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身世与童年
我的爷爷和他的孩子们
我的一个伯父,他也有着搜集家族中奇闻趣事的嗜好,有一次他交给我一些他记录的笔记,其中讲到关于我们祖上的一些事情。我才知道我们的家族在英格兰中部北安普敦郡的埃克顿(Ecton),至少已经在那儿住了300年,究竟在这以前还有多少年,他就不知道了。(也许是从他们采用“富兰克林”的姓氏那时候起,“富兰克林”在这之前是一个人民阶层的称谓,当时英国各地人们都在采用姓氏。)
我们的祖先在埃克顿拥有30英亩的自由领地,以种地为主业,以打铁为副业。直到我伯父那时候为止,打铁这门手艺一直流传在我们家族中,而且有个不成文的传统,家中的长子总是学打铁的,因此我伯父和我爸爸都送他们的长子学当铁匠。我查考了埃克顿地区的户籍记录,只找到了1555年以后的出生、嫁娶和丧葬的记录,那时以前的户籍册在那个教区里已经没有了,从这个户籍册里我发现我是五代以来小儿子的小儿子。
我的爷爷汤姆斯生于1598年,一直住在埃克顿,直到他年迈不能干活时为止,然后他搬到他儿子约翰那里去,约翰是牛津郡班伯里(Banbury)村的一个染匠,我爸爸就是跟着他当学徒的。我爷爷后来就老死在那里并且安葬在了那里,我们在1758年看到了他的墓碑。他的长子汤姆斯住在埃克顿的家里,后来把房产和田产遗留给他的独养女。他的女儿和女婿(是威灵堡的一个叫菲舍尔的人)又把房产卖给伊斯德先生,他现在就是那里的庄园主人。我爷爷养大了四个儿子,从大到小依次叫汤姆斯、约翰、本杰明和约瑟夫。我手边没有关于你这几个伯伯的材料,但是我将把我记得的给你写出来。如果我的记录在我离家以后未曾遗失的话,你可以从记录里找到更详细的材料。
汤姆斯跟我爷爷学了打铁,但是他天资聪颖,当地教区的大绅士帕尔默老爷鼓励他去念书(他的弟弟们也得到同样的鼓励),他获得了充当抄写人的资格,成为地方上有声望的人,也是当地(无论是他的本村,还是北安普顿郡的城镇抑或是他所在的州)一切公益事业的主要推动者,他这方面的故事我们听说了不少。在埃克顿教区他颇受当时的哈里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褒奖。 1702年1月6日,他去世了,这恰巧是我出生前四年整的日子。我记得当我们从埃克顿教区的一些老人口中听到关于他的生平和性格的时候,你觉得很像你所知道的我的一生和个性,颇为惊异,你说:“他如果死在您出生的那一天,人家也许认为是他直接投胎转世呢!”
约翰学当染匠,我相信是染呢绒的。老三本杰明也学了染匠,是染丝绸的,在伦敦拜师学的艺,他也是非常聪明的人。我很清楚地记得他,因为当我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他从英格兰渡海到波士顿来,住在我爸那里,跟我们同住了好几年。
本杰明一直活到高龄,他的孙子塞缪尔现在还住在波士顿。他死后留下了两本四开本的诗稿,里面是写给他亲友的一些即兴短诗。他自己有一套速记方法,并且教会了我,但是因为我从来不练,所以早忘光了。
我的名字取自这位伯父,因为我爸跟他非常合得来。他笃信宗教,经常去听著名传教士的说教,并且把他们的说教用他自己的速记方法记下来,他身边有许多这样的笔记本。他有政治家的天赋,或许从他的地位来讲,他过分关注政治了。最近在伦敦我获得了他所搜集的从1641到1717年间重要的政论小册子,从书本上的卷号来看,有许多册已经遗失了,但是仍留下了对开本8本,四开本和八开本24本。一个做旧书生意的商人也不知从哪里弄到了这些书籍,因为我有时候从他这里买书,和他认识,所以他就把我伯父的这些册子送给了我。看样子是我伯父在去美洲之前留在伦敦的,这已经是50多年以前的事了。伯父还在书边上加了许多他自己的注解。
我们这个默默无闻的家族很早就参加了宗教改革运动,在玛丽女王统治时期,他们一直坚信新教1。当时由于他们强烈反对罗马教皇,因此还冒着遭受迫害的危险。当时天主教的《圣经》是拉丁文的,而我们家族信奉新教,因此采用英文版的《圣经》,而且保有一本英文版的《圣经》。为了隐藏和保管这本《圣经》,他们想出了一个非常聪明的方法,把它打开用狭带绑在一个折凳的凳面背部。当我的太爷爷对着全家宣读圣经时,他把折凳翻过来放在膝盖上,翻动狭带下面的书页。他的一个孩子会站在门口放哨,如果看见教会法庭的人走过来,他就提前通风报信,然后太爷爷会迅速地将板凳从膝盖放在地上,《圣经》就像原先一样藏起来了。这是我从本杰明伯父那里听来的,直到大约查理二世统治的末年,全家还是一致地信奉国教。但是那时候,有一些牧师因为不信奉国教教条而被开除教籍,在北安普顿郡举行会议,本杰明和约瑟夫改信了非国教,一生信守不渝,家里其他的人则仍然继续信奉国教。
我的短暂小学时光
在英格兰,非国教的宗教集会受到法律的禁止,而且时常受到骚扰,因此我爸爸的好友中有一些有声望的人就想移居到美洲新大陆去,希望在新大陆可以享受宗教信仰的自由,我爸爸答应陪同他们前往美洲。大约1682年,他就带着原配夫人和3个孩子迁到新英格兰来,在新英格兰这位原配又生了4个孩子,后来他的第二个老婆又生了10个孩子,因此我爸爸一共有17个孩子。
我还记得一次家庭成员到得比较齐的团聚,餐桌旁围坐着13个孩子,这13个孩子都长大成人,各自成家了。我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年龄上是倒数第三,比我小的只有两个妹妹。我生在新英格兰地区的波士顿,我妈妈是爸爸的第二个老婆,名叫阿拜亚·福尔杰,我外公叫彼得·福尔杰,他是新英格兰的最初移民之一。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可顿·马太在他的美洲教会史中曾高度赞扬过他老人家,称彼得为“一个虔诚而有学问的英国人”。我听说他曾经写过各样的即兴短诗,但只有一篇印刷出版了,我在好多年以前曾经拜读过。这首诗写于1675年,是用当时民间流行的诗歌体写的,写给当时当地的管理当局。诗的内容是拥护信仰自由,声援受迫害的浸礼会、贵格会2和其他教派,认为殖民地所遭受到的印第安人战争和其他灾祸是迫害教徒的后果,是上帝对这种重大罪行的判决和惩罚,奉劝当局废止那些残暴不仁的立法。整首诗在我看来写得通俗易懂,落落大方。
我的哥哥们都拜师学了各种不同的手艺。我爸爸打算把我当作儿子中的什一税3捐献给教会,因此在8岁时就把我送到语法学校去读书。我小时候读书还算聪颖,我爸爸的朋友们又都说我将来读书一定很有出息,这一切都鼓励了我父亲把我送到学校继续去读书。我伯父本杰明也赞成我读书,并且提议如果我肯学习他的速记术的话,他会把他全部布道说教的速记本赠送给我。我在语法学校里念了不到一年,表现还不错,从中等生升到了优等生,接着就升入了二年级,而且可以在那年年终随班升入三年级。但是这时候因为家里孩子太多,学费负担太重,同时我爸爸看到许多读了很多书的人,日子过得很窘迫(这是他在我面前对他的朋友们讲的),他改变了原先的主张不支持我读书了,叫我离开了语法学校,把我送到一所专门教写字和算术的学校去。
这所学校是当时著名的乔治·布朗纳先生开办的,布朗纳先生办学成就不凡,而且有一套教育方法,循循善诱,春风化雨。在他的指点下,我很快地学会了写一手漂亮的字,但是算术我考试不及格,并且毫无进步。 10岁时,我爸爸把我从学校接回家来,帮他干活。我爸爸做的是蜡烛和肥皂制造业生意。他原来不是干这行的,但是到了新英格兰,他发现染色业生意惨淡,不能养活一家老小,所以就改行做蜡烛了。因此我爸爸就叫我做剪烛芯、灌烛模、管店铺、跑腿等工作。
我讨厌这个行当,同时我非常想去航海,但是我爸不赞成。因为住在海边,常到水里玩,我很早就学会了游泳和划船。和其他小朋友在大小船上玩的时候,他们总是听我的,特别是在情况危急的时候。在其他场合,我一般也是孩子王,有时候我使他们陷入窘境。
其中有一件事,我至今记忆犹新,这件事情虽小,而且是我的过错,但却显示了我早年突出的热心公益的精神。我家附近的水车贮水池旁边有一个盐泽,在涨潮的时候,我们时常站在盐泽的边上钓鲦鱼。由于踩踏得多了,那个盐泽的周围被我们踩成一个泥沼。我提议在那里用石头砌成一个小高地,这样我们可以站立在那里。我看到附近有一大堆石块,这是别人用来在盐泽边上盖屋子的。因此在晚上当施工的人已经离开的时候,我召集了几个同伴来搬石头,像一群蚂蚁似的不辞劳苦地忙碌着,有时候两三个人搬一块石头。最后我们终于把石块搬来了,修好了我们的小高地。第二天早晨,盖屋子的人看见少了不少石块,大为惊异,于是到处寻找,后来在我们的盐泽地找到了。他们查出了是我们干的,就向我们的家长告状,而且有几个小朋友因此受到了家里的责备,我就是其中之一。虽然我向爸爸辩解说这桩事是有益的,但它由此使我深信一个终身受益的道理:凡不正当者即为无用之物。
爸爸的墓志铭
你爷爷的相貌和性格,我想你或许想知道一点吧。他中等身材,体格健壮,天资聪颖,画的一手好画,而且还懂点音乐。他的嗓音很棒,喜欢唱歌,有时候在晚间工作结束后,他就一边拉着琴,一边唱着歌,声音很悦耳。他有机械方面的天才,有时候碰到其他行业的工具,他也能摆弄起来,运用自如。你爷爷最大的长处是,在处理公私重大问题时,他所表现的深刻见解和正确判断。
可惜的是,他从来没有从政,家里孩子众多,需要他去教育,家境又困难,需要他来养家糊口。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常常有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前来向他请教关于镇上或他所属教会的问题,你爷爷的判断和忠告,他们一般很认同也很重视。而且,当人们在个人生活中遇到了不会解决的困难或难题时,他们也常常来向你爷爷讨教,因此他常常被人们选定为争执双方的仲裁人。
在教育孩子方面,他喜欢尽可能地时常请一些通情达理的友人或邻居来家里,边吃边聊,聊一些明智或有益的话题,好启迪孩子们的智慧。在餐桌上,你爷爷使我们专注到立身处世中善良、正直和审慎的种种美德,而很少留意或完全不注意所吃的东西。这使我后来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吃饭时,对我面前的菜肴漠不关心,甚至刚吃完饭别人问我吃了些什么,我都答不上来。我后来发现这个习惯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在旅途中,当我的旅伴们因为缺乏可口的食物,不能满足他们相对高贵精致的口味和食欲而感到苦不堪言时,我却丝毫没有这种痛苦的感觉。
你奶奶身体也很结实,应该说是很壮实:她生了10个孩子,而且都是她用母乳喂养大的。你爷爷奶奶的身体一直很健康,除了临终前的患病外,记忆中,我从未听过他们生病了。你爷爷活到89岁,你奶奶活到85岁,他们合葬在波士顿。几年前我在他们老两口的墓前立了一块大理石墓碑,刻着墓志铭:
约赛亚·富兰克林和他的妻子阿拜亚长眠于此。
在婚后的55年中,他们相亲相爱地生活着。
他们既无田产,又无俸禄,靠着辛勤的劳动和勤勉,蒙上帝的祝福,
供养着一个庞大的家庭,安乐度日。
抚养大了13个孩子和7个孙儿孙女,声誉良好。
路过的人,看到这里,
你应当勉励自己,勤奋工作,切勿不相信上帝。
约赛亚是一个虔诚谨慎的男子,阿拜亚是一个细心贞洁的妇女。
他们的幼子,立此碑铭,聊表孝意和纪怀。
约赛亚·富兰克林生于1655年,卒于1744年,享年89岁。
阿拜亚·富兰克林生于1667年,卒于1752年,享年85岁。
1 新教(Protestantism)是由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脱离罗马天主教会的教会和基督徒形成的一系列新宗派的统称,简称新教,是与天主教、东正教并列,为广义上的基督宗教的三大派别之一。
2 贵格会(Quaker)是基督教新教的一个教派,又称教友派或者公谊会。该派成立于17世纪,因一名早期领袖的号诫“听到上帝的话而发抖”而得名QUAKER,中文意译为“震颤者”,音译贵格会。该派反对任何形式的战争和暴力,不尊敬任何人也不要求别人尊敬自己,不起誓,主张任何人之间要像兄弟一样,主张和平主义和宗教自由。其信徒曾受到英国政府迫害,与清教徒一起移民到美洲,但又受到清教徒的迫害,大批贵格会教徒逃离马萨诸塞州而定居在罗得岛州和宾夕法尼亚州等地。
3 什一税(tithe):欧洲基督教会向居民征收的一种宗教捐税,源起于《旧约》时代。公元6世纪教会利用《圣经》中有农牧产品十分之一属于上帝的说法,开始鼓吹征收什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