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志(199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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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森林资源

县境内植被类型复杂多样。落叶阔叶林与针阔叶混交林共生,乔木层树种60余种。2000年前,实行林业管护“伐、植、管”并重原则。2000年后,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实行天然林全面禁伐、山坡地退耕还林、植树造林、道路村庄绿化,加大森林保护力度,落实防火、防病虫害、保护野生动物等措施,生态恢复较快。

第一节 林木资源及分布

林业资源调查

集体林二类调查 1993年,完成集体林二类调查。调查数据表明:县境内大部分森林资源分布于深山和边远山区的瓦房坝、坪坎、岩湾、三岔乡等地,其森林覆盖率在64.4%~80.1%之间,双石铺、凤州森林覆盖率仅为13.2%、14.1%。

林业专项统计调查 1998年,完成林业专项统计调查。县属土地面积297536公顷(446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57233公顷(385万亩),占86.5%,有林面积167917公顷(252万亩),占总面积的56.4%,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5.3%;灌木林面积26453公顷(40万亩),占总面积的8.9%,占林业用地面积的10.3%;灌丛地面积14884公顷(23.2万亩),占总面积的5.0%,占林业用地面积的5.8%。非林业用地40303公顷(60.5万亩),占总面积的13.5%。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1318万立方米,平均每公顷活立木蓄积78立方米。全县森林覆盖率65.3%。

森林资源专项调查 2007年,完成森林资源专项调查。县属林地面积295835公顷(443.752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266700公顷(400.05万亩),占经营面积的90.1%;非林业用地29135公顷,占9.9%。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223765公顷(335.64万亩),疏林地面积2646公顷(3.96万亩),灌木林面积27653公顷(41.47万亩),未成林面积9440公顷(14.16万亩),无立木地面积710公顷(1.06万亩),宜林地面积3464公顷(5.2万亩),苗圃及辅助生产林面积22公顷(0.033万亩)。全县活立木蓄积量1464.9941万立方米,其中有林地蓄积量1454.9899万立方米,疏林地蓄积量5.2467万立方米,四旁树蓄积量4.3179万立方米,散生蓄积量0.4396万立方米,有林地平均每公顷蓄积量64.9立方米。此次调查表明:全县林业用地面积比1998年增加10.6万亩;有林地面积增加55800公顷(83.7万亩);灌木林地增加1200公顷(1.8万亩);宜林地减少25333公顷(3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达1465万立方米,净增294万立方米;全县森林覆盖率上升10.5%,达到75.8%。

森林分布

凤县森林分布属于落叶阔叶林和针阔叶混交林带,兼有华北、华中和西南高山植被区系成分。森林分布垂直地带差异明显有三个地带性群落。

高山地带 亚高山下限暗针叶冷杉带分布于海拔2200~2800米,多在山脊陡岩以上顶部缓坡湖相地段。属箭竹—冷杉林,灌木—云杉林,混有少量的红桦、毛红桦,下木有箭竹、杜鹃、茶麓子、绣线菊、忍冬、卫矛、黄花蔷薇、花椒等;地被物有苔藓、蕨类。林分层外植物有藤本—粉背五味子。

中山地带 桦木林带分布于海拔1800~2000米,最高2200米。以红桦、毛红桦为主,属箭竹—红桦类型。混有冷杉、铁杉、五角枫、槭等。靠下限有华山松、杨类单株或团状混生。下木有松花竹、绣线菊、杜鹃;草本有鬼等擎、草莓、蕨、藓类等。针阔叶混交林带以锐齿栎、辽东栎、栓皮栎等栎类为优势,与油松、华山松单株或槐状混交林相,海拔1300~2000米。在1500米以下,多与油松混交;1500米以上,与华山松成混交。其他混交的针、阔叶有槭、漆、白桦、杨等。下木以实竹、胡枝子、榛子等,草木有禾本科、菊科、蕨类等。落叶阔叶杂木林分布于海拔1300~2000米,为松栎混交林,经过砍针留阔或多次采伐后形成的杂木林。其树种有山杨、白桦、锐齿栎、漆、槭、椴、山榆、波氏杨、山核桃等。下木有胡秃子、盐肤木、马桑、蔷薇、忍冬、卫矛;草本植物有禾本科、野棉花、菊科。

低山地带 栓皮栎、侧柏林,分布海拔900~1300米,最高可达1500米(栓皮栎可达1700米),多为栓皮栎与侧柏零星块状纯林。经过多次采伐后,出现山杨,白桦混交的派生林相。其经济林木有:漆树、栓皮栎、杜仲、山楂、板栗、核桃、花椒等。

第二节 古树名木

2008年8月,县林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调查了县境内古树名木。经鉴定确认古树60株,树种12个。其中国槐23株,侧柏12株,银杏11株,松科3株,七叶树2株,红豆杉1株,其他8株。属国家一级树龄在500年以上的48株;国家二级树龄在300~499年的7株;国家三级树龄在100~299年的5株。按照国家植物保护分类级别标准,列为国家一级的保护植物银杏11株,红豆杉1株。全县古树名木资源涉及11个乡(镇)25个行政村。调查后,悬挂古树名木标志牌60个,签订管护责任书60份,落实管理责任人60名。增加护栏、支架等保护设施保护凤州民族小学侧柏古树群和三岔苇子坪太白庙银杏古树群。对现存古树名木鉴定确认、登记编号、设立标志牌、建立档案、划定保护范围。落实保护责任签订保护责任书。凤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公告》。

县境内古树名木中,属于国有的侧柏7株,占58.3%,属于集体的侧柏5株,占41.7%。属于集体的国槐19株,占83%:属于个人的国槐4株,占17%。属于个人的银杏7株,占64%;属于集体的4株,占36%。沙江寺二组党家坪刘汉虎房后的白果树,挂牌041号,树龄1410年,树高18米,胸(地)围810厘米,冠盖1812平方米,年产果实400公斤,堪称凤县第一大树。三岔苇子坪的一株雌银杏树挂牌048号,根部萌生多达12株幼树,最大胸径已有40厘米。挂牌为49号的另一株雌树,从根部萌生6株小树,最大的一株胸径已达80厘米。双石铺峰岩村庙上油松挂牌024号,生长旺盛,枝繁叶茂,枝条分布均匀,共有34个分枝,且树上有树,长势奇特,中上大叉上有一枝条紧盘主杆,形似一条巨龙,称“神树”。河口镇安河寺村南沟七叶树(桫椤树)挂牌025号,树龄1400年,树高31米,冠盖4072平方米,该树共有26个分枝,枝条分布均匀,形似一把雨伞,当地人也称其为“神树”,每年各地有很多人前往朝拜,香火旺盛。保护古树名木已成为当地村民的责任和义务。

凤县2010年古树名木表

续表

续表

第三节 屋梁山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范围

2003年5月,陕西省环境保护局批准建立陕西省屋梁山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位于县境东南部,北邻南星镇、温江寺乡,西与甘肃省两当县广金乡、云坪乡交界,南与留坝县留侯镇接壤,地跨林场1个,行政村8个,总面积17472公顷,保护区核心面积3046公顷,缓冲区面积4326公顷,实验区面积6312公顷,其中国有林8035公顷,集体林9437公顷。林业用地16518公顷,有林地15853公顷,森林覆盖率92.1%,活立木蓄积96万立方米。保护区拥有种子植物1300种,野生动物160种,昆虫1295种。属国家一、二级保护的植物有红豆杉、秦岭冷杉、连香树、水青树、水曲柳等。保护区周边分布有2000余株红豆杉。属国家一级保护的野生动物有林麝、羚羊、豹、云豹、金雕、白肩雕和黑鹤等7种。林麝分布密度每平方公里1.13只,是国内林麝野外种群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保护区内住农户245户1260余人,主要从事农耕活动。2003年12月,保护区管理处编制20人。2004年设立保护科,并在留凤关林场设立保护总站。2010年,保护区工作人员30人。

保护措施

设立保护站(卡) 2004年,保护区管理总站下设温江寺、瓦房坝、榆林铺保护站,巡护哨卡6个。建各类房屋1780平方米,新建保护区道路2.7公里,维修道路9.5公里。管理处配置吉普越野车3台,固定电话4部,电台2部,GPS定位仪2部,数码相机2部。2004年后,保护区外围勘界110公里,埋界碑10面,界桩60个。竖宣传牌20面。设置重点路段铁丝网栏5000米。

宣传保护政策 向群众宣传资源保护政策,护林防火。至2010年,制止乱砍、乱猎等破坏资源行为60次,拆除兽夹、兽套40余个。森林公安共开展专项严打活动8次,处罚林政案件26起,野生动物案件8起。查挡违法木材92立方米。

引导产业发展 建半放养林麝养殖场1处,面积20公顷。建成麻峪河林麝养殖专业村,养殖林麝71头;建成瓦房坝经济林和药材种植基地,栽植花椒、板栗等经济树木,栽植天麻、西洋参、黄姜、猪苓等中药材。

科研项目 开展国家科学自然基金秦岭西麓林麝种群恢复研究,红豆杉数量、分布范围和生长情况调查,保护区内大熊猫活动生存环境及分布进行调查等。形成《陕西省凤县屋梁山大熊猫调查报告》。2005年11月,陕西省林业勘察设计院、西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省动物研究所等8家科研单位综合考察了保护区。

第四节 护林防火

森林资源保护

1992年,国家林业部确定凤县为全国第四个林政资源监测示范县。县政府将保护森林列为重要工作。1993年3月18日,凤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布告》。结合“三五”普法,广泛发动群众,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人民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普遍提高。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遏制滥砍、滥伐、滥猎、滥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林政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执行资源消耗控制限额,坚持凭证采伐,实行限额管理。林业部门统一管理木材,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进山收购,县内各类经济实体一律不得插手收购、经销集体林木材。坚持木材检查监督制度,严格实行凭证运输。有省、市下达采购限额和年度生产计划的,经林业局审批,发给林木采伐许可证,收取育林基金每立方米36元;同时核发经营运输证,收取育林费每立方米36元。对合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核发木材加工许可证。对有省市征占用林地年度计划的,核发征占用林地或临时征占用林地许可证,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国家重点防护林、特用林每平方米10元;一般防护林、特用林每平方米8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平方米6元;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4元;疏林、灌木林地每平方米3元;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平方米2元。依法加强林地保护管理。2000年,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年8月,陕西省林业厅印发《关于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采伐的通告》,凤县随即封闭林区道路,就地封存山场剩余木材,一次性关闭木材经营单位24个,停止天然林商品采伐的村办集体林场64个。国有林场职工全部转为护林人员。森林管护进入育、管、护、用新阶段。

天然林保护

1990~1999年,设有高桥铺、双石铺、红光木材检查站,检查公路木材运输;设黄牛铺、凤州、双石铺火车站木材检查站,检查铁路进站木材运输。2000年实行禁伐木材后,撤销县境内铁路木材检查站。保留公路木材检查站。

实施“天保”工程中,打破国有林、集体林界限,按照“山口设卡、地块到人、干线围网”办法护林保林。2000~2004年,在全县国有、集体林交融处的山口要道设立联合管护站23个,在集体林区的山口要道设立管护站17个,架设主要公路干线4个分水岭区重点公益林区铁丝围网20多公里。设立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有林村专业管护队109个,国有林场设立管护站(点)21个;第二道防线,国有、集体天然林213333公顷(320万亩)按地块划分管护责任区740个,其中国有林132个,集体林608个,落实管护人员854名,实行承包管护;第三道防线,逐级签订管护责任书1054份,组建成覆盖全县的天保工程组织管理机构。管护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巡山检查。严格管护考核,及时兑现奖惩。

2000~2010年,中央财政拨付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4693万元,其中森林管护费3800万元。由于落实了森林管护责任,严格执行商品材“零”限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年平均消耗由天保工程前的13.1万立方米减少到2010年的3.7万立方米,减少了71.76%,农民生活烧柴由“天保”工程前年平均5.4万立方米减少到2.6万立方米,降低51.85%。

森林防火

凤县属一级森林火险地区,是陕西省74个森林防火重点县之一。1990年后,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狠抓教育宣传,强化各项措施,严格火源管理,落实各级责任,加大检查督促力度,遏制森林火灾发生。1997年1月1日,凤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的通告》,规定每年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4月30日为护林防火戒严期。在防火期内,严禁进入林区的所有人员带火种进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止烧荒、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野外烤火,改上坟烧纸为挂纸,坟前挂明灯为空灯,杜绝一切林火隐患。生产用火须经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林区各学校对12岁以下学生建立监护制度。乡(镇)、村组落实痴、呆、傻和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责任。书写防火标语于交通要道、村庄、矿区、路口及重点地段。立防火宣传牌和警示牌于重点路口、沟口。县境内所有矿山企、事业单位承担护林防火任务,矿山开采单位必须在坑口周围自行开掘20米宽防火隔离带。实行县长、乡(镇)长、林业局长、林场场长(企业经理)、村组长“五长”责任制。2007年后,实行“党政齐抓共管、责任共担、属地管理、分级量化”办法,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落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包抓乡(镇)责任制,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头和山头地块。2008年,实行坟头监包责任制,全县落实4684座坟头包监责任。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森林防火信息日报告制度,随时查岗,确保森林防火值班责任落实到位。

防火队伍

1996年后,建立乡(镇)以基干民兵为主的义务扑火队,各企业单位建立以青年职工为主体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林业系统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培训和演练,建起以义务扑火为主体,以专业扑火队为骨干的县级森林消防体系。至2010年,建立各级森林防火领导机构23个236人;组建扑火队136个5438人,其中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1个18人,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领导机构12个103人,扑火队100个4688人;重点矿山企业森林防火领导机构6个70人,扑火队20个678人;国有林场森林防火领导机构4个45人,扑火队4个72人。

防火设施

2001年,建成平木镇关岭梁防火瞭望塔。2005年,建成双石铺曲家店瞭望塔。2006年,建成酒奠梁森林防火瞭望塔。全县用于森林扑火的交通机具计有无线电台8部、对讲机8部、防火指挥通信系统1套、卫星电话1部、防火值班电话37部、传真机25台、微机18台、GPS定位仪15部、风力灭火机28台、灭火水袋55个、发电机1台、望远镜1架、扑火铁锹50把、扑火锄30把、防火巡逻面包车1辆、防火指挥车1辆、摩托车19辆。2000~2010年,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0.88万元。

重大火灾

1995年3月4日火灾 1995年3月4日,坪坎乡银母寺窑洞湾发生森林大火,火灾系低智能人烧地边引起。下午2时20分左右,坪坎乡党委书记兼乡长田建国带领乡干部、村民和银母寺铅锌矿职工上山扑救。至5日下午5时40分大火被扑灭,暗火亦被清除。此次扑火中,田建国和坪坎学校初二学生沈来学英勇牺牲。随后,中共陕西省委授予田建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陕西省民政厅追认田建国、沈来学为烈士,团县委追认沈来学为共青团员,团县委、县文教局授予沈来学“英雄少年”称号。经林业部门现场勘查,此次火灾过火面积375亩,成灾面积313.5亩,损失林木409立方米,幼树9400余株,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

2003年3月28日火灾 2003年3月28日,温江寺乡麻峪河村一村民点种木耳棒时吸烟引发森林火灾。温江寺乡政府组织乡镇干部、群众近1500人灭火,于3月31日15时40分火被扑灭。随后,县委、县政府表彰了在扑火战斗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5个,先进村15个,先进个人5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