我觉得普拉巴克很可靠,我们不会因此被捕。”我回应,同时摊开我的旅行毯,铺在长窗下方的床上。窗下有个小平台,我开始把随身携带的纪念物、小饰物、吉祥物摆在上面。吉祥物包括在新西兰时,一个小孩送我的一颗黑石头、某个友人发现的一个石化蜗牛壳和另一个朋友做的鹰爪手链。我现在是在逃亡,没有国也没有家。我行李里满是朋友送我的东西:素描、诗、贝壳、羽毛、一只朋友集资买来送给我的大急救药箱。就连身上穿的衣服、脚上穿的靴子,都是他们送的。每样东西都意义重大:四处逃亡期间,窗台成了我临时的家,吉祥物则是我的国家。
“总之,两位,如果你们觉得不保险,可以出去走走,或在外面等一会儿。抽完后我会去找你们。因为我答应过一些朋友,如果到了印度,第一件要做的事是抽大麻,以此遥念他们。我要遵守诺言。此外,我觉得那位经理对这件事似乎很不在意。普拉巴克,在这里抽根大麻会有麻烦吗?”
“抽大麻、喝酒、跳舞、唱歌、玩女人,在这里全没问题。”普拉巴克要我们放心,边卷烟,边开心地咧嘴而笑,还抬起头看了我们一会儿,“这里做什么都行,只有打架不行。在印度旅社,打架不好。”
“你们瞧,没问题。”
“还有死人!”普拉巴克补充说,若有所思地摇了摇他的圆头,“阿南德先生不喜欢有人死在这里。”
“什么?他说死人是什么意思?”
“他妈的他是说真的还是假的?谁要死在这里?天哪!”
“不会死人,baba(巴巴)。”普拉巴克安抚着,把他卷得非常匀称的大麻烟递给那两个惴惴不安的加拿大人。那个高个子接下,用力吸了一口。“死在印度旅社的人不多,大部分是瘾君子,你们也知道,就是那些瘦成皮包骨的人。你们不会有这问题,你们长得那么壮、那么胖、那么健康。”
他把大麻烟递给我时,脸上的笑容让人戒心全消。还给他后,他也抽了一口,露出非常舒服的表情,然后又把大麻烟递给那两个加拿大人。
“品质不错吧?”
“的确。”高个子说,还露出亲切自然,甚至可以说是开怀尽情的笑。从此以后,多年以来,我每想起加拿大和加拿大人,就想到那笑容。
“买了。”我说。普拉巴克把那十几克重的大麻块递给我,我分成两半,一半给我的一个室友。“喏,明天搭火车到普纳就不会无聊了。”
“谢了,老哥。”他回应,把那一半拿给他朋友看,“嘿,你是对的。疯狂,但没事。”
我从背包拿出一瓶威士忌,打开瓶盖。这又是一个仪式,一个我向新西兰友人许下的承诺。那是个女孩,她要求我如果持假护照成功入境印度,要喝杯酒遥祝她。这两个仪式,抽大麻、喝威士忌,对我意义重大。我认为逃狱时,我就失去我认识的所有朋友,一如失去我的家人。不知为何,我觉得再也看不到他们了。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活在世上,不抱返乡的希望,我的一生被困在回忆、护身符与爱的承诺里。
我正想拿起酒瓶就着瓶口喝,突然想到该先请普拉巴克品尝。
“太感谢了,林赛先生。”他非常感动,高兴得两眼睁得大大的。他头往后仰,倒了一些酒进嘴里,瓶口完全没碰到嘴唇。“非常棒,最上等的尊尼获加,太好了!”
“喜欢的话再喝点。”
“就再喝一点,谢谢。”他仰头再喝,酒咕噜咕噜灌进喉咙。他停下来,舔舔嘴唇,仰头再喝。“抱歉,哎呀!真是抱歉,这威士忌实在太好喝,让我失态了。”
“嘿,如果很喜欢,这瓶就给你,我还有一瓶。我在飞机上买了两瓶免税酒。”
“噢,谢了……”他回答,但脸上的笑容顿时垮掉,变成一副难过的表情。
“怎么了?你不想要?”
“想要,想要,林赛先生,我非常想要。但如果早知道这是我的威士忌,而不是你的威士忌,我就不会那么大口猛灌了。”
那两名加拿大人听了大笑。
“我告诉你,普拉巴克,我会送你一瓶新的,这瓶开过的,我们就一起喝掉,如何?这里是买大麻的两百卢比。”
他脸上再度绽出笑容,拿开过的那瓶换了没开的,当宝贝似的揣在怀里。
“但林赛先生,你搞错了。我说那个上等的大麻是一百卢比,不是两百。”
“啊?”
“千真万确,只要一百卢比。”他大声说,很不屑地把一张纸钞还给我。
“好吧。哦,对了,我饿了,普拉巴克。在飞机上没吃。你能不能带我们去一家干净好吃的餐厅?”
“当然行,林赛先生!我知道一些很棒的餐厅,菜好吃到保证让你撑死。”
“被你说得我都要流口水了,”我站起来,收拾护照和钱,“你们两位去不去?”
“什么,出去外头?你真爱说笑。”
“会出去的,可能晚点,大概会很晚。但我们会看好你的东西,等你回来。”
“好吧,随便你们。我一两个小时后回来。”
普拉巴克点头哈腰,一副巴结人的模样,很有礼貌地告辞。我走到他身边,但就在我要掩上门时,高个子年轻人说话了:“嘿……上街保重,知道吧?我是说,你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什么人都不能信。这儿不是乡下。城里的印度人……嗯,总之,小心为上,好吗?”
在接待柜台,阿南德把我的护照、旅行支票、大笔现金锁进他的保险箱,还给了我一份详细的收据,我走下楼梯到街上,那两名加拿大青年告诫的话语,像海鸥盘旋在鱼群产卵的海潮上方,也在我脑海里不断盘旋。
普拉巴克带我们到这旅店时,走的路是一条两旁有绿树、路面宽阔而较冷清的大街,那大街从印度门那高大的石拱门开始,沿着海湾弧线延伸下去。但宾馆大楼前面那条街,则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人声、汽车喇叭声、买卖声,犹如暴雨打在木头或铁皮屋顶上。
数百人在那里走动,三五成群站着聊天。整条路上,店铺、餐厅和饭店栉比鳞次。每家商店或餐厅的前面,都附设一间较小的店铺。这些位于人行道上的违章小店铺,每一间都有两三个坐在折叠椅上的店员看管。街上有非洲人、阿拉伯人、欧洲人、印度人。每走一步,听到的语言、音乐都不一样,每家餐厅在沸腾的空气中,飘出不同的香气。
男人驾着四轮牛车,推着手推车,在车来人往的马路上穿梭,急着想把西瓜和袋装米、汽水和衣架、香烟和冰块送到货主手上。钱到处流动。普拉巴克告诉我,这里是货币黑市买卖的重镇,当街就有人拿着厚厚一沓纸钞,正在算钱、兑换。街上有乞丐、玩手技杂耍的人、特技表演者,有弄蛇人、乐师、占星师、看手相的人、皮条客、毒贩。这条街很脏,冷不防就有垃圾从上方的窗户掉下来,人行道或路边也弃置着一堆堆的垃圾,肥滋滋不怕人的老鼠在垃圾堆里窸窸窣窣,大快朵颐。
在我看来,这条街上最惹人注目的,是许许多多不良于行、有病在身的乞丐。各种身陷病痛、残障、苦难的人,四处游走,有人站在餐厅、商店门口,有人操着熟练的哀求话语走近街上的行人。初见这条苦难的街道,一如隔着巴士车窗初见贫民窟,让我为自己拥有红润的脸庞感到极度羞愧。但这次当普拉巴克带我走在这喧闹的人群中时,我注意到那些乞丐的另一面,他们惹人同情的表演多了份真实人生的味道。有群乞丐坐在门口玩牌,一些瞎眼男子和他们的朋友正在享用有鱼有饭的一餐,哈哈大笑的孩童轮流和一名缺腿男子骑他那辆小手推车。
一路上普拉巴克不断偷瞄我的表情。
“喜欢我们孟买吗?”
“喜欢。”我答,真心的回答。在我眼中,这城市很美,狂野而令人振奋。英国统治时期浪漫主义风格的建筑,和现代玻璃帷幕的商业大楼比邻而立。年久失修、死气沉沉、分布杂乱的平价公寓崩塌后,变成卖蔬菜、丝织品等琳琅满目商品的市场。路旁的每家商店,每辆经过的出租车,都流泻出音乐。颜色缤纷多彩,香味着实令人陶醉。在这些拥挤的街道上,我在无数人眼里看到笑意,我以前去过的地方,没有一处洋溢着这么多笑意。
特别的是,孟买很自由,一种令人雀跃的自由。我所看到的地方,处处散发着那种解放的、无拘无束的精神,而我不知不觉间敞开心胸回应那精神。我理解到,那些男男女女个个自由自在,因而就连初见贫民窟居民、街头乞丐时所生出的羞愧之心,也随之烟消云散。没有人把乞丐赶离街头,也没有人驱逐贫民窟居民。他们生活虽然困苦,却和有钱有势者一样自在优游于相同的花园和大街上。他们很自由,这城市很自由,我喜欢这点。
但这街上密集的意图、充斥着的需求与贪婪、极度强烈的恳求与算计,让我有点胆怯。听到的语言,我一个字都不会讲。这里的人穿袍服、纱丽、缠头巾,我对这里的文化一窍不通。好像糊里糊涂接演一场华丽而复杂的戏剧,手中却没有剧本。但我微笑,不由自主地笑着,不管街头看上去多么陌生,多么让人不知所措。我是个逃犯,被通缉,被追捕,是被悬赏捉拿的要犯。但我更胜他们一筹,我很自由。逃亡时,每一天都是人生的全部。每一分钟的自由,都是以喜剧收场的一部短篇小说。
我很高兴有普拉巴克作陪。我注意到他在这街上人脉很广,一路上频频有各式各样的人向他热情打招呼。
“想必你一定饿了,林赛先生,”普拉巴克说,“你这人很快乐,不介意我说什么,快乐的人,胃口总是很好。”
“嗯,的确是很饿。眼下我们到底要去哪里?早知道要走这么久才能到餐厅,我会买盒饭回去吃。”
“再走一点,不远了。”他回答,满脸笑容。
“好……”
“是真的!我会带你去最棒的餐厅,有最上等的马哈拉施特拉料理,保证你说好吃。在孟买,像我这样的导游,全都在那里用餐。这个地方很不错,贿赂警察的钱,只需要付平常行情的一半。真的很不错。”
“好……”
“是真的!但首先,让我先替你,还有我,弄点印度香烟。在这里,停一下。”
他带我走到一个路边摊,那摊子只是个可折叠的牌桌,一只卡纸板箱里整齐摆了数十种品牌的香烟。牌桌上有一只大铜盘,铜盘里放了几只小银碟。银碟里摆了切碎的椰子肉、香料和多种不明的酱料。牌桌旁的桶子里,有许多矛状叶漂浮在水中。卖烟贩子正在弄干这些叶子,抹上几种酱料,包上椰枣粉、椰子粉、槟榔粉、香料,卷成一小包一小包。许多顾客围着他的摊子,他那双手很利落,叶子一包好,立即有人买走。
普拉巴克挤到那贩子身旁,伺机购买。我伸长脖子,透过顾客间拥挤的缝隙看着他时,脚步往人行道的边缘移动。就在我一脚往下踩到马路时,有人紧急大叫:“小心!”
两只手抓住我手肘,把我猛往后一拉。说时迟那时快,一辆双层大巴士疾驶而过。若没有那两只手拉住我,我大概已命丧巴士的车轮下。我转过身,与救命恩人正面相对。她是我所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身材修长,黑发及肩,肤色白皙。她不高,但方正的肩膀和挺直的身形,加上两腿叉开牢牢地站着,让人觉得她默然无声中自有种坚毅的气势。她穿丝质长裤,裤脚束在脚踝上,足穿黑色低跟鞋,上身是宽松的棉衬衫,披着一条大丝质长披肩。她把披肩朝后披,质地轻柔的双层流苏在她背后飘飞翻转。她全身上下都是绿色,只是深浅不一。
从一开始,我就感受到她那令男人既爱又怕的特质,那冷冷的笑容,让她的丰唇更富魅力的笑容。那笑容里有种自傲,透过匀称的鼻子散发着自信。不用说,一定会有不少人不明就里,把她的自傲错看成傲慢,把她的自信错看成冷漠。但我没犯这错误。我的眼睛失魂落魄,悠然漂荡在她那静止凝视的水汪汪的潟湖里。她眼睛很大,又特别绿。那是历历在目的梦境里,树木所呈现的绿,大海呈现的绿——如果大海完美无瑕的话。
她的一只手仍摆在我的手肘附近。那种肌肤之触,正是情人的手轻触你身体时所会有的感觉:熟悉,但令人兴奋,是轻诉的许诺。我差点忍不住拾起她的手,放在我胸膛。或许我当时真该这么做。如今我知道,当时我如果真那么做,她大概会笑出来,并因此喜欢上我。但当时我们素昧平生,只是站着,直直凝视着对方,就这么持续了漫长的五秒钟。此时,所有平行的世界,所有可能已存在和永远不再存在的平行活动,在我们周边翻转。然后她开口了。
“好险,你命大。”
“是啊,”我笑笑,“我是命大。”
她慢慢放开我的手臂。那动作很轻松、很从容,但我却觉得与她疏远了,就像是从深甜的美梦中给硬生生叫醒一样突然。我靠近她,看看她身后的左边,再看看右边。
“你在找什么?”她问。
“我在找你的翅膀。你是我的守护天使,不是吗?”
“恐怕不是,”她答,双颊露出俏皮的笑靥,“我心里有太多邪恶的东西,恐怕称不上天使。”
“那我们就来谈谈你有多邪恶?”
有些人成群站在摊子另一头。其中一个年约二十五岁、英俊、健壮的男子,走到马路上叫她:“卡拉!快,yaar(朋友)!”
她转身向他挥手,然后伸手与我握手。她握得很有力,但透露的心情让人无法捉摸。她的笑同样暧昧。她或许已喜欢上我,或许她只是很乐于跟我道别。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她抽出手时,我说。
“我有多邪恶?”她回答我,嘴唇上挂着要笑不笑的神情,“这问题很私密,我想这可能是我这辈子被问过的最私密的问题。但,喂,哪天你如果到利奥波德(Leopold),就会找到答案。”
她那群朋友已经从小摊子的另一端移到我们这边,她随即离开我和他们会合。他们全是印度年轻人,一身干净时髦的西式中产阶级打扮。他们不时大笑,把身体靠向对方,状甚亲昵,但没人和卡拉有身体接触。她似乎散发出既迷人又不可侵犯的气质。我贴近他们,假装着迷于香烟贩子卷烟叶、抹酱料的动作。我侧耳倾听她跟他们讲话,但一句话都没听懂。
以那种语言,在那场对话里,她的嗓音出奇地低沉、洪亮,听得我手臂上的寒毛微微发颤。我想那应该也是个警告。阿富汗媒人说,爱意滋生大半缘于声音。但那时候我不懂,而且我的心一股脑儿栽进去,栽进就连媒人可能都不敢踩进的地方。
“瞧,林赛先生,我只替我们买了两根烟。”普拉巴克回到我身边,得意地递上一根烟,“印度是穷人的国度。在这里,没必要买一整包。只要一根,只买一根,而且还不必买火柴。”
他倾身向前,拾起一段闷烧的麻绳。麻绳吊在香烟摊旁边电话线杆的钩子上。普拉巴克吹掉麻绳末端的灰,露出一丁点橘色的余烬,点燃他手中的烟。
“他们在做什么?在嚼叶子里的什么东西?”
“那叫帕安(paan,印度槟榔)。味道很棒,嚼起来也很棒。在孟买,人人都嚼,然后吐,嚼,再吐,没问题,白天、晚上都嚼。那对身体有好处,大量嚼,全部吐掉。要不要试试?我可以替你弄来一些。”
我点头,请他去买,但我心里盘算的,主要不是体验帕安这新东西,而是借此可以站在那里更久,欣赏卡拉。她很轻松、很自在,简直就是这条街的一部分,这条街谜一样氛围的一部分。我觉得周遭所有迷惑不解的东西,在她而言,似乎是稀松平常的。这让我想起那个从巴士车窗看到的贫民窟里的外国人。她在孟买似乎平静而满足,就和那个外国人一样。她从周遭的人那里得到的温馨、肯定与认同,叫我羡慕。
更重要的是,我的眼睛被她那无可挑剔的美丽迷住了。我望着她——素昧平生的一个人,胸中有一股气,极力想尽情发泄。我的心像是被人捏着,像被人用手掌紧紧握住。血液里有个声音在说是,是,是……古老的梵语传说中提到前世注定的爱,两个灵魂因为业力的作用,注定会在相遇后为彼此神魂颠倒。传说前世注定的爱人,往往一眼就会认出,因为对方的举手投足、思绪、动作、声音,眼中所传达的每个心情,都叫你怦然心动。传说我们会由她的翅膀认出她——那翅膀只有我们能看到——因为想拥有她,我们灭绝了其他爱欲。
梵语传说也告诫世人,这类前世注定的爱,有时可能会对命运交缠中的其中一个人,单单一个人,产生占有和痴迷。但从某个角度来说,理智与爱不能并存。爱之所以存在人世,正因为爱非理智。
“哦,你在看那个女的。”普拉巴克带着帕安回来,往我凝视的方向看去,“你觉得她很美,na?她叫卡拉。”
“你认识她?”
“当然认识!这里谁不认识卡拉?”他答,用那种大声到旁人听得见的低语,让我很担心她听到。
“你想认识她?”
“认识她?”
“想的话,我去替你跟她说。你想跟她交朋友?”
“什么?”
“别担心!卡拉是我的朋友,也会是你的朋友,我想。说不定你会和卡拉做生意,赚上一大笔钱。说不定你们会成为很好、很亲近的朋友,跟她上好多次床,爽到顶点。你一定会爽翻天的。”
他已开始摩拳擦掌。他微笑着,牙齿和嘴唇已被帕安的汁液染红。我紧抓住他的手臂,不让他去找她,她正和她那群朋友在一块。
“不!不要去!天哪,小声点,普拉巴克。我如果想跟她讲话,我会自己来。”
“噢,我懂,”他说,显得窘迫,“就是外国人所说的前戏,对不对?”
“不是!前戏是……别管什么前戏了!”
“那好!我不管什么前戏不前戏,林赛先生。我是印度人,我们印度人不时兴前戏。我们提枪就上,真的!”
他双手摆出正抱着女人,对着女人的小屁股猛顶的样子,脸上一直带着那鲜红的微笑。
“行行好,别这样!”我怒声说,抬头看卡拉和她朋友是否在看他。
“好,林赛先生!”他叹口气,放慢他那有节奏的前顶动作,最后完全停下,“但我还是可以将你介绍给卡拉小姐认识,如果你要的话。”
“不!我是说,不,谢了。我不想向她搭讪。我……天哪,这哪有用啊,只要告诉我……那个正在说话的男人说的是什么语言。”
“他说的是印地语,林赛先生。你等一下,我马上就告诉你他在说什么。”
他走到摊子的另一头,旁若无人地加入那群人,倾身细听。没有人理会他。他点头,跟着其他人笑,几分钟后回来。
“他在说一件很好笑的、关于一名孟买巡官的事,那人在这一带很有势力。那巡官把一个鬼灵精的家伙关了起来,但那个鬼灵精说服那巡官放了他,因为他告诉那巡官他有黄金和珠宝。不只如此,他被放出来后还真给了那巡官一些黄金和珠宝。但那些东西不是真黄金,不是真珠宝,是假的,很便宜的东西,根本不是真的。最好笑的是,那个鬼灵精卖假珠宝之前,还在巡官家住了一星期。传说那个鬼灵精还跟那巡官的老婆上了床。现在那巡官气得抓狂,每个人看到他都赶快闪人。”
“你知道她哪些事?她住这里?”
“知道谁?林赛先生,你是说那个巡官的老婆?”
“不是,当然不是!我是说那女的,卡拉。”
“你也知道,”他若有所思地说,首次紧蹙眉头,“孟买有许多女孩。我们从饭店出来才五分钟。在这五分钟里,我们就见了几百个女孩;再五分钟,还会见到几百个。每五分钟就能见到几百个女孩。走上一阵子,我们会见到几百个、几百个、几百个、几百个——”
“啊,几百个,还真是不得了!”我语带挖苦打断他的话,声调不知不觉高了许多。我瞧瞧四周,几个人正盯着我,神情明显不屑。我压低声音继续说:“我不想认识几百个女孩,普拉巴克。我只想……了解……那个女的,好吗?”
“行,林赛先生,我会把知道的全告诉你。卡拉是孟买很有名的生意人,她来这里已经很久了,我想大概有五年了吧!她有栋小房子,距这里不远。每个人都知道这个卡拉。”
“她是哪里人?”
“我想是德国人,大概是吧。”
“但她口音听起来是美国人。”
“没错,听起来是,但她来自德国,或者说可能来自德国。反正,她现在几乎是地道的印度人。现在要不要去吃饭了?”
“好,等一下。”
那群年轻朋友向帕安摊子附近的其他人大声道别,走进熙来攘往的人群。卡拉跟着他们走开,头仰得高高的,以那种挺直背脊、近乎蔑视的古怪姿态。我看着她没入人群。她一直没回头。
“你知道一个叫利奥波德的地方吗?”他回到我身旁时,我问他。我们再度上路。
“当然知道!一个很棒、很舒服的地方,利奥波德酒吧。那里都是些最棒、最可爱的人,非常好、非常可爱的人。在那里可以碰见各种外国人,全都是事业很成功的人。卖淫、贩毒、借高利贷、黑市交易、出售色情图片、走私、伪造护照,还有——”
“行了,普拉巴克,我明白了。”
“你想去那里?”
“不想。或许晚点会去。”我停下脚步,普拉巴克在我身边停下,“嘿,你朋友怎么叫你?我是说,不用普拉巴克,你名字的简称。”
“有啊,我也有简称,叫普拉布。”
“普拉布……我喜欢。”
“那意思是光明之子之类的。好名字,对不对?”
“是的,好名字。”
“那你的好名字,林赛先生,实在不是很好,如果你不介意我当面这么说的话。我不喜欢这么长、这么拗口的名字,就印度人的讲话方式来说。”
“哦,你不喜欢?”
“请别见怪。我不喜欢,一点都不喜欢,完全不喜欢。百分之百、千分之千地不——”
“嘿,”我笑笑,“这件事我恐怕无能为力。”
“我想,简称林好多了。”他提议,“如果你不反对,我以后就叫你林。”
这名字再好不过了,而且就和逃狱后所取的十几个名字一样假。事实上,最近几个月,我发觉自己对于在不同地方不得不取的新名字,还有别人替我取的新名字,抱着某种说不上来的听天由命之感。林这名字是我绝对想不出来的昵称。但那听起来不错。也就是说,我听到某种命中注定、像巫毒法术似的回音:这名字当下就打动我心,就和我出生时所取的名字一样贴切。我那不为人知的出生名,早已不见天日,我就是在那名字底下被判入狱服刑二十年。
我低头仔细打量普拉巴克的圆脸和又大又黑调皮的眼睛。我点头,微笑,接受这名字。后来从科拉巴到坎大哈,从金沙萨到柏林,有数千人用这位孟买街头的小导游替我取的名字叫我。当然,当时我不知道会变成这样。命运需要共犯,而命运之墙的石头就是以这种无心的小同谋为砂浆砌上的。取名字的那一刻看来微不足道,好像只要我随意肤浅地答是或否就可以打发过去,但如今事后回顾,我知道,那一刻是我人生的转折点。在这个名字之下我所扮演的角色,我即将成为的人物——林巴巴(Linbaba)——比起以前我所扮演的任何角色都要真实,更贴近我的本性。
“好,很好,就用林。”
“太好了!我很高兴你喜欢这名字。我的名字在印地语里的意思是光明之子,同样,你的名字——林,也有一个非常好、非常吉祥的意思。”
“哦?‘林’在印地语里表示什么?”
“表示阴茎!”他解释道,脸上露出他觉得我应会有同感的喜悦。
“噢,真好,真是太……好了。”
“没错,很好,很吉祥。准确来讲,没这意思,但念起来类似‘ling’或‘lingam’,而‘ling’或‘lingam’就是阴茎。”
“别胡扯了,老兄,”我抗议,再度上路,“我怎么能拿‘阴茎先生’这名字四处走,你是在糊弄我?我现在就看出来了——嗨,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叫阴茎。门都没有,免谈。我想还是照旧叫林赛。”
“不,不!林,我跟你说真的,这是个好名字,非常有力的名字,非常吉祥,再吉祥不过了!别人听到这名字,都会喜欢。来,我证明给你看。你送给我的这瓶威士忌,我要留给我朋友桑杰先生。喏,就在这家店,你仔细瞧瞧他有多喜欢你的名字。”
沿着这条闹街再走几步,我们来到一家小店,敞开的店门上有如下的手写招牌:
收音机诊所
主营电器修理,电子器材买卖、修理
店主桑杰·德什潘德
桑杰·德什潘德体格粗壮,五十来岁,头顶中秃,头发灰白,眉白而浓。他坐在坚实的木头柜台后面,周边摆着正在大力放送的收音机、已大卸八块的卡匣式放音机、装有零件的箱子等。普拉巴克跟他打招呼,连珠炮式地讲了一堆印地语,把那瓶威士忌递过柜台。德什潘德伸出一只肉鼓鼓的手一把抓住,看都没看,迅速收进柜台下面,接着从衬衫口袋里拿出一沓卢比,抽出一部分,掌心翻转向下,递给柜台另一头的普拉巴克。普拉巴克收下后,迅速收进口袋,动作之快之利落,好似乌贼触手抓到猎物放进口中一样。最后他终于聊完,示意我上前。
“这位是我很要好的朋友,”他轻拍我的手臂,告诉德什潘德先生,“新西兰人。”
德什潘德先生嘟哝着说了些话。
“他今天刚来孟买,住在印度旅社。”
德什潘德先生又嘟哝着说了些话,以隐隐带着敌意的好奇上下打量我。
“他姓林,林巴巴先生。”普拉巴克说。
“他姓什么来着?”德什潘德先生问。
“林,”普拉巴克咧嘴而笑,“他叫林巴巴。”
德什潘德先生扬起他粗浓的眉毛,一脸惊讶的笑容。
“林巴巴?”
“正是!”普拉巴克意气昂扬,“就姓林。他也是非常好的人。”
德什潘德先生伸出手,我伸手握了握。我们彼此问候,然后普拉巴克开始扯我的袖子,拉我往门口走。
“林巴巴!”我们要跨出店门时,德什潘德先生大喊,“欢迎来到孟买。有随身听或相机或任何手提收录音机要卖,来收音机诊所,找我桑杰·德什潘德,我会给你最好的价钱。”
我点头,跟着普拉巴克出了这家店。他拉着我沿街走了好几步,然后停住。
“看到了吧,林先生,看到他多喜欢你的名字了吧?”
“我想是吧!”我低声说,既不了解他和德什潘德先生那段短短的交易内容,也不了解他为何那么意气风发。后来对他够了解、开始珍惜与他的友谊后,我才发现普拉巴克彻头彻尾深信,他的笑能影响别人的心情,能影响世界。事实的确如他所想,但我花了很长时间才了解这道理,接受这道理。
“那名字后面的‘巴巴’代表什么意思?林,我懂。但‘林巴巴’代表什么意思?”
“‘巴巴’只是个尊称,”普拉巴克咧嘴而笑,“把‘巴巴’放在你名字后面,或任何特殊人物的名字后面,表示我们对老师、圣徒或非常非常老的人的尊敬——”
“我明白了,我明白,但普拉布,我得告诉你,那并没有让我更能接受这名字。阴茎,这整个玩意儿……我搞不懂。”
“但你也看到了,桑杰·德什潘德先生,你看到他是多么喜欢你的名字!嘿,看看大家会如何喜欢你的名字。你看好了,我会把这名字告诉每个人!林巴巴!林巴巴!林巴巴!”
他大喊着说,向这街上每个经过我们的陌生人说。
“行了,普拉布,行了。我相信你就是了,安静。”这下换我扯他的袖子,催他走,“你不是想喝那瓶威士忌?”
“噢,是啊!”他叹气道,“是想喝,而且在心里喝过了。但现在,林巴巴,把你送给我的好东西卖给桑杰先生,卖得的钱可以买两瓶非常低劣但很便宜的印度威士忌,喝个痛快,然后还会剩下许多钱,可以买件上好的新衬衫,红色的,还有一拖拉的上等大麻、几张有冷气吹的印地语电影票、两天的食物。对了,林巴巴,你还没吃你的帕安。你现在该把它放进嘴里嚼,以免走味变得难吃。”
“好,怎么吃,像这样?”
我把包裹在叶子里、差不多有火柴盒那么大的帕安,按照我所看到的吃法,放进嘴里侧面,脸颊与牙齿之间。才几秒钟,我嘴里就满是香甜的味道。味道强烈而甘美多汁,既像蜜般甜,又微微带着辣味。包叶开始融化,我小口小口咬着去皮扎实的槟榔、椰枣、椰子肉,咬得嘎吱嘎吱作响,嘴里满是甜汁。
“现在你得吐掉一些帕安,”普拉巴克说,神情专注地盯着我嚼动的嘴,“看,你嚼出像这样的东西,像这样把它吐掉。”
他吐出一口红汁,落在一米外的马路上,一团红红如手掌般大的东西。他吐得精准又利落,嘴唇没残留一滴红汁。他使劲在旁鼓动,我试着照做,但满口鲜红的汁液汩汩流出嘴巴,一路淌过下巴,有几滴落到衬衫前胸上,有几滴啪嗒落在右靴上。
“没关系,这衬衫。”普拉巴克皱起眉头,从口袋里抽出手帕,使劲擦拭渗入我衬衫前胸的血红汁液,但擦不掉了,“你的靴子也没关系,我会像这样擦掉,你瞧。我得问你,你喜欢游泳吗?”
“游泳?”我问,把嘴里残余的少量帕安混合物吞下肚。
“对啊,游泳。我要带你去昭帕提海滩,非常漂亮的海滩,在那里你可以练习嚼、吐、嚼、吐帕安,而不会弄脏衣服,让你省下不少洗衣服的钱。”
“嘿,说到四处逛这城市,你是个导游,对吧?”
“对啊,非常优秀的孟买导游,也带人游览全印度。”
“你一天收费多少?”
他看了我一眼,顽童似的咧嘴而笑,双颊鼓得像苹果。看他那表情,我渐渐明了他毫无心机的微笑背后不为人知的精明的一面。
“我一整天收费一百卢比。”他说。
“行……”
“游客三餐自理。”
“当然。”
“还有出租车费,也是游客付。”
“当然。”
“还有孟买搭巴士费用,全是游客付。”
“嗯。”
“还有茶,如果在炎热的午后喝个茶提振精神。”
“嗯……”
“还有性感女孩,如果在凉爽的夜晚很想发泄一下……”
“嗯,行,行。听着,我会付你一整个星期的钱。我要你带我参观孟买,告诉我这城市的事。如果我满意的话,一星期结束时我会另给奖赏,你看这样如何?”
他眼里绽放笑意,但回应时语调出奇地严肃。
“林巴巴,你这决定不错,非常不错。”
“哦,”我笑道,“那我们就等着瞧了。我还要你教我一些印地语,可以吗?”
“当然可以!我可以全部教你!ha表示是,nahin表示不是,pani表示水,khanna表示食物……”
“行了,行了,不需要立刻教。这家是餐厅?很好,我饿死了。”
我正要进这家阴暗而不起眼的餐厅,他突然拉住我,表情变得很严肃。他皱起眉头,用力吞口水,仿佛不确定该如何开口。
“享用这美食之前,”他终于开口,“在我们……还有我们做任何交易之前,有件事我得告诉你。”
“行……”
他这么垂头丧气,我不由得担心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
“嗯,我要说……那一拖拉的大麻,我在饭店卖给你的那块大麻……”
“怎么啦?”
“唉……那是商场价。真正的价钱,也就是友情价,是一拖拉阿富汗大麻只要五十卢比。”他举起双手,然后猛地放下,拍打大腿,“我多要了你五十卢比。”
“这样啊!”我低声回答。从我的观点来看,这根本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小到我很想放声大笑。但对他而言,显然是件大事,而我猜他很少感动到如此坦白。事实上,诚如他许久以后告诉我的,他那时刚决定要喜欢我,对他而言,那表示他得遵照良心,毫无隐瞒交代他所说过或做过的任何事。他始终将事实全盘托出,这是他最讨人喜欢,也是最让人恼火的特质。
“那么……你打算怎么办?”
“我建议,”他一脸严肃,“我们尽快把那块商场价的大麻抽完,然后我会买块新的。在那之后,一切都按友情价算,对你、对我都是。这办法没问题吧?”
我笑,他跟着我笑。我伸手钩住他的肩,带他进去那人声鼎沸的餐厅,餐厅里蒸汽弥漫,香味四溢。
“林,我是你非常要好的朋友,”普拉巴克咧嘴而笑,坚定地说道,“我们是幸运儿,对不对?”
“大概是吧,”我回,“大概是吧!”
几小时后,我回到那舒适而阴暗的房间躺着,天花板上的吊扇不停转动,哼哼直响。我累了,但睡不着。在我床边的窗户下,白天饱受折磨、辛苦干活的街道,这时臣服于夜间的闷热,一片静寂,空气潮湿,繁星点点。城里令人惊讶、费解的影像,如风中的树叶般,在我脑海里翻滚,而我的血液里涌动着希望和可能,叫躺在暗室中的我不由得笑了起来。我抛下的人,没有一个知道我的行踪。在孟买这个新天地,没人知道我是谁。在那一刻,在那阴影里,我几乎是安全无虞的。
我想起普拉巴克,想起他说一早要来带我去参观这城市。他会来?我怀疑。或者更晚些我会看到他和另一个刚来的游客在一块?我打定主意,如果他信守承诺,早上出现,我要开始喜欢他。在下这决定那一刻起,我隐隐怀着孤单之人的冷酷。
我想起那个女人卡拉,一再想起,惊讶于她泰然自若、不苟言笑的面容一再浮现脑海。“哪天你如果到利奥波德,就会找到答案。”那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不知道那是邀约,还是挑战,还是警告。不管是什么,我决定奉陪。我要去那里找她。但不是眼下。等我更了解这个她显然已经非常了解的城市之后再说。就花一星期,我心想,在这城市待一星期……
我在这个孤寂冷清的个人天地里,想起很多事,一如以往,我还想起家人和朋友。不断想起,却见不到、摸不着。每天晚上,我在无可压抑的渴望中挣扎度过,渴望取回我为获得自由而失去的东西,所有失去的东西。我每天晚上被羞愧的钉子刺穿,那些我确信永远无缘再见面的心爱的人,因为我得到了自由,而他们却持续在受苦。
“我们可以杀他价,是吧!”那个高个儿加拿大人,从房里另一头黑暗的角落说话,突然冒出的声音在静寂里回荡,像是石头砸在金属屋顶发出的声音,“我们可以跟那经理杀低房价。一天要我们六美元,我们可以杀到四美元。那虽然不贵,但这里人的作风就是这样。你得跟这些人杀价,每样东西都要。我们明天就要去德里,但你要住这里。先前你不在时我们谈过,我们有点担心你。你得跟他们杀价,老哥。不懂这个,不这样想,他们会把你吃得死死的,这些人。印度的城里人都是不折不扣唯利是图的人,老哥。别误解我的意思,印度是个了不起的国家,因此我们才会再来。但他们与我们不一样。他们……唉,他们认为就该这样。总而言之,你该杀他们价。”
房价的事,他说的的确没错。我们本可以一天省个一两美元。为了节省开支,本来就该讨价还价。在印度,大部分时候,就该这样做事,这样才精明,才讨人喜欢。
但他也不全部是对的。在接下来几年里,那位经理阿南德和我成为好友。第一天见到他,我就信任他,没有杀价,我没有想从他身上榨钱,我凭着直觉行事,尊敬他且打算喜欢他。因为这些,我赢得了他的喜爱。他不止一次告诉我这事。他和我们一样知道,要三个外国人付六美元,无关痛痒。这饭店的老板规定,每间房一天要价四美元。那价钱是他们的底线,多出来的一两美元,就是阿南德和他三名服务客房的下属一天的工资来源。外籍游客杀价,省个微不足道的一两美元,却让他少赚一天的钱,也让游客失去和他结为朋友的机会。
在与印度人打交道时,有个简单而令人吃惊的道理,那就是按照感觉行事,比按照理智更为明智。在这世上,没有哪个地方这么切合这个道理。
那时候,在孟买的第一个晚上,闭眼躺在黑暗而寂静的房间里时,我还不懂这道理。我凭直觉行事,心想幸运之神一定会再度眷顾我。我不知道自己已经爱上那女人、那城市。在笑意从我嘴唇消失前,我迷迷糊糊地进入无梦的酣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