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如果没有那一场大雪,或许,一切都不会发生。
秦慎用过简单的早餐,别了父母,卷了几幅新完成的字画出了门。
秦家算得上是书香门第。祖辈耕读,在乡邻之间颇有声望。
遗憾的是虽一门书香,却少有大成者。秦慎的爷爷算是秦家入仕最远的,中过一个进士,在新原做了一个小小的地方官。好在秦家人生性淡泊,并不在权贵上钻营,只求日子安稳也就行了。秦慎父亲文墨稍差,对生意兴趣稍浓,于是在城里做点小本生意。秦家虽然家境不算富裕,但也还过得去。
秦慎出生后大部分时间都是跟在爷爷身边的。秦老看小家伙相当机灵,也就花了心思教他。不想秦慎天赋极高,诗词歌赋,一点即通;丹青着色,妙笔生花。及至成年,秦慎的诗画已在新原小有名气。
或许是遗传了秦家人的淡泊,秦慎对仕途并不热衷。平时就读读书,纵情山水以娱,新原周边的山山水水他几乎都已经游遍。
对书画一事,秦慎并不刻意为之。兴之所至,便挥毫书画,然后拿到“翰隐轩”装裱挂售。
“翰隐轩”的老板褚翰隐是一位中年文人,很是欣赏秦慎的才华。褚翰隐多次叫秦慎参考入仕,都被秦慎婉拒。不甘心的褚翰隐还专程登门拜访秦家,希望秦家人劝劝秦慎。可淡泊的秦家人只说一切全凭秦慎自己拿主意。
褚翰隐只是摇头,说秦慎生对了秦家,又生错了秦家。
雪,下了整整一夜。新原的大街小巷积满了厚厚的雪,天地之间一时白晃晃的让人有些睁不开眼睛。
秦慎腋下夹着字画,将棉袄领子坚起来挡着风雪,低着头努力睁着眼向“翰隐轩”走去。因为积雪太厚,每行一步都要从积雪里用力把脚拔出来。一路艰难,待到快要到“翰隐轩”时,秦慎的身体已经在这样的折腾下变得暖和了许多。
看看街对面就是“翰隐轩”了,秦慎紧了一下腋下夹着的字画,将身上的雪抖了抖,放下立起来挡风雪的袄子领子。
许是因为雪的缘故,整条街看不到一个行人。秦慎看左右无人,正正衣襟向街对面的“翰隐轩”走去。
“让开!让开!哎,哎,哎,哎呀!”
走到街中间的秦慎循着声音看去,一辆自行车从弄堂里穿了出来。车上的人显得手忙脚乱的,一路乱叫着朝他冲来。秦慎想着避开危险,可那自行车像是认准了他一样,终于结结实实地撞在他身上,整个人一下被撞翻在地。
“啊———”
秦慎发出一声闷哼,躺在雪地里动弹不得。自行车也跟着失去平衡,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骑车的人看撞到了人,顾不得自行车好坏,也顾不得自己摔得眼冒金星,忙来扶秦慎。
“哎呀,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您没事吧?”
“啊———”秦慎好半天才缓过劲儿来。活动一下身子,发现还能自由活动,便双手撑地慢慢站起来。起到一半,发力的时候牵扯到臀部肌肉,疼痛袭来,秦慎一个站立不稳,一下跪在雪地里。
“哎呦,嘶———”秦慎吸了一口冷气。肇事者的手递上来,秦慎无可奈何地抓住那只手慢慢站起来。
“您还好吧?”
声音带怯,显得小小心翼翼的。秦慎虽然吃痛,却无心责备。他一边揉着自己摔得生疼的臀部一边回话。
“还好,还好。这大雪天的骑这洋马儿,也不怕撞了出门的老头老太太啊?”
说完这话,秦慎终于让自己站稳身子。抬起头去看撞自己的人,这才发现竟然是新原袁府的千金袁纤。
袁府世代高官富贾,在新原可谓是名声震耳。这袁纤是袁府唯一的千金小姐,不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留过洋,在新原的名气甚至比袁府还高。
袁纤虽是千金小姐,却因从不娇惯,待人大方热情,更无大小姐脾气,很得新原人喜爱。所以,新原人大都认识袁纤,秦慎自然也识得。
因为留过洋,袁纤总是会弄一些稀奇古怪的西洋玩意儿回新原。新原人也就跟着袁纤见了不少稀奇东西。这洋马儿——新原人都这么叫——便是袁纤新近弄回新原来的。
“袁小姐?”
虽然洋马儿是袁纤引回新原的,但会骑的除了袁纤之外,和袁纤玩儿得较好的一些年轻人也会骑。只不过技术参差不齐,时常听说有人撞了谁,又或者自己连人带车飞水沟里去了等等。老一辈都说这玩意儿危险得很,但年轻人却是喜欢得很。
认出撞自己的人是袁纤,秦慎一时惊讶得几乎忘了身上的痛。
“这么大的雪,您这么匆匆忙忙的是要办什么急事吗?”
或许是因为惊讶,秦慎的话说出来语调竟完全变了个味儿,听起来倒带着一点责备和抱怨了。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袁纤忙赔不是,“你看你摔着哪儿没有?我带你去医院瞧瞧吧?”
被袁纤这么一提,秦慎又感到一阵疼。一边揉着摔疼的部位,一边强忍着痛。
“没事没事,我皮厚,没什么大事。倒是你,也摔了下来,没事吧?”
袁纤看着这俊俏书生强忍着疼痛还关心自己有没有摔到,心里一阵感动。活动了一下筋骨,袁纤嫣然一笑。
“我没事!”
就这么一笑,秦慎看得有些呆了。
听到动静的褚翰隐夸张地跑了出来。
“哎哟,秦少爷,怎么都到家门口还摔了啊?人没事吧?”
秦慎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笑笑,拉住褚翰隐为自己拍雪的手,“我没事的,褚伯伯!”
“秦少爷?”
袁纤的声音响起,秦慎点点头作为回应。褚翰隐转身看是袁纤,又是一阵惊呼。
“呀呀呀,袁小姐!你怎么也在这儿?”
看一眼倒在一边的洋马儿,再看看袁纤身上的雪,褚翰隐一下明白过来。
“敢情是两位贵客在我家门口撞上了!怎么样,袁小姐,你没事吧?”
袁纤笑着摇摇头。
“哎呀,亏得下了一夜的雪!雪厚,要不你们这么一撞,后果还真是不堪设想!”褚翰隐扭头看到散落在雪地里的字画,惊叫着冲了过去,“哎呀呀,我的秦少爷哟,你看看字画掉雪地里了也不捡起来!哎呀,看看看,字都浸湿了!”
被褚翰隐这么一说,秦慎这才想起自己带的字画来。好在掉地上不久,并无大碍。
“你是秦慎?!”
过来帮忙的袁纤看到字画的署名,又惊又喜地望着秦慎。
“是的。”秦慎看着袁纤一脸的疑惑,他不记得自己和这位新原达官贵人争相结交的袁府千金有过交集,“怎么?我们认识?”
“啊,终于见到活的了!”秦纤不理会秦慎的问话,自顾自地继续说着话,“见到活的了!”
“啊?”
秦慎看看褚翰隐,一头雾水。
“哦,我的意思是总算见到真的了?”
“啊?”
一个越说越急,一个越听越糊涂。看秦慎被自己绕得云里雾里的,袁纤更急了。
“哎呀,我的意思是说,嗯——”
刚留洋回来一年的袁纤一激动,竟连话都说不利索了。褚翰隐笑着接话。
“袁小姐是想说终于见到秦少爷本人了吧!”
“对对对!对对对!就是这个意思!”袁纤不好意思地笑笑,“看我这一激动,连话都不会说了。”
袁纤是“翰隐轩”的老主顾,时常会来淘一些字画。在“翰隐轩”所挂售的字画中,袁纤对秦慎的字画尤其喜爱。所以,大部分秦慎的字画都让袁纤买走了。褚翰隐看她如此喜欢秦慎的字画,也曾问她为何。袁纤说秦慎的字画不止有美感,还有禅意,让人看了能安静下来。
袁纤买了那么多秦慎的字画,却从没见过秦慎本人。虽然褚翰隐也曾提过可以介绍他们认识,但袁纤最终还是婉拒了。理由是喜欢一个人的作品,不一定非得要见到作者本人。
褚翰隐心里很清楚,袁纤当然是希望见到秦慎的。只是虽然留过洋,但毕竟是女孩子,有些矜持是必然的。再者,袁纤太过喜欢秦慎的作品,倒有些不敢见作者本人了。因为一个人如果太喜欢一个人的作品,往往会因为作品的原因加诸一些理想色彩在作者身上,把他想像成自己理想的样子。介绍相见相识,如果是自己理想中的样子,自然完满。可是,如果见了本人反差太大,那就破坏了心中塑造起来的美好形象了。
所以,“相见不如怀念”,让一切美好留在心里多一些想象空间,反而更妙。
袁纤不曾想,在这纷飞的大雪里,在这遍地白雪的奇妙世界中,因为路滑刹车失灵导致自行车失控,自己居然无意中撞到了秦慎——那个自己想见又不敢见的最喜欢的书画作者。
眼前的秦慎完全是自己理想中的模样。温润如玉,体贴温柔,当真是翩翩公子。
那些被压抑的情愫一旦迸发,自然能量非凡。这一激动之下,袁纤便失了仪态。
秦慎虽淡泊洒脱,可终究是热血男儿。见得雪地里袁纤脸颊飞霞半是娇羞半是兴奋的表情,只觉是雪中仙子现了真身,兀自呆呆地忘了回话。
褚翰隐也曾少年风流。他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心里已然有了主意。
“瞧我这人,光顾着说话,竟让两位贵客在雪地里说了这半天的话,回头二位有什么好事该不关照我这糊涂人了!快快快,咱们进屋里说吧。”
秦慎深情地看了袁纤一眼,袁纤站在原地迟疑了一下。秦慎失落的表情褚翰隐看真切,忙问袁纤。
“怎么,袁小姐还有事?”
袁纤略一沉吟,“没事!”
“那就请袁小姐里面坐一会儿,喝杯热茶吧!雪地里站了这半天,手脚都给冻僵了,还怎么骑这洋马儿啊?”
才子佳人的故事,似乎,开头越是美好,过程越是曲折坎坷,结局也往往不如人意。
一场冰雪奇缘,终究是敌不过世俗门庭,少不得多般阻挠。
最反对二人在一起的,当然是袁家。袁家侯门望族,富甲一方,自然不会同意自己唯一的女儿爱上一个小生意人的孩子。虽然秦慎在新原颇有名气,但在袁家看来,不过是小门小户的读书人。没有官爵,没有名望,没有财力。这样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穷小子,他们袁家自然不舍得将女儿下嫁。袁家捧在手心精心培养的女儿,必须是达官显贵才配得上的。
秦家人对这门亲事也颇为不满。秦家世代书香,最看不来的就是一身铜臭的人。所以,秦父从商,秦家老爷子便与他隔阂起来,平时很少交流。在书香门第,不轻视农家,却避讳商贾。在他们看来,那些商人,都是些投机取巧的人。他们只会钻营,只会低买高卖,毫无信誉可言。诗书之中,信字天下。商人,便是那最无诚信的家伙,避之最好。更何况秦门中人淡泊惯了,只想子孙平安就好,无意攀龙附凤。毕竟,候门似海,富贵招险,他们可不想过那担惊受怕的日子。
偏这人间至情,从来都没有章法,也不会遵循阶层礼教。两个人若是真心相爱了,哪里还有什么门第,哪里还管得了那许多的俗礼。
有些人,注定为爱而生。
秦慎袁纤就是这样的人。他们也想得到家人的祝福,得到双方长辈的认可,可他们更想和自己这心定之人一生携手。
他们坚信,彼此就是缘定。今生既已相遇,便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错过的。多番努力无果,二人做了一个在当时轰动新原的决定:离家,为爱归隐。
他们没有逃离,他们没有远行,他们也没有遁世。他们不需要。他们只是想和对方携了手好好地过一生。这份情没有打扰到谁,这份情当在阳光下自在逍遥。
得益于平时秦慎游山玩水的经历,秦慎知道哪里最适合自己和袁纤。于是二人把望云峰选作了归隐之地。
之所以选望云峰,是因为秦慎知道,当下自己只是选择了一种不一样的生活方式,并不是说从此与秦、袁两家就再不往来了。袁纤是家中独女,绝不能因为自己就与袁家断了关系。待到关系缓和了,还是要走动的。就算无法走动,起码隔得近,还能经常听听家里的消息,还能在望云峰遥看一下家的样子。
自己家人虽然并不赞成,但一家人也没有很强烈地反对。上得山来,偶尔回家看看父母,看看爷爷,看看两位兄长,也方便一些。
要在望云峰住下来,其实并没那么容易。但既然已经决定,就没有什么困难可以难倒他们。
上山的路,他们自己修。一条路上山,一条路下山,象征着两人认定的爱情——选择了,就绝不走回头路。房子,他们自己造。阁楼,风雨回廊,吊脚风雨亭,所有的建筑都按自己想要的模样打造,只为在山上的日子不管多么清苦,总不能没有情趣,没有了诗意。
袁纤怕热,秦慎就在院中种了一颗香樟树。这树既可以遮阳乘凉,还可以驱赶虫蚁,最要紧的是,袁纤喜欢香樟的香气。怕袁纤无聊,秦慎就做了一些风铃挂在楼上的走廊里。有风的时候,风铃声响起,多少能让袁纤排解一下。
就这样,秦慎袁纤开始了望云峰的二人世界。
除了秦、袁两家,新原人对于二人倒是十分钦佩。因此,秦慎的字画在新原更受欢迎了。每有字画挂售,总是很快就被买走了。更有有心人,买字画的时候还特意交待褚翰隐,多付一些钱给秦慎袁纤。后来,秦慎和袁纤的故事传到外面,更有外地人慕名前来买秦慎的字画。
因此,二人的日子虽然过得不算富裕,却也不至于太过清贫。
秦慎夫妇住在望云峰,新原人都知道。但新原人从不上山来打扰二人,也不允许外地人入山打扰。在他们看来,这一对年轻人,有着他们没有的勇气,做了他们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情。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对爱最好的诠释。
相爱的人,不便惊扰。
如果,这样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下去,让美好一点点汇聚成永远,那该是多好的一件事。
或者,他们平淡的幸福让老天生嫉。
那个明月高悬的夜,几乎击垮了秦慎;那个悲伤弥漫的夜,刺痛了新原所有的人。
中秋之夜,秦慎正陪着袁纤赏月。突然袁纤感到腹部阵阵绞痛!
预产期在半月之后。之前秦慎已托褚翰隐在“翰隐轩”旁边找了一处僻静小阁楼作待产之用,二人打算过完中秋就搬过去的。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两人一下慌了神。背袁纤下山已是不可能,只有去找最近的大夫上山!将袁纤稍作安顿,秦慎拼了命地往山下跑去。
当秦慎带着大夫回到山上时,奄奄一息的袁纤轻唤一声“秦郎”,画面便永远定格在了袁纤拼尽力气留下的那一抹虚弱的笑容上。
消息传出,新原人都哭了。
人们自发地前来吊唁亡者。早已原谅了二人的袁府老爷太太多次哭晕在地,秦慎父兄和爷爷含着泪帮秦慎料理着袁纤的后事。
众人悲恸,秦慎却没有一滴眼泪。甚至,秦慎平静得完全看不出一丝悲伤来。从头至尾,他如一个失去了灵魂的木偶,机械地做着所有应该做的事。
袁纤入土,秦慎木然地跪立坟前,如生了根似的,一动也不动。留下来陪他的袁纤父母和秦家人以及褚翰隐看得心都快要滴出血来。
他们知道,秦慎正经受着外人无法体会的痛苦。
袁父看着爱女的新坟和那个让所有新原人喜爱的女婿,想着一对年轻人刚在一起一年便阴阳两隔,悲从心起,挨着秦慎跪在袁纤坟前痛哭起来。
“纤儿,是我们糊涂啊!俗世蒙蔽了我们的心和眼,慎儿这么好的孩子我们居然不懂得珍惜,害得你们到这偏远的山上来。会有今天的结果,都是我们的错啊!纤儿,你走了,就可怜可怜慎儿,让他快点醒来啊,秦家老爷子看着伤心啊!慎儿,是我们当父母的对不起你们啊,你快醒来!我的女儿!我们还有好多话要跟你说呢!孩子,我们早就原谅了你们,只是我们拉不下半文不值的脸面,所以没上山来看你们啊!你们怎么就那么倔呢,离家了就再也没踏进家门半步!我的孩子,你们定是怨透了我们这糊涂父母吧!纤儿,慎儿,爹在这里给你们赔不是了,原谅我们这帮糊涂老家伙吧……”
袁父越说越伤心,越伤心越哭得厉害,在场的人也都跟着哭起来。
“啊!”
突然,秦慎眉头一收,一口鲜血喷在坟头,人在众人的惊呼中如一截木头般倒在了袁父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