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定额计价
1.定额计价的概念
定额计价是以定额单价法确定工程造价,是我国采用的一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定额计价实际上是国家通过颁布统一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以及概算、预算和有关定额,来对建筑产品价格进行有计划的管理。国家以假定的建筑安装产品为对象,制定统一的预算和概算定额,计算出每一单元子项的费用后,再综合形成整个工程的价格。
2.定额计价的性质
在不同经济发展时期,建筑产品有不同的价格形式、不同的定价主体、不同的价格形成机制,而一定的建筑产品价格形式产生、存在于一定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一定的建筑产品交换方式之中。我国建筑产品价格市场化经历了“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国家调控价”三个阶段。定额计价是以概预算定额、各种费用定额为基础依据,按照规定的计算程序确定工程造价的特殊计价方法。因此,就价格形成而言,利用工程建设定额计算工程造价介于国家指导价和国家调控价之间。
第一阶段,国家定价阶段。在我国传统经济体制下,工程建设任务是由国家主管部门按计划分配的,建筑业不是一个独立的物质生产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统收统支,建筑产品实际上的价格仅仅是一个经济核算的工具而不是工程价值的货币反映。在这一阶段,建筑产品并不具有商品性质,所谓的“建筑产品价格”也是不存在的。在这种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下,建筑产品价格实际上是在建设过程的各个阶段利用国家或地区所颁布的各种定额进行投资费用的预估和计算,也可以说成是概预算加签证的形式。
第二阶段,国家指导价阶段。改革开放以后,传统的建筑产品价格形式已经逐步产生新的建筑产品价格形式所取代。这一阶段实施的是国家指导定价,出现了预算包干价格形式和工程招标投标价格形式。预算包干价格形式与概预算加签证形式相比,两者都属于国家计划价格形式,企业只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执行工程价格。包干额是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包干系数、包干标准及计算方法计算的。但是预算包干价格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费用的变动采取了一次包死的形式,对提高工程价格管理水平有一定作用。工程招标投标价格是在建筑产品招标投标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工程价格,表现为标底价、投标报价、中标价、合同价、结算价等形式。这一阶段的工程招标投标价格属于国家指导性价格,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国家指导下的竞争性价格。在这种价格的形成过程中,国家和企业是价格的双重决策主体。
第三阶段,国家调控价阶段。国家调控的招标投标价格形式,是一种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它是在国家有关部门调控下,由工程承发包双方根据工程市场中建筑产品供求关系变化自主确定工程价格。其价格的形成可以不受国家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直接干预,而是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由承发包双方协商形成。
3.定额计价的依据
工程定额计价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过批准和会审的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或清单报价之前,施工图纸必须经过建设主管机关批准,同时还要经过图纸会审,并签署“图纸会审纪要”。审批和会审后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表明了工程的具体内容、各部分的做法、结构尺寸、技术特征等,它是计算工程量的主要依据。造价部门不仅要拥有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纸会审纪要”,还要拥有图纸所要求的全部标准图。
(2)经过批准的工程设计概算文件。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概算文件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后,是国家控制工程投资最高限额和单位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如果施工图预算所确定的投资总额超过设计概算,则应调整设计概算,并经原批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或投标报价是由建设单位根据设计概算文件进行控制的。
(3)经过批准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是确定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主要技术措施等内容的文件;是对建筑安装工程规划、组织施工有关问题的设计说明。拟建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就成为指导施工活动的重要技术经济文件,它所确定的施工方案和相应的技术组织措施就成为造价部门必须具备的依据之一;它也是计算分项工程量,选套预算单价和计取有关费用的重要依据。
(4)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或计价规范。国家和地方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价规范,都详细地规定了分项工程项目划分、分项工程内容、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项目使用说明等内容。因此,它们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标底的主要依据。
(5)单位估价表或价目表。单位估价表或价目表是确定分项工程费用的重要文件,是编制建筑工程招标标底的主要依据,也是计取各项费用的基础和换算定额单价的主要依据。
(6)人工工资单价、材料价格、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这些资料是计算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台班使用费的主要依据,是编制工程综合单价的基础,是计取各项目费用的重要依据,也是调整价差的依据。
(7)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建筑工程费用定额规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管理费用、利润和税金的取费标准和取费方法,它是在建筑安装工程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台班使用费计算完毕后,计算其他各种费用的主要依据。工程费用随地区不同取费标准不同。按照国家规定,各地区均制定了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它规定了各项费用取费标准,这些标准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
(8)造价工作手册。造价工作手册是工程造价人员必备的参考书。它主要包括各种常用数据和计算公式、各种标准构件的工程量和材料量、金属材料规格和计量单位之间的换算,以及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单位工程造价指标和工期定额等参考资料。它能为准确、快速地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清单报价提供方便。
(9)工程承发包合同文件。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间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文件中的若干条款,如工程承包形式、材料设备供应方式、材料供应价格、工程款结算方式、费率系数或包干系数等,在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清单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认真执行。
4.定额计价的方法
建设工程造价编制的最基本内容有工程量计算和工程计价两个。为统一口径,工程量的计算均按照统一的项目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确定以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确定出工程的成本及营利,最终就可以确定出工程预算造价(或投标报价)。定额计价就是一个量与价结合的问题。概预算单位价格的形成过程,就是依据概预算定额所确定的消耗量乘以定额单价或市场价,经过不同层次的计算达到量与价的最优结合的过程。
5.工程定额计价的发展与改革
定额计价方法从产生到完善的数十年中,对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政府进行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提供了很好的工具。但是随着国内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度和广度的不断增加,传统的定额计价方法受到了冲击。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建设要素市场放开,各种建筑材料不再统购统销,人力、机械市场等也随之逐步放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随市场供求的变化而变化。定额中所提供的要素价格资料与市场实际价格不能保持一致,按照统一定额计算出的工程造价已经不能更好地实现投资控制的目的,从而引发了定额计价方法的改革。
工程定额计价方法改革的核心思想是“量价分离”,即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反映一定时期施工水平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消耗量标准,实现了国家对消耗量标准的宏观管理;对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等,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依据市场价格的变化发布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和指数,将过去完全由政府计划统一管理的定额计价改变为“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但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围绕定额计价制度的一些具体操作的局部问题展开,对建筑产品是商品的认识还不够,工程造价依然停留在政府定价阶段,尚未实现“市场形成价格”这一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
本章小结
“定”就是规定,“额”就是数量,定额即是规定在生产中各种社会必要劳动的消耗量的标准尺寸。定额就是在一定的社会制度、生产技术和组织条件下规定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标准。它反映了一定时期的生产力水平。本章主要介绍了工程建设定额的产生与发展、作用和特点、分类及体系、制定及修订、建设工程造价与定额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