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文化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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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绥德县文体广电局

第一节 机构沿革

民国14年(1925)2月,劝学所改称教育局,设局长1人,督学及办事员2至3人,统管文化教育工作。

民国29年(1940)2月,绥德解放后,建立了陕甘宁边区政府管辖下的县政务委员会,保留了原教育局机构。9月,县政务委员会与绥德分区督查专员公署合署,设第三科(教育)。民国31年(1942)8月,县政务委员会从专员公署分出,设第三科(教育),有科长1人,督学2人,教育辅导员1人。民国32年(1943),精兵简政中三科与一科合并为第一科(民教)。次年6月一科又分为一科和三科。民国36年(1947)12月,一、三科再次合并,第二年2月又恢复三科。1951年1月改三科为文教科。此后,文化、教育、卫生机构多次合并、分设。1981年12月,文化、教育分设,成立绥德县文化局。1995年3月,绥德县文化局与绥德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合并,更名为绥德县文化体育办公室。2001年8月,文化体育办公室更名为绥德县文化文物局。2002年9月,绥德县文化文物局更名为绥德县文体事业局。2010年10月,绥德县文体事业局与绥德县广播电视局合并,更名为绥德县文体广电局。

绥德县文体广电局下属事业单位有文化馆、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转播台、体育培训中心、子洲图书馆、电影公司、名州电影院、绥德剧院、晋剧团、旅游局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绥德县文体广电局设局长1名,书记1名,副局长7名,2015年有干部职工51名(包括离退休人员)。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文化艺术工作岗位、文物管理工作岗位、广播电视工作岗位、报刊影(音)像管理工作岗位、宣传工作岗位、新闻出版工作岗位、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岗位、群众体育和体育竞赛训练工作岗位、旅游产业管理工作岗位。


历届领导


文教科

科长 汪润书1951年1月—1954年8月

王进德1954年8月—1956年9月

副科长 马骥1950年1月—1951年6月

黄靖1955年7月—1956年5月

文化科

科长 尚爱仁1956年10月—1958年5月

副科长 郭光明1956年11月—1958年春

文教科

科长 王进德1958年5月—1958年11月

副科长 蒲学禄1958年6月—1958年11月

文教卫生部

部长 郭文光1958年11月—1959年10月

副部长 王进德1958年11月—1959年10月

薛耀章1958年11月—1959年10月

张童河(兼)1958年11月—1959年10月

曹焕亭1958年11月—1959年10月

文教局

局长 王进德1959年10月—1961年11月

副局长 薛耀章1959年10月—1961年8月

王振均1960年6月—1961年8月

文教卫生局

局长 郭文光1961年11月—1965年9月

副局长 高锦增1965年9月—1966年5月

刘鸿恩1961年11月—1962年11月

黄彩萍1962年3月—1965年2月

梁登贵1962年11月—1965年7月

文教局

局长 郭林安1971年8月—1972年10月

雷有生1972年10月—1975年11月

郑发源1975年11月—1976年10月

副局长 雷有生1971年8月—1972年10月

刘建雄1971年8月—1973年8月

雷拯民1971年8月—1976年10月

郑发源1972年10月—1975年11月

钞希祖1975年11月—1976年10月

文化教育局

局长 郑发源1976年10月—1977年10月

薛茂丰1978年4月—1981年12月

副局长 雷拯民1976年10月—1981年12月

李树高1977年3月—1981年12月

陈万德1977年5月—1979年2月

马思俊1977年11月—1980年8月

文化局

局长 薛茂丰1981年12月—1984年1月

雷拯民1984年1月—1987年10月

副局长 刘建雄1981年12月—1984年1月

张德庆1981年12月—1984年1月

刘宇龙1984年1月—1987年8月

李正西1984年1月—1986年10月

何金仙(女)1985年1月—1986年3月

闫振俭1988年7月—1995年3月

武登前1981年12月—1997年9月

田树新1988年7月—1995年3月

纪检员 闫振俭1986年3月—1988年7月

工会主席 朱维全1993年7月—1995年3月

文化体育办公室

主任 陈林1995年3月—1997年4月

张峰岗1997年7月—2001年8月

书记 闫振俭1995年3月—2001年8月

副书记 田树新1995年4月—2001年8月

副主任 张峰岗1995年3月—2001年8月

李天峰1995年3月—2001年8月

朱维全1995年3月—2001年8月

工会主席 白润清(女)1998年11月—2001年8月

文化文物局

局长 张峰岗2001年8月—2002年9月

书记 闫振俭2001年8月—2002年5月

副书记 田树新2001年8月—2001年12月

副局长 李天峰2001年8月—2002年9月

朱维全2001年8月—2002年9月

工会主席 白润清(女)2001年8月—2002年9月

文体事业局

局长 张峰岗2002年9月—2006年6月

贺怀杰2006年6月—2010年10月

副局长 李天峰2002年9月—2010年10月

朱维全2002年9月—2010年10月

王海平2006年5月—2010年10月

胡波2006年5月—2010年10月

工会主席 白润清(女)2003年5月—2010年10月

副主任科员 陈林2006年5月—2010年10月

马健2006年5月—2010年10月

文体广电局

局长 贺怀杰2010年10月—

书记 李东进2010年10月—2015年10月

贺怀杰(兼)2015年10月—

副书记 王海平2015年10月—

副局长 李东进(兼)2010年9月—2015年10月

李天峰2010年10月—

朱维全2010年10月—2012年1月

王海军2010年10月—

汪海渊2010年10月—

王海平2010年10月—2015年10月

胡波2010年10月—2015年10月

工会主席 王碧润2010年10月—2015年10月

第二节 工作历程

1981年7月,绥德县文教局积极配合延安、榆林两地区在绥德联合举办文物干部学习会,会议邀请了陕西省文管会、半坡博物馆、延安纪念馆几位文物专家到会讲授了文物知识,培训了文物干部。

1982年4月至10月,绥德县文化局内抽出一名副局长协助北京电视制片厂顺利完成了故事片《扶我上战马的人》的拍摄任务。

当年,绥德县文化局贯彻中央31号文件精神组织建立公社文化站,把公社文化站搞成了一个开展农村群众文化工作的基层单位和建设村文化中心的骨干力量。截至1982年年底,绥德县已有韭园沟、满堂川、四十里铺、吉镇、义合、崔家湾、薛家河、辛店等八个公社建立起了文化站。

当年,对全县65个放映单位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加强了映前宣传和自制幻灯片宣传,全县共搞映前宣传2039次,自编各种宣传材料130多份,自制幻灯片节目38套,把适应农民科学种田的要求及推广科普知识作为对各放映单位的任务落实下来。仅科教片就投放118个拷贝,103个节目,1500多场。截至12月底,超额完成了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全县共播出电影7056场,观众3624864人次。放映收入201091.9元,发行收入89552.27元,全县661个大队,平均映出电影10场以上。义合放映站设备简陋,在全站五名职工两名有病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取得“略有盈余”的收获:全年放映299场次,观众137930人次,放映收入13686.8元,发行收入3373.23元,实现利润总额1724.45元,纯利润615.54元。在地区电影公司护片工作会议上获得护片工作二等奖。

在抓好农村的同时又兼顾了城镇。狠抓了机关作风的改变,提高了服务质量,改进了售票办法,利用海报、观众园地、幻灯片、广播、影讯、影评等形式加强对影片的宣传。一年下来,自制幻灯片357张,映出3600余片次,占映出总场次的97%,画海报12块,印发影讯六期,办观众园地六期,影评专栏六期,写影评文章65篇,提前两个月(至10月底)超额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指标。县电影公司被地区电影公司评为爱机护片工作先进单位,荣获奖状和一等奖金。

积极组织绥德县晋剧团上山下乡为农民演出,全年共演出623场次,超额完成了全年演出500场的任务指标,其中,农村演出562场次,完成年任务的90.2%。全年共收入82765.75元。同时,积极创作、改编移植,上演了一定数量的反映农村题材的现代戏,其中,七场喜剧《你看该谁去》参加了在榆林举办的现代戏剧创作汇演活动,获剧本创作二等奖,绥德县晋剧团获集体演出一等奖、舞美集体奖,张修彪获舞美设计奖,胡银州获导演奖。

当年,图书销售额达到426415.3元,人均劳动生产率28427元;图书周转次数2.69次;利润46187元;全县人均购书1.64元。图书发行网点,由1978年的34处增加到57处。农村流供人员全年深入农村发行图书47666元,完成原计划任务的113.39%。新华书店以先进单位代表出席了全国发行表彰会议。

9月,用了十天时间,对全县23名盲艺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和考核,安排了宣传任务,整顿了组织,调整了队别,排练了配合党的各项中心工作的说唱节目,提高了整支队伍的宣传水平。

绥德县文化局充分利用县政府所拨一万元专款,在“扶苏墓”周围打筑了围墙,铺开了维护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扶苏墓及“汉画像石展馆”等项目工程;协助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陕北考古队在义合墕头发掘了距今四千多年的“龙山文化遗址”;初步复原了清道光年间绥德知州江土松的大型石刻“天下名州”;拟定公布了绥德县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此外,采取“派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提高干部职工的战斗素质和业务水平。8月中旬,派九名同志赴地区学习图书管理工作的业务知识;派马惠军同志去省学习博物馆业务知识;为了提高演出团队的表演水平,请来西影导演高志一、省戏曲剧院梁才、省歌舞剧院刘云等同志进行艺术指导,全体演职人员受益不浅;派六个公社文化站干部到地区学习业务知识,还派美术干部孟峰同志到西安美院拜全国著名画家刘文西教授为师,提高业务水平;也曾先后邀请省考古队队长、电影《扶我上战马的人》的作者张映文同志,西安美院刘文西教授,延安地区创研室曹谷溪同志以及全国部分省市画家、大专院校师生来绥德进行文学、美术、音乐、舞蹈等方面的业务辅导。

为扶植文艺爱好者的成长,召开了“业余文艺创作座谈会”,交流了创作经验,落实了创作任务;复刊了《绥德文化》,为广大业余作者开辟了一块创作园地;编印了1983年春节文艺演唱材料,安排了春节文艺活动;配合地区艺术馆举办了“美术书法展览”和“青少年书法展览”,组织召开了由地县九个单位十几名业余作者参加的“小说改稿会”,帮助业余作者提高习作质量,交流业余创作经验。

表彰奖励了绥德县新华书店、绥德县晋剧团、绥德县电影公司、绥德县电影院等先进集体,刘明亮、刘新华、刘健伟、曹继明、马英、延秀丽、王海平、庄继生、张光生、苗永、薛应年、孙振永、周桂英、马永义、安守善、汪汉基、刘林生、延宏飞、孟峰、李林、张多亭、郝增艮、马维海、王芝琴、安喜守、李彩云等26位先进个人。

1983年,绥德县文化局为配合“打击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举办了一期“批腐蚀教育展览”,展出绘画92幅,照片89幅,陈列了实物54件,接待观众达5000多人次。

为配合全国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赶排了宣传计划生育的三个现代小戏《计划计划》《典型局长》《抓游医》,组织了“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专场文艺演出”,演出十余场,观众达15000多人次。

“绥德县文化局文艺创作研究室”成立,创研室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县文化局副局长刘宇龙同志参与办刊的领导工作,办公地址设在南关电影院四楼。

文艺创作研究室创办《名州》文学季刊,刊物的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1984年,评选出新华书店、名州电影院、电影公司和创研室为全系统先进单位。新华书店、名州电影院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召开了全区各县电影公司、院经理现场会。新华书店还参加了地区宣传部组织的全区各县巡回经验交流。

当年,图书年销售收入453908.42元,实现利润30894.78元,完成年任务的103.3%。

名州电影院全年完成放映场次1175场;观众1057484人次;放映收入141558元;发行收入63669元;实现利润20314元。

电影公司完成场次8179场;观众5438369人次;放映收入230942元;发行收入103232元。

采用以团承包的办法搞活剧团,全年演出任务250场,收入3.5万元,新排《斩驸马》《钢台破》《法门寺》《空城计》和《鱼腹山》五本戏,截至12月底,共演出245场,收入39992.40元。晋剧团改编排演的现代小戏《抓游医》参加了3月在西安举行的全省创作展览演出,省文化文物厅奖励锦旗一面。8月,剧目《鱼腹山》参加了在山西省太原举行的振兴晋剧全国调演大会。

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剧院正常工作的开展,完成移修大门,修围墙、小卖部、售票处、橱窗,粉刷正墙的工程。接待剧团和其他演出47场,放电视96场,放电影21场,接待各种会议10次,共计174场,观众102000人次,总收入11685.59元。

投资24万余元,初步完成了1600平方米的图书大楼新建项目土建工程;截至12月底,按中国图书分类法分类三万余册图书。整理各种杂志两万余本;阅览室全年开放358天,接待读者一万多人次。

当年,绥德县已建成的12个文化站都正常开展业务,辛店、满堂川被榆林地区评为先进文化站。6月下旬,召开了农村文化站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地区关于文化站工作检查、评比会议精神,参观了辛店、满堂川两个文化站的活动情况和设施,听取了他们的经验介绍,后半年,又有十个乡建立了文化站,全县23个乡镇除名州镇外,都建起了文化站。

加强了对农村业余剧团的管理,6月上旬,在地区文化局的统一布置下,本县组成有6人参加的审查小组,对所有业余剧团的人员组成、演出剧目、服装道具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做了仔细认真的检查,并相应采取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制止了混乱情况。

抓了电影网点普及工作,将全县661个村调整为481个放映点,并发展了村办和个体放映队,共发展村办队6个、工矿队1个、个体放映队3个。

截至1984年年底,博物馆馆藏文物4000多件,汉画像石250件,清理黄家塔汉墓4座,并征集铜器、瓷器和其他文物共130件。

1985年,春节期间县文化局成立了春节文艺活动领导小组,正月十五,组织了规模较大的街头秧歌游行和文化站调演,有8个文化站的15个节目参加了演出,有四个站获得了演出奖。

完成了四期《名州》杂志的编辑发行工作(其中有绥德作者专号一期),共刊出小说21篇,诗歌51首,戏剧剧本20个,散文15篇,评论文章3篇,美术摄影、书法作品61幅,加上其他稿件160余件,四期共发表本县作者文章65篇。

1985年3月,绥德县征集400多件民间工艺美术品参加了榆林地区组织民间工艺美术展览。国庆期间,又举办了绥德县美术、书法、摄影、工艺展览,展出美术作品84幅、书法作品53幅、摄影作品44幅、工艺品238件,观众达6000多人次。四岁小女孩张晓涛的一幅《咪咪》画,获1984年陕西省少年儿童书法绘画优秀奖,并获得文化部、教育部、广播电视部等十二个单位联合主办的“在祖国的怀抱里成长”书画展览学会儿童优秀作品奖。

当年图书发行销售任务完成54万元,超年计划2.5万元利润。县新华书店被评为全区图书发行先进县店,农村流供组被评为先进班组。

在电影放映欠佳的情况下,县文化局打破以往单一经营电影的做法,开展以电影放映为主的旅店、餐馆、待业门市等多种经营活动,搞活了企业经济,增加了企业收入,安排了待业青年,改善了职工生活,积累了更多的资金。全年发行收入4.6347万元,放映场次1018场,观众629977人次,收入10.36438万元,利润0.98万元。旅店、餐馆、待业门市等纯收入1.75万元。

剧院放映电影700场,接待文艺演出74场,接待大小会议21场,达196317人次;超额完成了任务。

晋剧团全年共排新戏四本(《窦娥冤》《攀龙附凤》《芦花》《鱼腹山》),并对过去20多个剧目分别进行了提炼加工,正月初八开始下乡演出,农历九月底停演,全年共演出53台,374场,收入4.2万元。

在新建图书楼没有开业使用的情况下,为满足广大读者的要求,阅览室增加开放时间,全年共开放360天,接待读者54000人次,借阅杂志报纸90000册(张)。用新的图书分类法对原有的图书进行整理分编,全年共整理分类编签上架旧图书四万多册。

1986年,春节期间,绥德县举办了大规模的群众性文艺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各乡镇普遍组织了春节秧歌宣传队,走村上街,进行宣传。定仙墕全乡38个村,有14个村组织了秧歌队,共排演了70多个文艺节目,慰问了教师、老红军、复退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五好家庭、专业户等,乡政府还举行了春节秧歌调演,受到好评。在城区组织了九支秧歌队,从正月初四至十五,每天有两至三支秧歌队在街头宣传,正月十五九支秧歌队在全城进行了大游行,参加游行队伍达2500多人,观众在40000以上。为了满足观众要求,于正月十三、十四、十六、十七在剧院组织了四场春节文艺专场晚会。

截至3月底,全县23个乡镇全部建起文化站,有文化站专干25名,其中合同制干部6人,各站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因地制宜,因陋就简,普遍开展了图书借阅、报刊阅览、电影电视放映、游艺、壁报宣传等活动;有条件的文化站还举办了美术、书法培训与作品展览,油漆、缝纫学习班和科普讲座,漫画展览,诗歌比赛、摄影作品展览等。8月底,组织专人对全县23个乡镇文化站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评出一类站九个,二类站五个,三类站九个。其中满堂川、定仙墕、中角三个文化站被评为地区先进站,10月对全县文化站专干进行了一次为期五天的业务培训。陕建资金支援文化事业,给23个乡镇文化站配备了两万元的实物。至此,绥德各乡镇文化站站站都有办公桌凳、公文柜,多数有电视机、照相机、收录机。

为加强对农村业余剧团的管理,年初本县文化局重新修订印发了《农村业余剧团管理暂行办法》,并对县内七个业余剧团进行了审查验收,统一发给演出许可证。

在抓好农村文化建设的同时兼顾城区,4月,举办青年集体舞、友谊舞学习两期,培训舞蹈爱好者65人。7月,举办少年儿童美术培训班一期,参加学员36名;国庆节期间,举办了绥德县书法、绘画展览,共征集各类作品176件,评选展出94件,对21人21件作品进行了奖励,每天参观人数达2000人次。10月,对全县文化站干部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

在抓好汉画像石展馆筹建工作的同时,重点抓了文物的宣传和保护。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龙山”“一步岩”落实了“四有”,对其他县级文保单位也落实了部分项目,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竖起了标志牌。全年共征集汉画像石17块、铜器39件、玉器一件、陶器58件、瓷器六件、石器四件、镜像六件、印玺一件、各种钱币120斤、新货币90枚,共计205件。抓了文物志的编纂工作,由马润瑧同志编写的2.5万字的文物志初编完成。

当年,在搞好县新华书店新楼修建的同时,较好地完成了图书发行任务,全年销售完成62.62万元,销售图书106.8452万册,利润完成26492元,生产率34236元/人。

面对录像和电视的冲击,仍然较好地完成了电影发行放映各项指标,全年映出电影8238场,观众4272910人次,放映收入213854元,发行收入10635元,科教影片放映1638场,占总场次的18%。

电影院全年放映场次、观众,放映收入、发行收入分别为1240场、809470人次、111778元、47650元,完成利润4000元,其他项目总产值达33万元。

剧院全年放映电影608场,接待文艺演出60场,放映录像346场,接待各种会议15次,电影、戏剧和录像观众为198678人次,收入完成31364.78元。

晋剧团为了解决演出人才青黄不接的状况,先后从山西聘请了12名有一定演出基础的学员。全年共排戏5本,排折子戏3本,演出426场,演出收入64000元,观众达141万人次。

图书馆阅览室由原每周开放36小时延长为42小时。每天接待读者最少80人次,最多达150人次,全年接待读者53000人次,室内借阅达10万人次,并对原有12万册图书进行了整理分编。

1987年,春节期间,全县23个乡镇,除中角、土地岔、田庄和义合外,其余19个乡镇共组织秧歌队115个,慰问教师、老红军、复退军人、军属、五好家庭、专业户等,活跃了农村春节文化生活。在城区组织了13支秧歌队,从正月初四至正月十五,每天有两三支秧歌队在街头进行演出。正月十五,13支秧歌队在县城进行游行汇演,观众达六万人以上。

年初重新修订印发了《农村业余剧团管理暂行办法》,由县文化局抽专人负责检查管理,给符合条件的田庄乡文化站等九个业余剧团统一发给“演出许可证”,演出水平差的满堂川、义合两个业余剧团,在前半年已停演并解散;对外地不服从管理或不符合条件的业余剧团,采取了停演、罚款等办法进行了处理。9月,举办了一次全县业余剧团调演大会,并给传统戏、现代戏演出好的前三名颁发了锦旗。

4月,对全县盲艺人说书宣传队进行了一次整顿和培训,盲艺人马瑞增同志经过培训,5月参加了省曲艺调演大会,《三兄妹分家》获得音乐伴奏奖。从10月10日开始,用短短半个月时间,由23个乡镇征集回传统民间石狮476件,为石狮进京展出奠定坚实基础。11月20日,绥德石狮正式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二楼正厅展出。展品引起专家、学者和干部群众的关注。《人民日报》《中国美术报》《中国文化报》《光明日报》等报刊,中央电台、中央电视台、北京电台、北京电视台都对展览发了消息报道。

春节期间,举办了汉画像石拓片展览。基本完成了1982年公布的第一批18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并普遍建立了保护组织和科学档案资料,划定了保护范围,有三分之一的保护单位按规格树立了标志。9月,黄家塔汉墓群公布为第二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至此,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先后有合龙山、一步岩、义合紫台山、义合西门楼、石堆山、关地庙、卜家沟祖师庙等。全年共征集流散文物84件,其中,铜器26件,石器13件,瓷器10件,骨器5件,陶器3件,书画2幅,大唐三藏圣经教序摹本帖1本,铜币25公斤。

1987年,春节期间,从农历正月初五开始,13支秧歌队分别上街演出,正月十五组织了秧歌大汇演,组织了5场晚会和1场公演活动。共接待了外来文艺团23个文艺团体,演出60场,农村十几个业余剧团共演出4000多场,观众达260万人次。在打击非法出版物的专项斗争中,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回收非法出版书籍43册,音像带250盒。

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圆满完成了四项指标任务,全年映出9515场,观众5699588人次;放映收入268232元,发行收入117407元,放映科教影片2983场,科教影片放映搞得好的崔家湾、辛店、薛家河三个电影队,荣获中央六部委的奖励。吉镇、薛家河、定仙墕、韭园沟等20个乡镇落实了电影全年的统筹收费问题。

6月,新建图书楼开业,对原有图书进行重新整理,上架书籍8500余册,新购图书2300册。借阅流动图书达4万余册。老干部活动室、儿童阅览室、报纸阅览室、杂志科技室、采编室、借阅室、农村流动室等七室共接待读者36000人次,全年发出城市干部、职工、学生借阅证400个。

《名州》因经费紧张,只出了一期。

重点搞了列为全国科研项目的《三集成》的征集和编选工作,基本完成了《谚语》《民谣》两集成的征集和选编工作,其中征集谚语3900余条,民谣400余条,民间故事500多个。

组织人员参加了省、市组织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并对全县23个乡镇90%以上的村镇进行了文物普查。通过普查,新发现流散文物105件,古遗址54处,古墓葬21处,古建筑38处,革命纪念地12处,石窟6处,石刻83块(处)。对馆藏的4000多件文物全部进行了鉴定和整理,新征集回文物79件,五铢钱47枚。至此,绥德县馆藏文物共4597件,其中,一级文物51件、二级文物114件。利用简易陈列室长年坚持汉画像石及拓片的展览,全年接待外地来访人员13次,参观人数达1000人次。

1988年,为名州电影院定制了影商并举,以商养文的新路子,使名州电影院充满生机和活力,全年总收入达171.22万元,较上年度增加了55.65万元,增长了48.15%;给国家上缴税金5.93万元,增加了1.74万元,增长了41.15%,实现利润7.92万元,增加了3.29万元,增长了71.06%,至此,影院已有固定资产93万元,省文化厅相关领导赞扬名州电影院的做法是“城市影院摆脱困境的必由之路”。同时根据观众的要求,集资开办了72寸电影录像放映,全年放映录像280场,纯收入5000元。在以电影为主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三面临街的有利地势,采取贷款、集资、以劳代资等形式,名州影院开展第三产业活动,通过租赁企业、合资经营、出租商品等多种经营方式,开设“六店一家”,全年完成营业额165万元,上缴利税59306元。

实行以岗位定任务的责任制,推动电影公司四项指标圆满完成,全年映出3200场,观众5270770人次,放映收入242565元,发行收入115342元。科教影片的放映亦成绩显著,全县有崔家湾、辛店、薛家峁、石家湾四个科教影片放映成果点,全年科教影片放映场次235场。

实行集体承包,增加活动项目,使剧院改变了过去借贷不还的状况,全年放映电影435场,投影录像667场,接待各演出团体27个,演出61场,接待各种会议6次,其中电影、录像两项吸引观众300200人次,戏剧及其他吸引观众43988人次。总计年收入75000元。

5月1日,搞了新华书店五十周年店庆。

春节秧歌队在参加榆林地区大秧歌调演活动中,荣获地区特别奖,取得“开门红”。

在“五一”“五四”活动中,县文化局同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直属机关党委和团县委等单位联合举办了“五一”节县级机关歌咏比赛和“名州杯首届青年歌舞大奖赛”。22个参赛单位,演员达1500多人,五场比赛,观众场场爆满,极大地丰富了县级机关干部职工的文艺生活。

5月1日至7日,县文化局与地区办事处党委、教育局、县总工会等单位联合举办了“绥德县龙年首届硬笔书法展览”,作品来自全县的广大农村、机关、学校等单位,共收集作品3000多件,其中展出400多件,观众达7000余人次。

国庆期间,由县委宣传部、文化局、县总工会和直属机关党委联合举办了城区职工文艺汇演,14个演出单位,演出了剧(节)目23个,演出3场。

各文化站共举办各种科普学习班312期,参训人员六万多人次,开展照相等各种有偿服务活动收入达10706余元,经检查评比10个一类站,12个二类站,1个三类站。评出四个先进站,11名优秀站干。新建义合文化站和吉镇文化站两个文化中心,使之逐步向科、教、文、卫、体“五位一体”的大文化发展。

为了繁荣农村文化事业,经审批验收后,共办起了九个业余剧团。

1989年,完成《绥德民间神话、传说、故事集成卷》和《绥德民间歌谣集成卷》的收集编辑工作;公布了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十处,同时落实了文物库房的安全措施,装配了铁窗、铁门等,分别与公安局、文物局及文保人员签订了安全合同。新建博物馆工程已开工,按计划完成了主体工程。完成了文物普查和一、二级文物的建档建卡工作。全年共征集文物36件,大钱币1.5公斤。

7月,开展了“旗颂”电影月活动,“八一”期间设电影专场,慰问驻绥部队和武警战士。10月,举办了“国庆四十周年电影回顾展”活动,抓了两个献礼影片《巍巍昆仑》《开国大典》的宣传工作,组织宣传车上街、安排首映式等,仅《巍巍昆仑》一片放映五天,20场,观众达16353人次,放映收入达14419元,受到上级业务部门的通报表彰,名州电影院被陕西省委授予全省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年放映场次2014场,观众739370人次,放映收入153880.45元,发行收入66476.30元,分别完成年任务的224%、123%、137%、128%。录像放映完成254场、观众25932人次,收入11932元。开展“三优一满意”等文明优质服务活动,大胆实施个人承包、上缴利税大 包 干 的 办 法,全 年 营 业 成 交 额 为1807170.03元,实现利税113306.9元,被省、地电影公司评为城市电影改革先进集体。

组织有关人员传达了中央、省、地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了省新闻出版局等业务部门的有关规定,两次翻印“查禁书刊目录”,拟发了十条“扫黄”标语口号,发至乡镇学校等单位,配合省、地的检查,会同宣传、工商、公安、文物等部门对县城所有书摊、门市及印刷单位进行了13次宣传检查。农历八月初二物资交流大会期间,收缴各类不健康书刊96册。截至年底,共收缴书刊205册,图片320张。

春节期间,组织秧歌队五支,演出30多场,近60多个节目。由文化局主办文艺晚会4场,近8000人观看了演出,和县总工会联合举办了元宵灯展、焰火、花炮等活动,组织安排了电影、戏剧公演活动。与县总工会联合成立了职工业余合唱团,“五一”劳动节举办了3场文艺晚会,恢复《花儿与少年》《洗衣舞》等好的节目;“五四”青年节时与团县委联合举办两晚舞会。国庆期间还举办了两场文艺晚会,恢复了《军民大生产》《兄妹开荒》等传统优秀节目。

当年全县共有11个业余剧团,全年演出4000余场,总收入达36万元,基本满足了农村群众的看戏要求。

1990年,开展了学雷锋、学李润虎等英雄模范人物的活动宣传。配合全县的中心工作,办专栏、出橱窗、编印专题演唱宣传材料等,组织了学雷锋宣传队、计划生育慰问演出队等,深入农村、乡镇宣传英雄精神和党的政策,积极为全区文化站工作现场会、县“老年节”活动演出了两台精彩的文艺晚会;喜剧小品《看病》代表县委参加全区廉政建设文艺调演获奖后又赴延安参加了全省小品比赛获得专业组三等奖;由业务人员辅导县老体协排练的中老年“迪斯科”在全省比赛中荣获一等奖;由中国科技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民间崇信神灵人物大词典》中收入绥德的五条名人传说。

全区文化站干工作现场会在绥德召开,满堂川、田庄文化站被评为先进文化站,谢登峰、王树合同志被评为先进站干,县文化局被评为在农村文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

全年新排大戏五本,小戏四个,演出60台,409场,观众120多万人次,演出收入8.5万元。

举办了“名影杯”有奖电影征文活动,在绥德县召开了全区电影影评现场会,促进了绥德县的电影工作。

放映收入突破20万元大关,创造全区电影院有史以来同期最好成绩,为此,地区电影公司发了喜报,在全区电影系统通报表彰。

剧院改进服务,在接待演出团体和各种会议工作中成绩显著,被省文化厅授予“先进剧院”称号。

另外,部分单位在多业助文活动中,利用条件开设招待所、商业服务等项目,经济效益可观。电影公司招待所等收入3万余元;电影院全年商业销售额达1246052.80元;剧院录像、旅馆等收入11万余元,完成还贷1万元,上缴利税5000元的任务。

9月,在“三热爱”教育活动中,新华书店被全国青少年“三热爱”教育活动委员会评为“图书发行先进集体”,多次为绥德县教育部门捐赠图书,计价2700余元,全年销售额突破百万元。

按期完成新建汉画馆的任务及一、二、三级文物的建卡建档工作,基本上落实了文保单位的“四有”工作。按照要求,按时、安全地完成了一、二级品的代管送交任务。在4月全省开展的“文明保护月”活动中,上街头、下农村、进单位,印发宣传材料,广泛地宣传了文物法规和文保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文物意识,受到上级业务部门的表扬。绥德县被省文化厅、省文物事业管理局评为文保宣传月活动先进县。

继续强化文化市场工作,年初抽出干部深入农村了解验收,所办的九个业余剧团都能按规定演出。检查收缴不健康图书11册,录像带一盘。成立了年画市场整顿领导小组和“扫黄”领导小组,先后上街下乡检查了五次,出动60余人次,销毁非法年画、贺年卡等13000余张,收缴图书两册;无准放证录像带两盘,非法录音带30盒,进一步净化了文化市场。

1992年,崔家湾镇文化站站干王维英因在宣传文化科技工作中的佳绩得到国家文化部的表彰奖励。

1993年3月,绥德剧院第二轮承包期满,聘任王进平同志为绥德剧院第三轮承包经理;4月,文化局决定全系统向新华书店学习先进管理经验。

1994年,春节期间,全县共有21个乡镇158个村子组织了秧歌队,有15000多人参加了演出。

全县共演出656台5080场戏,观众达800多万人次,基本达到村村唱大戏,户户都看戏的盛况。

全县乡镇电影队20个,村办和个体办24个,有录像厅、室十多个,加上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群众经常可以看到自己喜欢的节目。

除春节闹秧歌外,在“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举办歌咏比赛305场,文艺演唱230场,开展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拔河、象棋、跳绳、踢毽子等比赛520多场,举办美术、书法、剪纸、摄影、图片、石雕、刺绣等展览105次,办专栏、橱窗、黑板报87块,召开座谈会、报告会、演讲会、故事会388次,使节日气氛更加浓郁。

全年新排成戏四本:《火烧庆功楼》《包公告状》《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美人王》,新创作大型六场历史剧《孔大老赈米》,新排创作了现代戏剧小品《救人》《白板、红中》。全年下乡演出61台,423场,演出收入128124元,完成县上下达演出任务280场的151.1%,演出收入7.5万元的170.8%。完成了晋剧团住宅楼的基建任务。

送北京《中国民间艺术一绝大展》的20只炕头石狮获了奖。在西安美术家画廊展出作品13幅,获得了高度评价。完成了文化馆职工住宅楼的基建任务,全年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创收8000元,完成创收任务的100%。

完成了馆藏三级以上文物的建档建卡任务,并获省文物局三等奖指导“藏经阁”和义合紫台山的古建维修。完成了汉画像石陈列任务。

子洲图书馆经各级检查验收被评为国家二级图书馆。

电影事业严重不景气,电影公司除单位负责人外,其余人员一律按岗设人,轮流上岗,两年为一个周期。

采取分灶吃饭的措施,使剧院勉强维持活动。将招待所、安装队、食堂、储蓄所、停车场、台球案都承包给本单位职工,承包人单位不计发工资四人停薪留职。

名州电影院基本处于垮台倒闭的状况,一切活动极不正常,工资不能按时发放,且只发工资额的50%—70%,经理全年只领取了500元工资,工作人员大都放假,停薪停职。

文化市场管理由社管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室主任由局长亲自兼任,当年又配备了专职副主任,增加了两名专职人员,四名兼职管理人员,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先后集中突击检查15次,出动车辆5次,人员288人次。特别是11月的“扫黄打非”集中行动中,抽调宣传、文化、广播、公安、工商等单位的22人,分为七个工作组,集中12天时间,对全县40多家书摊、录像厅、舞厅、音像门市,印刷、复印厂家进行了检查,收缴黄色非法出版书籍358册,非法录像带228盘,非法录音带511盒,查封无证经营摊点8个,清理整顿了无证经营印刷、复印单位7个。混乱局面得到遏制。

开展“以文养文”活动,任务指标分解到各乡镇文化站和文化系统各单位。根据年终统计,创收成效显著,任务圆满完成。各乡镇文化站共创收28880元,文化馆创收8000元,图书馆创收5000元,博物馆创收20900元,电影公司创收63600元,剧院创收124889元,电影院创收67000元,书店创收31688元,文化局创收5000元,全系统共创收352900元,完成年任务30万元的117.7%,占奋斗指标35万元的100.8%(均不含各单位的主业收入)。勉强维持生计,保证了文化活动的正常开展。

1995年年初,确立了修复扶苏祠及修建民族英雄韩世忠雕像思路。这一工作得到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同志和全国政协副主席马文瑞同志以及省地领导和老同志的支持,邹家华同志亲笔题词“民族英雄韩世忠”。8月,决定在县城北一公里处,龙湾山麓修建陕北文化村,得到了国家和省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马文瑞为此亲笔题词“陕北文化村”。建设部总工程师、国家文物局顾问陶宗震专程来绥进行了规划设计。10月11日,在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蒙恬墓前主持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解决了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的厕所、猪圈搬迁问题,使蒙恬墓保护顺利进行,并以新的面貌接待了新加坡世界摄影访华团。

县级机构本年度进行了改革,原文化局与体委撤并为文化体育办公室,简称文体办。

先后在全县范围内招收了54名戏剧班学员,同时又聘请了一批有戏剧专长的教师授课培训,解决了戏剧演员青黄不接、后继无人的问题。县上又专门成立了“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开设了音乐、美术、舞蹈等少儿课程。

春节期间,全县23个乡镇、160多个秧歌队闹红了绥德大地,增添了节日气氛。“五一”“五四”期间以县文体办和华银体育俱乐部联合举办了“绥德城区华银杯篮球赛”,城区地县11个单位的15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5月23日,文体办、宣传部联合召开了“纪念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53周年座谈会,全县文化艺术界的有关领导和名人40余人参加了会议;7月1日,宣传部、文体办联合举办了“党在我心中”大型歌咏比赛,有城区地县12个歌咏队,1500人参加了演唱活动,近一万多人观看了演出;协办“北京——拉萨”全国女子摩托车拉力赛绥德赛段的比赛;组织文化系统50余名演职人员完成了拥军支前慰问演出活动。九月教师节前,文化系统全体演职人员慰问石家湾乡全体教师。在城区各舞厅成功地举办了“迎国庆卡拉OK大奖赛”,参赛歌手34名,最后筛选14名歌手进入决赛。为县委、县政府迎国庆、抗洪救灾、拥军支前颁奖组织了文艺晚会;组织人员到子长油矿、地区烟厂、地区卫校各中小学及文化站进行了业余文化辅导活动。

编写的《天下名州》一书已脱稿,该书约10万字80多幅照片,图文并茂,内容丰富,反映了名城绥德的历史沿革、文物古迹、民风民俗等内容;汉画馆、扶苏祠、蒙恬墓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开发利用列入工作的重要日程。图书销售较上年又有大幅度增长,年销售图书433万余元,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国青少年读书活动取得六连冠,受到全国读书活动委员会的奖励。

向文化部申报四十里铺镇、薛家河乡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荐了鲍武文、汪建勃、马天祥、汪永红等四名同志参加全省民间艺术大师的评审。

1996年,韩世忠雕像落成,于12月25日举行了揭幕仪式。

12月25日,举行了陕北文化村奠基仪式。

收回绥德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构,办公室设在文体办,设专人负责。

在继前六届读书活动荣获全国读书活动六连冠的基础上,又开展了《中华正气》读书活动,共发行活动用书53000册,全县荣获全国25项奖励。

组建了黄土地艺术团,副县长甄亮和县政协副主席王智同志担任名誉团长,聘请了地区艺术馆馆长孟海平同志为艺术团顾问,由他亲自执导了一台以《黄土风情》为主题的文艺节目。

接待了来自法国、意大利游人组成的《黄河》摄制组和来自新加坡的蒙恬后裔寻根访祖团;同时还接待了中央电视台文艺部《土呤》摄制组,深入到四十里铺、赵家砭、白家硷、崔家湾等地对民歌手、说书艺人及民间艺人进行了专访,并摄制了录像。

在各乡镇的支持配合下,有十多个乡镇放映人员的待遇问题得到解决。农村电影发行放映有了新的转机,全年放映场次1558场,收入78376万元。

1997年,将清代石刻文物“五龙壁”安全搬迁至扶苏墓区,使其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为黄土地艺术团共编排有舞蹈、说唱、小品等20多个节目,可供两台晚会演出。5月,承担了由绥德县委、县政府和陕西省电视台联合主办的“TV好时光”《绥德风情》电视节目,演出获得了成功,被省委宣传部确定为全省纪念毛泽东同志《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55周年的专题电视节目。6月,受国家文联和省文联委托,组织黄土地艺术团代表中国赴西欧荷兰参加了国际艺术节的文化交流演出,受到了国家文联、省文联及地区行署的嘉奖和鼓励。

12月31日,文体办同银河歌舞厅联合举办了元旦文艺晚会。

顺利解决晋剧团45名学员的招转问题,有效地防止了人才流失。

继前七届读书活动连获全国读书活动七连冠的基础上,当年又开展了《我们的香港》读书教育活动,共发行活动用书60100册,全县荣获35项奖励,读书活动获八连冠光荣称号。

开展了“恳请社会各界为子洲图书馆献爱心”活动,共捐款2000元,从而缓解了购书订报经费严重短缺的问题。1998年预订报纸30份,杂志50份。

解决了全县12个乡镇电影队的统筹收费工作,并克服重重困难,全年放映电影1995场,收入38747元。

参战地区九运会取得了较好成绩,其中,老年门球队摘取全区门球大赛金牌。开展了全民健身宣传周活动。9月24日,推广了全国第八套广播体操;在10—12月,相继举办了第八套广播体操培训班和城区中小学生中长跑冬季越野赛。

绥德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县”。

1998年,省政府授予绥德县“全省文化先进县”称号,奖励了现金四万元。

3月,组建了“绥德汉九九唢呐演奏团”,县上拨出两万元作为启动资金。省戏曲研究院副院长徐光明、省群众艺术馆副馆长延鸿飞、省艺术馆舞蹈教练张春保等一批绥德籍文化才子,义务承担唢呐演奏曲牌的创作和舞蹈编排。10月19日,'99陕西春节文艺晚会编导组正式确定“绥德汉九九唢呐演奏团”参加全省春节文艺晚会《九十九支唢呐闹新春》节目录制。

共排大戏12本,小戏六本,现代歌舞晚会四台。共演出157台,1098场次,观众达300多万人次。全年共销售图书283万余册,金额970万元,较上年增长14.1%。组织黄土地艺术团先后到山西柳林、神府煤矿和本县演出十多场。

挖掘征集了四十里铺镇和中角乡白家山两处汉画像石50多块。

实施《全民健身纲要》,开展了城乡结合的多种体育竞技与培训活动。7月和12月分别举办了中小学足球、武术比赛,机关单位、社会团体组队参加的职工篮球比赛,第二届健翔杯足球赛以及老年体协组织的门球、气球、中老年迪斯科舞活动等。

王媛、延欢在省十一届运动会上取得金、银牌各一枚。

1999年,筹措资金维修了剧院,从5月动工,依次对其顶部、侧墙、座椅、门面、进行修缮更换了电路、灯光及音响等共耗资35万元,于8月下旬全面完工。

绥德汉唢呐团于1999年元旦参加了省电视台春节及元旦文艺晚会。曲目《九十九支唢呐闹红火》荣获了全省1999年春节文艺晚会最佳节目奖,同时制成光盘,在中央电视台四套、八套及国际频道播出。9月10日,组织绥德汉唢呐团应邀参加“西安市古文化艺术节暨国际旅游年”开幕式演出,9月20日再赴省城参加“全国第四届城市运动会”闭幕式演出,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了特别贡献奖。9月14日,黄土地艺术团赴江苏无锡扬州参加了“中国第四届民间艺术节”,节目《大秧歌》《陕北腰鼓》《东方红》被选为该艺术节开幕式开场及闭幕式的压轴节目,荣获“优胜奖”。与此同时,还赴吴江、上海等地市进行了慰问演出。

国庆期间,举办专题文艺活动“祖国颂”大型歌咏晚会,于9月27日至30日在绥德剧院上演,有县委、县政府、公检法等17个县级单位及省地驻绥单位等七家共24个歌咏队参加。

崔家湾镇文化站利用农民科技文化学校,举办六期冬春农闲果树培训班,主要向农民传授梨、红富士、红枣、大棚菜等的栽培技术,学员达200人次;放映科技录像及电影80场,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

8月6日,“四城会”火炬传递仪式途经绥德县,在韩世忠雕像前举行了隆重的火炬传递仪式,组织了金融、税务、工商、教育等六个方队助跑队,并有“绥德汉唢呐团”演奏助兴。

会同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娱乐场所专项治理,为各歌舞厅、电子游戏厅,重新颁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许可证、健康证,共检查歌舞厅45家,电子游戏厅15家,重新完善了服务人员上岗制度,共收缴非法出版物1000多册,非法音像300多盘。

2000年4月30日,考古专家、日本古代史研究所所长桥诘和人先生来绥进行文化友好访问,重点考察了扶苏墓;并捐资100万日元用于其维修改造。驻绥神延铁路总指挥部捐资23万元用于扶苏墓维修,该工程于8月3日开工,10月17日竣工。

组织黄土地艺术团代表全县34万父老乡亲为神延铁道部驻绥工程队慰问演出两次。

参加榆林市田径举重运动会,代表队荣获大赛乙组第四名。

与西安市拍卖行联合举办的“绥德县首届中国书画拍卖会”成为国庆期间一道亮丽的文化风景。此次拍卖的书画作品共243幅,两套周恩来诞辰一百周年纪念邮票及六类限量发行的珍藏版镀金邮票纪念册。

组队参加全省书店系统“迎接西部大开发精神文明知识竞赛”荣获全省第二名。

黄土地艺校于8月10日成立并正式开学授课,共招收学员30名,女学员21名、男学员9名。

“三集中”少儿体校于8月20日成立,招收60名学生。分设小学五年级、六年级、初中一年级三个班级。

会同公安部门进行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盗版淫秽光盘活动,共检查22个经营单位,取缔了三个音像租赁单位,收缴非法音像制品6900多盘。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共出动车辆52次,出动人员300人次,将原有歌舞娱乐场所64家压缩为26家,剩余38家,停业整顿12家,限期整顿16家;罚款16家,原有游戏厅24家,整顿后关闭20家;原有录像厅6家,整顿后关闭2家;查获非法出版图书3000余册,音像制品1200盘,净化了文化市场。

2001年,义合镇文化站投资30万元,建起了功能齐全的新站址,于当年10月20日挂牌开业。

2001年1月31日,举办了为期一周的迎春节绥德县书法作品展,展出书法作品百余幅,观众达两千多人次。

2月21日,榆林市黄土文化研究会举办了首届全市文化成果展,县文化局收集整理了120幅(部)书法、文学作品在会上展出,其中70幅作品被选送榆林师专长期展出,四幅作品选送到省上展出。

3月15日至22日,会同榆林市书协、神木县文化局在榆林举办了“绥德——神木”书法联谊展,本县赵维新等10余人的70多幅作品展出。

4月,文体办被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评为全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被市文化文物局评为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先进单位。

6月29日,四十里铺镇麻地沟村文化大院正式挂牌对外开放,以建大棚蔬菜为主题的图书、图片展览在这里举行。

6月30日,与县书协会同榆林市书协、神木县文化局在神木县举行了“绥德——神木”书法作品联谊会,共有张修彪等10名书法家的60余幅作品展出。

10月1日,崔家湾镇王家沟村举行了王士英同志亲属为家乡发展教育、文化事业资助捐赠仪式,“士英小学”“农村文化示范村”挂牌。

10月26日,崔家湾镇铁茄坪村文化院落建成,办起了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展览室里再现了本村14位先烈、4名共和国将军以及革命老前辈的丰功伟绩。

深入农村分片培训了《闹元宵》唢呐新曲牌,培训人员达80人。元旦绥德汉唢呐团应邀参加了榆林市首届酒文化艺术节演出。8月22日参加了榆林市第九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开幕式表演。10月18日,绥德汉唢呐团为绥德滨河大道工程竣工剪彩助兴表演。12月上旬,中央电视台科教部派出记者来绥德县挖掘、整理拍摄唢呐艺术专题片,于春节期间在中央电视台二套节目中播出。

组织黄土地艺术团8月参加了由省文联、省文化厅、省曲艺家协会联合举办的“羊群杯”曲艺绝活大赛,参赛的三个节目,一个获一等奖,两个获二等奖;10月应邀去湖北荆门市,代表陕西省参加了全国第五届民间艺术节,荣获金奖。

4月,将公安机关多年来查获的46件文物,安全入库,造册登记,并报省级业务部门备案。9月配合省文物鉴定小组,对馆藏文物进行全部鉴定。

连续12年参加全国大型读书活动,在《祖国统一赞》读书活动中,全县共获282项奖,受奖学生参加了北京夏令营活动和表彰会议。

对乡(镇)放映队实行分片包干、消灭了电影放映空白点,另外还筹集资金290多万元,为电影公司新修门市16间,解决职工住房42套,改善了办公条件,解决了全体职工养老统筹等问题。

2002年,将电影公司长期下岗的职工招回公司,成立了三个电影放映直属队,并将放映任务具体落实到人,把他们推向市场,向市场要效益。

由中央电视台科教部记者来绥德拍摄绥德唢呐,3月15日在中央电视台二套节目中播出了长达八分钟的专题片;5月6日组织绥德汉唢呐团赴榆林参加了中国球迷出征世界杯榆林壮行活动的演出。9月16日组织绥德汉唢呐团代表榆林市赴西安参加陕西省第三届艺术节,节目《闹元宵》获本届艺术节编导一等奖。10月9日,绥德汉唢呐团赴西安参加陕西电视台庆祝党的十六大“新时代的旗帜”大型电视文艺晚会,其节目在陕西一套、四套、陕西卫视向全国播放。12月8日,组织绥德汉唢呐团为绥德学子大道石牌楼竣工剪彩助兴表演。

9月16日,组织黄土地艺术团代表榆林市赴西安,参加陕西省第三届艺术节,参赛的三个节目《陕北跑驴》《霸王鞭》《大秧歌》全部获表演一等奖。

新排现代戏《枣香姑娘》,并先后承担了陕西省三北防护林建设现场会和市、县两代会的重要演出任务。

顺利完成了文化馆评估定级验收工作,经过省、市领导和业务专家的考评,以944分的优异成绩位居全省文化馆评估成绩的前列。

按照省、市文物部门统一安排,从4月开始,历时两个多月时间,对馆藏3600多件文物进行了彻底清查,清查工作做到了“四看一清”,达到账、卡、档、器物完全相符。

新华书店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全国读书教育活动,获2002年全国青少年“祖国统一赞”读书教育活动发行先进单位。

重新启动乡镇放映队15个,新成立直属放映队3个,组织培训放映员50多名,新购放映机3台,购制故事片拷贝12部,科教片15部。

顺利通过“全省文化先进县”复评工作。

2003年3月,绥德县被陕西省文化厅评为“全省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达标县”,授予第三届艺术节组织工作奖。绥德县被评为榆林“全市文化文物系统创佳评差先进单位”“全市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至此,绥德县文化文物局连续六年荣获全市先进文化局称号。

副局长朱维全、博物馆副馆长李贵龙、白进暄、胡银州、安文军等七名同志参与编纂《绥德文库》,承担九个卷目的采编任务,完成了400多万字的采编工作。

2月20日,组织演出团赴榆参加了“榆炼杯”新世纪文艺调演,荣获一等奖;8月10日与县文明办、县税务局联合举办了第二届陕北民歌大赛;9月17日参加了陕西省第五届农民运动会闭幕式演出;9月18日绥德汉唢呐团赴京演出,参加了“全国老年艺术节”文艺汇演;10月24日,组团参加了全省城镇建设现场会专场文艺晚会演出。

开办了绥德晋剧团第九届学员培训班,新招学员60名。

获2003年全国青少年“学雷锋精神、树时代新风”读书教育活动发行工作先进单位。

将名州电影院地下餐厅和办公楼公开向外出租,在保证统筹的基础上,全年还个人集资款六万元,清理外债3.5万元。

义合镇、崔家湾镇文化站被陕西省文化厅评为“全省先进示范文化站”。

完成体育场改造一期工程,拆除总面积800平方米、回填土方3500平方米、修筑防洪堤467.25米,开发沿街面商住楼10498平方米,二期工程将重修灯光场、硬化田径场地、绿化人行道、网球、篮球场等。

创办了二小、三小两所县级体传校,二中、一中两所市级体传校,培养国家二级裁判员两名,市级优秀教练员五名,为各学校培养优秀体育工作者30名,业余体校顺利通过省级评估定级。

2004年3月,绥德县被陕西省文化厅评为“石雕之乡”“秧歌之乡”。

4月6日,在西安举行的第八届东西部贸易洽谈会暨文化产业博览会上,绥德县代表榆林市展出的民间石雕工艺品成为各媒体追逐的焦点,省上领导李建国、贾治邦等前来观展。与县委宣传部、联通公司于8月20日举办了第三届陕北民歌大赛,来自全县20个乡镇的民歌手参加了大赛。

组织绥德汉唢呐团先后参加了全市计生现场会、全市基层组织整建现场会等大型专场文艺演出,10月参加了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走遍中国》栏目的拍摄。

聘请原海政歌舞团霍向东为黄土地艺术团副团长编排一台优秀节目。一次性解决黄土地艺术团18名新演员的财政待遇问题。

陕北民歌合唱团在演唱技巧和表演技能等方面都有了新的突破,先后参加了全市林业现场会、延安市退耕还林现场会等专场大型文艺演出。

新排现代歌剧《三十里铺》,在城乡连续演出50场,并赴榆林、延安演出十多场。

指导文化馆全面开展民间艺术抢救保护工作,成立了民间艺术抢救保护领导小组,建立了优秀民间艺术传承保护机制,制定了民间艺术遗产抢救保护规划。

将文化部、财政部赠送给义合、田庄等七个乡镇文化站价值五万元的图书2200册送到基层服务群众。

体育场改造工程沿街面10498平方米的商住楼全部完工,维修了灯光场、田径场,网球、篮球场,全年共发行即开型体育彩票80万元。

成立了“绥德县文化市场稽查队”,副科级建制,隶属文体事业局。

成立了“绥德县旅游局”,科级事业单位,隶属文体事业局。规划筹建“三十里铺陕北民俗村”,并且妥善解决了王凤英老人的生活待遇问题,由县财政每月给老人发放600元生活费,并定期为老人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完成三五九旅司令部、毛主席旧居、抗大遗址、绥德革命烈士陵园等红色景点、遗址的旅游开发规划工作。

聘请了原海政歌舞团、国家一级编导霍向东和原北京人民剧院院长、国家一级演员雷飞,国家一级作曲党音之和国家二级编导孟宗杰等专家对歌剧《三十里铺》进行再创作,共抽调人员120多人,从11月20日动员会后进入紧张的排练中。

2005年3月,绥德县文体事业局再次被评为“全市文化文物系统创佳评差先进单位”和“全市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工作先进单位”。成为全市唯一连续七年荣获先进文化局的单位,在召开的全县安全生产会议和县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被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8月16日,同县委宣传部、移动公司联合举行了绥德县第四届陕北民歌艺术节,共有全县28名歌手参加了具有陕北地方特色的民歌大赛。

大型陕北民歌剧《三十里铺》经过再次修编、排练,于9月14日参加了陕西省第四届艺术节,并荣获本届艺术节优秀表演奖、优秀创作奖、优秀作曲奖等17项大奖。

完成了陕北秧歌、陕北民歌、陕北唢呐、陕北石雕等四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申报工作。

为石雕、秧歌、剪纸、唢呐等七个方面的优秀民间艺人建立了专门档案,并组织辅导美术摄影等作品参加全市美术作品大赛的展览评选活动。

完成体育场改造尾留工程,新建了门球、网球场和训练房,对游泳池进行了改造,向省市争取到价值25万元的三套全民健身器材并投入使用。

5月,组队参加了榆林市职工乒乓球赛,荣获团体第三名。7月,组队参加了市第十一届运动会,参加了田径、举重、篮球、足球等项目的比赛。9月,组队参加了神木县“怀文杯”象棋邀请赛,荣获团体第三名。9月26日至29日,举行了“农行杯”庆十一篮球邀请赛,共有南六县代表队和市直单位12个代表队参加了比赛。

7月23日,举行了陕北民歌改编培训班,来自全省的100多名民歌手和民歌爱好者参加了培训。9月12日,在榆林举行的“首届榆林·中国陕北民歌艺术节农民歌手擂台赛”决赛中,绥德县荣获三等奖。10月,派代表赴省参加了全省谜语研讨会。12月5日,在西安举行的陕西省百县千场农村文艺调演中,绥德县参演节目《山歌情》荣获二等奖。举办的民歌音乐网站点击率列全国音乐网站第一。组织绥德汉唢呐团先后参加了第四届西部国际煤炭采矿业博览会、各国驻华使节走长城——榆林行、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全国书法篆刻展等多次大型活动。组织黄土地艺术团送文艺下乡演出6次,慰问省、市领导演出30多次,先后参加了全市职工文艺调演、全市禁毒工作现场会等大型文艺晚会演出。完成了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物遗产保护项目《陕北秧歌》保护规划和资金预算,完成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绥德石雕》《绥米唢呐》两个项目申报工作。

2006年,春节期间,全县组织春节秧歌队进百家活动,共有30多支秧歌队活跃在广大城乡间,并于正月十五举行了大秧歌汇演。

2006年2月,雒胜军、雒翠莲的小品《山歌情》参加了全国十大城市小品展演活动;春节期间参加了中央电视台第七频道“九亿农民的笑声”专题晚会;11月再次代表陕西省参加了中国第十四届“群星奖”大赛,获文化部优秀表演奖。

3月上旬,组织的“黄土风情”慰问团到府谷县、神木县、榆阳区以及大柳塔精煤公司进行慰问演出,以文化交流促进南北区域的经济合作与发展。

4月19日,民间舞蹈《火火秧歌情》代表榆林市参加了中央电视台CCTV全国第四届舞蹈大赛,随后在陕西大厦为在京陕西籍的老干部汇报演出。

为了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和纪念“5· 23”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65周年,会同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承办了“红五月”劳动者之声歌咏比赛。

5月28日,应陕西省财政厅邀请,组织黄土地艺术团在西安为国家财政部2006年决算工作会议进行专场演出。

6月18日,在全省艺术馆、文化馆舞蹈干部技能比赛中五人四个节目全获一等奖,团体获优秀组织奖。

7月27日,应国家文联、国家民进会邀请,安排县黄土地艺术团赴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了中国·萨拉乌苏首届民间艺术节。

9月17日至9月27日,应香港特别行政区康乐事务署、香港国际艺联有限公司和澳门博彩股份有限公司邀请,安排县黄土地艺术团在香港澳门参加了香港回归十周年民族巡礼演出活动。

12月9日,安排黄土地艺术团参与市委宣传部组织的黄土恋歌演唱会,走进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和国家行政院校进行演出。

成立由民间艺人和文化站干部组成的县、乡、村三级抢救保护优秀民间艺术工作网络,深入全县20个乡镇661个行政村,对优秀民间艺术进行普查登记,对优秀民间艺人建立专门的艺术档案;重点完成了秧歌艺人的普查工作,收集了他们的影像资料建档,完成传承人选拔推荐工作;11月12日至19日,举办了首批陕北秧歌传承培训班。实行干部包乡镇文化站(室)制度,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圆满完成全国第二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

2007年,聘请榆林市技术人员对图书馆全体干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派两名干部赴省上参加省图书馆举办的文化资源共享工程技术培训;整理古籍善本,库存线装书3352册,其中民国前2910册,民国后442册。

完成“扶苏墓”“蒙恬墓”“党氏庄园”申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合龙山”“一步岩”“天下名州”申报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完成了13处县级文保单位申报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申报材料,其中“合龙山祖师庙”“一步岩蕲王庙”“天下名州”当年被批准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时四个月时间,完成了《2006年中国博物馆年鉴》和《中国博物馆志·陕西卷》;基本完成了国家馆藏文物数据库建设项目的登记、编排、文本采集、拍摄等工作。

争取资金五万元,硬化了剧院南北两大院,改造新修剧院室内厕所两个,改造了剧院专电线路。

2007年又完成了河底乡、吉镇镇等八个乡镇文化站和白家硷乡党家沟村等十个村文化室建设。4月3日,在四十里铺镇麻地沟村举行了全省首家“农家书屋”挂牌仪式。

4月底,由市体育局、绥德县人民政府主办,文体事业局承办了“滨河杯”乒乓球邀请赛。此次比赛有三省六市14支代表队参加。

7月17日至29日,在榆林市青少年运动会上,绥德县田径乙组获团体第三名,丙组获第四名(其中,进入个人名次的有54名);摔跤进入个人名次的10名;女子举重获团体第四名(其中,进入个人名次的7名)。

7月18日,在全市第三套健身秧歌比赛中,绥德县获第一名,团体获体育道德风尚奖。

11月6日,太极拳协会成立大会在县体育场进行,这标志着绥德县全民健身运动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开展的农村健身工程已在全县23个行政村全面启动并顺利完工。

委托省旅游设计院所设计的《绥德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历经多次修改后最终完成。

编制出《榆林黄土风情园总体策划绥德·三十里铺》。

6月,心康商务酒店三星级认证通过省旅游局检查验收。同时申报的滨河酒店二星级认证全面完成整改。9月,绥德汉旅行社通过市旅游协会考核验收。

重点扶持“农家乐”旅游,以市场带动旅游业的发展,在全市乡村旅游点六县14村中,麻地沟村、郭家沟村、三十里铺村榜上有名。

积极配合省、市“扫黄打非”工作,共收缴非法光盘300多张,录音带100余盘,取缔非法音像摊点三家。协同工商、教育等部门共查处非法经营教辅材料教职工两名,查处河北客商一名,收缴非法图书4800册。取缔了崔家湾、车站门前的三家无证经营书摊。

2008年2月28日,应国家文化部邀请,组织黄土地艺术团42名同志参加了首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颁证仪式专场演出;绥德县民间艺术家李增恒同志被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陕北大秧歌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3月,聘请安子顺打击乐团集中培训学习打击乐《鼓威》;此后还选送了七名同志拜安老师为师,学练打击乐技艺。

4月24日至29日,组织黄土地艺术团去北京参加了由榆林市委宣传部组织的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民歌中国》摄录工作,摄录舞蹈4个,民歌演唱9首。

5月8日至17日,在第二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上,绥德县43名同志参加了由榆林市委、市政府与上海爱乐乐团联合举办的“陕北信天游交响音乐会”和“陕北民歌校院行”演唱活动。

6月13日,公益数字电影放映启动仪式在万顺广场举行。

6月30日,绥德县“迎奥运庆七一”首届社区太极拳比赛在体育场举行。

7月,陕西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公布,绥德县汪世发、汪建勃、贺俊义、李增恒分别命名唢呐、石雕、秧歌代表性传承人。

7月15日至9月28日,组织晋剧团参加了首届陕西省农民戏剧节汇演,共获得优秀组织奖、优秀导演奖、表演奖等20多个奖项。

国庆期间,应邀而至的黄土画派创始人刘文西等一行28人来绥采风考察,为建设黄土画派绥德陈列馆奠定基础。

10月15日至20日,组织绥德黄土地艺术团参加了陕西省第五届艺术节《今夜群星灿烂》专场晚会。所参演的小品《山歌情》获优秀节目奖、表演一等奖;歌舞《陕北大秧歌》获优秀节目奖;《瓜地挑瓜》获节目奖、优秀编导奖、表演一等奖、创作一等奖四项奖项。同时,县局荣获大赛组委会评出的优秀组织奖。

11月1日至12日,《闹秧歌》《瓜地挑瓜》《山歌情》等节目,参加了由国家文化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的“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暨全国首届农民文艺汇演”开幕式。

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队伍,分成四组,对全县20个乡镇,368个行政村进行普查。普查调研工作历经50多天,共填写普查档案375份,其中民间手工技艺35份,民间信仰51份,民间舞蹈84份,消费习俗19份,人生礼俗3份;收集摄录影像资料36盘,照相资料3000多张,普查记录6万多字。通过这次普查,基本摸清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底。在“非遗”项目保护上,入选国家级保护项目两项《陕北大秧歌》《绥米唢呐》,省级项目三项,市级项目六项,并建立县级保护名录九类24项。推荐和已被命名的传承人有国家级一人,省级三人,与此同时,申报的民间艺术之乡于2008年10月由国家文化部正式批准,命名绥德县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秧歌之乡、民歌之乡、唢呐之乡、石雕之乡。

合龙山、一步岩、党氏庄园被批准为省级文保单位。

投资四万元,维修了一步岩韩世忠雕像护栏。

深入农村260多人次,出动车辆60余次,查处违规演出剧团34家,违规演出团体三家。共出动600多人次,车辆280多车次,对其中一家网吧的违规超时营业做出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配合公安部门查处了永乐大道的违规电子游戏厅,查扣游戏机48台。配合省、市“扫黄打非”工作,共收缴非法光盘600多张,录音带220余盘,取缔非法音像摊点五家。联合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共收缴非法图书6000余册。督促所有娱乐场所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全县娱乐场所新增灭火器38套,应急灯41个,安全疏散标记62个,并强行撤离长期夜间居住在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30名。

在省、市体育专项基金的支持下,完成了全县23个村的农村健身工程,篮球场地、乒乓球台的修建。大力支持城市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以滨河大道、神龙大道、体育场、薛家畔等全民健身社区为示范。5月26日,举办了“奥运与我同行——庆五一”篮球比赛。6月,参加榆林市少年儿童运动会获团体第五名。7月,参加了省第五届少年儿童重点项目运动会,获第25名。

启动编制三十里铺民俗文化景区修建性详规,系统展示陕北农家庄园、风土人情,体现积淀深厚的黄土文化,并制作了沙盘。

2009年,春节期间组织九支秧歌队对城区各界人士进行慰问演出,并于正月十五举行了大秧歌汇演和焰火晚会;正月二十,组织黄土地艺术团35名同志应邀参加陕西省全省环保工作会专场演出。2月11日至12日,组织12人应邀参加第四届秦晋两省迎新春晋陕民歌、伞头秧歌大赛,雒洁获民歌类三等奖,刘绍双获伞头秧歌类一等奖,苏宏伟获伞头秧歌类三等奖。6月1日,应邀参加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二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开幕式巡游演出和相关展演活动。6月15日,组织40名同志应邀参加了中国浙江全国传统舞蹈比赛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6月20日,组织陕北民歌合唱团参加了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陕西省音乐家协会共同举办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暨“首届陕西省音乐奖合唱比赛”获得第一名,文体事业局获“优秀组织奖”。9月3日至4日举办了第六届绥德县陕北民歌大赛决赛,并举办了颁奖晚会。9月12日早8时,在县体育场举行了南六县太极拳表演展示活动。9月25日至30日,在万顺广场长廊举办了“旅游杯”书法、摄影展。9月24日至30日,在县体育中心举办“全民健身杯”篮球比赛。9月25日至27日,在职教中心举办陕晋宁蒙“交通平安杯”乒乓球邀请赛。国庆期间,组织县文化馆20名业务骨干代表陕西省参加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天安门彩车巡游活动。

基本完成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建立公布了县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六大类、24项,申报并批准了市级保护名录五项,省级保护名录三项、国家级保护名录两项。5月,省市专家组通过审阅认为,绥德县非遗普查工作科学、翔实、精细、严密,是全市乃至全省非遗普查工作的样板工程,验收等级为优秀。

建立了文化下乡工作制度,春节期间,组织业务骨干下乡给老百姓表演节目拜大年;为白家硷等乡镇文化站、四十里铺镇麻地沟村等文化室、白家硷乡党家沟村等农家书屋赠送养殖、节水灌溉、虫害防治、医疗卫生等十大类书籍共计500余册。重点抓了石家湾乡、义合镇、崔家湾镇等三个文化站,白家硷村等68个文化室和麻地沟村等20个农家书屋的建设工作。

配合完成榆林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对县境内所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场勘查、测量、标本采集、绘图、拍照、录像。圆满完成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和登记及上报工作。此次文物普查共进行了33天,行政村和自然村普查率达100%。此次普查共登记文物点数1248处(复查146处,新发现1102处),增加率达到75.5%。其中,秦汉以前的古遗址502处,达到古遗址总数的74%,大大丰富了县域内同类文化遗存的内涵。塔上、寨山、圆圪垯等遗址,延续时间长、内涵丰富,且均保存有石块堆砌遗迹,为此区域同类遗存的深入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尤其是圆圪垯遗址陶鼓的发现,填补了绥德乃至陕北地区同类遗存的空白;圆石盖、寺疙瘩等墓群的发现,为陕北地区东周墓葬的综合研究提供了重要素材;深沟高氏民居保存完整,是绥德境内古民居的重要代表。这次普查活动,经陕西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家组评审,评定为优秀等级。

联合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对城乡中小学生教辅用书多次进行抽查、突击检查,共收缴非法图书2000余册;全年全县娱乐场所新增灭火器29套,应急灯23个,安全疏散标记45个,并强行撤离长期夜间居住在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25名。

在完成《绥德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邀请陕西省旅游设计院对疏属山景区进行旅游属性定位、资源优化重组和景点景观具体规划设计,并进入相关实物的收集工作。

2010年2月5日至9日,组织陕北民歌合唱团参加了由中国爱心工程委员会、中国公益事业联合会共同主办的爱心行动春节联欢晚会才艺展示活动,获金奖、最佳指挥奖、最佳组织奖。又于4月25日代表陕西省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第十届中国国际合唱节比赛获优秀奖。

2月19日,《村落》——“我是谁是我”大型装置艺术开展仪式在中角乡郭家坬村隆重举行,此次活动所展装置艺术品由西安美术学院青年艺术家郭庆丰先生(绥德籍)创作完成。

2月18日,组织县文工团赴延安参与了延安市的春节文艺晚会演出。

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一),组织了195人代表南六县参加了榆林市“闹新春”文艺晚会演出。

春节期间,成功举办了首届绥德县春联大赛,吸引了北京、香港等22个省区430余人参加,共收集作品2300余件,最终评选出优秀创作者43人,同时将优秀作品编印成《绥德县春联大赛作品集》。

2月20日(农历正月初七)开始,组织张家砭乡、绥德一中等十支秧歌队分别慰问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部等部门。正月十五元宵节在体育场举行了大型秧歌汇演活动,永乐大道与时俱进广场大型礼花焰火燃放、老城区说书等活动。

同期,县文工团、舞蹈协会等五支秧歌队分赴山西离石,陕西神府、定靖等地演出,使陕北秧歌向产业化发展迈出了一大步。

4月8日,组织县文工团等4个团体203人参加了第16届东西部贸易洽谈会三天六个专场的演出。

6月13日至9月6日,组织人员三次赴上海参加了第十一届中国上海国际世博会“金玉兰杯”、陕西馆榆林旬演出、陕西分会场演出。

9月15日至19日,组织76个唢呐手参加了中国·韩城“司马迁杯”全国唢呐锣鼓大赛获优秀奖。

9月20日至10月8日,组织县剧团、黄土地艺术团两个专业团体和县青年晋剧团等六个业余团体在政府广场进行了规模宏大的国庆演出活动。

10月15日,组织参加了陕西省第二届陕北民歌大赛,陕北民歌合唱团以及个人郝岳恋、王院分获三等奖,县文体广电局获优秀组织奖。

10月26日,应延安政治学院的邀请,组织人员为中央党校干部培训班进行了专题演出。

11月6日,组织县黄土地艺术团参加了农民艺术节演出,节目《小街故事》获最佳表演奖、《廉政之歌》获表演二等奖。主持人李利娜首次在省级活动中连续和省电视台主持人一起参与主持七场晚会,得到观众好评。

11月30日,组织县黄土地艺术团赴北京参与了中央电视台《欢乐中国行》栏目的拍摄工作,于次年1月播出。

完成市级“非遗”保护项目寨山柳编技艺、剪纸、陕北说书、民歌、婚俗、年夜饭等的申报资料;成功申报市级“非遗”保护传承人13人,省级非遗保护传承人两人;编制完成了国家、省“非遗”保护五年规划。12月7日,国家文化部、非遗保护中心领导来绥德考察国家级“陕北文化保护实验区”工作。

在科技宣传月活动中,组织县剧团、白家硷东顺艺术剧团、县青年晋剧团等艺术团体下乡演出214场。3月,文化共享工程绥德支中心被省文化厅评为先进集体。6月8日,支中心在县子洲图书馆召开了2009年度绥德县三个乡镇、68个村的基层服务点管理员首届培训会,会上颁发了基层服务点牌匾。10月,省文化厅授予麻地沟村“全省村级示范文化活动室”荣誉称号。重点抓了白家硷乡高家渠村等50个农家书屋的建设工作,共赠送养殖、节水灌溉等十大类书籍8万余册,并为每个书屋配送书柜5个、报刊架1个,总价值合计20余万元。12月,省新闻出版局授予绥德县“农家书屋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坚持落实了“2131”工程,圆满完成8100场次的放映任务。组建八个工作组全面实施“村村通”工程,截至9月底,全县“村村通”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全县共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15750套。

筹备了合龙山、一步岩等五个省级文保单位申报国家级文保单位工作;指导了合龙山、一步岩等文保单位的维修工作;启动了被县外各博物馆收藏的绥德县境内出土的文物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投资700余万元的体育中心维修改造工程顺利完成。6月17日,县羽毛球协会赴榆林参加了全市职工羽毛球比赛获团体第四名;9月21日,组队参加了榆林市健身秧歌比赛获团体一等奖。

在完成疏属山文化旅游景区规划后,绥德县革命历史纪念馆展陈方案(草案)已初具雏形,5月27日,在天和长七楼会议室召开了疏属山景区展陈设计方案及广场雕塑评审会。黄土风情园项目也在具体规划设计中,已完成项目入口处的拆迁,道路的硬化,迁坟公告已发出,坟墓正在迁出中;《绥德县文化旅游产业规划》通过省级有关专家评审。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优势作用,有力配合全县各项工作的开展,播出稿件900多篇;积极为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准确、快捷的信息服务,努力当好企业与市场的桥梁,播出广告信息1000多条,挤出资金更换了设备,电视台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做到了安全、正点、优质转播好中央一套和自办节目的播放。

2011年1月5日至9日,《黄河鼓韵》《黄河船夫曲》《陕北大秧歌》等节目赴北京参加了2011年榆林迎新春文艺活动,与著名歌唱家腾格尔、范琳琳、吕薇等明星同台演出。

1月20日至23日,组团参加了榆林商会2011年西安迎新春专场文艺晚会。

2月5日(农历正月初三)开始,组织张家砭乡、绥德中学等11支秧歌队分别进行了慰问演出。正月十五元宵节举行了秧歌大巡游活动,当晚在永乐大道与时俱进广场举办大型礼花焰火燃放、老城区说书等活动。

4月6日,组织县黄土地艺术团参加了第十五届东西部贸易洽谈会演出。

4月8日至9日,安排县黄土地艺术团参加了第二届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展演活动演出。

4月10日,陕北十大民歌手雒胜军、雒翠莲赴四川绵阳参加了由中央电视台举办的“首届中国原生态民歌盛典暨全国第十届山花奖”活动,两人分别荣获展演金奖、优秀传承人奖,入围“山花奖”。

4月23日,安排陕北民歌合唱团赴西安参加了省总工会文艺调演活动,得到一致好评。

6月27日至30日,与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直工委共同承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红歌献给党》合唱比赛。

7月1日至5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型史诗歌舞晚会《红色陕北》在体育场演出。

9月13日,选送作品《风流陕北人》参加陕西省第三届陕北说书大赛荣获一等奖和组织奖,演员苗永麟荣获陕西省“十佳艺人”称号。

9月20日,组织县黄土地艺术团第二次走出国门,赴意大利进行文化友好交流活动,向世人充分展示了绥德民间舞蹈、陕北大唢呐、民间剪纸和民间音乐的独特魅力。

9月28日至10月8日,组织了“庆国庆”文体活动,有文艺演出,摄影、剪纸作品展以及各群团协会组织的比赛。

10月23日至30日,安排县剧团赴浙江省余姚市参加了“中国裘皮节”演出活动。

11月15日,安排县黄土地艺术团代表陕西省赴江苏省常熟市参加了文化部举办的2011至2013年度“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第三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命名颁牌仪式暨工作总结会议展示演出。

成功申报市级“非遗”项目绥德剪纸、陕北说书等11项,省级“非遗”项目定仙墕娘娘庙花会、寨山柳编技艺等3项。至此,绥德县有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2项,传承人2名;省级项目8项,传承人5名;市级项目13项,传承人16名;县级项目六大类47项。

完成了全国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县文化馆被评定为国家二级馆。

成功申报义合紫台山娘娘庙等七处县级文保单位为市级文保单位;完成了《陕西文物丛书》绥德分册的编写工作。

成功举办庆五一“和谐电力杯”乒乓球比赛,城区中小学广播体操比赛,城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全县公安系统篮球赛,庆祝建党90周年羽毛球、乒乓球比赛,首届社区太极拳比赛,铁路系统篮球赛。参加了榆林市首届干部职工运动会,其中象棋比赛荣获团体第一名;全市健身秧歌比赛,取得了第二名;市年度田径比赛,取得田径团体丙组第三名,游泳、摔跤团体第四名;参加了市老年健身球及健身气功选拔赛;代表榆林市赴西安参加了全国业余羽毛球邀请赛。当年向市体校输送包括射击、摔跤、篮球等七个项目共19人。继体育场改造工程的全面完成,当年又完成了1700平方米的三层综合训练楼的建设,完成了LED屏的安装,全部投入使用。

全年播出稿件1000多篇,向榆林电视台发稿100多篇,超额完成了计划任务。播出广告信息1500多条次,搭建了企业与市场联系的桥梁。配合县委组织部实施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完成安装农村党员远程教育设备562套,扩音设备490套,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转播台无线转播由晚间转播调整为全天24小时转播,做到了安全、正点、优质转播好中央一套电视节目和自办广播电视节目。

2012年,县文广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6月18日《榆林日报》第四版、7月10日《人民日报》第五版分别做了专题报道,7月10日榆林市文化广电工作流动现场会在绥德召开。

积极开展了第三届“三秦书月”全民阅读主题活动,通过以“崇尚读书、提升素质”为主题的家庭阅读活动、以“好书伴我成长,知识成就未来”为主题的校园阅读活动、以“改进机关作风,强化机关效能”为主题的机关阅读活动、以“传承人文精神,弘扬黄土文化”为主题的知识讲座、以“立足岗位,钻研技能”为主题的企业阅读活动,进一步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

确定2012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绥德文化“11234”工作思路,大力实施“一县、一镇、两基地、三园区、四精品”工程:一县,即永保“全国文化先进县”称号不动摇;一镇,即建好省级文化旅游古镇名州镇;两基地,即建设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基地和陕北民俗影视拍摄基地;三园区,即打造黄土文化产业园区(黄土风情园)、疏属山文化旅游景区、合龙山宗教文化旅游景区;四精品,即恢复《三十里铺》歌舞剧、编导《黄土风情》歌舞晚会、编排民歌演唱晚会、打造大型广场秧歌。

广泛参与社会文化活动。1月2日,受北京大地放歌有限公司的邀请参加了“动力榆林”2012榆林之春大型文艺晚会演出。1月4日,雒翠莲赴海口参加了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举办的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颁奖盛典,一首“老祖宗留下个人爱人”荣获中国民间文艺界最高奖“山花奖”。1月24日(农历正月初二),安排县黄土地艺术团赴西安参加了大唐西市春节文化庙会展示演出活动;1月26日(农历正月初四)开始,组织名州镇秧歌队、崔家湾镇秧歌队、慈善志愿者文艺宣传队等14班秧歌队参与慰问演出;正月十五元宵节举行了秧歌大巡游活动,当晚在永乐大道与时俱进广场举办大型礼花焰火燃放、老城区说书等活动;3月15日,组织县文工团在石家湾镇参与了绥德县第二十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文艺演出。5月19日,组织了创卫授牌专场文艺晚会《美好家园》的演出;7月25日,组团赴西安参加了“花儿朵朵”少儿舞蹈大赛,后兵分两路,一路在北京参加迎接十八大2012中国民族民间歌舞乐盛典,另一路在西安参加旅游博览会演出;9月10日,安排县文工团参加了榆林煤炭博览会开幕式的演出活动;9月11日,安排县黄土地艺术团赴甘肃平凉参加第九届中国民间艺术节演出获金奖。9月15日,安排县黄土地艺术团赴四川达州参加了第二届新农村艺术汇演;10月24日至28日,安排县黄土地艺术团代表黄河流域汉族赴北京参加了中央电视台2012中国民族民间歌舞乐盛典的录制活动,于11月4日至8日在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播出。

顺利完成省级项目《绥德剪纸》《绥德寨山柳编技艺》《绥德定仙墕娘娘庙花会》的五年(2011—2015年)保护规划撰写工作;完成市级第二批、省级第三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及第一批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单位的申报工作;编制完成了《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绥德)规划》。截至2012年,绥德县有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2项,传承人2名;省级项目8项,传承人5名;市级项目13项,传承人16名;县级项目六大类47项,“非遗”保护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在陕北地区占绝对优势。

抽调18名业务干部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全县16个乡镇、661个行政村、八个社区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全面检查,按照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活动开展情况等将各行政村、社区划分为三类,即阵地有一定规模并且能够经常开展活动的为一类,共128个行政村、8个社区;村干部积极性高、阵地有发展潜力的行政村为二类,共409个行政村,确定为下一步重点投资、援建的行政村;无阵地或阵地差、管理不到位的行政村为三类,共124个行政村,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启动了文化旅游古镇(后改为名州文化旅游街区)——名州镇的建设工作。

全年共查处违规演出剧团11家,违规演出团体7家;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查处“黑网吧”3家,查扣电脑27台;配合省、市“扫黄打非”工作,共收缴非法光盘304张;联合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共收缴非法图书1564册;3月18日,召开了“绥德县文化市场法规培训会”;督促所有文化经营场所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并与之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了安全责任。

成功举办“庆五一”“庆七一”乒乓球、羽毛球比赛;六一期间,举办了少儿象棋比赛,选拔出了五名参加全国锦标赛的选手,分别是甲组李少宣,乙组曹世聪、安凯,丙组郭少杰,丁组杜凡睿;组队参加了榆林市柔力球比赛、室内田径比赛;组队参加了市年度体育比赛,以总成绩656分获得全市第二名,9月7日,运动员白娟在伦敦举行的第十四届残奥会中获得女子S4级50米自由泳铜牌;成功举办了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参加人数多达40人,基本做到了早晚城区每个锻炼点都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体育活动;指导了自行车协会、越野车俱乐部和门球协会的筹备成立工作;继体育场改造工程完成后,正在实施1700平方米三层综合训练楼的室内装饰工作,体育场LED屏安装投入使用。

继续延长了绥德电视台播放时间,每天播出新闻三次,全天播出节目16小时。增加了《媒体广场》播出信息量,活跃了报道形式,进一步提高了栏目质量,丰富了新闻内容。办好《绥德新闻》和《社会视角》《聚焦三农》《经济视点》《小林视线》《科学发展访谈录》《重点项目报道》等栏目。新开栏目《法官说法》《文化长廊》。制作了《奋进的脚步》《问道名州幸福绥德》《舞动新名州》《美好家园》等专题片。开展了“走、转、改”活动,全年播出稿件1500多篇,超额完成了计划任务。开通了《天气预报》《环保空气质量公报》等栏目。进一步加强了绥德新闻进入互联网的运行管理。

2013年,积极贯彻落实“四项工程”:贯彻实施《榆林市文化改革发展三年规划》,围绕《三年规划》进一步细化文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贯彻实施《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榆林)》,依托绥德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和丰富的民俗文化资源,在《榆林规划》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绥德规划》。邀请夏广兴编排的大型音舞诗画《我的三十里铺》完成前期排练工作。6月初,举办了绥德县陕北民歌大赛。陕北民歌合唱团在陕西省组织的《我的歌声,我的梦》合唱大赛中荣获第四名。

邀请北京旅游学院编制了《绥德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绥德县红色旅游专项规划》。完成习仲勋旧居维修、建成郝家桥革命历史纪念室、绥德师范校史馆建设。6月17日,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罗迪辉带领财政部等七部委来绥德就支持绥德发展红色旅游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绥德红色旅游项目列入《全国红色旅游二期规划纲要》,计划在五年内每年为绥德至少安排一个国家级项目和一个省级项目。疏属山文化旅游景区道路改造工程全面完成。永乐门门楼恢复项目完成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名州文化旅游街区文庙、巽地楼及周边城墙恢复前期工作启动。投资1400万元的剧院维修改造工程进入图审阶段。

采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对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进行八次培训。送图书下乡3500册。全年送戏下乡演出465场。电影公司送电影下乡8009场(任务7932场,超额完成77场)。

绥德县将2013年确定为基层文化建设年,枣林坪、满堂川等六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四十里铺镇崔家圪崂等68个村文化室的建设工作结束后,及时完成免费开放工作,至此,绥德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实现了免费开放。全县已实现农家书屋的全覆盖,绝大多数农家书屋运行正常,特别是张家砭乡黄家沟村、白家硷乡西贺家石村等行政村更是切实发挥了作用。此外,数字农家书屋在绥德县已试行安装12套,运转正常。截至2013年年底,绥德县已完成38643套(计划为22520套,超额完成16123套)户户通设备安装任务。当年正月,共有126支秧歌队活跃在全县城乡。城区已形成体育场、政府广场、府州广场、滨河大道、神龙大道、永乐大道、石牌楼广场、辛店社区等为中心的文化活动阵地,通过早晚太极拳、健身操、大秧歌、文艺联合汇演等形式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参与群众达十余万。11月23日,全省文化馆长现场会在绥德召开。

5月3日,绥德党氏庄园由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编号为7-1445-3-743)。5月18日,绥德汉画像石馆新馆建成开馆,陈列绥德汉画像石精品166块。

完成省级第四批和市级第三批非遗名录保护项目的申报工作。当年新申报绥德石雕、踢场子两项国家级非遗名录;申报绥德平安书、绥德年茶饭、绥德民歌等三项省级第四批非遗名录,申报绥德转九曲、绥德民间壁画、绥德民间泥塑等三项市级第三批非遗名录,其中三项市级保护名录申报成功。3月底,陕西省剪纸研修班在绥德成功举办,吸引了来自全省各市县的50名剪纸艺人参加。4月6日至10日,绥德剪纸、绥德炕头石狮子、绥德民间泥塑和绥德刺绣在西安大唐西市第四届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上展出,并且举办绥德民间美术专家座谈会,新华社等八家媒体做了宣传报道。在第八个中国非遗日,举办“珍爱人类共同遗产守护民族精神家园”为主题的非遗宣传活动。8月26日至28日,绥德县首届传统工艺美术(石雕、剪纸)大赛顺利举办,吸引了全县上百名爱好者的参与。

新开辟了《文化长廊》栏目,开通了电视新闻手语栏目,投资50万元完成了虚拟演播室的建设任务,每天播出新闻三次,全天播出节目16小时,全年播出稿件1200篇,向榆林电视台发稿200多条。

投资2868万元的游泳馆建设项目工程基础已开挖。吉镇等七个行政村和北门滩一个社区的体育健身配送工程完成安装。举办了羽毛球、乒乓球、钓鱼、自行车等赛事;组队参加榆林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组织举办了老年太极拳、广场舞展示活动。

2014年,永乐门门楼恢复项目全部完工。巽地楼修复工程完成招标、周边征迁和方案设计,开始台基建设。基本完成绥德剧院维修改造工程。新建游泳馆项目已经完成三层主体工程。国道文化宣传长廊项目分别在石家湾、四十里铺高速出口处打造高八米的不锈钢材质鼓造型雕塑和文化柱雕塑。九真观恢复项目完成窑洞和大殿主体建设。扶苏文化苑完成前期设计、规划拆迁等相关工作,进入审计阶段。大型音舞诗画《我的三十里铺》于10月8日晚在西安广电大剧院参加第七届陕西省艺术节,获得优秀演出奖。

在省文化厅组织开展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中,满堂川乡、定仙墕镇、石家湾镇、薛家河镇、崔家湾镇文化站被评定为二级站;义合镇、薛家峁镇、韭园沟乡、枣林坪镇文化站被评定为三级站。完成总任务41482套的“户户通”安装任务。正月,共有115支秧歌队活跃在全县城乡。2月14日至21日在政府广场举办了绥德县老照片展览,有近四百幅作品展现了老绥德城的风情古韵和近30年的发展变化。8月6日,“两联一包”下乡文艺演出到张家砭乡王家硷村,为当地群众送去了一场盛大的文化盛宴。10月1日至10日,绥德县展览馆、美术博物馆、老干部活动中心、少儿文化艺术活动中心进行了试开馆。12月9日,文化部艺术家小分队在绥德进行采风、演出、结对帮扶。其间,中国歌剧舞剧院和中央民族乐团将绥德作为在陕北老区的采风创作基地,并予授牌。

6月,组织专人将借存于陕西历史博物馆的十箱文物共343件搬迁回来。

2月至4月,组织申报市级第三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1人(公布9人),省级第四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人(已公示3人),省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单位1个(绥德县黄土地艺术团)。完成了第四批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的申报和网报工作。6月被省文化厅命名为省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陕北秧歌、绥米唢呐、踢场子”项目传承单位。5月23日至26日,省级非遗项目《绥德石雕雕刻技艺》和市级非遗项目《绥德民间泥塑》在古城西安大唐西市陕西展馆再次参加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活动,新华社、陕西日报等16家媒体做了宣传报道。6月14日,在第九个中国文化遗产日,举办了以“传承文化遗产,添彩幸福绥德”为主题的非遗宣传活动,对非遗法规知识进行宣传和田庄镇武燕、陈艳芬剪纸艺术等非遗作品进行展览。10月10日至13日,国家级石雕传承人鲍武文和省级传承人薛联银在第三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现场进行了精湛的石雕技艺表演,引来专家媒体高度关注。

从6月到9月集中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20多人,在零点行动22次,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单位三起并立案调查。全年深入农村160余人次,出动车辆40余次,查处违规演出剧团11家,演出团体1家,净化了演出市场。组织纪检、教育等部门有关人员,分别对城乡中小学生用书进行抽查、共收缴非法图书500余册。对查封扣押外来游商非法出版物2000余册。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日”活动,4月26日,在远竹中学集中开展“绿书签”启动仪式,活动中将查获的盗版制品和各类非法出版物在广场上集中向市民展示,展示结束后,执法人员将查获的4000余册各类非法出版物,进行集中销毁。修订完善了文化市场各项业务的日常办事流程,承接了十项行政审批项目,并在政务大厅设立了综合服务窗口。

新闻传媒体系建设稳步提升。每天播出新闻三次,全天播出节目16小时,提高了收视率。增加了《媒体广场》播出信息量。在全市广播电视节目评比中,《绥德泥塑尽显黄土风情、传统民俗也有大市场》被评为长消息二等奖(同时被评为榆林新闻三等奖), 《绥德电视台开播电视手语新闻节目》被评为短消息三等奖,《文化长廊》被评为系列报道三等奖。新开栏目《记者第一线》《印象绥德》反响良好。制作了专题片《梦想从这里起航》《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便捷阳光》《托起绿色的梦》等。全年播出稿件1200多篇。正式开通了《天气预报》栏目。新闻手语节目继续坚持播出。进一步加强了《绥德新闻》进入互联网的运行管理,努力宣传和展示绥德的形象。调频广播有了新的突破,每天播出11小时,自办节目达到六个小时以上,开办了《早安音乐》《天下评书》《健康你我他》《乐动我心》《校园芳草地》《汽车之友》《欢乐笑哈哈》等十多个栏目。加强了无线广播电视转播和绥德自办节目播出管理工作,挤出一部分资金更换了部分设备,无线转播由过去的晚间转播调整为全天转播。

举办了首届“喜得盛杯”山地自行车爬坡比赛,“农商行杯”职工篮球比赛,全县职工羽毛球比赛,校园足球联赛,陕晋宁蒙“安全杯”乒乓球邀请赛,“庆六一”少儿象棋比赛,南六县羽毛球邀请赛,“全民健身日”展示活动,城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等。

2015年,巽地楼修复工程完成了台基及主体一层建设;游泳馆续建项目基本完成;九真观恢复项目正在进行室内布展;扶苏文化苑项目进入招标阶段;石魂广场二期工程完成了工程量的95%。

完成了79个村文化阵地的设施、设备配置。安排了409.36万元用于基层文化建设,其中158.64万元用于村级文化活动建设,63.8万元用于器材购置,4.7万元用于村文化室报刊订阅,剩余182.22万元拨付各行政村,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专项资金的用途。定期组织开展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文艺节目等下乡、进村、进社区文化惠民活动,送图书下乡1000余册,送电影下乡8284场,送戏下乡惠民演出210多场,惠及群众30余万人次;排演了大型神话戏《白蛇传》、折子戏《虹桥赠珠》,古装戏《木兰关》等,提升了大型音舞诗画《我的三十里铺》,利用“两会”及“双节”期间,在绥德剧院为群众进行演出。圆满完成了当年934套户户通安装任务。

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三馆一站”在免费开放的同时,服务人次较2014年增幅达到了15%以上。举办艺术培训24次,培训人员2800余人。以“4·23世界读书日”为契机,在希望幼儿园举行了世界读书日宣传活动,免费赠送了价值4000元的图书。在政务中心广场与人武部、财政局、人社局联合举行了盛大的阅读推广活动,发放宣传册1000多份,宣传材料3000多份,免费为政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办理借阅卡300多个以及部分数字资源卡,向政务中心赠送了价值5万元的歌德电子借阅机。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共接待读者近3万人次。

完成年度省级第五批、市级第四批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工作,并于4月初公布了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在第十个中国文化遗产宣传日,举办了以“保护成果·全民共享”为主题的公益宣传活动,绥德民俗剪纸作为本次展览作品吸引了近万人前来观展。组织绥德汉唢呐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王二妮“唱响人民大会堂·唱醉一带一路”北京演唱会。公布南阳寺等十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树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25处;完成扶苏墓保护规划,启动党氏庄园保护规划;完成了满堂川常家沟、艾家沟传统古村落保护普查工作;配合市文研所完成了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调查表、文物照片等工作。

3月18日,在县政府广场开展了以12318文化市场举报监督体系为重点的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制作了《扫黄打非·净网2015》《知识产权在你身边》《保护未成年人严厉打击违规经营》《非法出版物鉴别》等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板;发放了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单3000余份。按照“扫黄打非”工作要求,结合“净网2015”专项行动和“护苗2015”行动,全面清查印刷业、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入校园、图书市场开展“绿书签”签字活动。出动执法人员150多人,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全县娱乐场所、印刷单位、书店等进行了检查,共收缴侵权盗版及含有淫秽、暴力、色情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1000余册。深入农村140余人次,查处违规演出剧团2家、演出团体1家。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检查网吧、娱乐场所50余家次,零点突击检查3次,对违规超时营业的1家网吧、1家娱乐场所做出了停业整改的行政处罚;查处超出核定计算机台数的1家网吧给予停业整改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超出核定的计算机2台(套)。

增加了《媒体广场》播出信息量,活跃了报道形式,进一步提高了栏目质量,丰富了新闻内容。在全市广播电视系统节目评比中,《初生女婴被遗弃于公厕、绥德消防官兵和医务人员成功抢救》被评为长消息二等奖;《绥德:光盘见美德》被评为短消息三等奖;《“走基层、看发展”系列报道》被评为系列报道三等奖;《百姓厨房》被评为优秀栏目三等奖。全年播出稿件1200多篇,超额完成了计划任务,在榆林广播电视台发稿数量质量稳步提高。调频广播每天播出11小时,自办节目达到六个小时以上。

举办了第二届“喜得盛杯”山地自行车爬坡比赛、首届“电信杯”篮球比赛、“农商行杯”乒乓球比赛、庆五一职工羽毛球比赛、第四届象棋比赛、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第二届校园足球联赛、首届民间五人制足球联赛、“创建杯”广场舞电视大赛、第29届中学生运动会、钓鱼比赛、全国象棋公开赛、“全民健身日”展示活动等。

利用“5·19”中国旅游日,举办了大型旅游宣传活动,现场免费发放了旅游宣传品、解读旅游法、宣传绥德县旅游景点及旅游发展成果等。与全国知名旅游专业杂志《陕西旅游》继续合作,贯穿全年,分期介绍,内容主要围绕红色旅游、人文旅游、历史文化旅游、民俗旅游、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不定期维护在各大宾馆、旅行社等旅游接待场所开辟的“旅游之窗”宣传园地,为游客提供了旅游指导,起到了实际作用。8月,绥德县名州镇入选第三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名单。疏属山景区国家AAA级景区创建通过等级评定委员会专家组验收。绥德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总校旧址入选65条全国抗战主题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红色旅游精品景区电子图。

完成艺术团体文艺协管员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舞蹈演员2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