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山水楼台间:休闲审美与创意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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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学科发展的视角:地理、文艺及其他

就现有资料来看,“地理”一词最早出现在《周易》中,“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系辞》)。东汉的王充对“天文”和“地理”有着较为明确的解释:“天有日月星辰谓之文,地有山川陵谷谓之理。”这里的“地理”还偏重于“山川陵谷”之类的自然地理。同时代的班固,在《汉书》中专设《地理志》,不仅包括“山川陵谷”之类的自然地理,也包括名胜古迹等人文地理。可以说,中国古代关于地理的知识和研究是极为丰富的,正如美国地理学家普雷斯顿·詹姆士在《地理学思想史》中论述中世纪世界各国地理学发展情况时认为的那样:中国地理学的研究作为其广博学术传统的一部分,那时就有了长足进步,超过基督教欧洲所知道的任何东西。(1)

在西方,“地理学”(Geographia)的概念虽然始于公元前3世纪,但是地理学真正走上科学的道路,却是近代以来的事情。在古希腊,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战争的需要、经济的发展等,共同刺激了对于地理知识的探索和发展;但是由于其主要活动区域集中在地中海地区,并且受制于当时哲学和地理学思想的发展程度,最终导致的是,地理学虽然在古希腊产生,但是并没有在那个时代发展为科学。(2)

从中国和西方的早期地理学发展情况和传世文献来看,并没有使用“景观”这个概念。但是,中西方早期的地理学知识中已经包含着今天所说的“景观”的诸多因素;而最早开始使用“景观”这个概念的,则是希伯来语的《圣经·旧约全书》。

一、没有“景观”概念的早期中西方地理学

作为一门研究人、地关系的学科,地理学知识在有人类出现的时候就有了萌芽,从旧石器和新时期的诸多遗址和人们所使用过的遗物中,就能发现当时对地理学知识的初步认识和逐渐发展。

(一)早期中国地理学知识

对于中国而言,殷商时代的生产力逐步发展,早期的城市也慢慢出现,人们的“领土”观念已经比较明确了。这在甲骨卜辞中有着明确的记载,如“土方征我东鄙”和“鬼方牧我西鄙”的记载。“鄙”指的是城市周围的农村,一般是当时的奴隶居住地。到了周代,农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战争和政治统治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们对于地理学相关知识的认识和使用,更为丰富的地形、水文、气候以及土地治理等方面的知识,在流传至今的《诗经》中,均有所记载。如把河川的深水部位称之为“渊”(《小雅·鹤鸣》“鱼潜在渊”),把河川的潜水部位称之为“渚”(《召南》“江有渚”)。直到今天,我们还在使用“深渊”这个词来指很深的水(也引申为艰难的境地和险境),可见中华文化的旺健生命力。另外,《大雅·公刘》记载了公元前1800年左右后稷的子孙公刘,率领人们从“郃”(今陕西省武功县西南)迁移至“幽”(今陕西省栒邑县一带)定居和进行农田水利规划以发展农业生产的事情。

到了春秋战国和魏晋南北朝时期,一方面,由于秦、汉的统一和发展,民族融合进一步加强,“大一统”的统治需要更多的地理知识;另一方面,战乱造成的社会动荡,使得人口大量迁移、流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人们的地理知识。这一时期,我国古代地理学有了空前的发展。这一时期出现了“地理”概念,并且有了观察、了解地表的形式(高下)、地形(陵陆、山谷)、水文(水、泽)和植被(草、木)等自然地理现象的分布规律及相互影响等多方面的含义。这比古希腊“地理学之父”埃拉托色尼仅将“地理学”理解为“描述大地”的意义要合理得多。《尚书·禹贡》是我国第一部区域地理专著,其中对于“九州”的划分具有一定的政治区划的意义,“导山”的山脉概念相当明确,“导水”正确地阐释了巨川发源于山地而朝宗于海、上游和下游的关系以及干流和支流的关系,“五服”(“服”指王畿以外的地方)对于政教和人民负担也予以规定。《汉书·地理志》是我国第一部以“地理”命名的著作,其内容不仅包括自然地理(山川水泽),也包括人文地理(水利、关塞、名胜、古迹、工矿等)。“地理”的含义得到了丰富和发展。此外,《管子》《吕氏春秋》和《孙子兵法》中也有关于自然地理、农业地理和军事地理知识的相关记载和论述。

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时期人们对于人和自然的关系逐渐有了新的认识,并且开始在这种关系中发现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这就为人们合理地利用和改造自然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也为人们进一步认识人和自然的关系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国语》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周灵王二十二年(公元前550年)谷水西南流合于洛水,冲毁王城,将要冲及王宫。周灵王想要采取壅土的办法来防止。但是,太子晋确认是这是“逆天地之性”,而加以反对。他说:“古之长民者,不坠山,不崇薮,不防川,不窦泽……古之圣王,唯此之慎。”这里的太子晋明显具有这样的认识:一方面,天地山川都有自己的本质规律;另一方面,人们不能“逆天地之性”,而只能一味地“顺从”——即使发生了自然灾害,人们也不应该采取“逆天地之性”的防治措施。很明显,人在面对自然的时候还没有体现出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而到了荀子(公元前313—公元前238年)的时候,他一方面承认“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和自然界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但是,他并不认为人只能消极地受制于天,而特别主张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他认为:“大天而思之,谁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天论》)

这一时期也产生了一些合理地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主张和措施。如《孟子·梁惠王》中认为:“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如果用细网捕鱼,就会连鱼苗也打捞干净,这样就再无鱼可捕了;如果春夏进山砍伐森林(不按照树木成长的时间),这样就再无树可伐了。虽然孟子的主要意思在于“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而“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但是对于自然资源的合理保护和利用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因为自然资源的破坏而使得人民“养生丧死”出现问题,就难以实现“王道之始”了。此外,《逸周书》中也提到“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大聚解》);《礼记》中对于捕猎鸟兽有着这样的规定:“国君春田不围泽,大夫不掩群,士不取麛卵”(《曲礼下》),说的也是类似的意思。由此可见,这种合理利用和改造自然的思想,已经成为当时社会中较为流行和重要的思想,反映出了中国古人对人和自然关系认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早期西方地理学知识

古希腊地理学的产生和发展,与由战争、经济发展而进行的地理考察和哲学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早在公元前8—6世纪,古希腊地区的移民就大量移居到地中海和黑海周边的许多地点,并且建立了一些商行和城镇。商行的发展和城镇的建立,又进一步促进了商业和航海的发展,并且产生了一批最早的航行记录,虽然这些航行记录基本上失传了,但是当时积累的地理知识却部分地保留了下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后来的人对于航海和商业的兴趣,也刺激着人们对于地理知识的探索和积累。

亚历山大远征之前,似乎没有什么大的社会事件对地理学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就亚历山大远征而言,其对于地理学的重大影响是,进一步修正和完善了当时的地图,并且丰富了人们对于地图中相关地区的认识。此外,由于尼阿库斯、麦加斯梯尼的地理考察,以及托勒密王朝在埃及东部和南部的地理考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人们对于地理学知识的扩展;加上毕提亚斯对大西洋和北海欧洲的发现,补充了亚历山大远征所获得的地理学知识,从而使得之后的人们能够更加清楚地认识和描绘所认识的世界。

此后,发生在公元前2世纪的罗马人远征,也对西方早期地理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一方面,这次远征使得人们能够更好地认识意大利和西班牙,引出了波里比亚、阿尔提米多尔和波西顿尼乌斯等人的相关地理著作,并且让人们认识了高卢、大不列颠群岛,以及非洲的马格里布和苏丹等地;另一方面,通过海路和印度保持联系,通过中亚和中国保持联系,这就使得当时的马林和托勒密等人编绘“世界地图”的时候,能够真正地把目光投向地中海以外的广大地区。

相比较由战争、经济发展而进行的地理考察而言,古希腊哲学对于地理学的影响则是更为直接和深刻的。绘制世界地图的想法就起源于哲学,这是地理学的最初目标,曾被视为地理学家的首要使命——这些地理学家把地图作为人们认识世界的方式和解释。最早的地理学著作,如赫卡泰和希罗多德的地理著作都来源于从阿那克西曼德到阿那克萨哥拉的爱奥尼亚哲学;而帕门尼德和德谟克利特都曾发表过有关地理学的言说。

柏拉图在《斐多篇》和《蒂迈欧篇》中,已经陈述了他关于宇宙和我们所在世界的结构与形成的观点;同一时代,曾经向毕达哥拉斯学派的阿尔奇塔斯和柏拉图学习的攸多克索,绘制出了一张世界地图,并且写成了一部地理学论著。到了亚里士多德及其学派,他们观察、收集和解释了包括自然地理在内的一些对于地理学家有着重要意义的具体事实;而斯多葛学派则确立了一些能够用来解释潮汐、地震和火山等自然现象的理论。虽然说这些新学说的出现和亚历山大远征带来的相关知识的积累有着相当的关系,但是他们的影响却是深远的。公元前2世纪和公元前1世纪出现的斯多葛主义的复兴,帕尼提的学生波西顿尼乌斯是西方古代最伟大的地理学家之一;在亚历山大里亚时期,地理学家阿加塔尔齐德斯受到了逍遥派克里托拉俄斯的影响,后者曾同斯多葛派的帕尼提等人一起,革新和发展了哲学思想。至于罗马时期,由于哲学的衰落,地理学也没有取得更大的成就,马林和托勒密的地理学著作基本没有超出地图学研究的范围。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地图学的研究之外,地理学的研究中掺杂着许多历史、神话,而“关于地方风俗习惯的描写,常常最能引起人们的好奇心,占有过分重要的位置,它挤掉了对景观……的研究”(3)

从中西方早期地理学的情况来看,并没有哪一位思想家、哲学家或者地理学家提出和使用“景观”这个概念,但是在对人、地关系的认识和论述中,却包含着今天所谓“景观”的部分因素。由于发展和掌握地理学的目的和出发点不尽相同,导致了中西方对于人和自然关系的不同认识,相比较而言,中国古代对于自然和人文的认识更为丰富,也在承认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更为突出人的主观能动性。从《考工记》关于“匠人建国”“匠人营国”和“匠人为沟洫”的记载中可以发现,在对城市建设和“井田制”水利设施的规划中,明显地体现出利用自然规律和社会制度来进行设计的特点,换句话说,这就可以视为中国古人融合自然和人文所进行的景观设计。

二、“景观”概念的产生及其影响

从西方的传世文献来看,景观(landscape)这个词的使用最早出现在希伯来语的《圣经·旧约全书》中,被用来描述耶路撒冷包括所罗门王教堂等的瑰丽景色,这是一种视觉美学意义上的概念,可以视为后来对于景观作视觉美学理解、设计和评价的来源。由于《圣经·旧约全书》是在公元前12世纪至公元前2世纪之间,陆续用希伯来语写成的,所以景观这个词不会晚于公元前2世纪出现,但是,想要确定它出现的具体时间,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16世纪末,景观作为绘画艺术的一个专用术语,主要被用来泛指陆地上的自然景色。17—18世纪,景观这个词开始被园林设计师们所采用,被用来描述自然、人文以及二者共同构成的整体景象。园林设计师们基于对艺术美学效果的追求,对自然环境和建筑所构成的整体景象进行设计、建造和评价。在这个意义上,景观一词同汉语中风景、景色等词语的含义是基本一致的,与英语中的scenery一词的含义基本相当。但是,这时候的景观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空间界限,主要突出的是一种综合的和直观的视觉感受,可以视为对于景观视觉美学意义的延续和发展。

在英语中,景观这个词是在18世纪上半叶(1814—1839年)和风景画家(landschapsschilders)这个词一起从荷兰传到英国的,并逐渐演变成landscape painters这个词汇。此后,景观这个词基本固定下来,并在视觉美学意义上有着较为深远的影响。直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景观评价仍然在这个意义上来评价景观的视觉质量,Daniel等人将之称为“风景美”(scenic beauty)。由此可见,评价景观的主要标准仍然是视觉意义上的美,而景观的价值也表现在“景观所给于个人的、美学意义上的主观满足”。可以说,景观评价的研究延续的还是古希伯来语《圣经·旧约全书》中所使用的视觉美学意义上的景观的含义。这在文学、艺术、景观规划设计和园林工作者当中,也是被普遍使用的。

如果说视觉美学意义是延续至今的一种关于景观的理解,那么,随着近代地理学的发展,景观概念被借用到地理学中,并且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包括1492年美洲的发现和1498年东印度航线的发现在内,全球性的旅行和探险,使得欧洲人对景观这一概念的理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约在16世纪的欧洲,人们已经认同了景观与地理学的密切联系。景观被认为具有明确的位置属性与可视化属性,并且能够用地图或者绘画来客观地再现,而此时期的地理学,则被认为是对已知世界的图表、图像表述。这时,德国、荷兰、意大利的地图学者与画家开始广泛地使用景观词汇。这与此前欧洲中世纪的地图和绘画形成鲜明的对比,那时历史事件与神学创世故事经常组成描述的对象。可以说,16世纪是景观地理属性形成的重要时期。(4)

从景观概念的产生来看,其“天然”地与美学联系在一起,从美学维度来认识和分析景观,最初就是从人类美学观念和身心感受出发来认识客体的特征,进行景观要素的分类和美学评价。其中既包含对景观进行美学分析,以寻找景观的美学特征及其与当时美学观念的关系,也包含对景观进行审美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这就为今天从美学维度来认识和分析景观提供了多重视角。随着地理学、设计学和景观生态学的发展,在景观规划设计、景观保护和景观生态建设领域,人们普遍认为,保持和提高景观的宜人性就包含了对景观的美学质量的要求。因此,在当前社会,从美学维度认识和分析景观就成为人们对景观的认识途径之一,具有某种合理性和必然性。至于景观和美学的关系问题,自然应该聚焦于二者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和怎样形成这种关系以及这种关系有什么影响和作用等方面,而不是二者有没有关系之类等方面。或许正是由于景观与美学的紧密关系,才使得景观成为地理学的重要概念之后,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美学研究的对象和内容,而这种拓展在美学和地理学领域有着相似的表现:美学将自然作为一种审美对象(客体),而地理学学者所关注的“地学美学”也以自然为对象来研究自然美。尽管这两个学科中的自然美所关注的“自然”并不完全相同,但是这种关注本身却可以视为景观美学意义的延续和发展。

在中国古代,就目前的传世文献来看,并没有“景观”这个概念,也没有“景”“观”两个字的连用。《说文解字》中明确指出:“景,光也。”这涉及中国古人对于时空的认识。通过考释,可以确定在中华文化中人所观之“景”存在三种不同的透视维度,分别为空间、时间和认知。所谓空间,与“天”的神圣性密不可分,“天”可以决定人的重要事务,具有相当的崇高性,而日月星辰则无疑是人们观察天象的直接对象;所谓时间,即“景”的原处之意,不过时间是由天象(特别是日月星辰)决定的,这就将时间和空间紧密联系在了一起;所谓认知,是指通过对于“景”的观视而去体认天地、认知时空从而实现“天人合一”。(5)

现代汉语中所使用的景观概念,是从日本转译到中国的。一般认为,景观一词是由日本的植物学者三好学博士于明治三十五年(1902)左右,从德语中Landschaft一词的日语翻译而创造的,最早被广泛使用的含义是“植物景”;后来,这一概念也被相关的社会学科所吸收和使用。但是,景观一词的使用和讨论却存在着一定的争议,出现过关于“景观”和“景域”哪个词更准确地争论。在1985年出版的《造园用语词典》(东京农业大学造园学科编写)中对“景域”的解释是:“意指在视觉上、地理学上和文化上具有共同特征的一定地域”。从这个解释本身来看,它与一般意义上理解的景观似乎并没有实质上的不同。

从翻译学的角度来看,异质语言之间的翻译往往伴随着意义的流失,换句话说,A语言中的某个词语可能很难准确、全面地对应B语言中的某个词语,从而使得人们认为或许要使用数个A语言中的词语才能准确、全面地反映出B语言中某个词语的丰富含义,甚至在A语言中无法找到与B语言中某个词语的任何一方面含义相对应的词语时,还要通过对B语言中的词语进行音译,或者在A语言中重新组合、创造出一个词语,并且赋予该词语与B语言中所对应的某个词语的全部含义。通常来说,音译和创造的新词语一旦被接收后,由于其本身在A语言中并不存在,所以在展现B语言中某个词语的丰富内涵时,一般不会引起歧义和争议;但是,面对A语言中的某个词语无法准确、全面地反映出B语言中某个词语的丰富含义,以及使用数个词语去反映B语言中某个词语的丰富含义时,往往就容易引起人们对作为译词的A语言中的词语进行讨论,甚至各执一端、难以定论。由于使用A语言的国家和地区与使用B语言的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使得B语言中的某个词语在A语言中的译词本身的含义随着使用A语言的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以及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丰富,即除了具有B语言中的相应含义外,可能还会产生新的含义。

这一点,在日本引入景观一词后也存在。虽然景观一词最早是由日本的植物学学者翻译过来并在植物学中使用的,但是这一词语在地理学中也得到了普遍使用。被引入的景观概念逐渐融合了日本的本土文化,景观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用来表示风景与景色的意思。除了植物学、地理学和日常使用外,景观一词在日本的行政司法和其他学科中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2004年,日本制定了关于景观的法律规定,但是并没有从法律意义上定义景观是什么;此外,日本的景观设计学、土木工学、建筑学等学科也多使用景观一词。

由于当初日本翻译使用景观一词时,使用的是日语汉字词语,且其与汉语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中国学人在引进和使用这个概念时,并没有太多的语言上的障碍。同时,这一概念在中国也得到了较为深入、全面的研究,并且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三、近代地理学中的“景观”概念

(一)“景观”概念在西方

虽然景观这个词是在18世纪上半叶(1814—1839年)和风景画家这个词一起从荷兰传到英国的,但是地理学中的景观概念却并非出现在英国。19世纪中叶,德国现代植物地理学和自然地理学的先驱洪堡德第一次将景观(landschaft)作为一个科学概念引入地理学科,用来描述和表示“地球表面一个特定区域的总体特征”,并逐渐被广泛地应用于地貌学中,表示在形态、大小和成因等方面具有特殊性的一定地段或地域,反映了地理学研究中对于整体上把握地理实体综合特征的客观要求。之后,阿培尔、威默尔和施吕特尔等人把景观作为地理学研究的重要对象,阐明了在整体景观上发生的现象和规律,并主要强调了人类对于景观的影响,推动了景观的发展。

1906年,德国的史律特在《人的地理学目标》中,提出把景观作为人文地理学的中心,并将文化景观定义为“自然和人类社会相互融合的存在”,从此意义上来看,景观就不是一个完全脱离于人的存在物。从此之后,景观被分为自然景观与文化景观。美国人文地理学家索尔作为加州大学伯克利学派的重要代表,曾于20世纪20年代提出人类行动是制约自然环境的“环境决定论”观点,该观点遂成为文化地理学的基础。但是,也有一些学者对此观点持不同意见。哈茨霍恩即对以上观点持批判态度,他认为人类能够“见到”的景观是“文化景观”,而文化景观形成之前的景观(即所谓“原景观”),应被视为自然景观。而俄国地理学派则偏向于将人文地理学用于阐释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的联系,以及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相互作用。

在20世纪20—30年代,帕萨格的景观学思想和景观研究成果对德国的景观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他认为,景观是由景观要素组成的地域复合体,同时,提出一个以斜坡、草地、谷底、池塘和沙丘等景观要素为基本单元的景观等级体系。这个理论所强调的重点也是地域空间实体的综合特征。此后,一方面由于新的分支学科不断出现,如地质学、气候学、水文学、土壤学和植被科学等;一方面由于还原论的思想在科学思想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综合整体的思想在地理学等学科中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面,景观的概念并没有始终占据地理学研究的核心位置,其重要性也没有显示出来。这个情况直到景观生态学的出现才有所改变,景观概念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并且重新作为一个重要的概念出现在研究者的面前。

至此,可以发现在景观生态学产生之前的地理学中,对于景观一词的运用有着以下几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是突出景观的综合特征,强调对于景观的整体的、全面的认识和把握,虽然在洪堡德那里这种综合特征还没有与人类社会联系在一起,但是这种综合性的把握在一定程度上为后来人文地理学从自然和人类社会的融合角度来理解景观奠定了理论基础;二是人文地理学中的景观将自然和人类社会联系在一起,强调了人类社会对于景观的重要作用,并且发展出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的认识,这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对于景观的理解,也为人们从文化的角度来理解景观提供了理论的支撑和现实的可能;三是对景观的认识仍然没有完全摆脱其最初视觉上的意义,即这一时期对于景观的认识和理解仍然将从人的视觉意义上进行观察作为一种重要的手段,但是这种视觉观察并没有与最初的视觉美学意义上的景观保持完全的一致,这时的景观研究还没有明确的审美因素和美学意义。

1939年,德国区域地理学家特罗尔创造了“景观生态学”这个词,景观成了某一区域内以生物群体形成规律为核心的地域空间形态的概念。由于景观生态学中对于景观的理解仍然具有综合性的视角,所以特罗尔也认为景观生态学是将航空摄影测量学、地理学和植被生态学结合在一起的综合性研究。与之相关的是,欧洲的景观生态学比较一致地认为,应当在地理学研究方面侧重由相关作用单元组成的某一地域的整体性。荷兰的景观生态学家左讷维尔德在Land Ecoligy中,将景观理解为人类的栖息地,包括人类、人类制成品以及决定环境的物质和精神功能的主要属性。俄罗斯地理学家道库恰耶夫及其学生贝尔格进一步发展了景观的概念,贝尔格把景观理解为既包括地表形态,又包括地表其他对象和现象有规律地重复着的群聚,其中,地形、气候、水、土壤、植被和动物的特征,以及一定程度上人类活动的特征,会合为一个统一和谐的整体。

毫无疑问,以上学者在景观生态学中理解景观的时候,仍然具有综合性的思维,并且强调景观中人类活动和人类社会的因素。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荷兰的景观生态学家们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就是认为景观生态学应当研究人类为获得物质利益而对景观自然属性的破坏,而景观的美学、考古学和历史学价值也应当给予充分的重视,以避免对资源的过度开发而导致景观结构和功能的破坏。这种观点明确地展现出从土地景观到审美景观的变化,这种转变至少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延续和丰富了景观研究的审美视角,既承接了景观最初的美学意义、扩大了景观审美研究的内容,使得美学能够在地理学的审美诉求中名正言顺地进入一个新的领域,也使得美学研究者能够名正言顺地对景观进行研究,避免了不同学科之间的简单比附甚至“场外征用”;另一方面为景观研究提供了一个环境伦理的视角,使得环境伦理成为一种批判的武器,使得景观研究具有地理学、美学和环境伦理学等多重维度,同时,由于景观所具有的人文性和文化性,使得这种批判与文化研究具有某种一致性,为借用文化研究的方法和成果来研究景观提供了一定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二)“景观”概念在中国

对于中国而言,西方地理学在中国的传播有着不同的途径:一是中国人主动学习和吸收。1840年鸦片战争后,部分知识分子开始反思时代的经验教训和中国文化本身,并且把眼光投向了中国之外的世界。其中,林则徐组织翻译了《四国志》(亦称《四洲志》),使人们了解了英国、法国、葡萄叶和西班牙等国;魏源在《海国图志》中介绍了世界各国的地理、历史、科技等的发展情况。这种对西方包括地理学在内的知识的主动学习,其目的并不简单在于发展中国的地理学等,而主要在于通过对于包括地理学在内的学科的了解,为中国的发展而服务。二是传教士的翻译和传播。以利玛窦为代表的西方传教士不但在中国“习华语,读儒书,从儒教”,在地理学方面,向当时的中国人介绍了西方的地圆学说,尤其是把介绍圆学说和经纬度线测绘技术的《天主实义》和《乾坤体义》进行发布传播,从而推动了中国的测绘地图方法走入科学的轨道;同时,利玛窦等人还把绘成的《山海舆地图》展示给当时的中国士大夫,并把《万国图志》献给当时的朝廷,为中国的地图测绘提供了参照。虽然这些传教士传播这些知识的主要目的是传教,但是这些知识的传播客观上推动了人们对于地理的认识和知识的积累,为后来近代地理学在中国的传播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三是留日的中国学生对地理学主动的翻译、引介和民营出版机构的参与传播。20世纪的最初十年,由于以留日学生为主体的地理学翻译群体出现,不但翻译引介了大量西方近代地理学的著作和思想,也把包括景观在内的日本关于西方近代地理学的一些研究成果一并引介到中国,加上大量民营出版机构的传播和推动,不但为近代中国引进了一整套西方地理学知识体系和专业术语、初步建立了能够提供在概念上与方法上进行传授的地理学教育体系等,而且使得中国地理学发生了从传统到近代的转型。可以说,这一时期西方地理学在中国的传播内容与规模、传播方式与渠道以及传播影响的广度和深度,都超过了明末清初,也超过了“开眼看世界”的中国知识分子所处的时代。

就目前的资料来看,景观一词最早于1930年出现在中国学者的著作中,中国风景园林学的先驱陈植在其著作《观赏树木》的参考书目日文部分中,列有三好学的《日文植物景观》;在1935年出版的《造园学概论》中有两处使用了景观,即“可设喷水,壁泉,以增景观”和“(植物)其天然景观”;在1947年的《造园学概论》(增订本)中也使用了景观:“各种景观,雕刻精工,形态似生”和“各部景观,几乎不可及亦”。显然,当时所使用的景观一词明显具有“景色”“景致”和“景物”等意思。

除了中国学者主动使用景观的概念外,两本以景观为题名的译作(从日文译为中文)对景观的引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36年,村太郎的《景观地理学》被翻译成中文,他归纳了地理学者对景观的各种模糊和复杂的理解。从此,“景观”一词日渐为中国地理学界所熟悉。受此影响,《北京景观》于1939年出版,该书收录了北京附近地区的风景、古迹、名胜图片近百幅,统一以景观一词概之,这标示着景观在中文语境下以视觉为主的特点。1957年,日本人竹内亮编著的《植物地理景观图谱》也被翻译成中文出版。尽管在日常行文中,景观一词甚少出现——它没有被收录于1949年前出版的《辞源》一书,但还是从不同途径分别获得了视景、美学和地理学术语的意义。

1949年以后,受到苏联的景观地理学的影响,“景观”成为中国地理学的重要概念。尽管后来有一些关于景观学的分支研究,如景观地球学,但这一时期基本是在介绍景观学的概念、原理、方法与实践。就其中最重要的文献来看,景观学被认为建立在生物地理学和土壤学的基础上,其研究主要为“地域自然地理分异的一般规律、景观学说和自然地理区划”。除了景观概念与景观学的内容之外,“景观形态学、景观动力学、景观分类、景观研究与制图方法、实用景观学等问题也被涉及”。1979年出版的《辞海》第一次收录了“景观”词条,其解释就是基于苏联景观学的表述。在2009年出版的《辞海》(第六版彩图本)中,对“景观”的解释有两个:一是风光景色,这与景观的原初意义有着相当的一致性;二是地理学名词,并区分了四种不尽相同的景观概念,无论其中“泛指地表自然景色”,还是“兼容自然与人文景观”,或者表示“荒漠景观、草原景观等”类型,它们都与人的视觉有着密切的联系。(6)

景观概念在中国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使用和发展,从其翻译和使用的角度来看,分别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日本、苏联和欧美等国学者对于景观的不同理解的影响,并且有了新的发展。但是,就其着眼于视觉(无论是自然景观还是人文景观)、具有一定的审美意义(无论是自然景观还是人文景观)和文化价值(主要是人文景观)这几方面来,都是比较明确的;同时,由于景观生态学等学科的发展,对于景观的环境伦理批评与西方的相关学科具有相当的一致性,体现了全球化的社会发展中,人们对于类似问题的共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