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建设定额的特点
工程建设定额具有科学性、稳定性与时效性、统一性、权威性、系统性等特点。
1.科学性
工程建设定额的科学性首先表现在定额是在认真研究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地遵守客观规律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制定的。因此,它能正确地反映单位产品生产所必需的劳动量,从而以最少的劳动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果,促进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
工程建设定额的科学性还表现在制定定额所采用的方法上。通过不断吸收现代科学技术的新成就,不断加以完善,形成了一套严密的确定定额水平的科学方法。这些方法不仅在实践中已经行之有效,而且有利于研究建筑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工时利用情况,从中找出影响劳动消耗的各种主、客观因素,设计出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挖掘生产潜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减少乃至杜绝生产中的浪费现象,促进生产的不断发展。
2.稳定性与时效性
工程建设定额中的任何一项都是一定时期技术发展和管理水平的反映,因而在一段时间内都表现出稳定的状态。工程建设定额稳定的时间有长有短,一般为5~10年。保持定额的稳定性是维护定额的权威性所必需的,更是有效贯彻定额所必需的。如果某种定额处于经常修改变动之中,那么必然会造成定额执行中的困难和混乱,使人们感到没有必要去认真对待它,很容易导致定额权威性的丧失。工程建设定额的不稳定性也会给定额的编制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工程建设定额的稳定性也是相对的。当生产力向前发展了,定额就会与已经发展了的生产力不相适应。这样,它原有的作用就会逐步减弱以至消失,需要重新编制或修订。
3.统一性
工程建设定额的统一性,主要由国家对经济发展的有计划的宏观调控职能决定。为了使国民经济按照既定的目标发展,就需要借助于某些标准、定额、参数等,对工程建设进行规划、组织、调节和控制。而这些标准、定额、参数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是一种统一的尺度,才能实现上述职能,进而利用它对项目的决策、设计方案、投标报价、成本控制进行比选和评价。
工程建设定额的统一性按照其影响力和执行范围来看,有全国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和行业统一定额等;按照定额的制定、颁布和贯彻使用来看,有统一的程序、统一的原则、统一的要求和统一的用途。
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条件下,定额的统一性是很难想象的,充其量也只是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统一和信息提供。我国工程建设定额的统一性和工程建设本身的巨大投入和巨大产出有关。它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不仅表现在投资的总规模和全部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等方面,而且还往往在具体建设项目的投资数额及其投资效益方面需要借助统一的工程建设定额进行社会监督。这一点和工业生产、农业生产中的工时定额、原材料定额也是不同的。
4.权威性
工程建设定额具有很大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在一些情况下具有经济法规性质。权威性反映统一的意志和统一的要求,也反映出信誉和信赖程度以及严肃性。
工程建设定额权威性的客观基础是定额的科学性。只有科学的定额才具有权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定额必然涉及各有关方面的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赋予工程建设定额以一定的权威性,就意味着在规定的范围内,对于定额的使用者和执行者来说,不论主观上愿不愿意,都必须按定额的规定执行。在当前市场不规范的情况下,赋予工程建设定额以权威性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在竞争机制被引入工程建设的情况下,定额的水平必然会受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从而在执行中可能产生定额水平的浮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定额的权威性不应该绝对化。定额毕竟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定额的科学性会受到人们认识的局限。与此相关,定额的权威性也就会受到削弱和挑战。更为重要的是,随着投资体制的改革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以及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它们都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和自身的情况,自主地调整自己的决策行为。因此,一些与经营决策有关的工程建设定额的权威性特征就弱化了。
5.系统性
工程建设定额是相对独立的系统。它是由多种定额结合而成的有机的整体。它的结构复杂,有鲜明的层次和明确的目标。
工程建设定额的系统性是由工程建设的特点决定的。按照系统论的观点,工程建设就是庞大的实体系统。工程建设定额是为这个实体系统服务的。因而工程建设本身的多种类、多层次就决定了以它为服务对象的工程建设定额的多种类、多层次。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进行固定资产生产和再生产的工程建设,是一个由多项工程集合体组成的整体。其中包括农林水利、轻纺、机械、煤炭、电力、石油、冶金、化工、建材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工程,以及商业物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和住宅工程等。这些工程的建设都有严格的项目划分,如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在计划和实施过程中有严密的逻辑阶段,如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竣工交付使用,以及投入使用后的维修。与此相适应,工程建设定额必然形成多种类、多层次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