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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如何定义“投机”
究竟何为“投机”呢?《韦伯斯特词典》给出了诸多定义。其中有:(1)从各个方面对事物的观点;智力上的考察;(2)买入土地、货物等,预期其价格上涨然后在价高时售出的行为或实践。对于第二个释义,韦伯斯特增加了一条较为自负的观察,“少数人致富,但大多因投机而破产。”按照韦伯斯特的解释,动机是区分投资和投机的关键。如果有人在1915年抱着获利后卖出的心理以60美元的价格买进美国钢铁股票,即使他后来改变了主意,不再卖出,而是把这只股票放入长期投资清单,那么根据韦伯斯特,他也是个投机者。相反的,一位先生抱着享受高于8%的股息回报的心理,在1921年以95美元的价格买进美国电信股票,那么即使几周之后他屈服于10%的利润诱惑而卖掉了股票,那么他仍是一个投资者。
尽管交易结果可能与初衷背道而驰,但是在定义投机时无视动机因素显然是不可能的。根据本书的主旨,投机可被定义为“期待在价格波动中获益而进行股票或商品的买入或卖出”。买一箱鸡蛋分装成一打一打卖给最终消费者,一打赚几分钱的行为不是投机,尽管销售商可能从鸡蛋市场的上涨中获取投机利润。同样,6月买进一车鸡蛋,打算囤积整车鸡蛋到12月再卖出,这也不是投机。尽管在这期间鸡蛋市场的波动会严重影响利润。纯粹的投机是指不实施任何诸如分销、存储或运输等形式的服务,而在同一市场内买入或卖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