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儒勒·列那尔(Jules Renard)的《日记》一书,在法国文学中,只能算是二流著作。他写过三四部独幕剧,全都中规中矩,既不会令人捧腹大笑,也不会使人痛哭流涕,但是当它们被搬上舞台,人们坐下来观看时,通过出色的表演,也能让人看得下去。他写过几部小说,《胡萝卜须》(Poil de Carotte)写得最为成功。书中讲述的是他自己的童年故事,主人公是一个粗野的小男孩,他的母亲性格十分古怪,而且待人严苛,这使他痛苦不堪。列那尔的写作手法,虽没有华丽的辞藻,也没有刻意的修饰,却能使人深刻体会到故事中的悲怆和凄楚。这个可怜的小男孩有着如此悲惨的遭遇,连任何黯淡的希望都看不到,着实让人揪心。你看到他笨拙而努力地讨好那个恶毒的妇人,会忍不住苦笑,会对他的耻辱感同身受;你看到他无缘无故地遭受惩罚,会感到愤愤不平,就像这些事都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样。无论是谁,看到孩子遭受了如此残酷的折磨虐待之后,如果没有感到义愤填膺,那他就不是个正常人。这不是一本让人过目即忘的书。
儒勒·列那尔的其他小说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一提的。它们要么是自传性的片段,要么是根据他的细致记录汇编而成的文本,其中记录了与他接触密切的人,根本算不上是小说。他的文笔实在太缺乏创造力了,所以人们想不通,他怎么就成了一个作家呢?对于如何凸显出事件的重点,他没有任何独创之处,在敏锐观察和描述方面,他也没有什么套路。他的写作主要是在汇集各种事实。但是小说不能单靠事实堆砌,事实本身是没有活力的,是不生动的,它们的用途仅是创建出一种观点或者反映出一个主题。为了适应写作目的,小说家不仅有权利去改编、强调甚至隐藏一部分事实,而且非常有这个必要。儒勒·列那尔有自己的理论,他表示自己的目的仅仅是陈述事实,让读者根据呈现在他们面前的信息写出属于自己的小说,倘若作者试图对事实做任何篡改,都是在打着文学的幌子胡说八道。但我对小说家的理论总是保持着怀疑态度,因为据我所知,他们都只是为了替自己的缺点辩护。一个没有故事天赋的作家会告诉你,讲故事是小说家所有能力中最不重要的部分,如果他缺乏幽默感,他就会哀叹幽默会毁了小说。如果要给干巴巴的事实赋予生命的光芒,就必须注入深刻的情感,所以当儒勒·列那尔把在自己母亲身上所感受到的自怜和仇恨之情,如鸩酒般注入对童年的痛苦回忆中时,才写出来唯一一部好的小说。
若不是在他去世后,生前孜孜不倦地写了二十载的日记得以出版,我猜测他此时已经被忘得一干二净了。这是一部了不起的作品。他认识一些当时文学和戏剧界中的重要人物,比如演员莎拉·贝恩哈特(Sarah Bernhardt)和吕西安·吉特里(Lucien Guitry),作家罗斯丹(Rostand)和卡普斯(Capus)等人。他以一种活泼,有时又略显刻薄的笔调,记录了与这些人的交往。在这里,他敏锐的观察力派上了用场。虽然他刻画得十分逼真,将这些聪明人之间的对话也写得十分生动,但是,要想真正欣赏和领会日记的这些部分,你可能得对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这几年的巴黎有所了解,当然,亲身经历也行,道听途说亦可。当这一作品出版时,他同时期的作家感到十分愤慨,他们发现当儒勒·列那尔写到他们自己时是多么尖刻,他所描绘那个时代的文学生活是多么野蛮。人们说,狗不咬狗,对于法国的那些文人墨客而言,却并非如此。我认为,在英国,文人墨客之间很少相互搅扰。他们不会像法国作家那样形影不离,他们各干各的,相遇的机会很少,甚至会尽可能地避免偶遇。我记得有一位作家多年前对我说过:“我更喜欢和我的素材一起生活。”他们甚至都不阅读彼此的作品。有一次,一位美国评论家来英国采访几位文学界的杰出作家,当他发现他此行见到的第一位杰出的小说家,竟从未读过一本吉卜林的书时,便放弃了此次采访。英国作家喜欢评判自己的同行,他们会告诉你某个作家相当不错,然后说另一个没什么影响力,但他们对前者的热情很少达到发烧发热的程度,他们对后者的不满表现得更像是冷漠而不是贬低。他们不会嫉妒别人的成功,当同行明显德不配位的时候,他们会大笑但不会愤怒。我认为英国作家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他们可能和其他人一样虚荣,但是他们的虚荣心满足仅限于私人圈子里的欣赏。除了仅有的一两个人,大部分人都不会被差评过度影响,所以他们也不会卑躬屈膝地去讨好书评人。他们自得其乐,互不干扰。
法国的情形便大相径庭了。在那里,文学生活是一场无情的冲突,在这场冲突中,某人会向另一人发起挑战,某个群体会向另一群体发起猛烈的攻击,你必须时刻警惕着敌人的糖衣炮弹和陷阱,你永远都无法保证你的朋友不会在背后捅刀。这是一场所有人之间的相互战斗,并且就像某种摔跤比赛一样,几乎没有规则,人们做任何事情都是被允许的。这种生活充满了算计、嫉妒、背叛、恶意和仇恨。我认为这一切都不是毫无缘由的。当然,其中一个原因是法国人对待文学的态度比我们更加认真,一本书对他们来说很重要,对英国作家来说却无足轻重。他们随时会与人就原则性问题进行争论,其激烈程度往往会让我们感到惊讶和可笑,因为我们无法理解他们怎么会在文学这件事上如此较真儿,他们夸张的样子看上去非常滑稽。另外,政治和宗教也总是与法国文学纠缠在一起,某本书的作者被疯狂地抨击,不是因为书写得不好,而是因为他是新教徒、民族主义者、共产主义者或无信仰者。法国的这种情形,大部分还是值得称道的。作家不仅认为他自己写的书很重要,还觉得其他人写的书也同样重要,这一点很好。作家们起码认识到了书籍确实意义重大,如果一本书的影响是有益的,它的价值就必须得到维护;如果是有害的,就必须受到攻击。如果书籍的作者自己都不认为自己的作品重要,这些书就肯定不会有什么特别之处。在法国,正是因为作家们认为自己的书非常重要,他们才会如此极力地维护自己的立场。
法国作家有一种共同的习惯,一直让我感到惊讶:他们在写作的过程中或作品完成后,会互相交换阅读。在英国,作家们有时会将自己未发表的作品送给同行进行点评,这里所说的点评其实指的是赞美,因为一个作家对另一个作家的手稿提出任何严重的反对意见都是非常鲁莽的,他只会得罪人,他的批评不会被听取。而且我认为不会有哪个英国作家,在同行读自己的新作时能够忍受数小时百无聊赖的久坐。在法国,作家们似乎认为自己应当这么做,而且更奇怪的是,即使是杰出的作家,也会根据收集到的批评意见来改写自己的作品。这里不得不提到福楼拜(Flaubert),他便是听取了屠格涅夫的点评而修改了自己的作品。你也可以从安德烈·纪德(Andre Gide)的《日记》中看出他也经常以同样的方式受益。这令我感到十分困惑,我给自己的解释是,对于法国人而言,他们认为写作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职业(在英国从未如此),因此很多从事这一行的人,虽然没有什么卓越的才华和出众的创造力,但他们敏锐的智慧、良好的教育以及深厚的文化背景,依然能够使他们创作出高水准的作品。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作家们决心坚定、兢兢业业,而且头脑聪明、知识丰富,因此,他人的点评和善意的参考意见,对他们来说大有裨益。但是,让我感到非常惊讶的是,即使是巴尔扎克(Balzac)这样伟大的剧作家,也会不厌其烦地去听取同行意见。他们之所以写作,是因为他们已经拿起了笔,写作已经变为一种使命,他们只会去思考自己下面要写的内容。法国作家总是想方设法地精益求精,使自己的作品日臻完美,尽管他们很敏感,却不像他们的英国同行们那么自满。
还有另一个原因,可以解释为什么法国作家之间的对立比英国更加强烈,那就是他们的读者人数太少,而作家又特别多。我们有多达两亿的读者,法国作家却只有我们的四十分之一。每个英国作家都有足够大的发展空间,就算你从未听说过他的名字,只要他在任何一个领域有天赋,就可以赚到不错的收入。他不是很富有,但如果财富是他的追求,他也不会从事文学这一行。只要给他点儿时间,他就可以收获一票忠实的读者,如果想要得到出版商的推广和登报宣传,他的文章就必须要在报纸上留出很大版面,让读者对其进行点评,于是大众刊物就给了他足够的关注。他自己能够安身立命,衣食无忧,当然就可以毫无嫉妒之情地看待其他作家。但在法国,很少有作家可以通过写小说来谋生,除非他们另有手段或职业来养活自己,否则他们便只能屈尊去写新闻通稿。买书的人并不多,所以一位作家的成功会大大削弱另一位作家成功的可能性。要知道这是一场斗争,这是一场各自努力在公众的视野中抢占一席之地的斗争。这使得他们疯狂地去吸引评论家的善意关注,评论家的评论会让他们更加有名气。当然他们也很怕差评,即使是声名远播的作家,得知在某个报纸上出现了一篇不好的评论,也会感到十分焦虑,甚至火冒三丈。文学批评在法国比在英国的确更有分量。某些评论家的影响力非常大,大到甚至可以决定一本书的成败。虽然世界上不是只有巴黎人才阅读法国书籍,每个地方都有文人读法语,但法国作家真正在意的只有巴黎——巴黎的作家、批评家、聪明读者的意见。就是因为文学抱负集中在这一个地方,所以这里才出现了数不清的针锋相对和热血沸腾的场景。由于著书的收入菲薄,所以作家们非常渴望并且想方设法地去争取每年给特定书籍颁发的奖金,或者选择加入一个或多个学会来提升自己的荣誉地位,增加自己的市场价值。但是相对那么多有抱负的作家,奖项却少得可怜,学会里也几乎没有空缺。没有多少人能知道他们品尝过多少辛酸苦涩,经历过多少讨价还价,又体验过多少尔虞我诈,才赢得某个奖项或成为某学会的候选人。
当然,法国也有不太在意金钱和荣誉的作家,而且由于法国是个慷慨的民族,这些作家都得到了所有人的无条件尊重。这就是为什么某些作家,按照任何标准来判断,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成就,却享有外国人难以理解的声誉,尤其在年轻人中备受推崇。因为才华和创意并不总是和高尚的品格相伴相随。
儒勒·列那尔非常实在,他在文章中并没有把自己写得天花乱坠。他尖酸刻薄、冷漠自私、狭隘善妒、忘恩负义,唯一的可取之处是他对妻子的爱。他写过那么多卷作品,在所有人物当中,只有在提到自己妻子的时候,他的语言才算和善。他的虚荣心很强,受到一丁点儿侮辱,哪怕是假想的,都很容易受到影响。他不算善良,待人也没有多少善意。他肆无忌惮地蔑视一切自己不解的东西,而且永远不会认为不解的原因在于自身的浅薄。他十分吝啬,对人没有慷慨的姿态,也没有慷慨的情感。尽管如此,他的《日记》确确实实是一本好书,写得十分有趣,诙谐、微妙、睿智。他之所以保留这个笔记本,是出自一个专业作家的内心召唤,他满腔热忱地寻求着写作的真谛,探索着更好的写作风格和语言,没有哪个作家能比他更勤奋了。儒勒·列那尔记下了生活中遇到的那些巧妙的反驳,聪明的短语、谚语,以及他所见闻的人、物、湖光山色和光影斑驳,简而言之,他记下了一切在他著书立作之时可能有用的东西。等他积累了足够的素材,便将这些素材串联成互相关联的叙述,然后就完成了一本书。对于作家来说,这些用心的记录,其实是书中最有趣的部分,它会把你带入作家的“车间”,向你展示他认为最值得收藏的素材,以及他是如何收集这些素材的——虽然他没能更好地利用这些素材,但这不是我在这里要说的重点。
我忘了是谁说过这样一句话:每个作家都应该有一个笔记本,但不要总去翻阅它,不要总参考里面的东西。我认为这种说法不乏道理。通过将平日的一些奇思妙想记录下来,你可以将它们和源源不断进入精神世界的意识流隔离开来,就更容易牢记于心。我们所有人都曾有过好的想法或生动的感受,我们想着有一天可能会有用,但是由于我们懒得写下来,于是乎,它们便烟消云散,离我们而去了。当你知道自己要记下某些事情的时候,你会更加专心地看待它,并且在记录的过程中,你会越来越认同这些话,这将使它在现实中也会有一席之地。使用笔记的危险之处在于,你有可能会发现自己变得越来越依赖它们,从而失去了写作过程中文思无意识的自然流动,其实也就是失去了灵感。不管是否适合,你都会喜欢把自己的笔记生搬进去。我听说沃尔特·佩特(Walter Pater)曾经写过大量关于自己阅读和反思的笔记,并将它们放入文件格中,当他的某个主题积攒了足够的笔记时,就把它们汇总起来写成一篇文章。如果这是真的,可能就是为什么当人们读他的作品时总觉得相当狭隘的原因,也可能就是为什么他的语言风格既没有韵律也缺乏活力的原因。就我而言,我认为持续做笔记是一种很好的习惯,我只是后悔天生的懒惰使我无法坚持这个习惯。如果能够聪明且慎重地使用笔记本,它会大有用处。
正是因为儒勒·列那尔的《日记》在这方面引起了我的注意,让我觉得这种做法很有趣,所以我也收集了自己的笔记,并冒昧地把它们拿给了我的同行过目。我迫不及待地解释自己写得不如他的有趣,我的笔记相对来说不那么连贯,我有很多年根本没记过笔记,它们丝毫不像日记……我从未写过任何与有趣或有名的人会面的内容,很抱歉我没有写。如果我有不少相熟的杰出作家、画家、演员和政治家,如果我写下了与他们之间的对话,那么无疑会让本书后面的内容更加有趣,但是我不想这么做。我从来不会去记录任何我认为对工作没用的东西,虽然在我早期的笔记中,我也曾记下了各种各样的个人想法和情感,但这只是为了早晚有一天将它们赋予到我创造的人物形象中。我的意思是,我的笔记只是一个供将来使用的材料仓库,除此之外别无他用。
随着我年纪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我便越来越少用笔记本记录我的个人观点,而更多的是忽略我对某些人和地方的新印象,哪怕它们看似可以为我当时的特定写作目的提供素材。事实上,有一次,当我去中国时,我隐约觉得自己可能会写一本关于此行的游记,但我的笔记写得太多了,以至于我放弃了写游记的计划,把它按原样出版了。当然,我在本书中把游记中的内容删掉了。我同样也删掉了所有我在其他地方用过的内容。如果我在某部作品中写了一两句话,被我的忠实读者记起在我的其他作品中也读到过,这并不是因为我对它情有独钟,想再用一次,只不过是不小心把它留了下来。然而,可能也有那么一两次,我故意留下了我当时记下的见闻,因为它们给了我一个故事或一本小说的灵感,我认为它可能会让那些偶然记得其中一两句的读者感到开心,因为这可以使他们看到,我是用了哪些素材创作出了更为精致的作品。我从不敢说自己可以凭空创作出任何东西,我一向都需要一个事件或一个人物角色作为起点,我运用了想象力、创造力和戏剧感才把它变成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在我早期的笔记本中,大部分都是一些戏剧的对话,但是我最终并没写这些剧本,因为我觉得不会有人对它们感兴趣,这部分内容也被我删掉了,但是有很多评论和反思我没删,尽管对于此时的我而言,它们看起来非常夸张和愚蠢,因为它们表达的是一个小年轻对现实生活,或者说对他所谓的现实生活和自由的反应,以及他在经历过处处受限和过度保护的生活之后,被一些胡思乱想和小说演义所误导,而写下的一些感悟。这对于那个年龄段的男孩来说再正常不过了,它们反映的是他对自己成长环境中的那些陈规陋习、条条框框的反抗。如果隐去这些内容,我会觉得自己对读者不够真诚。我的第一本笔记是1892年的,那时我十八岁。我并不想假装比真实的自己更为睿智,那时的我本就年幼无知、天真烂漫、热情奔放、乳臭未干。
我的笔记本足足有厚厚的十五本,但是像前面所说的,通过省略,我已将它们缩减了,长度和一般的小说大差不差。我希望这足以让读者能够接受它的出版。我将它发表出来,不是因为我傲慢,觉得自己的每一句话都值得长久保存。发表它,是因为我对文学创作技术和创作过程感兴趣,如果有其他作者的这样一本书出现在我手中,我应该会手不释卷。十分有幸的是,我感兴趣的东西似乎有许多人也感兴趣,我从没奢求会有此效果,这一直让我感到挺惊讶的。以前发生过的事情,可能会再次发生,可能有一些人会在本书中发现他们感兴趣的东西。倘若我仍处于文学创作活动比较活跃的时期,我会觉得将其发表非常唐突,因为虽然它对我自己而言似乎很重要,但对我的同行来说它是一种竞争。但是现在我是一个老人,我不会成为任何人的竞争对手,我已经退出了那些喧嚣的纷争,舒舒服服地退居二线。我曾经的雄心壮志早已得到满足。我不争不抢并不是因为没有值得我去争抢的东西,而是因为我已经说完了我想说的话,我很乐意让别人占据我在文坛中的位置;我已经做完了我想做的事,现在只想静度时光。有人跟我说,在这个时代,如果你不写一些新东西让大众看到自己的名字,你很快就会被遗忘,我对此毫不怀疑。好吧,我准备好了。当我的讣告最后发布在《泰晤士报》上时,人们说:“什么,我还以为他早就死了呢!”那时,我的魂魄只会在天上吃吃窃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