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志:198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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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房地产管理

第一节 机构

城区公房原由县房地产管理所管理。1987年8月,撤销县房地产管理所,成立房地产管理局(简称“房管局”),隶属城建局领导,编制23人。2002年12月,更名为房产管理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编制22名,设局长1职、副局长2职,内设综合科、住房与房产管理科、住宅物业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1988年,成立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房改办”),负责全县城镇公有住房制度改革工作。1992年前,该办公室设在县体制改革办公室(简称“体改办”),主任由体改办主任兼任;1992年后改设在县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主任由房管局局长兼任。

1993年,成立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6年底上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设在房管局内,县房管局、房改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三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

1989年12月,成立县房地产交易所,为房管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994年,成立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为房管局下属国有独资企业。

1996年,成立县鑫昌物业管理公司,2006年与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合并。

2004年,成立县房地产估价事务所,为房管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县房管局主要职责是管理县内国有房地产(直管公地和公房),收取房租和地租,维修养护房产,颁发房产证,房产交易过户。1991年后,房管局为全县的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2002年,为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第二节 房产管理

房产登记

1987年,对县城规划区和建制镇的所有公私房产进行普查,建立档案。1988年初开始,对以上房产进行登记,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开展房地产市场抵押登记、所有权证颁发、房地产测绘业务。到2007年,累计颁发房产证30465本、所有权证2700多本。

公有房产销售管理

1993年,出台《勉县城镇公有住房调租、出售和租宅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是年12月开始按标准出售公有住房,购房户拥有部分产权。1994年,出台《深化勉县城镇居民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意见》,启动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到2006年,中、省、市驻勉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部分企业,共51个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归集公积金1745万元。

1999年10月起,以成本价出售公有住房,购房户拥有全部产权。至2007年,累计出售公有住房70余万平方米,归集房改售房款约5000万元,全部投入到售房单位干部、职工新建住房和房屋维修。1998年,制订出台《勉县城镇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法》。1998~2007年,累计建设经济适用房20多万平方米。

房产企业

至2007年,勉县房管局在业务上管理1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中国有企业2家,分别隶属勉县房管局、规划建设局;集体村办与民营企业14家(招商引资企业6家)。全县房产开发从起步至2007年,经历飞跃式发展,年开发量从起步时的几千平方米发展到2007年的15万平方米以上,增长十倍左右,完成开发建设各类住房约16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建设约90万平方米,集资建房41万平方米(1999年集资建房停止)。至2007年,有14个物业管理企业,管理42个居民商住楼小区。

第三节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始于1988年初,由县城建局所属的城市建设开发公司进行。1996年,县房地产管理局成立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开始房地产开发。此后,一批集体和民营的开发公司陆续创建。20世纪90年代后,房地产开发形成热潮。

勉县1988~2007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情况统计表

续表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