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鉴定与评估实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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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二手车及二手车鉴定评估概述

1.1.1 二手车

二手车,英文译为“Second Hand Vehicle”或“Used Car”,意为“第二手汽车”或“使用过的汽车”。2005年10月1日,由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此办法总则的第二条对二手车定义为“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二手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二手车是指从公安部门注册登记到国家强制报废之间使用,通过二手车市场流通转让,发生产权变动的车辆;广义的二手车是指从汽车经销商开具发票到报废拆解之前,发生产权变动的以及没有发生产权变动的一切车辆,包括汽车厂商库存积压的商品车辆、司法机关涉案的车辆、海关罚没的车辆等。

1.1.2 二手车鉴定与评估

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每年需要鉴定估价的二手车辆越来越多,涉及面也越来越广。通过二手车鉴定评估,可让消费者了解二手车的技术状况、价格、行驶里程、修复经历等信息,从而提高用户对二手车的信任度,有利于二手车流通市场的发展。

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2018年全年全国二手车交易量超过1382万辆,其中的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量自然也随之迅猛增长。

1.二手车鉴定与评估的目的

二手车鉴定与评估的目的是正确反映二手车的价值量及其变动,为将要发生的经济行为提供公平的价格尺度。一般而言,二手车鉴定与评估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市场交易或拍卖实现所有权转让,或为清产核资、抵押贷款、法律诉讼提供咨询服务等。

二手车鉴定的主要目的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变动汽车产权;另一类为不变动汽车产权。

(1)变动二手车产权

变动二手车产权是指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经济行为。它包括二手车的交易、置换、转让、并购、拍卖、投资、抵债、捐赠等。

1)车辆的交易转让。二手车在交易市场上进行买卖时,买卖双方对二手车交易价格的期望是不同的,甚至相差甚远。因此,需要鉴定评估人员对被交易的二手车进行鉴定评估,并将评估价格作为买卖双方成交的参考底价。

2)车辆置换。置换的概念源于海外。它强调的是旧物品(或次等的、较差的)与新物品(或较好的)进行交换。这种交换是不等价的,由置换方给予差额补贴。置换业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以旧换新业务;另一种是以旧换旧业务。两种情况都会涉及对置换车辆的鉴定评估。二手车鉴定评估水平直接关系到置换双方的利益。车辆的置换业务,尤其是以旧换新业务,在我国二手车市场是一个主营业务,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

3)车辆拍卖。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对于公务车辆、执法机关罚没车辆、抵押车辆、企业清算车辆,以及海关获得的抵税、放弃车辆和私家车辆等,都需要进行鉴定评估,为拍卖车辆提供拍卖底价。

4)其他。其他经济行为,如在企业发生联营、兼并、出售、股份经营或破产清算时,也需要对企业所拥有的二手车进行鉴定评估,以充分保证企业的资产权益。

(2)不变动二手车产权

不变动二手车产权是指车辆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经济行为。它包括二手车的车辆保险、抵押贷款、担保、典当、司法鉴定(海关罚没、盗抢、财产纠纷等)等。

1)车辆保险。在对车辆进行投保时,所缴纳的保险费高低直接与车辆成本的价值大小相关。同样,当被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需要对事故进行理赔。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也需要对核保理赔的车辆进行公平的鉴定评估。除一般的车损评估外,还包括火烧车和浸水车的鉴定评估。

2)抵押贷款。银行为了确保放贷安全,要求贷款人以机动车作为贷款抵押。此时,要对二手车进行鉴定评估,而这种贷款安全性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对抵押车辆评估的准确性。一般情况下,要比市价略低。

3)担保。担保是指车辆所有单位或所有人,以其拥有的二手车为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经济行为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

4)典当。当典当双方对当物车辆的价值认定有较大的悬殊时,为了保障典当业务的正常进行,可以委托二手车鉴定评估人员对当物车辆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典当行以此作为放款的依据。当当物车辆发生绝当时,对绝当车辆的处理同样也需要委托二手车鉴定评估人员为其提供鉴定评估服务。

5)司法鉴定。经由司法鉴定的车辆按性质的不同可分为涉及刑事案件的车辆和涉及民事案件的车辆。

①涉及刑事案件的车辆一般是指盗抢车辆、走私车辆、受贿车辆等。其委托方一般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而其委托目的是为取证。

②涉及民事案件的车辆是指法院执行阶段的各种车辆。其委托方一般是人民法院,而委托目的是案件执行需要进行抵债变现。

上述两种情况都要求鉴定评估人员对车辆进行鉴定与评估,有助于把握事实的真相,确保司法公正,因此要求极高。

在接受车辆评估委托时,明确车辆的评估目的十分重要。对车辆的鉴定评估是一种市场价格的评估,所以针对不同的委托目的,应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对于同一辆车,由于不同的评估目的,评估出来的结果会有所不同。

2.二手车鉴定与评估的要素

二手车评估属于资产评估,因此汽车鉴定评估的理论和方法以资产评估学为基础。评估主要由六个要素构成,包括评估的主体、评估的客体、评估的目的、评估的流程、评估的标准和评估的方法。

1)评估主体。二手车鉴定评估的主体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承担者,即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的机构和人员,是二手车鉴定评估工作中的主导者。在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中,对二手车鉴定评估的主体资格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如鉴定评估人员必须取得二手车鉴定评估职业资格证书,才有资格出具评估报告书。

2)评估客体。二手车鉴定评估的客体是指被评估的车辆。被评估车辆可以按照不同标准分为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和挂车等几类。按照车辆的使用用途,可以将被评估车辆分为营运车辆、非营运车辆和特种车辆,其中营运车辆又可以分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货运和租赁几种类型;特种车辆又可以分为警用、消防、救护和工程抢险等若干种车型。合理科学地对被评估车辆进行分类,有利于在评估过程中进行信息资料地搜集和应用。如同一种车型,由于其使用用途不同,车辆在用状态所需要的税费可能就会有较大的差别,其重置成本的构成也往往差异较大。

3)评估目的。二手车鉴定评估的目的是指二手车发生经济行为的性质,是指车辆在鉴定评估中所要履行的经济行为是什么。车辆鉴定评估的目的往往影响车辆的评估方法及方法选择。

4)评估流程。评估流程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工作从开始到结束的工作程序。

5)评估标准。二手车鉴定评估标准是对鉴定评估采用的计价标准。根据我国资产评估管理方面的要求,二手车评估遵守四种类型的标准,即重置成本标准、现行市价标准、收益现值标准和清算价格标准。

6)评估方法。二手车鉴定评估的方法是指确定二手车评估值的手段和途径,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所运用的特定技术。

以上六种要素构成了二手车鉴定评估活动的有机整体。它们之间相互依托,是保证二手车鉴定评估工作正常进行和评估价值科学性的重要因素。

3.二手车鉴定与评估的依据

二手车鉴定与评估实质上属于资产评估的范畴,因此其理论依据是资产评估学的有关理论和方法,在操作中应遵守我国有关资产评估和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具体涉及二手车鉴定与评估的主要有《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简称《机动车报废标准》)及其他有关的政策法规。另外,二手车评估中的价格依据主要有历史依据和现实依据。前者主要是二手车的账面原值、净值等资料,它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不能作为估价的直接依据;后者在评估价值时以评估基准日为准,即现时价格、现时车辆功能状态等为准。

现实依据是二手车鉴定评估依据的重点内容。二手车鉴定评估人员现场查勘鉴定二手车现时技术状况,其目的是公正、科学地确定委托评估车辆的技术现状及价值。这项工作完成后,鉴定评估人员应客观地给出鉴定评估过程的描述和评估结论。现场查勘主要进行静态检查,条件许可时,应进行路试检查,以全面了解被评估车辆的基本情况,并对被评估车辆的技术状况做出合理的判断。

4.二手车鉴定与评估的原则

二手车鉴定评估的基本原则是对汽车鉴定评估行为的规范。它分为两大类:工作原则和经济原则。

(1)工作原则

二手车鉴定评估的工作原则是评估机构与评估工作人员在评估工作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平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专业性原则等。

1)合法性原则。二手车鉴定评估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遵循国家对机动车户籍管理、报废标准、税费征收等政策要求,这是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的前提。

2)公平性原则。评估人员必须不偏不倚处于中立的立场上对车辆进行评估。公平、公正、公开是鉴定估价人员应遵守的一项最基本的道德规范。目前在不规范的二手车市场中,时有鉴定估价人员和二手车经销经纪人员互相勾结损害消费者利益,或私卖公高估而公卖私则低估的现象,这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3)独立性原则。独立性原则要求二手车评估师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及可靠的资料数据对被评估的车辆独立地做出评定。坚持独立性原则是保证评定结果具有客观性的基础。要坚持独立性原则,首先评估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性,评估机构不应从属于和交易结果有利益关系的二手车市场,目前已不允许二手车市场建立自己的评估机构。

4)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是指评估结果应以充分的事实为依据。评估工作应尊重客观实际,反映被评估车辆的真实情况,所收集的与被评估车辆相关的统计数据准确;它要求车辆技术状况的鉴定结果必须翔实可靠,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被评估车辆现值的客观评估。

5)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是指在二手车的评估过程中,必须依据评估的目的,选用合理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使评估结果准确合理,如拍卖、抵押等适用清算价格标准计算,而一般的车辆交易则选用重置成本标准或现行市价标准。

6)专业性原则。专业性原则要求鉴定评估人员接受国家专门的职业培训,获得国家颁发的统一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7)可行性原则。要求有可以利用的汽车检测设备;能获得评估所需的数据资料,而且这些数据资料是真实可靠的;评估的程序和方法是合法的、科学的。

(2)经济原则

二手车鉴定评估的经济原则指的是在汽车鉴定评估过程中,进行具体技术处理的原则。它是在总结汽车鉴定评估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二手车鉴定评估的具体表现,主要包括替代原则、预期收益原则和最佳效用原则。

1)替代原则。替代原则是商品交换的普遍规律,即价格最低的同质商品对其他同质商品具有替代性。据此原则,二手车鉴定评估的替代原则是指在评估中,面对几个相同或相似车辆的不同价格时,应取较低者为评估值,或者说评估值不应高于替代物的价格。这一原则要求评估人员从购买者角度进行二手车鉴定评估,因为评估值应是车辆潜在购买者愿意支付的价格。

2)预期收益原则。预期收益原则是指在对营运车辆评估时,车辆的价值可以不根据其过去形成的成本或购置价格来决定,但必须充分考虑它在未来可能为投资者带来的经济效益。车辆的市场价格主要取决于其未来的有用性或获利能力。未来效用越大,评估值越高。预期收益原则要求在进行评估时,必须合理预测车辆的未来获利能力及取得获利能力的有效期限。

3)最佳效用原则。最佳效用原则是指若一辆二手车同时具有多种用途,在公开市场条件下进行评估时,应按照其最佳用途来评估车辆价值。这样既可保证车辆出售方的利益,又有利于车辆的合理使用。

5.二手车鉴定与评估的特点

由于汽车是高科技产品,二手车流通又属特殊商品流通,与其他资产评估相比,二手车鉴定评估具有以下特点。

(1)知识面广

二手车鉴定评估理论和方法以资产评估学为基础,涉及经济管理、市场营销、金融、价格、财务、机械原理及汽车构造等多方面知识,技术含量高,对汽车技术鉴定的依赖性较强。

(2)政策性强

鉴定评估人员既要熟知《拍卖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机动车报废标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还要掌握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及各地相关的配套措施。

(3)实践和技能水平要求高

二手车鉴定评估人员不仅要会驾驶汽车,还能使用检测仪器和设备,并且通过目测、耳听、手摸等方法判断二手车外观、总成的基本状况,能够通过路试判断发动机、传动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电路、油路等工作情况,甚至对汽车主要部件功能和更换也要有一定的了解。评估过程是以人的智力活动为中心开展的,评估质量的高低取决于评估人员掌握的信息、知识结构和经验,体现评估人员的主体性。

(4)动态特征明显

目前汽车产品更新换代快,结构升级、技术创新层出不穷,加之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行情的多变难测,使二手车鉴定估价工作具有极强的动态性、时效性。这要求从业人员在具体工作中不仅要掌握有关的账面原值、净值、手续历史依据,更要结合评估基准日这一时点的现实价格和行情,才能准确做出评估结果。另外,由于被评估对象的类似性和重复性,要求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加强自律,克服随意性;汽车产品在不同环节的价值属性比较复杂,这决定了二手车鉴定评估的多样性。

6.二手车鉴定与评估的流程

二手车鉴定评估工作流程,也称为二手车鉴定评估工作程序或操作程序,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在承接具体的车辆评估业务时,从接受立项、受理委托、完成评估任务到出具鉴定评估报告全过程的具体步骤和工作环节。二手车鉴定评估工作程序如图1-1所示。

图1-1 二手车鉴定评估工作程序

二手车鉴定评估作为一个重要的专业领域,情况复杂,作业量大。在进行二手车鉴定评估时,应分步骤、分阶段地开展相应的工作。

(1)接待客户,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接待客户应该了解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客户基本情况,包括车辆权属和权属性质。

2)客户要求,如客户要求评估的目的和完成评估的时间。

3)车辆使用性质,如了解车辆是生产营运车辆,还是生活消费车辆。

4)车辆基本情况,包括车辆类别、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初次登记日期、行驶里程数、所有权变动或流通次数、落籍地、技术状态等。

(2)验明车辆合法性

查验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有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购置完税证明、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车辆保险单等法定证明、凭证是否齐全,并按照表1-1检查所列项目是否全部判定为“Y”。

如发现上述法定证明、凭证不全,或表1-1检查项目任意一项判别为“N”的车辆,应告知委托方,不需继续进行技术鉴定和价值评估(司法机关委托等特殊要求的除外)。发现法定证明、凭证不全,或者表1-1中第1项及第4~8项中任意一项判断为“N”的车辆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

表1-1 可交易车辆判别表

(续)

验明车辆合法性应该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1)来历和处置的合法性。查看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资产处置证明。

2)使用和行驶的合法性。检查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年检;检查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事项与行驶牌照和实物是否相符。

(3)签署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委托书

对相关证照齐全、表1-1检查项目全部判别为“Y”或者司法机关委托鉴定等有特殊要求的车辆,应签署二手车鉴定评估委托书。

了解委托方及其车辆的基本情况,明确委托方要求,主要包括委托方要求的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期望完成评估的时间等。《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委托书》是鉴定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对各自权利、责任和义务的约定,是一种经济合同性质的契约。

1)二手车鉴定评估委托书应写明委托方和评估机构的名称、住所、工商登记注册号、上级单位名称、鉴定评估资格类型及证书编号,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被评估车辆的类型和数量、评估工作起止时间、评估机构的其他具体工作任务,委托方须做好的基础工作和配合工作,评估收费方式和金额,反映评估业务委托方和评估机构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其他具体内容。

2)二手车鉴定评估委托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二手车鉴定评估行业管理规定,并做到内容全面、具体,含义清晰准确。

3)涉及国有资产占有单位的二手车鉴定评估项目,应由委托方按规定办妥有关手续后再进行评估业务委托。

(4)拟订评估计划,合理安排评估人员及评估助手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要根据评估项目的规模大小、复杂程度、评估目的做出评估计划。

1)二手车鉴定评估人员应该按照鉴定评估机构编制的评估计划开展鉴定评估业务,以便对工作做出合理安排并保证在预计时间内完成评估项目。

2)二手车鉴定评估人员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①被评估车辆和评估目的。

②评估风险、评估业务的规模以及复杂程度。

③相关法律、法规及宏观经济近期发展变化对评估对象的影响。

④被评估车辆的结构、类别、数量和分布。

⑤与评估有关资料的齐备情况及变现的难易程度。

⑥评估小组成员的业务能力、评估经验及其优化组合。

⑦对专家及其他评估人员的合理使用。

(5)二手车技术鉴定

技术鉴定的基本事项如下:

1)识别伪造、拼装、组装、盗抢、走私车辆。

2)鉴别手续牌证的真伪。

3)鉴别由事故造成的严重损伤。

4)鉴别由自然灾害(水淹、火烧)造成的严重损伤。

5)鉴别车辆内部和外部技术状况。

(6)市场调查与资料搜集

进行市场调查与资料搜集的目的是确定被评估车辆的现行市场价格。进行市场询价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确定被评估车辆的基本情况(车辆类型、厂牌型号、生产厂家、主要技术参数等)。

2)确定询价参照对象及询价单位(询价单位名称、询价单位地址、询价方式、联系电话、询价单位接待人员姓名等),并将询价参照对象情况与被评估车辆基本情况进行比较。只有在两者相一致的情况下,询到的市场价格才是可比的、可行的。

3)确定询价结果。市场调查和询价资料经过整理,就可以编制成车辆询价表。车辆询价表是二手车鉴定评估主要工作之一。

(7)价值评定估算

1)确定估算方法。

①根据车辆有关情况,确立估值方法,并对车辆价值进行估算。

②估值方法选用原则:一般情况下,推荐选用现行市价法;在无参照物,无法使用现行市价法的情况下,选用重置成本法。

2)注意事项。

①二手车鉴定评估人员应熟知、理解并正确运用市价法、收益法、成本法、清算价格法以及这些评估方法的综合运用。

②对同一被评估车辆宜选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③有条件选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的,应以现行市价法为主要的评估方法。

④营运车辆的评估在评估资料可查并齐全的情况下,可选用收益法为其中的一种评估方法。

⑤二手车鉴定评估一般适宜采用现行市价法和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3)评价评估结果。

①对不同评估方法估算出的结果,应进行比较分析。当这些结果差异较大时,应寻找并排除出现的原因。

②对不同评估方法估算出的结果应做复查。

③在确认所选用的评估方法估算出的结果无误之后,应根据具体情况计算求出一个综合结果。

④在计算求出一个综合结果的基础上,应考虑一些不可量化的价格影响因素,对结果进行适当的调整,或取用,或认定该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果。

⑤当有调整时,应在评估报告中明确阐述理由。

(8)编写和提交评估报告

根据车辆技术状况鉴定和价值评估结果等情况,撰写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做到内容完整、客观、准确,书写工整。

根据委托书要求及时向客户出具《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并由鉴定评估人与复核人签章,鉴定评估机构加盖公章。

1)编写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编写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分为以下两个步骤。

第一步,在完成二手车鉴定评估数据分析和讨论的基础上,对有关部分的数据进行调整。由具体参加评估的二手车鉴定评估人员草拟出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书。

第二步,将鉴定评估的基本情况和评估报告书初稿的初步结论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听取委托方的反馈意见后,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前提下,认真分析委托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考虑是否应该修改评估报告书,对报告书中存在的疏忽、遗漏和错误之处进行修正,待修改完毕即可撰写出正式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书。

2)提交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撰写出正式的鉴定评估报告书以后,经过审核无误,按以下程序进行签名盖章:先由负责该项目的二手车鉴定评估人员签章,再送复核人审核签章,最后送评估机构负责人审定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书签发盖章后即可连同作业表等送交委托方。

(9)归档工作底稿

将《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及其附件与工作底稿独立汇编成册,存档备查。档案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5年;鉴定评估目的涉及财产纠纷的,其档案至少应当保存10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