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文化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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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绥德县文物管理委员会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绥德县文物管理委员会的确切成立时间说法不一,无证可考,1978年10月竖立的扶苏、蒙恬墓碑上已有绥德县文物管理委员会落款。

多年来,绥德县文物管理委员会没有设置专职的办公室,办公室的业务全部由博物馆兼管。

1983年8月,绥德博物馆向县文化局请示建议,希望尽快建立健全绥德县文物管理委员会机构。9月,举行县政务会议,对文管会成员做了调整充实。

1995年9月15日,县文体办将文管办业务收归文体办代理。

2006年始,文管办工作重归博物馆兼管代理。

第二节 工作历程

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着重于保护绥德境内的不可移动文物。

1982年绥德县公布18处县级文保单位,博物馆在1981年文物普查的基础上,对县级文保单位整理了档案资料。

至1983年春,绥德县有古墓葬三处、古建筑11处;文保单位20处。1983年在20处文保单位竖立保护标志,并维修“天下名州”石刻。

1985年6月起,展开了落实文保单位“四有”工作。截至1986年5月,18处县级文保单位的“四有”即有工作基本完成,其中16处建立了保护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了科学档案(附有照片、拓片、平面图),划定了保护范围,并按国家统一规格,竖立了标志。除“天下名州”经县财政拨款修复外,合龙山、石堆山、卧龙山、灵宝山、一步岩、紫台山、西门楼等古建筑群均以该单位所在地的村队、群众自筹资金,在博物馆指导下进行程度不等的修复。在落实四有的工作中,因根据不足、原报失真、资料无存,对刘家川古墓冢、呜咽泉申请予以注销。同时拟报仓房圪塔原三五九旅司令部、黄家塔东汉画像石墓群、赵家砭乡高和尚砭古岩洞石窟为三处县级文保单位。

1987年,绥德县普查发现登记文物点146处。

1989年,补充和完善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资料;摸清了第三批重点文保单位的底子;配合各乡镇制止了盗掘古墓、走私贩卖文物的违法活动。6月,县政府公布了11处第三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对1982年公布的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县政府行文予以公布,作为法定根据。7月,召开了全县文保工作会议。

1991年,完成了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健全了各乡镇文保组织。时有省级文保单位两个,县级文保单位27个。10月,博物馆职工分八个组,下到全县23个乡镇,协助建立健全了各乡镇文保组织,并填表上报。

1992年,文保股分六路到全县各文保单位进行了调查,为召开文保工作会奠定了基础。完成了扶苏墓、蒙恬墓升级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全部材料。10月上旬,组织人员分别下到全县29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保点进行了调查摸底工作,为召开文保工作会掌握了第一手材料。10月27日至29日,县上召开了全县文物保护工作会议,基层文保单位负责人到会30多人,讨论并通过了《绥德县文物保护工作暂行条例》,表彰奖励了紫台山、灵宝山、合龙山、祥云山四个文保先进单位和李有升等十位文保先进个人。部署了11月文物宣传月活动工作。会后祥云山、水镜寺、乌云山、卧龙山自动捐款,支持文管会办好文管人员接待站。

当年,对城内文物保护单位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10月上旬,对蒙恬墓区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灶房进行了干涉。12月14日,对藏经阁台基因个人修建造成地基塌陷而造成的石台基裂缝问题进行了处理,并与修建户签订了暂时拆除和今后复原补修石台基协议。12月16日,对地区百货站家属区在藏经阁绝对保护范围内乱修房子问题进行了干涉,责成该单位督促拆除非法修建物。

1993年,8月县人大视察了文物工作,并专题召开人大例会,解决了文物保护范围被占等问题。对扶苏墓、蒙恬墓两处省级保护单位进行了“四有”建档建卡工作,主卷、副卷等共六卷。加强与基层文保单位联系,向基层发文件及材料,发了保护员胸卡,发展了乌云山等十处基层文物保护点。由县政府批转印发了《关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修建的管理办法》和《禁止到文保单位乱收费和征购文物的通知》,建立了保卫领导小组,由县文化局领导担任组长、博物馆领导任副组长的五人机构。

1994年3月27日至29日召开了全县第三次文物保护工作会议。表彰了灵宝山等五个文保先进单位和王泰友等十位文保先进个人。当年,对县城内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天宁寺群众自发维修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帮助他们解决了周围居民阻挡修建工程纠纷。帮助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韩蕲王祠文保组织解决道路及用水问题,并制订了维修方案。在深入调查摸底考察的基础上审定了郝家桥等四个文物保护点,当年全县共有十个文物保护点。

1995年,文体办收回了绥德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构。

2002年6月28日到30日,县文化文物局召开了全县文物工作会议,全县28个县级重点文保单位和17个保护点共45人参加了会议,表彰奖励了赵家砭龙凤山等三个先进集体、文向荣等12名先进个人,并同45个文保单位(点)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书。

2006年,文体办又将文管办交托博物馆兼理。

2006年,加强了基层36处县级文保单位的管理。年初对每个文保单位进行了清查,有安全隐患随即进行整改,建立了“安全应急措施预案”,与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制订了文物保护制度,并制作成牌发放到每个文保单位。对全县文保员进行了重新确定,更换了16名文保员和三名文保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对马家坬文管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彻底处理,重新建立了文管所组成人员。

2007年3月3日,对中角镇卜家沟村卧龙山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的处理和制止,补充了各文保单位不足的“四有”档案资料。4月开始至5月10日,完成了13处县级文保单位申报市级文保单位所有申报材料,经市政府5月20日研究,决定合龙山祖师庙、一步岩蕲王庙、天下名州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从5月起至9月30日完成了扶苏墓、蒙恬墓、贺家石党氏庄园申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与合龙山祖师庙、一步岩蕲王庙申报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所有材料,并新建立了贺家石党氏庄园档案。

2008年2月,博物馆抽调专人几次深入到省、市、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与各文保单位(点)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落实了责任,制定了安全应急预案。截至7月,绥德县有文物保护单位36处,文物保护点16处。9月,合龙山祖师庙、一步岩蕲王庙、贺家石党氏庄园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0年1月至3月,与本县43处县、市、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责任人,逐一签订了责任书,落实了责任,给每个文保单位制定了制度并制牌上墙。同时在各文保单位庙会期间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狠抓文保单位保护维修工程落实工作,4月至5月对文保单位由于自然因素的侵蚀,针对有的建筑物即将倒塌、碑石风化严重、字迹不清、有的土方流失严重等问题,号召文保单位自筹与争取资金进行维修保护。省保单位合龙山祖师庙在保护范围北面修筑了长200米、宽1米、高13米的挡土墙;对即将倒塌的钟鼓楼进行了彻底维修,并硬化了各建筑物地面,总共花费100多万元,向省文物局争取资金20万元。省保单位一步岩蕲王庙,扩大了保护范围场地,动土方一万多方,并修筑了戏台一座,共用资金60多万元。4月,争取资金15万元对县内东门墕唯一的一座清代石牌楼进行了彻底维修保护。6月,对钟楼山金大定钟钟楼亭进行了维修保护。县级保护单位清凉寺文管所采取了群众投工、投料的办法,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对明代建筑的观音正殿,进行了维修保护。

2011年年初,绥德共成立43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省级5处、市级3处、申报国家级5处。每个文物保护单位人员由一人增到四至六人,并制定了文保职责、安全制度、财务制度等,完善了各单位的规章制度,建立了“四有”档案。文管办工作人员每月进行不定时下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随时解决,不留死角,每次检查备有记录。

2011年3月至5月,完成了义合紫台山、晋溪洞摩崖石刻、龙泉洞摩崖石刻、卧龙岗祖师庙、观音寺、寨则山遗址、龙凤山祖师庙、大定钟八处县级文保单位拟报市级保护单位的所有申报材料,其中除大定钟外,其余七处皆于6月10日公布为榆林市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完成了合龙山与党氏庄园两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后通过初审。

2012年,做好田野文物“四有”档案的整理建档工作,按照市文物局的要求,展开对田野文物进行登记、建档工作。

2013年,申报国家级文保单位一个,2013年5月3日党氏庄园被批准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4年,积极配合文体广电局申报全国第三批传统古村落工作,具体申报满堂川常家沟村、郭家沟村,四十铺艾家沟村等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