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道德构建与“书写”
第一节 文本的构建
一、几种文本的概况
宋人得以较为全面了解颜真卿的形象,大概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主要的文本:其一是编纂于五代后晋时的《旧唐书》,唐代自唐初以来便在实录基础上撰写国史,《旧唐书》主要的编史依据即“实录”;其二是编纂于北宋初年的《新唐书》,《新唐书》与《旧唐书》相比,“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其旧”(1);其三是殷亮(亮之父为寅,寅与颜真卿为表兄弟关系)撰写的《颜鲁公行状》;其四为颜真卿故吏令狐峘撰写的《光禄大夫太子太师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墓志铭》(2)。
在北宋欧阳修、宋祁等人修撰《新唐书》之时所参照的文本当为三种,《旧唐书》《神道碑》和《行状》。其修撰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将原来的传记“删繁就简”,我们通过对新、旧《唐书》中《颜真卿传》字数的统计,两者相差近五百字,可知颜传亦遵循“删繁就简”的主导思想(3)。《颜真卿传》在书写上,两种版本到底有何种差别?哪些内容进行了删减,同时又增加了哪些内容?
下面我们首先简略介绍一下四种版本:
(一)《光禄大夫太子太师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墓志铭》(4)
《墓志铭》署名为正议大夫行太子右庶子史馆修撰上柱国晋昌县开国男令狐峘述。颜真卿被李希烈拘留期间,曾自为墓志铭,按照常理,其家人应当采用颜真卿自作的墓志铭。此铭在行文中,后人发现有几处值得推敲的地方,首先是关于颜真卿的卒年问题,《墓志铭》记载为“兴元元年八月三日”,殷亮《颜鲁公行状》则记载为“贞元元年”,留元刚《年谱》、黄本骥《年谱》都遵循《行状》中的记载,如果此真为《墓志铭》怎会有如此差错,鉴于此差错后人将此题名为《墓志铭》的文章改为《神道碑》,即便改为《神道碑》尚有疑点无法解释,也就是说不管是《墓志铭》还是《神道碑》都不应当在一些基本问题上有冲突,如关于“卒年”和“妻”“子女”等问题。
“神道碑”是通常放置于通往墓地或墓道上的碑刻,文中有“故吏庐州刺史李崿乃刊石建碑,旌于不朽”一语,此语或者可以理解为李萼并不必然就是真正的《墓志》或《神道碑》的撰写者,如果只为“不朽”之名而立的石碑,另立于别处也不是没有可能。然而此文的叙述结构和一般墓志铭又非常相似(前半部分为志文,后半部分为铭文),所以也很容易被认为是《墓志铭》。
(二)《颜鲁公行状》
行状之文体始于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流行开来,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书记》中云:“体貌本原,取其事实,先贤表谥,并有行状,状之大者也。”(5)唐代规定重要官员去世,由其家人简录其生平行事,报送中央修史机构留存。行状之撰写遂大盛于此时,通常由死者之门生、故吏或亲友撰写,也有委托当时著名文豪代写,鉴于此,书写者多有感情色彩掺入其中,文笔中有溢美之辞当是常理所在。唐代李翱曾经在《百官行状奏》中说:“事失其本,文害于理,而行状不足以取信。”(6)
《颜鲁公行状》为殷亮撰写,殷亮之父为寅,与颜真卿为表兄弟关系,曾参与颜真卿编撰《韵海》的工作,对颜真卿一生之事迹应当非常熟悉。同上面我们提到的《神道碑》相比,此文应当是大家都比较认可的早期颜真卿历史形象的文本。
(三)《旧唐书·颜真卿传》
五代时后晋在实录和国史的基础上修撰而成,依纪传体体例,列传把同一类型的人物编排在一起,因此颜真卿与段秀实同在一卷,最后的传赞针对的也是两个人。
(四)《新唐书·颜真卿传》
《新唐书》出现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替代了《旧唐书》,成为人们了解唐代历史的主流版本,只有到了清朝才有学者通过研究,客观指出两者各有优缺点。《新唐书》依然将段秀实和颜真卿同卷,只是在表述方式、事件详略上进行了取舍。
可以说《新唐书·颜真卿传》不但是清朝以前人们了解颜真卿人物形象的主要来源,同样也是现在我们了解分析颜真卿形象在宋初被构建的主要依据。
二、《新唐书》对颜真卿形象的构建
历史通过一系列文本展现,而形成这些文本的原初资料大都是零碎的片段、实物,等等。对历史人物完整的叙事需要通过历史编撰者将片段联缀起来,而联缀的方式则体现了编写者预设的设想。所以美国新史学家贝克尔在《什么是历史事实》一文中写道:
那么历史事实是什么呢?……史学家感兴趣的就是与过去人们的生活有关的一切事情,也就是一切活动或事件,人们所表达的各种各样的感情,以及人们有过的种种思想,不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的确,这类事件就是史学家的兴趣所在。但是由于这些事件已不复存在,所以,史学家也就不可能直接与事件本身打交道。他所能接触的仅仅是这一事件的有关记载。简单说来,他接触的不是事件,而是证明曾经发生过这一事实的有关记载。(7)
即使我们所说的历史事实无法复原,但是历史的书写还在继续,书写历史的人是根据什么原则重新书写历史的呢?
丹图对于历史叙述最著名的观点“叙述是一种解释形式”(8),而所谓解释“就在于在变化的两个时间端点之间填进内容”(9),由此来看历史叙述的因果关系颠倒,从看似冷静而客观的表述变为为阐释某种观点而准备的论据,而可以作为论据的史料才会被书写者提及,而那些无关的论证则逐渐被遗忘和抛弃。
中国素来有“文以载道”的说法,历史的书写当然也遵循了这一规律,许多古代的文本既是经又是史,史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另外一种意义上的经。“载道”的主要目的是教化,官修史书是中国史学著作的基本脉络,而官修史书的传统主要还是孔子提倡的所谓“春秋笔法”“微言大义”,“笔法”背后最重要的是“大义”,这个“大义”和“文以载道”中的“道”指的是同一事物,此“大义”成为历史文本背后的操作平台。
从后人对历史编写者写作目的的总结中可以得知,古人书写历史的基本出发点有正统论、忠奸论、道德论、气节论等分类(10),历史人物和事件的叙述就在这样的逻辑中展现。
下面我们通过四个版本的比较来看两《唐书·颜真卿传》对颜真卿形象的构建。
(一)关于“忠奸”对立
① (唐)令狐峘:《光禄大夫太子太师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墓志铭》,见《全唐文》卷三九四,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
② (唐)殷亮:《颜鲁公行状》,见《颜鲁公文集》附,影印《四部丛刊》本,上海:上海书店,1989年。
③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一二八,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
④ (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一五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
续表
在颜真卿一生的履历中似乎时时处处都充满了和奸臣之间的对抗,一生官宦职位的升迁大都与此有关。忠臣的称号似乎天然与奸臣形成了对立之势。颜真卿第一次被贬是同奸臣杨国忠的冲突开始的。此后在两《唐书》的记载中这一叙事线索愈发明显。
1.消失的中介人物——与杨国忠
与杨国忠之间似乎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冲突,通过对比几种史料发现,两者通过间接的渠道而联系在了一起,《旧唐书》对这一事件的叙述比《新唐书》简明多了,而《新唐书》似乎觉得在这一事件上应该详加说明才能突出某种主题,于是我们看到《新唐书》通过参照《行状》的记载,完成了此次忠奸之间冲突的叙事。
“出为平原太守”的原因,旧书简略为“怒其不附己”,此处的叙述无法使人联想到忠奸上,《新书》交代了“怒其不附己”的原因是颜真卿和吉温的一次语言冲突,冲突的原因是吉温陷害忠臣之后宋浑,而吉温和杨国忠是同党,忠奸对立在这一叙述中得以完成。
2.无中生有——与皇帝
在颜真卿所有被贬经历中,我们看到,贬罚他的人均为宰相,而这些宰相都为奸臣。对于这样一种简单的因果关系至今没有人发出过怀疑。
发生在至德二年的被贬事件,两《唐书》的描述一致,认为是“宰相所忌”或“宰相厌其言”,并没有指出是哪位宰相,但是按照惯性思维,也应当是某位奸臣宰相所为,仔细比对才发现,此处并没有哪位我们预先设定的宰相,岂止如此,在《神道碑》《行状》中一致的回答是颜真卿由于“触鳞忤旨”才遭到贬斥。主人公皇帝被隐去,由奸臣宰相充当了这一事件的主角。
3.消失的“小人”——与李辅国
此处的逻辑和第一条似乎也没有什么太大不同,被贬的罪魁祸首被安放到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奸臣——李辅国身上。安放的程序就是将那个直接的冲突者隐去。《神道碑》与《行状》记载,主要原因是颜真卿与一个阴险的小人——御史中丞敬羽“语及政事”,后来这位中丞“诈佞取恩”将谈话的内容泄露了。新旧《唐书》没有提及此中丞,而是直接让李辅国站在事件的前面充当了这一角色。
4.与元载的冲突
《神道碑》中并没有记载与宰相元载的冲突,只是到了《行状》中记载:
公曾建议先谒庙,然后即安宫阙,事竟不行。时载方在于立班,更顾公曰:“所见虽美,其如不合事宜。”公怒而进曰:“用舍在相公耳,言者何罪乎?然朝廷纪纲,岂堪相公再破除也!”
后来的新旧《唐书》中都有此事的记载,因为新旧《唐书》写作范式是以官位的升迁为主线,那么两《唐书》显然在叙述上将这一事件当作了后一任职的前提条件,但奇怪的是,在上次事件中宰相杨炎已经将颜真卿的官位“外示崇宠,实去其权也”,然而在这次冲突中却又恢复了颜真卿的实权为“刑部尚书”。
5.“以怨报德”的卢杞?
颜真卿的死因似乎有很大原因与时为宰相的卢杞有关,关于此点下文中还会提到,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卢杞对颜真卿有此报复心理呢?
在新旧《唐书》的记载中都有这样一个细节,卢杞就如同前几任宰相一样也欲将颜真卿从京城赶走,两《唐书》对此事的叙述略有不同,却也显得较为微妙。既然卢杞想要除掉颜真卿为何在《旧唐书》中还要事先“谕”之?《新唐书》中为何还要“数遣人问”之?另《新唐书》中隐去了《旧唐书》中一段话:“真卿候杞于中书曰:‘真卿以褊性为小人所憎,窜逐非一。今已羸老,幸相公庇之。’”颜真卿听说自己外放时,在中书省等候卢杞,欲求情于他。
最后,从两《唐书》的记载来看,这一事件显然成了后来导致颜真卿走向死亡的一个诱因,到底是无中生有还是确有其实,无从得知。
不知为何前两种文本中没有对此事交代,如果颜真卿死时卢杞还在位,则撰写者会有避嫌或明哲保身一说,但卢杞已于783年被贬。写作者应当不会还有此种顾虑。
(二)“安史之乱”事件的渲染
以下是四种文本在安禄山反后,玄宗对颜真卿在战乱中的表现所作出的反应:
大悦,称叹者久之,顾谓左右曰:“真卿何如人,而所为乃得尔!”《神道碑》
玄宗叹曰:“河北二十四郡,无一人向国乎?”及闻平至,遣中使五六辈迎之,兼敕平奔马直至寝殿门,然后令下。奏事毕,玄宗大喜,顾谓左右曰:“颜真卿何如人?朕兼未曾识,而所为乃尔!”《颜鲁公行状》
叹曰:“河北二十四郡,岂无一忠臣乎!”得平来,大喜,顾左右曰:“朕不识颜真卿形状何如,所为得如此!”《旧唐书》
叹曰:“河北二十四郡,无一忠臣邪?”及平至,帝大喜,谓左右曰:“朕不识真卿何如人?所为乃若此。”《新唐书》
我们首先看《神道碑》中的记载,“何如”一词在这里应当作疑问反语解释,翻译成现代汉语应当为:颜真卿是什么人,然而他竟会这样做。这里似乎并没有指涉玄宗不认识颜真卿的意思,如果理解为:颜真卿官职地位并不高,也还没有受过朝廷的重用,就会这样做,其他人呢?倒是非常合理的。
《行状》中增加了“朕兼未曾识”一句,如果是“朕未曾识”倒没有什么分析的必要,然而,中间加了一个“兼”字,如果同前一句连起来理解,就比较清楚了,那就是:颜真卿是什么人,都快要到我不认识的程度了。
然而在《旧唐书》中,将这一不确定的因素变为明朗化,加了“形状”二字,语义完全变为:我不认识颜真卿(的模样)。当然此处《新唐书》又稍微作了些修正(将二字删去)。
后世的普遍理解为当时唐玄宗并不认识颜真卿,而且还有人以此为例批评唐玄宗的昏庸(11)。
(三)关于颜真卿之“死”
颜真卿为何被选去劝说李希烈,四种文本也不相同,前两种文本没有提到是因为卢杞的建议,而后两种文本则比较一致认为是卢杞要故意陷害他,颜真卿与卢杞的冲突,在后两种文本中最为明显,再次验证了正史文本中忠臣和奸臣的对立式书写。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比较清晰地看出,作为一个忠臣形象的颜真卿也是经过了历史书写者的塑造,其通过忠奸之间尖锐对立的叙事模式将颜真卿的一生牢牢地定格为一个字——忠。
总之,通过以上叙述,颜真卿丰富的个人形象逐渐被一个在“忠奸对立”的故事中抽象出来,从以“安史之乱”为代表的“忠君”事件蔓延到整个人的生平,忠臣形象变得越来越纯粹。
三、核心事件与碑帖
宋代修撰的《新唐书》较为完备地记载了颜真卿作为一个忠臣的形象,其一生事迹不断传诵,后来又不断产生新的较为简短的版本。南宋黄震(1213—1280)在《古今纪要》中有以下对颜真卿一生概述的简略版:
颜真卿字清臣,师古五世从孙。少孤,母教。
监察御史使河陇,辨冤狱而雨,号御史雨。
使河东劾朔方,令郑延祚三十年不葬母,终身不齿。
殿中侍御史时吉温,以私危宋浑,曰奈何以一时忿危宋璟后。
杨国忠出为平原守,知禄山反,密为备,而泛舟饮酒,以纾其疑。
禄山反,河朔二十四郡惟真卿守,募兵大飨,慷慨感厉,十七郡同日自推为盟主,兵二十万。
清河太守使李萼乞师从之,斩贼万级,军费困竭,拔景城盐自助。
思明、尹子奇复陷河北,惟平原博平清江固守,度不可抗,赴行在,拜御史大夫,绳治如平日,百官肃然。
纳京复告宗庙,祝署嗣皇帝,真卿曰上皇在蜀可乎?乞筑坛东向哭,宰相出之,唐旻诬之,贬饶州。
镇浙西,以预备刘展,为生事,召为刑部侍郎。
上皇迁西内,率百官问起居,李辅国贬之。
代宗自陕还,请先谒陵庙,而即宫。
斥元载,朝廷岂堪公再坏,载请群臣奏事,先白长官,长官白宰相,详可否?遂疏极论载奸,载贬之陕州,为抚湖刺史。
载既诛,杨绾荐之。
卢杞陷之,使谕希烈,希烈使李元平说斥之,朱滔等使者谓求相孰先太师,又斥之,希烈屡胁之,终不屈,遂见害,逮事四朝,刚而有礼,天下称曰鲁公。(12)
以上《古今纪要》虽然从文字上来说没有新、旧《唐书》详尽,但主要事迹已全部包含在内,人们通过以上文字,可以非常清晰地知道颜真卿的一生。
这样的叙述似乎还不够简洁,早在宋孝宗(1162—1189在位)时为官的沈枢(生卒不详,孝宗时官待制)在《通鉴总类》中还有更加简略的概括:
颜真卿独守平原以拒贼。
颜真卿感激军士以讨贼。
颜真卿雍容辨敕而就死。
唐颜真卿不为贼党诱胁失节。
卢杞出颜真卿宣慰李希烈。
卢杞欲出颜真卿于外。
颜真卿论元载专权。(13)
以上文字已简略概括为三个事件:一是“安史之乱”,二是“宣慰李希烈”,三是“立朝正色”(14)。前两个事例作为一个忠臣最为有利的证据,在生死面前,忠诚成了颜真卿第一位的选择,还有什么比用生命来检验一个人的道德更加有说服力呢?
我们通过上文的分析不难看出,新、旧《唐书》中大量篇幅是关于“安史之乱”的论述,《新唐书》和《旧唐书》相比,在总体字数上少了近五百字,而在叙事重点上将重心偏移到以“安史之乱”为中心。毫无疑问,“安史之乱”是《颜真卿传》的核心事件,可以比较肯定地说没有“安史之乱”就没有颜真卿,颜真卿官衔的几次重要升迁也是从这一事件开始的。
“忠诚”是颜真卿最鲜明的人格特征,而“立朝正色”“以身殉国”成为“忠诚”最有利的补充,这三个事件成为一个“铁三角”共同支撑起颜真卿的伟大形象。
三个核心事件均有书法作品与之匹配,分别是《祭侄稿》《争座位稿》《移蔡帖》,这里人们所关注的是碑帖作为一个文化符号的含义,也就是碑帖是如何在古人的论述中成为一种媒介,而并不仅仅止于一件艺术品。
首先,碑帖是在某种情境中产生的,碑帖的内容显然能够作为一种直接佐证人物生平事迹的证据。除了作为证据外,人们似乎还可以通过碑帖进行进一步的联想和发挥,在古人对《祭侄稿》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这一点,这里就不再占用太多笔墨赘述。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明代《祭侄稿》曾经有过两个版本,其中都有名人的题跋,我们现在看到的《祭侄稿》有鲜于枢题跋,另外一个没有流传下来的为陈深、陈绎曾、文徵明所跋,两者中必然有一件为伪,但题跋者对这一问题似乎并不愿意去深究,其所拥有的文化内涵显然已经超越了艺术的范畴。
其次是《移蔡帖》。《颜鲁公集》四部丛刊本为《蔡州帖》,帖中并没有书写年月,后人通过内容推断为颜真卿奉使宣慰李希烈期间,也有人提出怀疑。此帖的最初刻石者乃北宋时朝散郎、秘阁修撰、知同州军事唐重,至于此帖的来源,是经唐重(1083—1128)搜访而得来的。唐重所见过的也是石刻本,唐重本人对于此帖是否为颜真卿的真迹也不太确定。我们来看唐重的跋文:
观此笔迹不显岁月,以事实考之,盖使李希烈时也。希烈以建中元年陷汝州,卢杞建议遣公奉使,至贞元元年八月丙戌公不幸遇害,困踬贼庭者逾二年,刃加于颈而色不变,度无还期,誓不易节,盖书此以自表云。靖康元年七月壬申朝散郎、秘阁修撰、知同州军事唐重书。(15)
唐重之所以将此帖定为颜真卿殉国之前,是通过文字内容得出的判断。但是他也并不确定地说“俾观者有考焉”。
《石墨镌华·奉使题字》中也认为从内容上来说,应当为颜真卿奉使李希烈时所书:
鲁公行书“奉命来此,事期未竟,只缘忠勤,无有旋意”,又作二语云:“人心无路见,时事只天知。”宋刻同州下有公小像,不知原刻在何处。然观其词意,乃使李希烈时也,亦足悲夫!(16)
但是这一点有人也提出过质疑:
《金石文字记》载此书在同州,上有公像,下有靖康元年唐重题字,而余所得本无有,岂别一刻与?公以峭直为宰相所忌,斥逐非一,亦未必定是使希烈时书,但观其言词慷慨,意旨悲惋,弥令人叹息,痛恨于青蝇之诗也。(17)
以上文字出自赵绍祖(1752—1833)的《金石文钞》,《文鈔》先述顾炎武(1613—1682)《金石文字记》中的记载,然后又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认为“亦未必定是使希烈时书”。对于《移蔡帖》的真伪问题并不能轻易下结论,但这并不妨碍古人把它作为代表颜真卿重要历史事件的符号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