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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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耕地坡度分类

据1990年4月全国土地资源调查,区内耕地分为五个类(级)别,

全区耕地面积133338.80亩,其中:0°~2°平地36302.70亩,2°~6°坡地16968.80亩,6°~15°缓坡地24547.90亩,15°~25°缓坡地28485.30亩,大于25°陡坡地27034.10亩。

表4—2 渭滨区各乡镇1990年耕地坡度分类(级)统计表 单位:亩

2010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区耕地分为平地和梯田及坡地,≤2°为平地;坡度在2°~6°、6°~15°、15°~25°、>25°为梯田及坡地。区耕地面积122153.85亩,≤2°的平地21398.70亩,2°~6°梯田及坡地27776.70亩,其中梯田930亩,坡地26846.70亩;6°~15°梯田及坡地32931.45亩,其中梯田5169.15亩,坡地27762.30亩;15°~25°梯田及坡地40047.00亩,其中梯田3748.50亩,坡地36298.50亩。

飞地 即一方在另一方行政区域内拥有的土地,农村俗称“插华地”。据2010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区行政区域内拥有飞地总面积186259.05亩,其中:耕地2001.75亩,占飞地总面积1.1%,园地460.20亩,占飞地总面积0.2%,林地142420.05亩,占飞地总面积76.4%,草地3094.35亩,占飞地总面积6.0%,交通运输用地8282.10亩,占飞地总面积4.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504.45亩,占飞地总面积10.0%,其他用地333.15亩,占飞地总面积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