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一
我第一次遇见迪安是在我同妻子分手不久之后。我害了一场大病刚刚恢复,关于那场病我懒得多谈,无非是同那烦得要死的离婚和我万念俱灰的心情多少有点关系。随着迪安·莫里亚蒂的到来,开始了可以称之为我的在路上的生活阶段。在那以前,我常常幻想去西部看看,老是做一些空泛的计划,从来没有付诸实践。迪安是旅伴的最佳人选,因为他确确实实是在路上出生的,那是一九二六年,他父母开了一辆破汽车途经盐湖城去洛杉矶的时候。有关他的最早的情况是通过查德·金传到我这儿的,查德·金给我看了他在新墨西哥州少年犯管教所写的几封信。我对那些信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因为他在信中天真可爱地请求查德把所知道的关于尼采和所有那些奇妙的知识都教给他。有一次,卡洛和我谈到那些信,还提到不知道我们有没有机会同那奇怪的迪安·莫里亚蒂见见面。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迪安不是现在的模样,而是笼罩在神秘之中的年轻囚犯。后来有消息说,迪安出了管教所,初次来纽约;还有消息说,他刚同一个叫做玛丽卢的姑娘结了婚。
一天,我在校园里闲荡,查德和蒂姆·格雷告诉我说,迪安在东哈莱姆区(说西班牙语的哈莱姆区)的一座没有暖气设备的公寓里落脚。迪安第一次来纽约,他是前一天晚上到的,带着他美丽泼辣的小妞玛丽卢;他们搭乘灰狗长途汽车,在第五十街下车,到街角想找个吃饭的地方,一头扎进了赫克托自助餐馆,对迪安来说,赫克托就此成了纽约的一大象征。他们吃了不少漂亮的浇了糖浆的大蛋糕和奶油泡夫。
在此期间,迪安同玛丽卢谈的话多半是:“亲爱的,我们现在到了纽约,当初我们渡过密苏里河,尤其是经过布恩维尔少年犯管教所——它让我想起我的监狱生活——的时候,我想了许多事情,我还没有统统告诉你,现在绝对有必要把这些有关我们个人爱好的残剩的事情暂时搁在一边,立刻开始考虑干活谋生的具体计划……”他早期讲的话就是这样。
我和小伙子们去了那座没有暖气的公寓,迪安穿着短裤来应门。玛丽卢从长沙发上跳了下来;迪安吩咐公寓的主人到厨房去,也许是让她去煮咖啡,而他则开始谈他的性爱问题,因为对他说来性是生活中的头等大事,虽然他为了谋生还得卖力工作。这一点从他站在那里点头的模样就可以看出来,他眼睛老是望着地下,不断点头,像是一个初出道的拳击手在听教练的指示,让你以为他用心在听每一个字,并且不断答应“是,是”和“明白,明白”。迪安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他像年轻时的吉恩·奥特雷——修长、窄胯、蓝眼睛、地道的俄克拉何马口音——白雪覆盖的西部蓄着连鬓胡子的英雄。事实上,他同玛丽卢结婚、来东部之前曾在科罗拉多州埃德·沃尔的牧场上干过活。玛丽卢是个靓丽的金发姑娘,满头硕大的发卷像是金色波浪汹涌的大海;她坐在长沙发边缘,两手放在大腿上,迷蒙的蓝眼睛瞪得大大的,呆呆地盯着,她在一个早在西部时就听人说起的条件极差的、灰不溜秋的纽约公寓里,仿佛是莫迪里阿尼[13]笔下一个庄重的房间里的颀长消瘦的超现实主义妇女像。尽管外表看来是个可爱的女孩,她其实特别不爱说话,还能干出骇人听闻的事情来。那晚,我们喝啤酒,扳手腕,一直聊到天亮,早晨我们在阴暗的光线下默默无言地围坐着,从烟灰缸里拣比较长的烟蒂抽,迪安紧张地站起来,边踱步、边思考,认为现在应该做的事是让玛丽卢准备早饭,扫扫地。“换一句话说,亲爱的,我要说的是,我们必须慎重行事,不然的话,就拿不定主意,没有真知灼见,我们的计划就无法实现了。”接着我便走了。
在随后的一个星期里,他推心置腹地对查德·金说他绝对要向他学习写作;查德说我是作家,他应该找我讨教。与此同时,迪安在停车场找到一份工作,在他们住的霍博肯公寓里——天知道他们怎么会去那里住——同玛丽卢吵了一架,她气昏了头,认为此仇非报不可,便歇斯底里地捏造了一个罪名,向警察局报了案,迪安不得不从霍博肯公寓仓皇出走,没有地方住了。他直奔新泽西到了我和我姨妈居住的帕特森,一晚,我在读书时,有人敲门,开门后只见迪安站在黑暗的过道里,鞠着躬,脸上堆着笑说:“哈啰,你还记得我吗?我是迪安·莫里亚蒂。我来请你教我怎么写作。”
“玛丽卢呢?”我问道,迪安说她显然是搞到了几块钱回丹佛去了——“那个婊子!”我们去外面喝了几杯啤酒,因为我的姨妈坐在起居室里看报,我们当着她的面不能像平时那样畅所欲言、口无遮拦。她瞧了迪安一眼,就断定他神经有病。
在酒吧里,我对迪安说:“见鬼,伙计,我很清楚,你来找我,不单单是为了想当作家,再说,我对于写作这一行其实也不懂什么,只知道要成功就得持之以恒,像瘾君子那般痴迷。”他说:“是啊,我当然明白你的意思,事实上,这些问题我本人都体验过,但我要的是那些因素得以实现,假如一个人要按照叔本华[14]的二分论来实现任何内在的……”他谈到这些话题就没个完,我一点也不懂,估计他自己也稀里糊涂。在那些日子里,他确实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也就是说,他是个一心只想成为真正的知识分子的少年囚犯,他喜欢运用他从“真正的知识分子”那里听来的口气和词句,不过把一切都搞混了——要知道,在别的问题上,他并不是那样幼稚,他同卡洛·马克斯一起在那儿只待了几个月,就成了行家里手,所有的行话切口都一清二楚。但是我们在疯狂的其他层面上互相理解,我同意他寄住我家,直到他找到工作为止,此外,我们还说好以后一起去西部。那是一九四七年冬天的事。
一天晚上,迪安在我家吃了饭——他已经找到了纽约停车场的工作——我在飞快地打字,他在我背后俯身说:“来吧,伙计,那些姑娘不爱多等,快一点。”
我说:“只要一小会儿,我结束了这一章后马上跟你走。”那是全书最精彩的篇章之一。接着,我换了衣服,飞快地赶去纽约同几个姑娘见面。坐上公共汽车,经过空洞神秘、磷光闪闪的林肯隧道时,我们挤成一团,挥动着手指,兴奋地叫嚷说话,我开始像迪安那样来劲了。他只是一个极其热爱生活的青年人,虽然喜欢设些骗局,那也是因为他喜欢生活,喜欢同人们厮混,不这样的话,人们不会理睬他。他在利用我对他的信任,我心知肚明(为了吃、住、“写作秘诀”等等),他知道我心里清楚(这成了我们关系的基础),可是我不介意,我们相处得很好——相互之间没有纠葛,没有迎合;我们像谨小慎微的新朋友那样互相察言观色。我开始从他那里学到一些东西,受益可能不比他少。一谈到我的工作,他就说:“放手干吧,你写的东西都棒极了。”我写故事的时候,他站在我身后看,嘴里还嚷嚷:“好!对!哇!”还有“哟!”并且用手帕使劲擦脸。“伙计,可做的事情太多了,可写的东西也太多了!即使开始把它们统统记录下来,没有改头换面的限制,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文学禁忌和语法忧虑方面……这一切已经招架不住了……”
“你讲得太对了。”我看到他的兴奋和幻想仿佛发出一道神圣的闪电,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公共汽车里的人都回过头来看这个“兴奋过度的傻子”。他在西部的时间有三分之一花在台球房,三分之一在监狱,三分之一在公共图书馆。人们看见他冬天帽子也不戴,抱着书急匆匆地跑向台球房,或者上树爬进好朋友家的阁楼,整天躲在上面看书,或者逃避警察的追捕。
我们去了纽约——我忘了具体的情况,有两个黑人姑娘——当时没有别的姑娘;约好在吃饭的地方同迪安见面,但是没有到场。我们去他工作的停车场,他还有一些事要做——在后面的小木屋里换衣服,对着一面有裂纹的镜子稍稍修饰一下,然后一起出发。迪安和卡洛·马克斯就是在那晚见的面,他们的会见是件了不起的大事。两人头脑都很聪明,刚打招呼,互相就有了好感。两只敏锐的眼睛穿透了另外两只敏锐的眼睛——一个是心地光明圣洁的骗子,另一个是心地阴暗的带有忧伤诗意的骗子,那就是卡洛·马克斯。从那一刻开始,我就难得看到迪安了,我有点伤心。他们的活力迎头相遇,相比之下,我成了乡巴佬,我跟不上套。将要来到的整个纷繁疯狂的好戏即将开场;它将把我所有的朋友和我剩下的家人搅成美国夜空上面一块硕大的尘云。卡洛把老布尔·李、埃尔默·哈塞尔、简的情况讲给他听:李在得克萨斯种植大麻,哈塞尔在赖克斯岛,简吸毒成瘾,在安非他明产生的幻觉下,抱着她的女婴在时报广场漫无目的地瞎逛,终于进了贝尔维尤精神病院。迪安把卡洛不知道的西部人物讲给他听,例如那个畸形足的台球房杀手、那个纸牌好手和怪圣徒汤米·斯纳克。他把罗伊·约翰逊、大埃德·邓克尔、他少年时期的好朋友、街道上的好朋友、他的无数的姑娘和性派对、色情电影,以及他心目中的男女英雄和奇遇讲给他听。他们在街上一路跑去,早期对什么都感兴趣,后来就变得忧郁多了,遇事多思考,少冲动了。可是那时候,他们在街上跳跳蹦蹦,我则脚步蹒跚地跟在后面,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让我感觉有兴趣的人,因为在我心目中,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他们热爱生活,爱聊天,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些平凡的东西,而是像奇妙的黄色罗马烟火筒那样不停地喷发火球、火花,在星空像蜘蛛那样拖下八条腿,中心点蓝光砰的一声爆裂,人们都发出“啊!”的惊叹声。歌德时代的德国,人们管这种年轻人叫什么来着?迪安衷心希望能学会像卡洛那样写作,你首先要知道,迪安以只有骗子才具有的深情的心灵向卡洛发起攻击。“喂,卡洛,让我说——我要说的是……”我差不多有两星期没看见他们了,在那期间他们整天整宿地神聊,关系搞得不能再铁了。
旅行的绝妙季节,春天,来了,我们这帮人个个都准备这种或者那种旅行。我忙于手头的一部小说,写到计划中的一半时,我要陪姨妈去南方看我的弟弟罗科,然后,准备进行我生平第一次的西部旅行。
迪安早就走了。卡洛和我去第三十四街的灰狗长途汽车站送行。汽车站楼上有个地方,花两毛五就可以拍快照。卡洛取下眼镜,装出凶恶的样子。迪安拍了一张忸怩作态的侧面像。我拍了一张正面照,弄得像是三十岁的意大利人,一副蛮横的样子,仿佛谁侮辱了他母亲他就要把谁杀掉。卡洛和迪安细心地用刀片把这张照片从中间裁成两半,两人各拿一半,藏在皮夹里。迪安这次荣归丹佛,穿着一套真正的西部日常服装;他已经结束了在纽约的第一次尝试。我说尝试,其实他干的只是停车场累死人的工作。他是全世界最棒的停车场工作人员,他能以每小时四十迈的速度把车子退到一个狭窄的车位,在墙脚前停稳,跳出车子,在防护板中间飞奔,跳进另一辆车子,在狭小的空间以每小时五十迈的速度转个圈子,迅速地倒退到车位,猛地拉下紧急刹车,他下车时你看到汽车还抖了几下;然后他像田径明星似的向售票室冲刺,交掉一张票,一辆汽车刚到,车主人还没有下车,他就从主人身体下面钻了进去,车门还没有关好,他就发动了引擎,轰鸣着开到下一个可用的车位,划了一道弧线,砰的一声就位,刹车,下车,奔跑;每晚不停地这样工作八小时,傍晚下班交通拥挤时间和晚上剧院散场交通拥挤时间,穿着油腻的粗布裤子、磨损的毛皮夹克和走路时啪嗒啪嗒直响的破鞋。现在他买了一套回家时穿的新衣服;有细长条纹的蓝色料子,坎肩等等,一应齐全——他花了十一元在第三街上买的,他还买了怀表和表链,以及一台手提打字机,一旦在丹佛找到工作,他就打算在寄宿所里开始写作。我们在第七街的赖克餐馆吃了法兰克福香肠和豆子,算是话别宴会,迪安乘上标明去芝加哥的公共汽车,在轰响声中没入黑夜。我们的牧人走了。我决心等到春暖花开、大地复苏的时候也走这条路。
这确实是我全部公路旅行经历的开始,后来的事情太精彩了,不能不谈。
是啊,我之所以要进一步了解迪安,不仅仅是因为我身为作家需要新的生活经历,同时因为我在校园里闲荡的周期已经结束,再待下去毫无意义,还因为尽管我们性格有差异,他给我的印象却仿佛是个失散多年的兄弟;我一看到他那留着长连鬓胡子的瘦削苦恼的脸和那肌肉紧张的汗津津的脖子,就想起我童年时期在帕特森和帕塞伊克的垃圾堆、游泳场以及河边玩耍的情况。肮脏的工作服穿在他身上特别帅气,你从专门定制衣服的裁缝那儿都买不到比它更合身的,而迪安却能在艰难的条件下从自然裁缝那里取得自然的乐趣。从他兴高采烈的谈话方式中,我似乎又听到了老伙伴和老哥儿们的声音,他们在桥洞下,在摩托车中间,在居民小区的晾衣绳下,在令人昏昏欲睡的下午门口的台阶上,男孩们弹奏吉他,他们的兄长则在工厂干活。我现时其余的朋友都是“知识分子”——尼采派的人类学家查德,谈话时嗓音很低、严肃地盯着你的、古怪的超现实主义者卡洛·马克斯,讲话时拖长声音、什么都要批判的老布尔·李——不然就是那些鬼鬼祟祟的犯罪分子,例如目空一切的埃尔默·哈塞尔,趴在铺着东方毯子的长沙发上,不以为然地看着《纽约客》的简·李。然而迪安的智力十分正常、完整、熠熠生辉,没有那种讨厌的知识分子腔调。他的“犯罪行为”不会惹人愠怒和嗤笑,而会引起一阵狂野的美国式的喝彩;它有西部情调,西部风味,是来自平原的颂歌,某些早有预示、正在实现、含有新意的东西(他只为了乱兜风才偷汽车)。此外,我所有的纽约朋友都处于消极的、梦魇似的位置,整天在贬低社会,搬出他们那些陈旧的、学究式的、政治学的或者心理分析的理由,迪安却不一样,他为了面包和性爱在社会上使劲拼搏;“只要我能摆平那个小妞儿,哥们,”“只要我们有吃的,伙计,你听到没有?我饿了,我的肚皮要贴到脊梁上了,我们现在就去弄点吃的吧!”——我们便赶出去吃东西了,正如《传道书》上说的:“阳光之下,人各有分。”
迪安是阳光的西部亲属。尽管我的姨妈提醒我说,他会替我招来麻烦,我却听到了新的召唤,看到了新的地平线,我年轻的心对之深信不疑;即便他替我招来一点麻烦,或者即便迪安最终不把我当朋友,听任我在路边活活饿死或者在病床上病死——又有什么关系?我是个年轻的作家,我要起步。
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我知道会有女人,会有幻象,会有一切;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明珠会交到我手中。
二
一九四七年七月,我从退伍军人福利金里攒下了五十来块钱,准备去西海岸。我的朋友雷米·邦库尔从旧金山给我来信,怂恿我和他一起搭乘一艘客轮去作环球航行。他保证有办法把我弄到轮机舱去。我回信说,只要我有机会作几次太平洋的长途航行,回来时还有余钱维持我在姨妈家的生活,容我写完那本书,我就满足了。他说他在米尔市有一座木屋,我们办理登船的繁琐手续时,我全部时间都可以待在那里写作。他同一个名叫李·安的姑娘同居;她做菜的手艺一流,一切都会完美无缺。雷米是我在预备学校念书时就认识的老朋友,在巴黎长大的法国人,是个疯疯癫癫的家伙——我不知道这次他会疯癫到什么程度。他希望我十天以内到达。我的姨妈十分支持我去西部旅行;她说整个冬天我工作太辛苦,老是待在室内,出去走走对我有好处;我告诉她,为了节约,有些地方我恐怕要一路步行,一路搭乘免费的便车,她听后也没有异议。她要的只是我能平平安安回来。一天早晨,我把一大堆打字稿放在书桌上,最后一次折好舒适的床单,我提着装有一些基本用品的帆布袋,口袋里揣着五十块钱,向太平洋岸出发。
几个月来,我一直在帕特森钻研美利坚合众国的地图,甚至阅读有关拓荒者以及普拉特和锡马龙之类的别有风味的名字的书籍,而路线图上有一道名为六号线的红色长线,从科德角顶端开始,延伸到内华达州的伊利,然后拐到洛杉矶。我对自己说只要沿着六号线,直到伊利就行了,于是随即满怀信心地出发。要到六号线,先得登上熊山。我充满了在芝加哥、丹佛和最终在旧金山打算做些什么的幻想,在第七街乘地铁到了第二四二街的终点站,换乘无轨电车到扬克斯;从扬克斯的闹市区换乘去郊区方向的无轨电车,到哈得孙河东岸市区边界。假如你在阿迪朗达克哈得孙河神秘的源头扔下一支玫瑰,它迂回曲折,一直流到大海,永不回头,想想看,它途径多少地方——想想那奇妙的哈得孙河流域。我开始了沿哈得孙河的搭便车旅行。零敲碎打地搭了五次车后总算到了我想去的熊山桥,从新英格兰拐过来的六号线在那儿进入。我下车时大雨如注。山势险峻。六号线过河,经过一个环形交叉,没入荒野不见了。那里非但没有过往车辆,而且雨越下越大,像瓢泼似的浇下来,我毫无遮掩,不得不奔跑到几株松树底下去躲雨;但不解决问题;我开始叫喊,捶打自己的脑袋,责怪自己怎么会这么傻。我在纽约北面四十英里处;一路上使我耿耿于怀的是在我开始旅行的重要日子里,我仅仅是向北移动,而不是朝着向往已久的西部。如今我陷在最北面的滞留地点动弹不得。我跑了四分之一英里路,到了一个废弃的小巧玲珑的英国式加油站,站在滴水的屋檐下。我头顶上高大巍峨的熊山雷电交加,霹雳声使人胆战心惊。放眼望去,只看到烟雾迷蒙的树木和连天的阴沉景色。“真见鬼,我在这里干什么?”我咒骂,我要到芝加哥去。“就在此刻,他们正玩得痛快,我却不在,我什么时候能到那里?”终于有一辆汽车在废弃的加油站停下来;车里的那个男人和两个女人要看地图。我走到车前,在雨中做了想搭车的手势;车里的人商量了片刻;自然,我模样像疯子,头发湿透了,鞋子进水了。我这个该死的傻瓜,脚上穿的是墨西哥平底皮凉鞋,像筛子似的,根本不适合在美国下雨的晚上穿,也不适合走崎岖的夜路。车上的人同意我上车,说是可以把我捎带到北面的纽堡,我认为这比在熊山的荒野里困一宿要强得多,便同意了。“此外,”那男人说,“六号线上没有车辆经过。你要去芝加哥最好是在纽约穿过荷兰隧道,直奔匹兹堡。”我知道他的话是对的。把事情搞得一团糟的是我一厢情愿的愚蠢想法,认为不必尝试不同的途径和路线,顺着一条大红线走遍美国该有多好。
到纽堡时,雨停了。我走到河边,不得不搭一辆在山区度周末的教师们包乘的公共汽车回纽约——车上人声嘈杂,话说个没完,而我一直在骂自己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和金钱,本来说是要去西部,从白天到晚上来来去去,折腾了一整天还没有出发。我发誓明天一定要到芝加哥,不惜用身边的钱买了去芝加哥的公共汽车票,只要明天能到芝加哥,什么都顾不上了。
三
那是一次平常的公共汽车旅行,车上婴儿哭闹,阳光燠热,宾夕法尼亚州沿路城镇都有乡下人上车,我们到了俄亥俄平原地带,才一往无前地猛开,晚上在阿什塔比拉横穿印第安纳州。第二天一早就到了芝加哥,我在基督教青年会租了个房间,口袋里的钱所剩无几,便上床睡觉。足足睡了一天后,我上街仔细察看芝加哥。
密执安湖吹来的风,卢普[15]飘来的博普爵士音乐声,南霍尔斯塔德和北克拉克附近的闲逛,午夜后在游民露营地长时间的散步,一辆警察巡逻车把我当作可疑分子一直紧盯着我。当时,一九四七年,博普爵士音乐在美国大行其道。卢普那帮人演奏得没精打采,因为博普爵士乐正处于查利·派克的仿禽鸣阶段和以迈尔斯·戴维斯为首的另一阶段的交替时期。我坐着倾听博普为我们表述的夜籁,想起了从西到东的全国的朋友,他们实际上都待在一个宽敞的后院,熙来攘往,忙碌拼搏。第二天下午,我生平第一次进入西部。天气晴朗暖和,是搭车免费旅行的好日子。为了跳出纠缠不清的芝加哥拥堵的交通,我乘公共汽车到伊利诺伊州的乔利埃特,走过满是落叶的、破烂失修的街道,取道乔利埃特监狱,在城外立停,用手势表明我要搭车去的方向。从纽约到乔利埃特,一路都乘公共汽车,我的钱已经花了大半。
我第一次搭乘的是一辆插有红旗警示标志的装运炸药的卡车,在广袤青葱的伊利诺伊境内行驶了三十来英里后,卡车司机给我指点我们所在的六号线同第六十六号线的交叉点。过了那一点,两条路线都向西绝尘而去。下午三点钟左右,我在路边摊子上吃了苹果馅饼和冰淇淋,一个开着双门小汽车的女子停下来让我搭车。我从后面追上去时,感到一阵狂喜。她是个中年妇女,实际上,她是一个同我年纪差不多的儿子的母亲,她要人帮她把车子开到衣阿华。我当然一口同意。衣阿华!离丹佛不太远,我一到丹佛就可以放松放松。前几个小时是她开的车,途中她还坚持要绕弯去参观一座教堂,仿佛我们是在旅游观光,之后,我接手驾驶,我的驾驶技术虽然不十分高明,但把伊利诺伊州剩下的路都跑完了,取道罗克艾兰,直到衣阿华的达文波特。在这里,我生平第一次看到了亲爱的密西西比河,在夏日的雾霭下水位很低,散发着浓烈的腥臭味,就像它所冲刷的美洲原始的大地气息。罗克艾兰——铁轨、棚屋、小市区;过桥后到了达文波特,大同小异的市容,在中西部温暖的阳光下到处是锯末的气味。那位太太在这里要走另一条路线前去她的衣阿华家乡,我便下了车。
太阳快下山了。我喝了几杯冰啤酒,走了好多路,到了城区边缘。男人们结束了工作都开车回家,他们戴着各式各样的帽子,有的是铁路员工的帽子,有的是棒球帽,正像任何别的城镇下班时的情况一样。其中一个把我捎带上山,在草原边上一个僻静的十字路口让我下车。那儿景色很美。经过的汽车都是农民的车;他们向我投来猜疑的眼光,克啷克啷地开走了,牛群慢条斯理地回家。一辆卡车都没有。少数几辆汽车疾驶而过。一个驾驶改装过的高速汽车的小伙子经过时围脖在空中飘拂。太阳很快下山了,于是我站在紫色的暮霭中。现在我害怕了。衣阿华乡下没有一点灯光;过不了多久,谁都看不见我。幸好有一个回达文波特的人让我搭车到了市区。可是我又回到了出发的地点。
我到公共汽车站,坐在那儿思考这件事。我又吃了苹果馅饼和冰淇淋;我一路上只吃这两种东西,当然,我知道它们很有营养,味道也不错。我决定冒一下险。我从达文波特市区乘公共汽车,在汽车站的咖啡店里待了半小时专看女侍者,然后上车到了市区边缘,这次在加油站附近下车。这里许多大卡车隆隆轰响,不出两分钟,一辆卡车戛然停住,让我上车。我喜出望外地赶过去,打心眼里喝彩。那位卡车司机长得五大三粗,暴眼睛,嗓音嘶哑刺耳,动作大大咧咧的,不一会儿就启动了他的卡车,几乎不怎么理睬我。这一来,我疲倦的灵魂可以稍事休息了,要知道,免费搭车的最大麻烦之一就是不得不同无数人谈话,让他们觉得同意你搭车并不是错误,甚至对他们来说是件乐事。当你赶远路,不打算在旅馆睡觉时,这一切尤其成了沉重的负担。卡车司机在引擎的轰响中同我说话,不得不扯开嗓门嚷嚷,我也跟着大声嚷嚷,于是,大家放松了。他一直这样维持到衣阿华城,大声嚷着他怎么在每一个制定不合理车速限制的城市逃过了法律的处罚,他一再说:“那些该死的警察找不到我的碴儿!”我们驶进衣阿华市的时候,他看到后面有另一辆卡车跟上来,因为他要在这里拐弯,便朝另一辆卡车闪起尾灯,同时降低速度让我跳出车去。我拿起旅行包就跳,另一辆卡车的司机明白了,把车子停了下来,转眼之间,我已经上了另一辆高大卡车的驾驶室,准备赶几百英里夜路,心里痛快极了!新的卡车司机和原先那个一般疯狂,说话的时候也是那么嚷嚷,我要做的只是朝后一靠,任凭卡车飞速前进。越过衣阿华的草原和内布拉斯加的平原,现在我可以看到丹佛像《圣经》里的应许之地那样,隐隐绰绰地浮现在我前面的星空下,还可以看到远处辽阔的旧金山像夜晚的珠宝那样熠熠发光。他一面把车开得飞快,一面讲故事,两小时后到了衣阿华的一个小城。他就在驾驶座上睡了几个小时。我也睡了一会儿,然后沿着孤零零的砖墙散了一会步,路上只有一盏灯照明,街尽头就是沉思的草原,夜散发着露水般的玉米气味。几年后,在这个小镇,由于警察怀疑我和迪安开的一辆凯迪拉克汽车是偷来的,我们被截住盘查。
黎明时,他猛地惊醒。我们又隆隆上路,一小时后,前面绿油油的玉米地上空已经可以看到得梅因的烟雾。司机现在要吃早饭了,他不希望草草了事,于是我独自前往得梅因,搭上两个衣阿华大学的小伙子的汽车,跑了四英里左右。坐在他们崭新舒适的汽车里,听他们谈论考试的事情,迅速平稳地驶进城里的感觉很怪。我疲倦得想睡它一整天,便去基督教青年会租个房间;当时没有空房间,我出于本能,便朝铁轨多的地方走去——这种地方得梅因多的是——最后在机车库附近找到一个昏暗的平原地带小客栈式的旅馆,一张铺着白床单的干净的大硬床,枕头旁边的墙上刻着一些下流的字句,旧得发黄的窗帘把调车场灰蒙蒙的景象挡在外面。就在这里睡了整整一天。我醒来时太阳发红;那是我一生中难得有的最最奇特的时刻: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了——我远离家乡,旅途劳顿、疲倦不堪,寄身在一个从未见过的旅馆房间,听到的是外面蒸汽的嘶嘶声、旅馆旧木器的嘎吱声、楼上的脚步声以及各种各样凄凉的声音,看到的是开裂的天花板,在最初奇特的十五秒钟里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谁。我并不惊恐;只觉得自己仿佛是另一个人,一个陌生人,我一生困顿,过着幽灵般的生活。我正处于横穿美国的中间地点,在我青年时期的东部和我未来时期的西部的分界线,也许那就是那个奇特的火红下午为什么发生的原因。
但我得继续行进,停止无病呻吟,于是我提起旅行包,同坐在痰盂旁边的旅馆老板告别,出去吃东西。我吃了苹果馅饼和冰淇淋——随着我在衣阿华州的深入,这两样东西也渐入佳境,馅饼个儿越来越大,冰淇淋味道越来越浓。那天下午我在得梅因到处都可以看到一群群漂亮的姑娘——她们是些下课回家的中学生——但是我现在没有时间去动那种脑筋,我有约在先,要参加丹佛的舞会。卡洛·马克斯已经在丹佛;迪安在;查德·金和蒂姆·格雷也在,丹佛是他们的家乡;还有玛丽卢;听说那里有一大帮,包括雷·罗林斯和他美丽的金发妹妹贝比·罗林斯;迪安认识的两个女侍者贝滕考特姐妹;甚至我大学里写作课的老朋友罗兰·梅杰。我高兴地企盼同他们大家见面。因此,我匆匆同这些漂亮的姑娘擦肩而过,而世界上最漂亮的姑娘都住在得梅因。
一辆满是工具的卡车,仿佛是安装着轮子的工具棚,司机站着驾驶,像是现代的送奶工。他让我搭车走了一长段上坡路,然后我又搭上前往衣阿华州埃德尔镇的农民父子的车。我在这个镇加油站附近的一棵大榆树下,同另一个免费搭车旅行的人交了朋友。那是个典型的纽约人,祖籍爱尔兰,主要的工作经历是替邮局开卡车,现在前去丹佛找一个姑娘,另谋生活。我觉得他在逃避纽约的某些东西,很有可能是逃避法律的制裁。他三十来岁,年纪轻轻,却像酒徒那样有个真正的红酒糟鼻,若不是因为我生性随和,对任何表示友好的人都来者不拒,这种人通常会叫我厌烦。他上身穿一件破旧的运动衫,下面是一条鼓鼓囊囊的裤子,除了一个袋子以外,什么都没有——其实袋子里只有一把牙刷和几块手帕。他说我们应该结伴旅行。我本想拒绝,因为他的模样在路上实在太寒碜。不过我们还是走在一起,搭上一个沉默寡言的人的车子到了衣阿华州的斯图尔特。结果困在那里一筹莫展。我们站在斯图尔特火车票务室前面等西去的车辆,足足有五小时之久,太阳都下山了,我们先是讲各自的经历,接着他讲下流的事情,然后我们踢小石子,发出各种可笑的噪音。我们玩腻了。我决定花一块钱喝啤酒;我们去了斯图尔特的一家老酒馆,喝了几杯。他像在纽约第九街晚上的情况一样很快就醉了,快活地凑到我耳边,把他一辈子最下流的乱梦都嚷给我听。我开始有点喜欢他了,倒不是因为他像后来证明的那样是个好人,而是因为他对任何事物都兴致勃勃。我们在黑暗中回到公路旁,没有谁经过,当然更没有人停下来让我们搭车。那种情形一直持续到凌晨三点。我们试图在火车票务室的长椅上睡一会儿,但是票务室里面的电报机整夜滴滴答答地响个不停,外面庞大的货车挂钩时哐啷哐啷的撞击声使我们无法入睡。我们以前没有扒过货运列车,不知道该怎么干;我们不知道它们是东行还是西行,也不知道该选择棚车、平板车,或者冷藏车。因此,破晓前,当奥马哈的公共汽车驶来时,我们就跳上了车,加入了睡觉的乘客行列——我付了我自己的和他的车费。他的名字叫埃迪。他让我想起了我在布朗克斯区的表弟。由于这个原因,我同他一见如故,仿佛同行的伙伴里有个老朋友,一个可以说说笑笑的好脾气的家伙。
拂晓时,我们到了康瑟尔布拉夫斯;我望着车窗外面。整个冬天,我看了不少有关西部拓荒的书籍,一拨拨赶着大篷车的移民出发前往俄勒冈和圣菲之前,先在那里开会;如今事过境迁,灰蒙蒙的晨曦下只有一些式样各异的、小巧精致的郊区别墅。我们随即进入奥马哈,天哪,我生平第一次见到了牛仔,那人头戴高顶阔边呢帽,脚蹬得克萨斯长靴,在牛肉批发仓库光秃秃的墙边行走,除了装束以外,同东部清晨砖墙边沮丧的行人没有任何区别。我们下了公共汽车,步行登上浩荡的密苏里河千百年来冲刷形成的长山,奥马哈就傍山而建。我们在路边伸出大拇指表示要搭车。一个戴着高顶阔边呢帽的有钱的牧场主捎了我们一段路,他说普拉特河流域同埃及的尼罗河流域一般辽阔,我望着远处顺着河床蜿蜒而去的大树和周围郁郁葱葱的绿色田地,几乎同意了他的看法。随后,我们又站在十字路口等候顺路的车辆,天空开始阴暗下来时,一个身高六英尺、帽子顶不太高的牛仔招呼我们过去,想知道我们两人谁可以驾驶。埃迪当然可以,他有驾驶执照,我没有。那个牛仔有两辆汽车,准备开回蒙大拿。他的妻子在大岛,他希望我们把一辆车开到大岛,由他妻子接手。当时他正往北去,只能把我们捎到十字路口。到内布拉斯加足足还有一百英里路,我们欣然接受了建议。埃迪独自开一辆车,牛仔和我跟在后面,我们出城不久,埃迪玩兴大发,开始把速度提高到每小时九十迈。“该死的,那小伙子在干什么呀!”牛仔嚷道,也开足马力跟了上去,两辆车子像是赛车似的。有一会儿,我以为埃迪想开了车子逃跑——也许他确实有那种打算。但是牛仔紧追不舍,最后赶上了他,使劲按喇叭。埃迪放慢了车速。牛仔按喇叭示意他停下来。“该死的家伙,你那种速度会爆胎的。你能开慢一点吗?”
“我真的到了九十迈吗?我真混,”埃迪说。“路况这么好,我没有注意。”
“开得平稳一点,大家太太平平地到大岛。”
“当然。”我们重新上路。埃迪安静下来,可能有点瞌睡了。我们沿着在翠绿的田野中间蜿蜒而去的普拉特河,在内布拉斯加跑了一百英里。
“在大萧条时期,”牛仔对我说,“我每个月至少扒一次火车。在那些岁月里,一辆平板车或者棚车往往挤上几百号人,他们不是一般的流浪汉,而是从一地到另一地的、形形色色的失业者,有一些则是漫无目的地流浪。西部随处可以看到这种情况。在那个年代,火车的司闸员不会找你麻烦。今天的情况我就不了解了。我不喜欢内布拉斯加。三十年代中期,这个地方荒凉得很,放眼望去,只是一大团沙尘。呼吸困难,气都透不过来。土地是黑色的。那些日子,我就在这里。他们可以把内布拉斯加还给印第安原居民,我才不稀罕呢。全世界都没有比这个该死的地方更叫我讨厌的了。现在我的家乡是蒙大拿——密苏拉。你有机会不妨去那里,看看上帝的国度。”傍晚时分,他说话说累了,我抽空睡了一会儿——他是个有趣的谈话者。
我们在路边停下来吃点东西。牛仔走开去补一个备胎,埃迪和我在家常小餐馆坐下来。我忽然听到一阵世间少有的响亮的笑声,紧接着,这个粗犷的内布拉斯加老农带了一批人来到小餐馆;你可以听到他的刺耳的叫喊声响彻平原,响彻他们整个灰蒙蒙的世界。别的人都跟他一起大笑。世界上什么事都不会让他烦心,他对每个人都非常关心。我心想:哇,听那人开怀的笑声。那就是西部,我就在西部。他风风火火地进了餐馆,嘴里叫着茂的名字,内布拉斯加数茂做的樱桃馅饼最好吃,她给了我一块,上面还舀了一大勺冰淇淋。“茂,赶紧给我弄点吃的,不然我要把自己生吞活剥吃掉了。”他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呵呵地笑起来。“再给我加一点煮豆子。”坐在我旁边的人就是西部精神的化身。我真希望了解他的生平,除了那样大笑和嚷嚷之外,他还做些什么。真有劲,我对自己说,这时牛仔回来了,我们一起出发去大岛。
我们很快就到了大岛。他先去接他的妻子,然后去迎接等候他的命运,不管是好是坏,埃迪和我则继续上路。两个二十岁不到的乡下牧工驾驶着一辆拼装起来的旧汽车,让我们搭他们的车跑了一段路,在上行线上的一个地方放我们下来,这时天还下着牛毛细雨。一个老头一言不发把我们捎带到谢尔顿——天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埃迪失落地站在公路边,面对一群无处可去、无事可做的矮墩墩的奥马哈印第安人。路对面是铁路轨道和漆有“谢尔顿”字样的水塔。“该死的,”埃迪吃惊地说。“以前我到过这个镇。那是多年前战争期间的事了,那天深夜大伙都在睡觉,我到月台上抽烟,我们待的地方前不巴村、后不着店,到处一片漆黑,我抬头张望,看到了水塔上‘谢尔顿’几个字。列车驶向太平洋海岸,车上的每一个傻瓜都在打鼾,火车只停留几分钟,大概是加煤生火或者什么别的原因,接着我们就开走了。该死的,这个谢尔顿!此后我就恨这个地方!”可是我们给困在谢尔顿了。正如在衣阿华州的达文波特一样,路过的都是农民的车辆,偶尔有一辆旅游车,那情况更糟,因为开车的都是老头,他们的妻子要么对车外的景点指指点点,要么仔细研究地图,对任何东西都抱有怀疑的态度。
牛毛细雨越下越紧,埃迪衣服穿得很少,说是觉得冷。我从帆布袋里翻出一件彩格花纹的羊毛衬衫,他穿上后觉得好一些。我有点感冒。在一家印第安人开的破烂小铺子里买了一些止咳糖。我到那个两英尺宽、四英尺长的邮局,给我的姨妈寄了一张明信片。我们回到灰蒙蒙的公路上。面前还是那个漆在水塔上的“谢尔顿”字样。罗克艾兰过去了。我们看到普尔曼卧车车厢里的旅客模糊的脸一晃而过。列车呼啸着穿过平原,驶向我们向往的方向。雨下得更大了。
一个戴宽边呢帽的瘦长家伙在公路逆行线的一边停下车,朝我们走来;他的神气像是司法官。我们暗地里想好应付他盘问的回答。他不慌不忙地走来。“你们两个要去什么地方,还是随便跑跑?”这个问话再好不过了,可是我们不明白他的意思。
“怎么啦?”我们说。
“嗯,我在路那头不远的地方搭了一个帐篷,搞了一个小游艺场,想找几个愿意干活挣些钱的大小伙子。我有轮盘赌的特许证,还有套木环的特许证,你们知道,就是那种用木环套玩具娃娃、碰运气的玩意儿。如果你们愿意替我干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归你们。”
“住宿和伙食呢?”
“有住的地方,但不供伙食。你们得去镇上吃饭。有时我们要去别的城镇巡回。”我们考虑他的建议。“是个好机会,”他说,耐心地等我们做出决定。我们觉得尴尬,不知说什么是好,拿我来说,我不希望给拴在一个游艺场里。我火烧火燎地急于到丹佛我的那帮哥们那里去。
我说:“说不上来。我在赶路,越快越好,恐怕没有时间了。”埃迪的答复也大同小异,那位老兄摆摆手,从容地回到他的汽车那儿,开车走了。那件事到此结束。我们笑了一会儿,揣摩着假如去游艺场干活会是什么样子。我仿佛看到平原上黑暗多尘的夜晚,内布拉斯加闲逛的大人小孩的脸庞,见什么都感到惊奇的脸蛋红扑扑的孩子,我觉得假如要我用游艺场上那些下三烂的把戏去骗他们的钱,我就同魔鬼相差无几了。还有平原地区黑夜里的费里斯转轮[16],万能的上帝啊,还有旋转木马的悲哀的音乐,我向我的目标前进——我的目标是睡在镀金大篷车的粗麻布垫子的床上。
埃迪证明是个相当健忘的旅伴。路上驶来由一个老头驾驶的可笑的东西,像盒子似的方方正正,用铝板拼装而成——毫无疑问,一辆活动房屋式的拖车,不过是内布拉斯加自制的、怪模怪样的拖车。车子开得非常慢,在我们面前停了下来。我们赶紧上前,司机说他只能捎带一个人;埃迪二话不说就跳了上去,身上还穿着我那件彩格花纹的羊毛衬衫,拖车咔哒咔哒地在我眼前走远。啊呀,我就此同我的羊毛衬衫告别;不管怎么说,它只具有感情上的价值而已。我在令人憎恶的谢尔顿等了好长时间,也许几个小时,我一直以为快到晚上了;其实中午刚过不久,只是天色阴沉而已。丹佛,丹佛,我怎么才能到丹佛呢?我正要放弃等待想坐下来喝杯咖啡时,一个年轻人驾驶的、成色相当新的汽车停了下来。我拼命跑去。
“你去哪里?”
“丹佛。”
“我可以顺便捎带你一百英里。”
“太棒啦,你救了我一命。”
“以前我自己也经常搭车,所以我愿意带人。”
“我有车的话,也会这样做。”我们这样聊起来,他把他的情况讲给我听,不太有趣,我开始打瞌睡,醒来时已经到了戈森堡镇外,他让我下了车。
四
我生平最精彩的搭车旅行即将开始,一辆卡车驶来,后面的平板上趴着六七个小伙子,司机是两个明尼苏达州的金发的年轻农民,路上随便见到谁都乐意带上。那一对是你希望见到的最和气、最愉快、最漂亮的乡下人,两人都是虎背熊腰,穿着棉布衬衫和工装裤,遇到任何人和任何事物都笑脸相迎。我跑过去说:“有地方吗?”他们说:“当然,跳上来吧,人人都有地方。”
我还没有爬上平板,卡车已经轰响着发动了;我摇摇晃晃,一个搭车人抓住了我,我坐了下来。有人传来一瓶只剩瓶底的劣质威士忌。我在狂野而富于抒情气息的、夹带着蒙蒙细雨的内布拉斯加空气中就着瓶子喝了一大口。“哈哈,咱们开路啦!”一个戴棒球帽的小伙子嚷嚷说,卡车加大油门,达到了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速度,超过了公路上所有的车辆。“从得梅因开始,我们就搭这辆车子了。这帮人从不停下来。时不时你得嚷嚷要停车撒尿,不然只好从车里往外尿,并且要扶稳,哥们,要扶稳。”
我打量一下车上的那帮人。有两个戴红色棒球帽的北达科他的年轻农民(那种帽子是北达科他农村青年的标准帽子),他们收割季节外出打工;他们的老爸准许他们暑期在外面跑跑。有两个俄亥俄州哥伦布的城市青年,是中学的足球运动员,他们嚼着口香糖,眨着眼睛,迎风唱歌,说是利用暑期在全美国免费搭车旅行。“我们现在要去洛杉矶!”他们嚷嚷说。
“你们去那儿干什么?”
“我们自己也不知道。管它呢!”
还有一个鬼鬼祟祟的瘦长家伙。“你从哪里来?”我问他。我在卡车的平板上躺在他旁边;由于没有栏杆,卡车上的人容易翻出去,所以不能坐。他缓缓朝我转过身,张嘴说:“蒙-大-拿。”
最后,还有密西西比的吉恩和他照管的人。密西西比的吉恩是个黝黑的小个子,老是扒货车车厢流浪全国,他自己说有三十多岁,但看上去很年轻,因此猜不出实际年龄。他盘腿坐在木板上,望着车外的田野,跑了几百英里都一言不发,终于有一次他转向我说:“你去哪里?”
我说丹佛。
“我有个姐姐在那里,可是好几年没有见面了。”他声音悦耳,说话缓慢,很有耐心。他照管的是个十六岁的高个儿金发小伙子,衣着也像流浪汉那般褴褛,也就是说,本来就破旧的衣服被铁路上的煤烟、棚车的尘埃和席地而睡的污秽搞得又黑又脏。金发小伙子也是不声不响,仿佛在逃避什么,从他老是直视前方、忧心忡忡地舔湿嘴唇的模样来看,逃避的很可能是法律制裁。蒙大拿的瘦长个儿带着奉承的微笑偶尔同周围的人搭腔。他们都不理他。瘦长个儿一副阿谀奉承的样子,像白痴似的对着你傻笑真有点吓人。
“你有钱吗?”他对我说。
“我可没有,在到丹佛之前,我身上的钱也许只够买一品脱威士忌。你呢?”
“我知道能从哪儿找些钱。”
“哪儿?”
“随便哪儿。你在冷僻的后街上总有办法让人家破费一点,不是吗?”
“是啊,我想你办得到。”
“我真需要钱的时候,并不是干不出这种事情。我现在是去蒙大拿看我的爸爸。我到了夏延就得换掉这身打扮,想点别的办法。这些疯疯癫癫的小伙子是去洛杉矶的。”
“直接去吗?”
“不错——你想去洛杉矶的话可以搭车。”
我仔细考虑了一会儿;整夜风驰电掣穿过内布拉斯加和怀俄明,早晨到达犹他沙漠,很有可能下午到达内华达沙漠,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到达洛杉矶,这个想法几乎使我改变原有计划。可是我非去丹佛不可。并且非在夏延下车不可,然后朝南走去,沿路搭乘顺风车,过九十英里便到丹佛。
卡车主人——两个明尼苏达的农民小伙子,决定在北普拉特停下来吃饭,我很高兴;我想见见他们。他们从驾驶室里出来,朝我们大家笑笑。“下车解手!”一个说。“吃饭时间!”另一个说。可是一车人中间惟有他们两人有钱买食物。我们蹒跚地跟在他们后面,进了由一伙妇女经营的餐馆,我们坐下来吃汉堡包,喝咖啡,他们两人仿佛回到自己母亲的厨房似的,买了大量食品打包带走。他们两人是兄弟;专门把农业机械从洛杉矶运到明尼苏达,很赚钱。因此,他们空车驶往西海岸时,一路上见谁都愿意捎带。到目前为止,他们这样干了五次;十分快活。他们喜爱一切。老是满脸笑容。我想同他们交谈——向我们船上的船长表示好感——我得到的回应只是两人灿烂的笑容和两副啃惯玉米棒子的雪白的大板牙。
除了两个流浪汉,吉恩和他照管的小伙子外,大家都陪两个司机进了餐馆。我们回来时,两个流浪汉仍旧百无聊赖地坐在卡车里。天色暗了下来。司机在吸烟。我抓紧机会想去买一瓶威士忌抵御夜里的寒气。我向司机打招呼时,他们笑笑。“去吧,快去快回。”
“你们也可以喝两口!”我向他们承诺。
“哦,不,我们从不喝酒,你请吧。”
蒙大拿的瘦长个儿、两个中学生和我一起在北普拉特的街上瞎转悠,找到了一家卖威士忌的铺子。两个小伙子凑了一点钱,瘦高个儿也凑了一点,我便买了一瓶五分之一加仑装的威士忌。大街两旁都是盒子似的、方方正正的建筑物,门面倒修得挺豪华,一些高大阴沉的男子冷眼看我们从那儿经过;每一条凄凉的街道后面都可以看到广袤的平原。我觉得北普拉特的空气里有些与众不同的东西,起先说不出所以然,五分钟后才恍然大悟。我们回到卡车上,卡车轰鸣着出发。天色很快黑下来。我们大家都喝了一口酒,我蓦然抬眼一看,普拉特绿油油的农田开始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望无际的、平坦的、艾草丛生的荒漠。我十分惊讶。
“这是怎么搞的?”我嚷嚷着问瘦高个儿。
“这里是放牧地的开始,伙计。把瓶子递过来,让我再喝一口。”
“哈哈!”两个中学生喊道。“再见啦,哥伦布!假如斯帕基和那帮小伙子在这儿的话,不知他们有什么感想。哟!”
驾驶室里的司机交换了座位;新开车的兄弟把油门加大到了极限。路况也有变化:路面中央隆起,路肩松软,两边各有一条四英尺深的沟,卡车摇摇晃晃从路的一边颠簸到另一边——幸好没有迎面开来的车辆,真是奇迹——我觉得我们都在翻跟斗。兄弟二人的驾驶技术确实高明。卡车对付内布拉斯加州伐木后的残根的情形值得一看——那些残根简直可以同科罗拉多州满山满谷的残根媲美!我很快就觉得自己已经在科罗拉多州了,虽然事实上并非如此,可是朝西南望去,丹佛只在几百英里之外。我高兴得大叫起来。我们把酒瓶传来传去。天上出现了硕大的彗星,迅速退后的沙丘逐渐模糊。我觉得自己像是一支永不停息的箭。
密西西比的吉恩从他盘腿冥思的状态中突然回过神来,开了口,挨过来一些对我说:“这些平原叫我想起了得克萨斯。”
“你是得克萨斯人吗?”
“不,先生,我是密西—西比州格林—威尔人。”他把地名分开来说,那是他的说话方式。
“那孩子是什么地方的人?”
“他在密西西比老家惹了一些麻烦,我主动提出帮他一把。那孩子没有单独出过门。我尽可能照顾他,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吉恩虽然是白人,身上却有饱经沧桑的黑人的智慧和同纽约的瘾君子埃尔默·哈塞尔十分相似的品质,哈塞尔吸毒成瘾,他对铁路旅行也上了瘾,每年要在全国跑几个来回,冬天到南方,夏天到北方,正因为没有立足之地,他对任何地方都不会感到厌倦,正因为无处可去,他任何地方都可以去得,他老是在星光下行进,一般是西部的星光。
“我到过奥格—登几次。假如你想去奥格—登,我有朋友在那里,可以解决住宿的地方。”
“我从夏延去丹佛。”
“你干吗不直接去,搭上这种顺路车的机会不是每天都有的。”
这个建议很有诱惑力。奥格登有什么?“奥格登是什么地方?”我说。
“那是大多数哥们的必经之地和见面的地方;你想见的人在那里都可以见到。”
早年我曾同一个名叫大瘦高个儿哈泽德的路易斯安那人一起出过海,那人本名威廉·霍姆斯·哈泽德,是个出于自择的流浪汉。他小时候看到一个流浪汉上门向他母亲要一块馅饼,母亲二话没说就给了他,流浪汉走远后,小孩问道:“妈妈,那人是谁呀?”“是个流浪汉。”“妈妈,以后我要做流浪汉。”“你给我闭嘴,哈泽德家的人不做流浪汉。”但是他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长大后,他在路易斯安那大学足球队踢过短时期的球,后来就成了流浪汉。大瘦高个儿和我晚上多次一面闲聊,一面嚼烟叶,往纸制容器里吐唾沫。密西西比的吉恩的举止有许多地方让我毫不怀疑地想起大瘦高个儿哈泽德,以致我有一天说:“你有没有在什么地方遇到一个名叫大高个儿哈泽德的人?”
他回说:“你是不是指一个高个子、喜欢哈哈大笑的人?”
“哎,有点近了。他是路易斯安那州拉斯顿人。”
“一点不错。有时候人们管他叫路易斯安那的大高个儿。对了,我肯定见过大高个儿。”
“他是不是在东得克萨斯油田干活?”
“不错,是东得克萨斯。如今在牧牛场。”
他说得完全正确;可是我仍旧不相信吉恩会认识我多年来一直在寻找的高个儿。“他是不是还在纽约的拖轮上干活?”
“嗯,那方面我不清楚。”
“我想你只在西部同他见过面。”
“大概是吧。我从没有到过纽约。”
“该死,你认识他,真让我觉得惊异。这个国家太大了。然而我知道你肯定认识他。”
“不错,我和大瘦高个儿相当熟悉。他手头有几个钱的时候总是很大方。但他也是个固执的、不好对付的人;在夏延时,我见过他一拳就把一个警察打趴在地下。”那种描绘完全符合大瘦高个儿的脾性;他老是对着空中练习出拳;他有点像杰克·登普西[17],然而是爱喝酒的年轻的登普西。
“妈的!”我迎风嚷道,又喝了一口酒,到了这个时候,我的感觉非常好。每一口酒都被敞篷卡车上迎面吹来的风刮掉,刮掉了坏效果,好效果留在胃里。“夏延,我来啦!”我得意地说道。“丹佛,等着吧。”
蒙大拿的瘦高个儿转向我,指着我的鞋子评论说:“如果你把那玩意儿埋在地里,你认为会长出什么东西来吗?”——当然他没有露出笑容,别的人听了哈哈大笑。那确实是美国最傻样的鞋子,我之所以穿出来,是因为我不愿意我的脚在燠热的路上捂出汗来,除了在熊山遇到下雨天之外,它们证明是我旅途中可能穿的最好的鞋子了。我和他们一起大笑。如今那双鞋子已经破烂不堪,小块小块的带色的皮革像一片片新鲜菠萝一样竖起,我的脚趾也露了出来。我们大家又喝了一口酒,笑了一通。我们仿佛在梦中飞快地穿过十字路口的小镇,经过晚上在镇上闲荡的收割短工和牛仔身边时,他们齐刷刷地转过头看我们,我们发现他们在镇那一边的茫茫黑暗中拍着自己的大腿——我们这帮人的模样实在太滑稽了。
每年那个时候,来这里赶收获季节的人很多,达科他两兄弟沉不住气了。“下一次解小手时我们下车吧;看来这里似乎有许多活可干。”
“这里的活干完后,你只要往北挪动就行啦,”蒙大拿的瘦高个儿劝告说,“只要随着收割的地区往北挪动,一直到加拿大。”两兄弟茫然地点点头;他们不太重视他的劝告。
与此同时,那个金黄头发的年轻逃亡者仍按原来的姿势坐着;吉恩时不时从老僧入定似的状态中醒来,探身在孩子耳边悄悄说些什么。孩子点点头,吉恩关心他,关心他的情绪和他的疑惧。我不知道他们要去什么地方,要干什么。他们没有香烟。我毫不吝惜地把我的一盒烟都请他们抽了,因为我太喜欢他们了。他们感激不已,显得十分亲切。他们不开口要烟抽,我不断地给他们。蒙大拿的瘦高个儿自己有烟,可是从来不请大家抽。我们风驰电掣地穿过另一个十字路口的小镇,经过另一群瘦长的、穿牛仔裤的人,他们像沙漠中的蛾子一样聚集在昏暗的灯光下面。回到漆黑的夜里,头上的星星特别晶莹明亮,据说是空气稀薄的原因,我们在西部高原上行进,每前进一英里,地势就升高一英尺,再说四周没有树木遮挡低垂的星星。有一次,我们的卡车驶过时,我看见路边的艾草丛中有一头忧郁的白脸母牛。我的感觉像是乘火车,车行平稳,路线笔直。
不一会儿我们到了一个小镇,车速慢了下来,于是蒙大拿的瘦高个儿说:“该解小手啦,”但是两个明尼苏达人没有停车,继续朝前开去。“该死的,我憋不住啦,”瘦高个儿说。
“到边上去撒吧,”有人说。
“是啊,我是要去的。”他说,在众目睽睽之下蹲在平板上慢慢地挪到后部,上身尽可能坐稳,两条腿悬空荡着。有人敲敲驾驶室的玻璃窗,让两兄弟注意这一情况。他们转过头来,咧开嘴笑。情况已经够悬乎的,正当瘦高个儿准备解手时,他们以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速度把卡车左拐右拐地猛开起来。他仰天倒下;我们看到空中出现鲸鱼喷水柱似的景象;他挣扎着恢复到坐姿。司机又把卡车晃动了一下。哇,他侧身倒下,把尿全撒在自己身上。哄笑声中,我们听到他微弱的咒骂声,像是山那边传来的哀叫。“该死的……该死的……”他根本不知道是我们故意同他捣乱;只是像《圣经》里的约伯那样坚忍不拔地挣扎。他完事的时候,衣服湿得可以拧出尿来,只好摇摇晃晃蹭回到原先坐的地方,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惹得大家大笑,只有那个忧伤的金发少年除外,驾驶室里的两个明尼苏达小伙子更是笑得不可开交。我把酒瓶递给他,给他一些抚慰。
“怎么搞的,”他说,“他们是不是故意那么干的?”
“肯定是的。”
“该死的,我不知道。我在内布拉斯加的时候干过这种事,根本不像现在这样狼狈。”
我们突然进了欧加拉拉镇,驾驶室里的两个家伙兴高采烈地嚷道:“解手啦!”瘦高个儿垂头丧气地站在卡车旁边,因为错过机会而懊恼不已。两个达科他的小伙子同大家告了别,打算从这里开始打工收割。我们望着他们朝镇边上有灯光的棚屋走去,消失在黑夜里,一个穿牛仔服的守夜人说招工的人可能在那里。我还得再买一些香烟。吉恩和那金发少年跟着我下车舒展舒展腿脚。我走进一个很不像样的地方,大平原上一家僻静的、专门供应本地青少年的冷饮小卖部。几个青少年和着一台投币式自动唱机的音乐在跳舞。我们进去时,里面静了片刻。吉恩和金发少年不看任何人,干站在那儿;他们只要香烟。里面有几个漂亮的姑娘。其中一个朝金发少年抛媚眼,他却视而不见,即使看见的话,他也不会理睬,他太郁闷、太心事重重了。
我替他们每人买一盒烟;他们谢了我。卡车要出发了。这会儿将近午夜,天气很冷。吉恩路过这一带的次数多得连扳手指和脚趾都数不过来,他说现在该做的事情是暖暖和和地裹在大油布底下,不然都会冻僵的。于是,我们借油布和瓶子里剩酒的光,在冻得耳朵生痛的冷空气中保持相当暖和。我们在高原上越走越高,星星似乎越来越亮。现在我们到了怀俄明州。我仰躺着,凝视璀璨的夜空,为了自己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从荒凉的熊山来到这里而自豪,为我将在丹佛遭遇的无论什么事情而激动不已。密西西比的吉恩开始唱歌。歌声悠扬悦耳,有密西西比河流域的口音,歌词简单:“我的姑娘娇小美丽,芳龄二八,甜蜜无比,谁都比不上她的美丽,”重复吟唱,中间加些别的句子,意思是他去过遥远的地方,渴望回到她身边,担心失去她等等。
我说:“吉恩,那支歌太美了。”
“那是我所知道的最甜的歌,”他微微一笑说。
“希望你顺利到达你要去的地方,到了以后幸福美满。”
“我一直在尽力,从没停过。”
原先在睡觉的蒙大拿的瘦高个儿这时醒过来对我说:“嗨,老黑,你去丹佛之前,我们今晚一起去夏延逛逛怎么样?”
“当然可以。”我喝得够多了,什么事都愿意干。
卡车行驶到夏延郊区时,我们看见当地无线电台高耸的天线上的红灯,我们的卡车突然开进了从两旁人行道上涌出来的人群中间。“见鬼,是西大荒周,”瘦高个儿说。大群的生意人,穿长靴、戴高顶宽边呢帽的肥胖的生意人,同他们的打扮得像放牛女工似的健壮的妻子,在夏延老城的木板人行道上奔忙欢闹;再往前便是夏延新市区的大街上的路灯,庆祝活动主要集中在老城区。人们朝天开空枪。酒馆里的顾客多得挤到了人行道上。我感到惊奇,同时也觉得滑稽:第一次到西部就看到人们用多么可笑的方法来保持他们引以自豪的传统。我们不得不跳下卡车告别;两个明尼苏达人没有闲待在这里的意思。眼看他们离去,心里很不好受,我意识到这次一别也许再也没有看见他们的机会了,但事情就是这么样。“今晚你们会把屁股冻僵的,”我警告说。“明天下午你们的屁股又会在沙漠里烤焦。”
“只要我们熬过这个寒冷的晚上,问题就不大了,”吉恩说。卡车在人群中缓缓离去时,谁都没有注意到缩在油布下面的两个年轻人的怪模样,他们像是躺在床罩里的眼睁睁地看着城镇的婴儿。我望着卡车消失在黑暗中。
五
我和蒙大拿的高个儿在一起,我们开始逛酒吧。我手头大概有七块钱,那一晚我愚蠢地浪费了五块。我们首先同那些牛仔打扮的旅游者、油井操作工和牧场主一起在酒吧、门口、人行道上转悠;过后不久,瘦高个儿由于喝多了威士忌和啤酒,有点晕头转向地在街上瞎跑,我使劲摇晃他,他喝了酒眼睛就发直,用不了多久,即使对素昧平生的陌生人他也无话不谈。我进了一家辣味小吃店,女侍者是墨西哥人,长得很漂亮。我吃了东西,在账单背面写了几句表白爱情的话。小吃店空无一人;大家都在某个地方喝酒。我让她把账单翻过来。她看后哈哈大笑。那是一首小诗,表示我多么希望她来同我一起欣赏夜色。
“我很愿意,小伙子,不过我同我的男朋友已经约好了。”
“你不能甩掉他吗?”
“不,不,我不干这种事情。”她悲哀地说,我喜欢她说这话时的样子。
“改天我会再来这里的,”我说,她接口说:“随便什么时候都行,小伙子。”我赖着不走,就想多看看她,又喝了一杯咖啡。她的男朋友沉着脸来了,问她什么时候下班。她忙乱了一阵子,准备打烊。我不得不走人。离开时我朝她一笑。街上的情况仍旧像先前那样混乱,只不过那些大腹便便的家伙比先前更醉醺醺,叫嚷得更凶了。真够滑稽的。人群中居然还有戴着头饰的印第安酋长走来走去,在那些醉酒的红脸中显得十分严肃。我看见瘦高个儿踉踉跄跄地走着,便过去同他会合。
他说:“我刚给我在蒙大拿的老爸写了一张明信片。你认为你能找到一个邮筒,帮我扔进去吗?”这个请求很奇怪;他把明信片交给我,自己推开酒馆的旋转门蹒跚地进去了。我接过明信片,走到邮筒那儿,匆匆看了一眼。“亲爱的爸爸,我星期三回家。我一切都好,希望你也如此。理查德。”这件事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想不到他对他的父亲竟然如此温情而有礼貌。我进了酒吧,同他待在一起。我们挑选了两个姑娘,一个是年轻漂亮的金发姑娘,一个是胖胖的黑发姑娘。她们不声不响,板着脸,但是我们要同她们结交。我们带她们到一家已经准备打烊的破旧的夜总会,我差不多花了两块钱买威士忌酒请她们喝,我们自己喝啤酒。我有点醉意,但不去理会它;一切都很美好。我全身心集中在那个年轻的金发姑娘身上。我极想登堂入室。我搂紧她,要把我的意思告诉她。夜总会打烊了,我们一块儿游荡在破败的灰蒙蒙的街上。我抬头望天空;星星仍旧皎洁美妙地闪耀着。两个姑娘说是要去公共汽车站,我们都去了,但她们显然是想同某个在车站等她们的水手见面,水手是胖姑娘的表哥,他还带着几个朋友。我问金发姑娘:“怎么啦?”她说她要回家,她家在科罗拉多州,就在夏延南面的边界那边。“我们乘公共汽车,我送你去。”我说。
“不,公共汽车停在公路上,我得独自步行穿过那片该死的草原。整个下午我都望见那片讨厌的东西,我不打算今夜走过去。”
“听我说,我们可以在草原花丛中惬意地散步。”
“那面根本没有花,”她说。“我要去纽约。这里叫我厌烦透了。除了夏延之外,没地方可去,而夏延什么都没有。”
“纽约也是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才怪呢。”她一撇嘴说。
公共汽车站里的人多得挤到了门口。等车的人各式各样都有,有的干站着;还有许多印第安人,眼光呆滞地看着周围。金发姑娘中断了同我的谈话,到水手那几个人那里去了。瘦高个儿坐在长椅上打盹。我坐了下来。全国汽车站的地板都一样脏,满是烟蒂、痰迹,给人以汽车站特有的悲凉感。有那么一会儿,我觉得它同纽瓦克的情况没有什么区别,只是这里的外部环境比纽瓦克广阔得多,而这正是我所喜欢的。我由于破坏了我整个旅行的纯净而懊悔,我没有省下能省的每一分钱,没有抓紧时间,而是拖拖沓沓,并且同这个老是板着脸的姑娘瞎混,把我的钱统统花光。我十分懊恼。我好长时间没有睡觉,倦得没有气力来咒骂或者嘀咕,于是我去睡了;我把旅行包当枕头,蜷缩在一条长椅上,在令人困倦的喃喃声和车站里好几百号人来来往往的嘈杂声中,一觉睡到第二天早晨八点钟。
我醒来时头疼欲裂。瘦高个儿已经走了——我想大概是去了蒙大拿。我到车站外面。在蓝色的天空下,我第一次看到远处落基山脉积雪覆盖的山顶。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必须立即前去丹佛。我吃了一顿简单的早餐,只有烤面包、咖啡和一只鸡蛋,然后匆匆出镇,到了公路上。西大荒演出活动还在进行;有牧马骑术表演,欢叫和沸腾的热闹场面又将重新开始。我把它抛在身后。我想见我在丹佛的那帮朋友。我穿过铁路的跨线桥,到达簇拥着的简陋屋子,那里两条公路分道扬镳,但都通向丹佛。我挑选了挨近山脉的那条公路,以便看到山色,然后朝那方向走去。我很快就搭上一个康涅狄格州的小伙子的破旧的汽车,他驾车漫游全国,一路绘画写生;他是东部一个编辑的儿子。他说起话来没有完;我由于宿酲未醒和高山反应而感到很不舒服。有一次,我差一点憋不住,要把脑袋伸出窗外去呕吐。不过到了科罗拉多的朗蒙特,车主人让我下车时,我感觉已恢复正常,甚至开始把我自己的旅行经历讲给他听。他祝我好运。
朗蒙特风景如画。一株巨大的老树下有一片属于加油站的青葱的草坪。我问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可不可以在那里睡觉,他说当然可以;我便摊开一件羊毛衬衫,脸贴在衬衫上面,曲起一只胳膊肘,一只眼睛朝大太阳底下山顶积雪的落基山脉瞄了一会儿。我美美地睡了两个小时,惟一不舒服的是偶尔有一只科罗拉多的蚂蚁爬在身上闹得痒痒的。我居然到了科罗拉多!我越想越高兴。啊!啊!啊!我做到了!我美美地睡了一觉,做了许多关于我以前在东部生活的乱梦,起来在加油站的男盥洗室里梳洗了一番,然后精神焕发地走出来,在路旁餐馆要了一大杯奶昔,把我灼热的胃冻一下。
顺便说一下,替我打奶昔的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科罗拉多姑娘;非但漂亮,而且笑容满脸;我十分感激,前晚的遗憾多少得到了补偿。我对自己说,哇!丹佛会是什么模样!我踏上那条滚烫的路,随后搭一辆崭新的汽车离开,驾驶汽车的是一个约摸三十五岁的丹佛商人,车速达到每小时七十迈。我激动得浑身颤抖;随着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我计算着剩下的里程。正前方,越过那些起伏的金黄色麦田,在遥远白雪覆盖的埃斯蒂斯山峰下面,我终于可以看到丹佛了。想象中,当晚我已经在丹佛的一家酒吧里同那帮哥们聚到了一块儿,在他们眼里,我像是那个踏遍青山、捎来晦涩字眼的先知那么陌生,那么衣衫褴褛,而我带来的惟一的字眼是“哇!”汽车的主人同我热烈地长谈了我们各自的生活计划,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丹佛郊外的水果批发市场;我们看到了烟囱、烟、红砖房屋和远处市区的灰石建筑,我到了丹佛。我在拉里默街下了车。我露出高兴的、世界上最不怀好意的笑容,在拉里默街上的老流浪汉和沮丧的牛仔中间蹒跚而行。
六
那时候,我不像现在这样熟悉迪安,我到丹佛之后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查德·金,事实上也这么做了。我去他家,和他的妈妈聊起来——她说:“哎,萨尔,你在丹佛干什么?”查德是个瘦长的金发小伙子,面相很古怪,像是巫医,同他研究人类学和史前印第安人的兴趣倒很般配。在一头灿烂的金黄头发下面,他的鹰钩鼻线条很柔和;他俊美优雅的风度像是在路旁餐馆表演舞蹈、偶尔还踢踢足球的西部艺人。他说话时带有颤抖的鼻音。“萨尔,大平原印第安人让我喜欢的地方是他们吹嘘自己剥下多少张带发头皮后,总觉得不好意思。鲁克斯顿写的《大西部的生活》一书里提到一个印第安人剥了很多很多带发头皮,羞得满脸通红,飞快地跑到平原上躲起来,为自己的业绩偷着乐。妈的,真叫我觉得好笑!”
在丹佛令人昏昏欲睡的下午,查德的母亲查到了查德的下落,他在当地博物馆里研究印第安人的编筐技术。我打电话到博物馆找他;他开了那辆老福特双门小汽车来接我,他这辆车是进山收集印第安人物品用的。他穿着牛仔裤,满脸笑容来到公共汽车站。我垫着旅行包坐在地上,同那个在夏延公共汽车站遇到的水手说话,打听那个金发姑娘的情况。他十分厌烦,根本没有回答。查德和我坐上他的双门小汽车,他首先要做的事是到州议会大楼取地图。然后去看一位上了年纪的小学老师,等等,我要做的事情是喝啤酒。我心里一直有个排遣不掉的问题:迪安在哪里,这会儿他在干什么?查德出于某种原因,决定不再同迪安交往,因此,他甚至不知道迪安住的地方。
“卡洛·马克斯在这里吗?”
“在。”但是他们现在也不来往了。这是查德·金退出我们这个圈子的开端。那天下午,我本来打算到他家去午睡。答复是蒂姆·格雷在科尔法克斯大街为我租了间公寓,罗兰·梅杰已经入住,等我去同他会合。我察觉到某种密谋,这一密谋把我们这帮人分成两派:一派是查德·金、蒂姆·格雷和罗兰·梅杰,加上罗林斯兄弟,他们一致同意不去理睬迪安·莫里亚蒂和卡洛·马克斯。我夹在这场有趣的战争中间。
这场战争还带有社会色彩。迪安是一个酒鬼的儿子,他父亲是拉里默街最落魄的流浪汉,事实上他是拉里默街附近的人抚养大的。他六岁的时候就常常请求法庭释放他的爸爸。他常常在拉里默街上乞讨,把要来的钱悄悄拿回去给他爸爸,而他爸爸则在一摊砸碎的空酒瓶中间同一个老朋友等钱买酒。迪安长大后,开始在格伦阿姆的台球房周围闲荡;他创立了丹佛偷汽车和进少年犯管教所次数最多的纪录。十一到十七岁的这段时间,他多半是在管教所里度过的。他的专长是偷汽车,下午追求放学回家的女中学生,开车把她们弄到山区,诱奸她们,然后回到任何一家有空房的旅馆的浴盆里睡觉。他的父亲本来是个勤劳体面的白铁工,后来嗜酒成瘾,他爱喝葡萄酒,这比爱喝威士忌更糟糕,最后落魄成了货运卡车司机,冬天开车去得克萨斯,夏天开车回丹佛。迪安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他有几个同母兄弟,不过他们都不喜欢他。迪安的好朋友都是台球房的哥们。迪安具有美国新型圣徒的巨大能量,他和卡洛,加上台球房的那帮哥们,构成了丹佛当时地下的怪胎,作为绝妙象征的是卡洛在格兰特街租有一间地下室,我们一伙时常在那里聚会到天亮——包括卡洛、迪安、我、汤姆·斯纳克、埃德·邓克尔和罗伊·约翰逊。这些人的详细情况以后再谈。
我到丹佛的第一个下午就在查德·金的房间里睡觉,他母亲在楼下做家务,查德在外面图书馆里用功。七月份高原的气候相当热,如果不是因为查德·金的父亲的发明,我是睡不着的。查德·金的父亲是个和气的好人,七十多岁,年老体衰,又瘦又高,讲起故事来慢条斯理,别有风味;他讲的故事很有趣,说八十年代他小的时候在北达科他平原如何骑着光背小马,挥舞着木棍追逐丛林狼作为游戏。后来,他在俄克拉何马锅柄状地区担任乡村教员,最后在丹佛成为多面手的商人。他在大街尽头一个车库的楼上保留着自己的办公室——还有那张卷盖式的书桌,连同无数尘封的、记载过去兴奋和挣钱时期的文件。他发明了一种特殊的空气调节器,把一台普通的电风扇放在窗框里,然后让冷水通过安装在飞速旋转的风扇叶子前面的盘管。效果十分理想——在距离风扇四英尺的范围以内——在炎热的天气里,管子里的水显然变成了蒸汽,房屋的楼下部分仍旧像平常那么热,我睡在查德的床上,正对着风扇,还有一座歌德的半身塑像凝视着我,我舒舒服服地睡了,二十分钟后醒来时觉得冻得要死。我盖上一条毯子,仍觉得冷。最后冷得无法入睡,便下了楼。老头问我,他的发明效果如何。我回答说好极了,我指的是一定范围之内。我喜欢那个人。他记忆力很差。“我发明过一种除污剂,东部的大公司纷纷仿造。几年来,我一直试图在那上面得到些收益。只要我能找到一位能干的律师……”但是要找能干的律师为时已晚;于是他垂头丧气地坐在自己家里。晚上,查德的母亲为我们做了一顿极好的饭,有查德的叔叔在山里打的鹿肉。可是迪安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