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国家建构视域下的政党权威析论——兼论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所谓政党权威,是指政党在政治活动中所产生的被认同和服从的政治影响力。政党权威作为一种政治现象深刻地影响着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国走上政党政治的发展道路,并突出政党权威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意义,显见原因是构建民族国家的客观要求使然。也正因如此,政党与民族和国家之间互动所形成的“政党-国家”关系成为近代以来政治发展的主线。但最终决定“政党-国家”关系走向的是政党权威。政党权威的强弱,不仅决定着政党本身的命运,也决定着民族国家的命运。这一点在近代政党政治斗争中表现的尤为明显。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在近代政党斗争中脱颖而出成为民族复兴的政治领导核心,根本原因就在于建立了被人们所广泛接受和认同的强大的政党权威。
一、近代中国民族国家与政党、政党权威的历史演进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近代中国社会特殊语境下,构建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即民族与国家有机结合和统一的国家形式,是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客观趋势。
国家认同是民族国家建立的前提和根本。“当民族形成了对国家的认同,把国家当做维护自己利益的机器,当做自己的政治屋顶的时候,这样的国家也就成为民族的国家,即民族国家。”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存在的最大缺陷恰恰是对民族国家身份认同的集体缺失。尽管“中国”“国家”在历史上早已形成,但基本上是一个泛泛而论的文化实体概念,还谈不上政治意义上的国家实体,并且“中国”从未以国家的形式在近代以前的历史上出现过。中国自统一王朝建立之后直至晚清,一直缺乏一个一以贯之的“国家名称”,而只有王朝名称。不仅如此,在民族主义视阈内,以“中央帝国”和“汉民族为中心”的“中国”文化,不仅不是国家认同的标志,反而是导致国家认同的障碍——进一步强化了各少数民族的种族意识。因而,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虽然存在着多民族的融合,但并未形成过统一的国家认同观。对此,梁启超把中国人国家观念的缺失深刻地总结为三个特点:“不知国家与天下之差别”“不知国家与朝廷之界限”“不知国家与国民之关系”。因而,他明确提出:“今日欲救中国,无他术焉,亦先建设一民族主义国家而已。”孙中山亦同样指出:“中华民族者,世界最古之民族,世界最大之民族,亦世界最文明而最大同化力之民族也。然此庞然一大民族则有之,而民族主义则向所未有也。”孙中山比梁启超更进一步看出问题的本质,他认为这是封建专制统治的结果,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解决国家认同问题——“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治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如美利坚之合黑白数十种之人民,而治成世界之冠之美利坚民族主义”。因为国家认同的缺失,所以近代中国虽然民族众多,但民族凝聚力则大打折扣,具体表现为在抵抗外族入侵时如一盘散沙,屡战屡败。导致国家认同缺失的主要原因是传统中国政治文化存在着自身无法克服的三大内在结构性缺陷。第一,传统封建王朝的“家天下”专制体制与现代民族国家的“民天下”民主体制相龃龉(在民族国家中,“民族对国家的认同是通过一套完整的制度化机制来实现和保障的。这种制度化机制就是民主制度。通过民主政治机制,民族国家实现和保证了民族的全体成员即人民对国家政权的控制,使国家成为人民能够掌控的对象,从而保障了民族对国家的认同。”)第二,传统封建王朝皇权(代表国家权力)的无限性与现代民族国家国家主权的有限性之间相抵牾。第三,传统封建王朝体制下多民族种族(或族群)身份的各自认同与现代民族国家共同民族身份认同的差异。除此之外,在鸦片战争后,以反满主义为代表的各民族起义和西方列强的侵略交织在一起,特别是西方列强对中国主权的践踏与瓜分,严重削弱了清王朝作为国家主权象征的权威性与合法性(“一个无力阻止外国数次攻陷首都或制止外国对中国领土进行抢掠的王朝显然失去了天命”),使其根本无力承担起民族国家建构的历史重任。尽管晚清政权也试图以自强新政促成国家富强来抵御外侮,即所谓“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循此思路发起的“洋务运动”虽然在实践中促进了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的演进,甚至被史家誉为“同治中兴”或“同光中兴”,但在本质上不过是为维护传统封建王朝旧体制的最后抗争,与民族国家的建构几乎没有关联。对此,芮玛丽把“同治中兴”这段历史概括为“中国保守主义的最后反抗”。她认为“同治中兴”就是那些深受儒家文化教育和影响的保守派们试图在不对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和体现这种价值观的制度进行革命改造的条件下改善中国政府,使之在近代世界中立于不败之地所做的努力。费正清同样认为,“中国近代化的失败是她的统治制度的失败,也是封建士大夫的思想意识与西方文明无法融合而导致的失败。”尽管他们的论析有失偏颇,但他们的确看出了晚清政治发展的病症所在。这已然表明,日渐式微的传统政治文化已经无力有效调控由西方入侵所带来的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张力。
西方的入侵和晚清统治权威的弱化在客观上为政党的产生和民族国家的建构创造了必要条件。西方入侵激化民族矛盾的直接结果是催生了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中国国家及民族主义的形成,则与列强的入侵和冲突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同时,民族主义建构的指向性是非常明确的——“以外国人为反抗对象”和“集中在‘国家’印象的塑造上”。在此过程中,那些沐浴西方新思想且被民族主义所感染的新一代知识精英则进一步从意识形态上强化了民族共同体的观念——“这些正在形成中的民族感情和民族意识经过民族精英的加工,尤其是经过在当时明显占有文化霸权和话语霸权的民族知识分子的概括整理和理论论证从而系统化、理论化后,就逐步演变成为完整的思想体系——民族主义。”在传统政治文化日渐式微走向衰亡的时刻,民族主义无疑是凝聚民族力量的最好意识形态和最有效的政治资源。这恰恰给那些无法参与现行政治的知识分子以组建政党的契机,而且也只有政党才可能同时把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统合为建构民族国家的强大动力。因此,甲午战争后,在民族主义思潮推动下,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迅速走上了民主革命的道路。二十世纪初,“中国同盟会”(中国国民党的前身)的成立及“三民主义”的提出,则标志着以民族解放化身的现代政党正式登上了中国政治舞台,并从此开启了“政党-国家”互动的政治新模式。
虽然近代中国政党是为建构民族国家而产生的,但民族国家建构的极端艰巨性则要求政党须具备高度权威。首先,这种艰巨性来自近代中国社会被各种利益和冲突所分割,表现为长期的内战、贫穷,严重缺乏社会公正。其次,这种艰巨性源于多民族的现实和地方势力的威胁。再次,这种艰巨性来自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差异所造成的不平衡。此外,这种严峻的考验还来自中国超稳定的传统文化使新的文化整合机制难以生成,并使不同性质文化所形成的行为方式之间发生冲突。民族国家建构的艰巨性,必然要求政党在国家整合过程中要具备足够强大的权威。然而,这是中国资产阶级政党——国民党所难以实现的。虽然国民党最早进行了确立政党权威的努力。然而,国民党的资源支持,主要面向官僚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部分地面向中产阶级,甚至依靠外国势力。这样做的结果,不仅最终把广大民众排斥在社会动员之外,而且由于对外国的依赖,虚化了它所声明的民族主义的信度。从而大大降低了政党的革新能力和整合功能。更重要的是,国民党始终没有完成本党自身的整合。作为资产阶级政党,国民党先天不足——经济基础的脆弱性导致自身的软弱性和革命不彻底性,特别是其内部派系林立,内讧不断,难以建立一个凝聚各方共识的强大的中央权威,最终导致其在辛亥革命后不久即分崩离析。此后,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南京政权从建立那天起,就一直伴随着内部各种势力和派系的纷攘争夺,同时又包括基层政权与中央政权的抵制和抗衡。一个显见的历史事实是蒋介石与李宗仁、白崇禧之间的派系斗争直到南京政权覆灭始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实践证明:在民族国家特别是多民族国家构建过程中,一个连本党都难以高度聚合的政党,是无法完成民族国家建构的使命的。
二、中国共产党确立中央权威为民族国家建构提供了根本政治保障
历史和人民之所以选择中国共产党为全民族的领导核心,除了中国共产党的价值取向和政治发展目标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外,主要原因就在于中国共产党确立了强大的中央权威,实现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民族国家的建构提供了根本政治保障。
按照现代化理论,一个现代化政权必须实现政治整合过程,即由单一的、世俗化的、全国性的政治权威,取代各种传统的、宗教的、家族的或地域性的政权,形成一个统一集中而有效运行的中央权威,政权才具有其合理性或称之为理性化。前文已述,中央权威不足是国民党失败的重要原因。作为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秉承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在建党初期便意识到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性,把铁的纪律和绝对服从写进党章作为行动纲领。但由于党的思想路线长期不统一,从而使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难以实现,以至于中央权威很长时间难以建立。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第一,共产国际对中国共产党大包大揽,有时甚至是越俎代庖,“直接干涉中国党的内部事务”,使党的独立自主性不足。其结果必然削弱中国共产党自身的权威性。第二,错误路线长期在党内占主导地位。在土地革命初期,在中央层面就连续发生了三次“左”倾路线错误,特别是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路线,其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给中国革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把党几乎引向毁灭的边缘”。一个不能把革命领向胜利的党,其权威性显然是大打折扣的。第三,党的领袖或核心没有形成。刘少奇明确指出:“全党的领袖与中心很久没有实际地形成,党在各地方的领袖与中心则至今还很少实际地形成”是导致党内思想斗争的主要根源之一。这是党的凝聚力不够的重要原因。针对上述问题,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重点加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首先,通过开展学习运动和整风运动统一全党的思想。思想问题在本质上是意识形态问题。丹尼尔·贝尔指出:“每个社会,每个社会组织,都为了一定的目标而存在,那些目标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其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既是政党形成的理论基础,也是政党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它具有导向功能、辩护功能、凝聚功能、动员功能、约束功能。但是,意识形态的这些功能能否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又主要取决于两点:一是意识形态本身是否有足够的吸引力;二是政党对意识形态持什么样的态度和看法,即政党意识形态观。党的历史上意识形态建设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教条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问题。由于此前党内没有系统地开展过对错误路线的批判,以至于“在全党内,尤其在某些特殊地区与特殊部门内,主观主义与宗派主义的残余,并没有肃清,或者还很严重地存在着”。为此,在六届六中全会后,围绕党内思想路线问题,中国共产党重点开展了学习运动和整风运动。学习运动的核心是反教条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确立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通过学习马列主义,特别是学习毛泽东在这一时期撰写的大量理论文章,如《矛盾论》《实践论》《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等著作,使全党认清了教条主义的本质及其危害,在一定程度上增进了对马克思主义的认知,特别是对毛泽东关于革命思想的认同。整风运动的重点是反对宗派主义。关于为什么要开展延安整风,毛泽东在《对〈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草案的说明》中对此进行了说明:“抗战时期有两个关节就是整风和生产,没有这两项党就不能前进。两万五千共产党员发展到几十万,绝大多数是农民与小资产阶级,如果不整风党就变了性质,无产阶级其名,小资产阶级其实,延安就不得下地,王实味、‘轻骑队’、‘西北风’占了统治地位,只有经过整风才把无产阶级的领导挽救了。”这里的“王实味”“轻骑队”“西北风”显然隐喻的就是党内的各种宗派。所以,毛泽东明确表示:“教条宗派只有罪恶而无功劳,危害也最大。因此反对整个宗派主义,要从破坏教条宗派开始。”延安整风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采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学习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民主的和平的方式进行党内思想改造,不仅符合人的思想认识与发展过程的基本规律,而且更有利于保持党内的团结与稳定。对于历史上曾经犯过错误的同志,延安整风并不是持“一棍子打死”的全盘否定态度,而是对于人的处理问题取慎重态度,既不含糊敷衍,又不损害同志,尽量避免作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简单结论。这样,不仅挽救了犯有宗派主义的同志,而且教育团结了一大批党内同志,使党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解决了内部的思想分歧。对此,邓小平予以高度评价:“从延安整风以后,无论前方后方的人,真是生气勃勃,生动活泼,心情舒畅,团结一致。毛泽东同志建立的这个党,既能够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挥下面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又能够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立高度的集中。……毛主席、党中央的命令、号召,谁不听哪!谁不是自觉地听哪!没有这样的党的风气,我们能够战胜比我们强得多的敌人吗?我们能够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吗?”这就为中央权威的形成打下了坚实的政治思想根基。
其次,中国共产党创造了一套制度化体系规范了全党的行为。制度是政党权威得以产生和规范的重要外部保障。制度不仅仅是人们主观设定的产物,而是人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客观对象规范性要求的反映,其根源在于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物质生产状况、社会关系状况和思想文化状况和社会组织状况。制度短缺是中国共产党早期面临的大问题。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发生的罗章龙和张国焘分裂中央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与党内制度不完善有直接的关联。而1937年在党的“十二月会议”上王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破坏了党的团结和统一,则直接敲响了党内制度建设的警钟。针对王明不服从中共中央命令、同中共中央分庭抗礼的行为,刘少奇提出“党内要制定一种党规”,“在组织上、党规上保证党的团结,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刘少奇的报告和提议得到了中央的赞同。有鉴于此,在中共中央六届六中全会后,中共中央全面加强了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和完善党内制度,制定颁布了从中央到各级党部的《工作规则与纪律》;二是在政治生活中强化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四个服从”(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和全党服从中央);三是强化了制度在党员行为规范中的刚性作用。从延安时期党的制度发展的史实来看,基本建立了一整套适应党在革命时期的纪律、法规。并且在制度的执行上,赋予了制度以绝对的权威性。在《为什么开除刘立功的党籍》一文中,时任中组部部长陈云明确表示:“革命胜利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要使无产阶级的党成为有组织的统一的部队……中国革命是长期艰苦的事业,共产党及其党员没有意志行动的统一,没有百折不回的坚持性和铁的纪律,就不能胜利。中国是一个小资产阶级成分占优势的国家,如果中国共产党没有严格的纪律,将无法防止小资产阶级意识侵入党内。如果党不是有铁的纪律的队伍,就不能去团结最大多数的人民群众。因此破坏党纪,实质上就是破坏革命,我们必须与任何破坏纪律的倾向作斗争。”毛泽东的表兄文运昌在得知毛泽东做了中共的领袖后,写信给毛泽东想到延安谋一差事或让毛泽东想法帮其在湖南办一军校,毛泽东在回信中予以断然拒绝,他表示:“私心虽想助兄,但实难于做到。”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人民军队之所以能成为遵守纪律的模范,显然与强化制度权威和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密不可分。因此,从政党权威层面上看,政党本身的制度化努力既是社会整合有效性的前提,同时社会整合的有效性也带来了对政党的认同性,尽管处在当时的政治体制之外,但是由于其制度主张的合理性,这会给党带来道义上的支持,这也是政党权威的重要资源。
再次,突出党的领袖在集体领导中的权威。关于领袖的重要作用,米歇尔斯指出:“如同军队一旦失去指挥官立即乱作一团,失去领袖的群众运动很快便会陷入崩溃,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中国共产党对领袖及其权威的认同主要基于中国革命发展的现实需要。在大革命和土地革命接连遭遇失败的背景下,特别是在长征这一决定党的命运、中国革命的命运和红军命运的关键时刻,中国共产党迫切需要一位能够团结和凝聚全党力量的核心人物,领导革命走出困境。而毛泽东之所以能够在遵义会议后逐步成长为党的领袖,并在党的七大后成为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核心,至少有四个条件是同时代的其他党的领导人所不具备的。第一,毛泽东是集党的创建者、人民军队的缔造者和革命根据地的创立者于一身的领导人(张国焘叛逃后,毛泽东是唯一具备此条件的领导人),这赋予了毛泽东作为领袖的重要条件;第二,毛泽东具有对马克思主义深邃的洞察力和杰出的理论创新力,是党内最早提出并践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思想家和理论家,其所创立的“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胜利的行动指南,这赋予了毛泽东强大的理论权威;第三,毛泽东具有渊博的知识和多方面杰出的才能,“他是一位睿智远虑、足智多谋而又气度恢宏、谈笑风生的政治家、革命家;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军事家、战略家;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理论家、哲人兼诗人。这样一位‘三位一体’的巨人,在中国历史上也是非常罕见的。”这赋予了毛泽东超凡的领袖个性魅力。第四,毛泽东熟悉中国国情,具有丰富的革命实践经验,并且善于总结中国革命的经验和教训,是近代以来中国革命的集大成者。他所根据实践总结出的思想和观点如“农村包围城市”道路、人民战争战略、游击战战术、“新民主主义”理论等等无不在革命实践中一一证实是正确的。这赋予了毛泽东代表真理的权威。西方学者在研究毛泽东与中国革命关系时也表示“在中国整个共产主义运动中,没有其他人能够说在这宏伟的事业中自己的功劳比毛泽东更大”“在这样一个学识渊博、处事果断、经验丰富、冷酷无情而又异常敏感的人领导下,中国共产党达到了统一、强大,最后取得了完全胜利。”因此,毛泽东成为党的绝对领导核心,既是党和人民选择的结果,也是历史筛选的结果。在毛泽东领导下,到党的七大正式形成了以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任弼时等“五大书记”为代表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由于这一领导集体集聚了党的各个方面最杰出的代表人物(如刘少奇负责党的建设工作,周恩来负责统一战线工作,朱德负责武装斗争工作,任弼时负责中央日常工作和国际统一战线工作),因而具有强大的政治威望和影响力。这对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无疑至关重要。
上述问题的妥善解决,不仅使中央权威得到确立并巩固,而且在民主集中制下实现了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达到了空前的团结和统一。这就保证了全党在思想、行动上的高度一致。与此同时,随着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的成功实践,一个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国家正逐步变为现实(中国共产党建构民族国家的目标是非常明确的。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表示:“我们共产党人,多年以来,不但为中国的政治革命和经济革命而奋斗,而且为中国的文化革命而奋斗;一切这些的目的,在于建设一个中华民族的新社会和新国家。”)。这进一步增强了中国共产党作为各族人民政治领导核心的权威性。也正是有了这样一个强大的中央权威,中国共产党才能广泛团结和凝聚各民族,统合各种政治资源,最终成功地建立起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的新中国,实现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建构民族国家的夙愿,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根基。
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建设民族国家的唯一选择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报告,对党的领导进行了全新的界定,不仅把党的领导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而且重点强调“党是领导一切的”。与此同时,党的十九大全面强化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首位,要求全党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既是中国共产党总结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作出的重大政治抉择,也是建设民族国家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演绎的必然结果。
从历史逻辑上来看,建设民族国家必须需要一个强大的政党权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民族国家建构的完成。这只是建立了民族国家的基本架构,拥有了现代国家的形式。但是,“民族国家并不仅仅表现为一个基本的国家架构,并不仅仅是一个国家形式,它有着自己丰富的内涵,而且这种丰富的内涵本身也处于不断的演变过程之中。”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建设民族国家的艰巨性丝毫不亚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不仅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遇到极端困难,而且时刻面临着国民党残余势力和国内的民族分裂势力所挑起的内乱,以及复杂的国际关系和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国家尚未完全统一、民族间的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面对这些问题,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同样,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始终面临着“封闭僵化的老路和改旗易帜的邪路”的挑战,面临着和平演变社会主义的威胁,面临着各种“左”和右的思潮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冲击,等等。在此背景下,之所以能开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靠的还是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所以,在总结历史经验时,邓小平明确指出:一个成熟的、有能力的、团结的领导集体,是保证党和国家稳定的首要条件——“什么乱子都挡得住”“国家的命运,党的命运、人民的命运需要这样一个领导集体”“特别是有困难的时候,没有中央、国务院这个权威,不可能解决问题。有了这个权威,困难时也能做大事。”
从理论逻辑上看,坚持党的领导是马克思主义一以贯之的核心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在总结人类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创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为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武器。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指出,无产阶级要巩固自己的革命胜利成果,“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列宁认为,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不仅对推翻了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是必要的,而且对介于资本主义和‘无阶级社会'即共产主义之间的整整一个历史时期都是必要的”。在国家存在的前提下,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毫无疑问必须坚持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中国共产党继承并发展了马列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把民主和专政有机结合起来——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创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人民民主专政”不仅以国体的形式加以强化,而且明确与党的领导、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社会主义道路一起被确立为党和人民必须长期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和立国之本。其中,坚持党的领导是最根本的一项原则。任何弱化或者放弃党的领导的做法都可能导致社会主义破产,这是东欧原社会主义国家和苏联政权解体的重要原因。正因如此,《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宗明义:“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民族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更是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实现民族复兴的根本保障。
从实践逻辑上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民族实现了历史巨变。建国六十九年来,为了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历经千难万险,付出巨大牺牲,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今天的中国无论是从国家形式上还是从其内涵上看,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用改天换地来形容丝毫都不为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党和人民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在推进民族复兴大业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经济建设方面,国内生产总值稳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百分之三十;在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党内民主更加广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全面展开,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发展,民族宗教工作创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在思想文化建设方面,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更加鲜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弘扬;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军事和国防建设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骄人的业绩。与此同时,随着香港和澳门的回归、国家的日益强大以及国际影响力的显著提升,民族和国家认同感、自信心空前增强。正如习近平所说:“当今世界,要说哪个政党、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自信的话,那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是最有理由自信的。”
要之,通过近代以来对民族国家建构和建设的总体历史考察,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里,实现国家和民族的统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乃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原载于《理论导刊》2018年12月)
作者简介:
吴永,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办公室主任、教授,历史学博士,政治学、哲学博士后。陕西省“四个一批”人才,陕西省“三五人才”,陕西省“三秦人才”津贴专家,省委理论讲师团特聘专家。主要从事中国政党政治研究。主持国家重大项目子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省部级项目5项;出版专著3部,发表论文80余篇;获得省部级学术奖励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