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译者附序
想到自己的写作生活往往是成年累月地空白着,便有一种不安的情绪。近年来我有了一个无形式上拘束而有余暇自由工作的环境,但在这个期间的写作生活却几乎又是空白。(物价会影响我的工作情绪,真是怪事!)带着自惭,我又开始写作了。但因为一个机缘,一位老友与一位新友的好意,我遂中止写作而翻译此书。我想,此书在好多方面既远比我现在所能写出的东西好,而译书对于练习技巧与修养气魄又很有帮助,我自己的工作是不妨暂时搁置了。
本书原文是一九三七年莫斯科国家出版局根据托尔斯泰全集(一九三三年版)第三十二卷所印的“艺术文学”版,附有精美插图三十五帧。
承柯林士教授(Prof.Collins)借给我英文毛德译本作参考,使我在翻译书中对话时特别得到帮助(然在语气及字句上概以原文为主)。毛德的英译本是根据托尔斯泰的手稿译的,是托尔斯泰自己认为满意的,当时在帝制的俄国被删之处在英译本中全都印出,而英译本之佳是毫无问题的。不过英译本(假定为手稿本)与原文本在字句上段落上颇有差异,且二者均有好多地方是另一本所没有的。我以原文为主,如遇英译本(手稿本)有多出的地方,或差异之处,我即斟酌上下文,加以比较,而决定添入与否。
着手之前,很想保持原文风格语调,而同时译文又不生硬,可是译后自己看了一遍,不禁愧然,译得太不能满意了。英文译本颇能保持原文风格句法,有时全句构造次序几竟相同,而同时又很流利。我的译文却太差了。顾此即难免失彼,这一来是中文与原文之差异远大于英文俄文之间的差异,二来是我的修养还不够。虽然我是尽力求其不负作者不欺读者,但如尚有欠妥之处,那是由于我的疏忽与才短,应归我负责。有些字句,例如一个主格,有时是三四个抽象名词,其中夹着两三个of,最末的of之后又是好多字(在原文便是接连着两三个名词第二格),这往往很难译出,或难以找到适当而又明达的相等字句,我便凭自己过去学习写小说时所知的句法而译出,然而在大体上,我是尽量保持原文的一切,句法力求直译而明显,能不添减文字即不添减,若还有为读者看了两遍而仍然不能明白之处,那是我的才力不够,不能怪文字的差异,我当再作修改,以补今日推敲润饰之不足。
有人说译文是为译本的读者而译的,应该以求读者容易阅读为原则,不妨让迁就译文的地方多于拘泥原文的地方。要译文顺口一点,这并不难,我可以在译文的字句间添减一二字,使译文流利,至少比目前的译文流利,可是我只做到很低的妥协折中的程度。为保持原文中简练之处,有些句子我不愿加注式地添字使它流利顺口。关于迁就与拘泥问题,目前尚无定论,亦无什么标准,大家在尝试中,我愿意我个人的尝试方法是到达较为完善地步的踏石。关于标点,我加用“、”号,为使长句容易明了。
此书原文,好像《战争与和平》,有些小地方显得欠妥,或可说是不如假定的“手稿本”,且有小错误(也许是排版错误)。托尔斯泰写人物时,称呼有时前后不一致,例如监狱长,有时又称作上尉,候补检察官,有时只称为检察官,译文从一。英文译本也偶有一二欠妥疏忽之处。这里说出来,既不是吹毛求疵,也不是为我的译文中可能有的错误做辩护,只是想表明一件工作(从写稿到出版)要做得完美是多么不容易。
译文里常常省去“一个”“这个”等冠词。国文的字句中常常不用冠词。俄文里没有冠词。为保持原文格调,我不添加冠词,但不加冠词而不顺达时,我即加以冠词,然而这也许未能周到,特为说明。
俄文简单句子中没有连接动词,好在国文里也常说“他漂亮聪明”“你哥哥比你快活”,凡能不添“是”字之处即不添,但当然是尽量避免故意生硬。
书中注释有三种:一种是原文所有的,一种是采用毛德英译本的,一种是我的附注。后二者均于注末标明。
书中人物对话每每夹有法文、英文、德文,为存原书精神计,概予保留,夹附译文,好在为数不多。
书中引用《圣经新约》的话,均借用《圣经》的译文。
书中的精美插图,我希望在战后的版本中,可以全数附入。
关于本书的道德影响问题,毛德英译本中曾引用托尔斯泰的信加以说明,兹将信中一部分译出附录于此:
“……对于不读全书及不了解其中意义的人,此书会许有坏影响。但此书也会——一如本意所在——有全然相反的影响。我所能答辩的,就是当我读一本书时,最使我发生兴趣的是Wlltanschauung des Autors(作者的世界观):他所爱的与他所恨的。我希望任何持此种态度而读我的书的人会发现什么是作者所欢喜的与所不欢喜的,并为作者的感情所影响。我所能说的,是当我写此书时,我极憎恶肉欲,本书主要目的之一即是表现此种憎恶。如我未能做到,我很抱歉……我觉得,我们要受到我们的良心与上帝的裁判,不是为了我们行为的结果,而是为了我们的动机。我希望我的动机是不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