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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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人员管理

1.学生管理
(1)加强学生思政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学生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理解和认识。
(2)实施健康监测。学生宿舍尽力实现封闭管理,进出宿舍须佩戴口罩。进入宿舍前测量体温,若体温≥37.3℃,需用医用体温计重复检测,检测后仍异常的,宿管人员须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并安排学生去指定医院就诊,参见图7。
图7 校园和宿舍区安全管理流程图(含开学)
就诊后无须住院隔离但未明确诊断的学生,进行学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同时该生的密切接触者也要视情况考虑接受医学观察;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由定点医院收治,启动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学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封闭相关楼层或楼宇,进行全面消毒工作。
(3)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学生不外出、不聚餐、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按时作息,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线上线下健康教育及心理疏导。
(4)严格日常管理。坚持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晚点名制度,精准掌握学生动态,还要掌握留学生出入境信息。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不得出校,确有必要的,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出行方式。
(5)学生会议。调整学生年级大会、班会、学生组织会议、文体活动的举行方式和时间。创新学生返校后的会议形式,通过错峰开会、充分发挥网络功能、提前录制会议材料等方式,不召开聚集性会议。
(6)学生活动。暂停聚集性校园文化活动。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教育课程或线上展示交流活动,确需开展活动的,场地使用需按规定申请审批。
(7)体育运动。对没有健康问题的学生,每天可保持适量运动,增强身体素质。做到疫情防控、运动健身两不误。室外运动应选择人员较为稀疏的空旷开放空间,如运动场等。
(8)暂未返校学生的管理。对因出行管控、体温检测异常、隔离观察以及患病入院诊治等情况而暂未返校报到的学生,落实“人盯人”,实行“日报告”。返校时严格审核,确认身体健康后,方能返校复课。
(9)不接触校园内外遇到的动物。
(10)可设立学生志愿督查制度,监督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不聚会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
2.教职员工管理
(1)严控教职员工外出。疫情防控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旅行或参加会议、活动,确需外出的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报备行程。在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前,一律暂缓到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参加活动。
(2)建议教职员工乘坐私家车、骑自行车或步行上班,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3)严格实行入校身份核实和体温监测制度。实行体温自我检测日报制度,在家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汇报后可暂不到校,并及时就诊。在校若出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报告并就诊。
(4)减少集体活动。尽可能不召开人员聚集的现场会议和室内活动,可采用工作群、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工作,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5)确保教学运行。在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前,教师课堂授课一律佩戴口罩。鼓励教师运用线上方式对学生进行课业辅导和论文指导。
(6)创新教职员工文化活动内容和方式。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解除之前,原则上不开展集聚性教职员工文体活动;倡导线上进行文化交流与宣传;开展工间操等体育锻炼活动,增强教职员工身体素质,但应注意避免在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进行;畅通心理热线、在线求助渠道,解决困难教职员工需要。
(7)做好暂未报到教职员工的后续工作。对因出行管控、体温检测异常、隔离观察以及患病入院诊治等情况而暂未报到的教职员工,落实“人盯人”,实行日报告。返校时严格审核,确认身体健康后,方能返校继续工作。
3.校外人员管理
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谢绝入校。如确有工作需要,须与校内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后由部门派人携带校园卡到校门口办理登记手续。来访本人出示身份证,佩戴好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并经询问症状、来源地、工作单位和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