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边陲 誉满天山
——缅怀吕剑人同志在新疆的历史贡献
吕剑人同志1952年10月,从中共陕西省宝鸡地委书记任上奉调祖国边陲新疆工作,直到1979年调离,在新疆工作、生活了27年。先后担任中共新疆分局统战部部长、常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届政协副主席、党组第二书记,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处书记、监委书记、党委常务书记等重要职务。他以忘我的工作精神,走遍天山南北,团结各民族干部,正确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创造性地开展了民族地区的统一战线和党的组织建设工作,为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培养各民族干部,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维护边疆稳定和加强民族团结,殚精竭虑,作出了重要贡献。值此吕剑人同志诞辰110周年之际,谨以此文深切缅怀他在新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历史功绩。
奠基新疆统一战线工作
吕剑人同志刚到新疆分局统战部上任时,统战部成立才一年多。在多民族多宗教又是和平解放的新疆,统一战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复杂又异常重要。其工作对象有民族宗教上层人物,如部落头人、牧主和大阿訇、大喇嘛、活佛等,又有国民党起义将领和旧政府官员,还包括工商、教育、文化等各界知名人士,民主党派、开明士绅,侨胞、侨眷等,因而统战工作直接关系到新疆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各项社会改革及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而民族工作与宗教工作则贯串在各项统战工作之中,是新疆统战工作的主要内容。但当时,特别是土改完成以后,党内存在着轻视和漠视统战工作的关门主义倾向和宁“左”勿右的思想。有些人不尊重党外人士,看不到民族宗教上层人物的重要作用,还屡屡发生一些违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事情。
针对这些问题,吕剑人同志经过调查研究指出,在新疆既应当重视民族和宗教工作,加强民族团结,又需要密切党和各族各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关系,巩固党与非党的政治联盟,团结各民族、各阶级、阶层人士,组成最广泛的民族民主统一战线,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共同努力。因此,必须把不断提高各族干部对统一战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机构,培养统战工作骨干作为首要工作来抓。他提出了许多加强统战工作的具体措施,如健全地委、县、市统战部,设专职副部长,建立统战部正规的经常业务和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统战工作汇报会议,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在省级政权机关内部建立统一战线工作委员会或统战小组,吸收非党干部参加,政权机关中党的支部设统战委员,等等。
经过积极筹备,1953年5月15日至27日,新疆分局召开了第一次统战工作会议,吕剑人同志在会上作了《进一步开展民族民主统一战线工作》的报告,对新疆第二届党代表大会以来的统战工作做了深入全面的总结,要求统战部门的干部,应当学习统战政策、社会知识和有关历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指明了统战工作的方向。在全疆各级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地(市)、县(市)两级统战部门很快建立起来,并配备了专职干部。1955年2月,政协新疆省第一届委员会成立,吕剑人同志当选为第一副主席。据1957年统计,全疆各级党委统战部达96个,干部313人,其中,县(市)级统战部门81个,有干部186人;地、州(市)级统战部门13个,干部94人。与此同时,政协机构、工商联和伊斯兰教协会等统一战线组织,也在全疆县(市)以上建立起来。到“文化大革命”前,全区各级政协组织达86个,工商联组织62个。从1953年到1961年5月,召开过9次统战工作会议,做到了年初有布置安排,年终有检查总结,并及时呈报区党委批准。各级统战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为顺利开展统战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新疆的统一战线工作出现了新局面。
对民族、宗教上层和党外各界爱国人士,吕剑人同志总是以诚相待,广交朋友。按照党的政策,除了积极安排好党外人士的工作和生活待遇,使其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外,还特别重视党外人士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分期选送党外人士去新疆分局(1955年10月以后称自治区党委)和地、州(市)两级党委开办的政治学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水平。据统计,截至1962年,在全区各级政治学校培训学习的民族、宗教界上层和工商界人士达4500多人。每年还组织统战人士到内地参观学习、游览,让他们感受社会主义建设的辉煌成就,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每逢民族节日,吕剑人同志都会去给少数民族同志拜节,有生活困难的及时帮助解决。不论是任统战部部长,还是任区党委常务书记,他都与民族宗教上层及党外民主人士建立了很好的关系,交了许多朋友。在党组织的关心帮助下,这些党外朋友在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参政议政、维护边疆稳定,增强民族团结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积极推行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依据马列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中国民族实际状况,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国策和政治制度。1949年《中国人民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的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
新疆解放以后,就将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提到了重要地位。1951年5月,新疆省第一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一致通过了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决议。1952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公布,同年9月初,成立了以包尔汉同志为主任的新疆省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筹备委员会,经常工作由分局统战部负责。吕剑人同志作为分局统战部长和筹委会委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协同各有关单位,卓有成效地推动了筹建工作顺利进行。
在广泛宣传、调查研究、反复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党中央“自下而上、由小到大、逐步开展”“慎重稳进”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方针,吕剑人同志受命负责起草了《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计划》,经中共新疆分局党委研究上报党中央。1953年4月13日,党中央批准了这一计划,并对新疆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工作的方针、步骤和具体办法做出多次指示。同年6月1日,吕剑人同志在新疆分局召开的扩大会议上,作了《关于新疆推行民族区域自治问题的意见》的发言,他就起草《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计划》时考虑的几个问题和时间安排做了说明,并从“在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工作上,坚决贯彻慎重稳进方针”“有关民族区域自治问题的几个认识问题”“在几个民族区域自治行政区划问题上的意见”和“关于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等四个方面,阐明了他对民族区域自治问题和工作的真知灼见,对全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分局扩大会议之后,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和省协商委员会,也于当月召开联席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新疆省民族区域自治实施计划》并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新疆分局抽调了近300名各族干部和爱国民主人士经过培训,组成工作队,开始进行乡级民族区域自治的试点。这时已担任中共新疆分局常委的吕剑人同志,除到各地调查了解情况外,率20余人到霍城县伊车嘎善锡伯乡蹲点,与锡伯族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历时近半年,于11月15日建立起新疆第一个民族自治乡——伊车嘎善锡伯族自治乡。通过蹲点,吕剑人同志不仅对新疆少数民族的历史情况和实际状况有了深入了解,取得了搞好民族区域自治的第一手资料,并与锡伯族贫农韩五十六一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他们的友谊是民族团结的象征,在新疆一直传为美谈。伊车嘎善自治乡成立40周年大庆时,邀请吕剑人同志前去参加庆典活动,但他因病不能前往,逐以特快专递发去贺信,表示自己对伊车嘎善自治乡各族群众的怀念和祝贺。
到1954年年底,新疆分局完成了维吾尔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县、州级民族区域自治工作,培养选拔了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进入各级自治机关工作。随后,在讨论省级自治区的冠名问题时,出现了不同的意见。吕剑人同志在讨论中作了专题发言。他从中国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多民族国家实际出发,根据马列主义民族问题理论,说明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联邦制”不适于中国,不能称共和国,并坚持冠以“新疆”二字和体现维吾尔族主体地位的名称。1955年4月16日,中共中央批复同意新疆分局关于新疆自治区的冠名意见,称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宣告正式成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必武同志率中央代表团前来祝贺,并与王恩茂、赛福鼎·艾则孜、吕剑人同志进行了亲切交谈。从此新疆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入一个崭新阶段。
坚决维护边疆稳定和民族团结
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是新疆工作的大局。吕剑人同志在新疆工作期间,多次受命处理局部骚乱、暴乱和突发性事件,他以坚强的党性原则,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为维护边疆稳定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1955年1月中旬,吕剑人同志奉新疆分局之命,与公安厅负责同志会同南疆区党委第四书记伊敏诺夫一起赶赴和田地委,调查处理阿不都·依米提暴乱事件,传达分局坚决平息暴乱安定人心的指示。在认真听取了和田地委平息暴乱情况的汇报后,为进一步做好分化瓦解暴乱人员、安定群众情绪的工作,吕剑人同志着重强调,既要揭发隐藏在依禅教派的反革命分子,又要将小部分坏人与依禅教派这个组织和广大教徒严格区分,要团结广大依禅教徒,孤立打击少数顽固分子,深入揭露反革命分子,划清反革命破坏和宗教活动的界限。他的意见得到与会同志的赞同。和田地委遵照新疆分局指示和吕剑人同志的要求,在对暴乱事件进行认真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的严办”的方针,对暴乱参与者予以分别处理,妥善处理了各种善后事宜,基本稳定了局面。29日,吕剑人同志牵头给新疆分局报送了《关于和田反革命暴乱事件的检查报告》,总结了经验教训。之后,1956年3月,1957年4月,墨玉、和田暴乱再次被平息后,危害和田多年的民族分裂势力受到沉重打击,维护了和田地区的社会稳定与民族团结。
1958年初,在牧区社会主义改造运动顺利进行之时,发生了奇台牧区巨开部落头人巨开胁迫群众搬家、煽动民族分裂,搞所谓“阿山共和国”事件,对牧区社会主义改造造成很大影响。自治区党委于4月底派吕剑人同志前往富蕴县处理问题。他到富蕴县后,与当地党委研究情况后认为,这次事件不仅要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还要对反革命阴谋武装叛乱进行斗争。在对迁来群众深入宣传党的政策,做好生活生产物资供应的同时,吕剑人同志主持召开迁来牧民代表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部落头人、宗教人士、牧民群众及邀请的上层人士。经过多次交谈,在党的政策感召下,达到了揭露分裂阴谋,分散安置迁来群众和由政府统一调配草场和耕地的目的。在广大牧民群众的协助下,打击反革命活动,抓紧建立牧业合作社和公私合营牧场,对困难户进行救济,很快稳定了形势。吕剑人同志在富蕴工作了两个月,他经常深入牧民群众毡房嘘寒问暖,与民族、宗教上层耐心交谈,解释党的政策,指导当地党委工作,很好地完成了任务。
1962年,在苏联当局策动下,发生了伊犁、塔城边民大量出走苏联和伊宁反革命暴乱的“伊塔事件”。这些事件发生后,吕剑人同志在北京参加完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毛泽东等中央领导接见中央党校新疆班学员回来后,又奉命前往伊犁、塔城处理善后事宜,就遣送苏侨回国问题、加强民兵建设、增设边防站点和加强对敌斗争等各项工作做了详细安排检查。在对“伊塔事件”的经验教训进行认真反思和深刻总结之后,自治区党委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于8月中旬向全疆各级党委下达了“关于加强镇压反革命斗争的指示”,同时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在全疆范围内开展反对修正主义斗争的命令。9月16日,时任自治区党委常务书记的吕剑人同志,在召开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之后,又到事态最严重的伊宁市检查布置工作。次日,他在伊犁区党委书记处会议上,听取了伊犁区党委对“伊塔事件”的善后处理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命令等情况的汇报后,重点就如何深入开展反修斗争和镇压反革命等工作做了部署。9月18日,在伊犁区党委召开的直属县(市)委书记会议上进一步指出,首先要搞好生产和粮食工作,在保证完成自治区分配的粮食征购、上调任务的同时安排好群众生活;二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反修斗争,维护好边境稳定,保护群众利益。10月1日,应邀出席了有3万多伊宁市民参加的盛大国庆集会,并发表了热情讲话,对于安定人心,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吕剑人同志在新疆工作期间,无论是深入天山南北进行调研,还是在统一战线、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维护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工作中,总是一以贯之地强调要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要根据民族特点、通过民族形式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正确地处理新疆的民族、宗教问题和其他问题,使加强民族团结成为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使全疆各族群众视民族团结为生命线。他的模范行为,为全疆广大党员干部做出了表率。
然而在“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浩劫中,一贯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说真话办实事,不搞阴谋诡计,对“左”的一套十分厌恶的吕剑人同志却被扣上许多莫须有的罪名,遭到了残酷迫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推翻了强加在吕剑人同志身上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还他以公正和清白。
吕剑人同志自从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经风雨,初心不改,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和新中国的建设事业、为新疆的繁荣发展呕心沥血,贡献了毕生的力量,他的历史功绩和优良作风、高尚品德永远镌刻在天山的丰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