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书法现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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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文弃质

——书法传统精神内涵与当代解读思维误区窥探

《论语 ·雍也》有 “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之语。文者,外在文饰;质者,内在朴实。此语意即,质朴多于文饰则未免粗野,文饰多于质朴则又未免虚浮,只有文饰与质朴配合适当,方为君子。其文与质的关系论述则成为中国古代文论中一个重要的典则。那么,以此来审析当代书法创作人文精神失落与以技法形式追逐为主流的同质化现象时,则不难发现,蕴含其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则与当代书家在“哲学空白”的文化语境下,以其自身艺术思辨力缺失而对书法传统文质关系精神内涵的片面解读不无直接关联。不仅使书法这一民族文化精神标识和智慧依存,在所谓“纯艺术”的“裸奔”中沦为笔墨游戏的空壳而“起舞弄清影”,更为严重的是直接阻隔了书法传承发展的文化主脉与精神穿透力。本文拟就书法传统相关问题予以辨析,以期引起业内关注,而不至于因我们这一代人思维认识的偏失而造成历史的遗憾。

一、书法传统的精神内力与价值视点

认识书法传统的价值体系,首先须从其精神内力与基本特征说起。

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所谓书法传统是由技与道组合而成的一个历史遗存和标准系统,是历代先贤们在书写实践中对汉字书写规律和艺术表现形式法则的总结和提炼,体现着书法本体的文化内涵与创作实践的基本规范和审美指向。笔者也曾就书法传统的基本内涵和主要特征做过思考,并认为书法传统是由建立在实用性和艺术性相结合的外部特征,与隐含于书法现象和文本之后的思想意识、审美观念和文化心理等两大部分组合而成的一个有机整体,是一个极具开放性、包容性与鲜活性的生命链接体,规定并制约着人们的观念和行为,体现着中国文化集体无意识的历史选择。然而,倘若站在理性思维的角度来看,这种认识和思辨则过于笼统和宽泛,依然没有真正触及书法传统的文化内力和动力源泉。那么,书法传统的本质内涵是什么?传承创新的价值体系表现在哪些方面?其思维范式到底怎样?而要真正认识和回答这些问题,就必然迫使我们必须将认识和解读的思维视觉重新拉回到书法传统的本质上来,并在其价值意义的关系链上予以廓清,也许才能够真正找到其症结所在。因为,任何偏离价值意义而徒有喧嚣过程的探寻都是徒劳而无益的。

(一)书法传统的精神内力及其构成要素

丛文俊先生指出,“传,义为传授、流布;统,本义指蚕茧抽丝的头绪,抽绎统纪而后丝乃成,引申为事物世代承继的系统”,由此可见,所谓传统则是“以持续的传授承继关系来明确系统的形成”.丛文俊:《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年6月版,第5页。。在其本质上则是一个思维理念主导下对书法现象不断分析、确定和解读、注入的生生不息的发展系统和过程。也就是说,每个时代的书法作品、文字表现、书写状态和创作现象,既有特定时代的精神指向,又有母体血脉基因的承袭和影响,并在不断的否定、保存、滋育和衍生中,伴随着新的书法样式和风貌意味而一路走来;是在历史的深度感与时代的鲜活性的有效对接中,呈现出以人的主体精神和生命意识为内力的创造因子与价值生发,并有着本质的自在性特征。


1.博大深邃的思想定力

大凡历代以来一切有关汉字书写的字体样式、书体风貌、意识思潮、书法技巧、物质材料、书家作品、笔记书论等,均构成了书法传统精神提炼的物质基础和客观对象,并在时间跨度和空间维度的交织中以理性分析和判断,逐渐形成一个庞大且极具思想穿透力的理论体系,影响和浸润着人们的书法意识和情怀,决定着人们的书法行为和价值取向。


2.雅化提升的品格追求

在其不断取舍、吸纳的精神淘洗和提纯升华的思维理路上,既有对原初生民文字表现意象的捕捉,又有对民间书法书写意趣与朴茂率真情趣的兼容会通,还有文人意识和艺术自觉下的自我独立。尤其是大量文人与名士名僧的“参推助”以及经典意识的确立,使得品格追求成为书法传统精神内力的主体,并为书法传承发展提供了最高的精神范式。


3.鲜明强烈的主体意识

在经典书家与经典作品精神标高的追逐、民间书法形式意味的兼容与时代观念意识的交织融合中,横贯于认知视域与精神高处的则是人的主体意识的崛起与强烈的个性表现。人的思想意识和文化观念是书法传统精神内力与价值体现的根本,左右并指导着一代又一代书法大家在书写风貌、笔墨语言和艺术审美的自我建构中,以个性的独立表现和精神畅达来推动书法艺术的发展。


4.形神兼备的审美追求

书法是汉字书写的艺术,随着历史的延续与审美意识的自觉,人们逐渐将技法技巧等非精神因素纳入书法传统的内涵之列,并赋予了特殊的文化价值与意义。在历代书论中,有关汉字结构、用笔用墨、章法布局、外在形式的论述占据相当重要的位置,且卫夫人、王羲之、黄自元等先贤都有过特殊的贡献。更有南朝王僧虔所谓的 “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的审美标准的提出和引领,使得形神相依、以形赋意成为书家精神意蕴和艺术表现有效表达的基本指向,从而成为书法赏读和品质营造的基本视点而占据中国书法传统精神内力的重要地位。


5. “词翰双美”的认同标准

中国书法向来是以文字文辞、学识文采、精神意趣,以及精湛的书写融合而成。其“文字—文学—文化”的一体化关系,构成了“中国文化中非常强韧的‘主文’的传统”.龚鹏程:《文化符号学:中国社会的肌理与文化法则》,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1月版,第108页。。与其他艺术形式相比,书法的独特性是建立在以汉字文化与汉语表达的诗化语言节律和情感传递之上,通过汉字的艺术性书写,以达到人的精神境界、生命情感和独自感悟的自由表现,展现的是人的生命意识和内在精神的寄托,更是一种陶冶性情、强化人格修为的生活智慧。《兰亭序》《祭侄文稿》《寒食帖》等历代书法经典作品都是书家个体文化修养与独立情感在特定文化语境下的诗性表达,体现着笔墨语言与独立情感的璧合,并以此构成书法传统精神内力的认同标准和基本范式,且奔流直下、传衍不息。

(二)书法传统的结构形态及价值体系

其实,书法传统并非空洞缥缈的纯精神理念,而是建立在书法文化的物质形态与现实需求之上的本真存在。是以汉字实用性书写与艺术性审美需求为导向,而不断建构发展的动态化过程体系。无论是精神内力还是外部特征都是时代意识与艺术精神的反映,体现着历代书家在特定环境下,为了谐调和满足社会需求与审美心理冲突而做出的自主选择。在书法发展史上,无论是甲骨文书写契刻的形体状态,还是金文大篆的结构气息;无论是隶书点画的取势转换,还是隶变过程的演进;无论是草书、楷书等字体书体的诞生、成熟和发展,还是历代书论对书法本体认识与书写规范的自我总结和思想归纳,都是特定时代人们书写经验、审美感悟与艺术观念的储集,并在形态上呈现出由具象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由表象到肌理、由当下体验到理论提升的融会、抽绎和发展的轨迹。因而,于书法传统而言,无论是作为文化而存在的观念意识与精神内核,还是作为物质载体的文本现象和笔墨表现,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固化格式,而是相互依存、互为生发的动态流转。依照皮亚杰结构主义“任何形式相对于更高层次的形式而言,又是内容;任何内容,相对于较低层次的内容而言,又是形式,内容和形式可以不断转换”. [瑞士]皮亚杰:《结构主义》第二章,商务印书馆1986年1月版。的观点,则不难发现,书法传统的精神内核与外部形态则是一个相互影响、互为生发的依存结构,并“含有作为整体的这个体系自己的规律和一些保证体系自身调节的规律”.5. [瑞士]皮亚杰:《结构主义》第六章,商务印书馆1986年1月版。, “而每个结构都是心理发生的结果,而心理发生就是一个从较初级的结构过渡到一个不那么初级的结构”5。这种从形式走向结构的建构过程,正好契合了书法传统演进发展的基本特征,并形成了独有的价值体系。表现在:


1.书写汉字、以形赋意的精神观念

与纯粹的表音文字相比,汉字形、音、义相结合的基本特征和文化立场,本身就为书法艺术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观念前提和坚实的书写基础。无论是造字方法,还是书写法则,直至作为艺术审美而存在的书法文化,都是建立在汉字与生俱来的精神理念的拓展与美学本原的生发之上,并作为传统而流传至今。首先,汉字的起源本身就带有强烈的观念意识。也就是说,我们的先民在创造汉字之初,就不是单纯地把它作为记录语言、交流思想的工具来看待,而是赋予了一种特殊的神明意识和观念法则,诸如“龙马负图”之类的神话传说。“龙马负图,出于荣河,帝则之以画八卦,而文字生焉”. ﹝明﹞陶宗仪:《书史会要》卷一,上海书店1984年11月版。的神的指示色彩,以及《淮南子·本经训》所描述的“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的情景,都体现着一种观念的力量。尤其是古文字形音义的高度融合,以及与占卜活动的紧密相连,使每个汉字的背后都蕴含着一个极其丰富的文化背景和精神内涵,体现出丰厚的观念意识与文化哲学意义。其次,从汉字结构特征来看,以象形文字为基本发轫的指事、会意、形声、假借、转注等造字方式的发明和应用,本身就是中华民族抽象而不离具象的思维特质的产物,是人的内在的情感、意识和观念与汉字的外在结构、形态和布局的高度统一,体现着人与自然的真声和谐。尤其是形声造字方法的广泛应用,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大量汉字的诞生,不仅直接增强、坚固了汉字的表意功能和思想内涵的文化载体,而且极大地丰富了汉字精神观念的表达空间,且以形音义的高度统一,“表达着深层的生命形象的构思,成为反映生命意义,表现民族美感的工具”.宗白华:《中国书法的性质》, 《书法报》2004年5月17日。,并以世界民族语言文字体系中的独特性与无以替代性而彪炳于世。


2.立“象”为本、“天人合一”的智慧思维

作为一种哲学文本,以汉字书写为主要对象和表现内容的书法文化,是东方“象”思维特质与“天人合一”思想的智慧依存。尽管文字在创始之初带有鲜明的神明色彩和原始崇拜,可随着“象”思维理念的兴起,我们的祖先也便逐渐认识到仅靠神明的意志根本无法满足文字记载语言和传递思想的需要,而“天”也不是神秘的超自然的观念,只是一种客观的自然存在,并与“地”相对立,以此构成了世界的万物之源,而贯通天地之间的则是“人”的思想意识与能动作用。而这种人,则是“天、地、人,万物之本,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的通才和智者。“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易·系辞下》)的记载,以及“仓颉见鸟兽蹄远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百工以乂,万品以察”(〔汉〕许慎《说文》序)的典则,就是对人的智慧与创造直接肯定的生动写照。而这种“仰观俯察”“近远取之”的思维过程和提炼创造,就是古代圣哲之人体察天地之道与自然规律所立之象——既是天地之本象,又是无形之意象。也正是基于这种东方哲学思维,才使得“天人合一”成为书法艺术得以生成和传递的重要根荄和美学原发。书法之所以能够成为一门独特的艺术形式,关键就在于建立在汉字结构基本特征的实用性功能与抽象化的线条表现与意象化表达,并为书法家“立象”以达意的精神倡扬提供了宏阔的思维理路和表现空间。几千年来,琳琅满目的传统书法作品与风格流派,无论是文人书法还是民间书法,无论是摩崖石刻还是书卷手札,都是不同时代、不同书家,在其时代观念、书法本体规律以及个人情感驱使下,以笔墨语言与书写意味所立的胸中之“象”,体现着书家个性思维对自然物象会通之上“天人合一”的哲学智慧与书法艺术表现的精神通则,贯穿于书法传统传承发展的精神内核之中而薪火不断、熠熠闪光。


3.技道两进、道为至高的理念统括

严格来讲,真正的书法传统是不接纳纯技术主义的匠人和技巧展示的,可谁都无法回避技与法在书法艺术表现中的支撑美化功效。这样,技道两进、道为至高的理念便自然成为书法传统精神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随着历史的传延而不断丰富和发展。当然,就技法的本质来看,虽然带有鲜明的“技”的成分和“做”的痕迹,属于形而下的范畴,但在书法传统的精神价值体系上,它却是人们在长期的书写实践中不断总结提炼的书写法则和基本规律的升华、汇集而成的一种理性的、形而上的文化理念和书写经验,并大量存活于传统书法作品和古代书论之中,体现着中国人对汉字文化的塑造心理与审美自觉的集体认同。就汉字本身而言,无论是造字方法的使用、汉字结构组成的简约化处理以及方块特质的形成,还是汉字的笔画形态、线条的装饰取势以及结构布局的自然组合与相间处理,都是建立在娴熟的技法之上,并以新的审美理念和方式与书法传统精神相融合,而为历代书家所遵依。成为书家以个性化书写与笔墨风貌建构而臻于“道”的高境的必然津梁。这种“道”,是“生生不息”, “一阴一阳的对立统一”,体现的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其本质则是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对书法艺术本体规律、书家个性特质,以及时代主流意识与审美追求的体悟和把握,并在心境、意境、技法、节律、章法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以自我内心情感和笔墨表现,以实现其对世间万物的自然本象、自我内心感悟的精神意象与人格品质的物化表达,是时代精神与艺术审美的哲学化提升,并以此而真正构成了书法文化精神内涵的主体特征,且占据着书法传统的精神高地。


4.形质并重、雅化提升的文人化品格

书法,本身就是文人万古千年不朽的勾当。倘以文人标准来衡量历代书家的历史性贡献,则无一漏网者。其一,书法史上任何一种现象和观念的诞生,都是文人思维意识和审美情趣催生的结果。无论是技法形式的总结提纯,还是精神意趣的笔墨表现,以及理论建构与审美指向,都是历代文人品格、思想情趣在汉字书写仪态上的反映。从仓颉、史游、李斯、程邈,到钟繇、卫铄、“二王”,以及唐宋元明清流布于整个书法史上文本体系与经典大家的背后,都隐含着一个巨大的精神观念和历史创造崇模心理作用下,对创造主体的文人化与艺术品格化标准的社会认同和历史认定,突出的是文人观念意识的创造价值和史学贡献。其二,体现着文人化品格的追求意识。书法是书写汉字,但绝不是简单的机械描写,而是在书写中不断赋予新的思想意识的过程。如果说金文大篆等古文字还带有原始初民的图腾意识和精神崇拜的话,那么,小篆的形成以及整个隶变过程、美化装饰性笔法线条的出现与弃文重质的精神追求,正是文人意识与品格自觉的结果。尤其是在书写技法和形式美感的探索体验中,则完全彰显出文人意识和精神观念的独立价值,重法而又不泥法。在其心灵高处则把书法作为寄寓性灵、陶冶情操和颐养心性的崇高仪式,强调的是技与道、书与情、心与手的双畅表达,以展其自我内心之块垒与抒情达意、神采通透的大格局、大气象。因而,形质并重、雅化提升的本身就体现着书法传统价值指向的重要内涵。


5.诗意表达、创造发展的主体性特征

尽管书法在其自发阶段表现出与生俱来的质朴、雄厚、古拙、率真的审美潜质,可真正促使其艺术自觉的主力则是纯文人的作用。正是这些文人以其特有的思想观念、诗意品格与丰沛的艺术才情,才真正拉开了书法诗性文化与艺术性书写的大幕,并在时代精神与审美意识的作用下以特有的智慧与睿思,演绎出书法传统精神的创造与发展。“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明人尚态”(〔清〕梁巘语)的概括和总结,既是特定时代主流意识和审美趋同性在书法上的反映,又是对文人化品格与内在情感创造性贡献的历史性确认。特别是面对有明以来书坛所形成的过分追求形式技巧而精神靡弱的董赵书风,以傅山的“四宁四毋”与王铎“法兼篆隶”为旗帜的审美主张,率先吹响了向高古雄厚的质朴书风回归的号角,再加之一大批先贤的倡导实践,不仅匡正了时弊,而且真正开启了有清以来碑学大兴的序曲。更有康有为、包世臣等一批思想开放、学识渊博、修养深厚的文人大师的理论建构与亲身主导,又一次极大地丰富了书法传统的精神内涵,实现了书法创作发展和艺术审美表现的质的飞跃。然而,这种创造和飞跃,则绝不是断崖式的另起炉灶和无序表现,而是汉字书写在历史、时代与书家个性艺术感悟基础上的自然生发。既暗合着中国文化“合模性”要求与书法本体规律的必然规定,又有着时代审美心理与文化需求合理转换的内力拓殖,并以旺盛的艺术生命力与鲜活的时代感而始终维系着书法传统精神内涵的活水源头。


6.追求情趣、表现自我的审美价值指向

书法艺术的命脉在于以笔墨畅达书家自我内心的精神境界与高雅情趣。其境界的高度必然决定着审美层次的高低,同时也决定着书法传统审美品格建构的内涵与指向。清代刘熙载《艺概》“凡论书之气,以士气为上”的审美标准,既是对书法文化身份的确认,又是对书法艺术特质的深度揭橥,蕴含着东方文化以人心气象为主体的精神渊薮。但在其特征上则又以风格的个性化与人格化为根基,将书法艺术的基本规律与个人心性情感及当下感悟紧密相连,而在书写的一次性表现中得以全息展现。既有书法本体规定的必然性,又有个性创造的人格化潜质,从而以鲜明的艺术风貌与流派风格,体现出“书如其人”与“人书合一”的审美追求,并在时代主流意识和个人艺术观念的相互竞争、吸纳扬弃中,不断推动着书法传统精神的丰富和发展。

二、书法传统当代解读的思维误区及其现象审析

(一)书法传统当代解读的思维基础与现实语境

上述表明,书法传统在其本质意义上讲,只不过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体系在书法领域的具体反映。既具有中国传统哲学、宗教、文学、艺术与思想道德观念的主体意识,又体现了特定社会文化背景、政治经济、主导意识和人文精神机制共同制约影响的印迹。其崇高的人文品格与主文特质,以及建立在汉字书写基础之上的笔墨表现与审美指向,则为其传承发展并保持书法文化的基本样像提供了巨大的内力支持和范式认同。

那么,该以怎样的思维视觉和逻辑理路去正确认识书法传统,解读和阐释蕴含于其中的价值和意义,则是实现其创造性发展的文化密码和关键所在。因为,在书法传统及其精神内力和价值表现,已经物化为一种关系链中的具体现象和文本现状的时候,要正确地认识和把握其本质内涵,就必须将其认知解读的思维重心,从单纯的本质探寻转换到对其文本特质及其相互关系的合理把握与理性分析上,并在不断的获取中做出新的既符合书法本质,又能体现时代审美主流意识的诠释和解读,以赋予书法传统文化内涵与艺术审美新的价值。这种建立在物质对象之上的“实学”思考,既是中国传统治学的思想之本,又是文化研究的思维之基,更是以现象求本源、以存在论本质的中国哲学思维的具体体现。

也正基于此,一部书法史则完全可以理解为是书法传统内涵与价值体系的不断解读、诠释和创造发展史。任何一种书法现象和经典文本的形成和确立,都是解读思维与理性思考的产物,是在已有经验性认识与现实问题意识的矛盾冲突,以及相关关系链的分析解读中,对其传统自在的文化内涵与审美价值所做出的当下选择与转换生发。正如面对王羲之这座书法艺术高峰一样,不同时代书家对其解读和诠释的价值意义则迥然相异。虞世南、李邕、赵孟頫、八大山人以及何绍基等笔下的书法文本,以其各自相异的笔墨情致和书写意趣,既丰富了王羲之书法体系的文本样像,又以“和而不同,各美其美”的价值指向,赓续传衍书法传统的文化主脉与审美价值判断的时代性特质。

然而,书法传统绝非孤岛。尤其是站在时代意识与“社会文化全面转型”的大背景下,这种以存在解读内涵的思维方式,却受到了极大的诘问和考量。古老的书法艺术如何在现代美学的框架内既能保持其文化的尊贵,又能实现其时代性审美价值的独立,则是每位书家必须面对和思考的时代课题。应该看到,随着西方逻辑思维方法的引进及其逐渐成为社会文化研究主导思维的态势,书法理论及其传统解读诠释的思维方式,也由过去的单一现象论而转向了书法本体论、书法美学论、书法方法论、书法文化论、书法批评论等。书法理论研究及其学科体系的健全与发展,在极大地拓展人们认识视域和思考层次的同时,又直接决定了书法的生存状态已由传统意义上的文人依附型而走向了专业化的艺术发展道路,从而极大地激活了书法传统精神内涵的掘发与艺术创作的繁荣,并达到了堪与历史任何时期相媲美的辉煌。

但是,这种以严密的逻辑思维与现象实证来解读、诠释书法传统精神内涵的思维理路,则又将书法理论研究带入新的问题情境,而最典型也最根本的异化便是“重文弃质”价值取向的盛行。在所谓“纯艺术”的理念诱导下全然抛开了汉字书写与书写汉字这一书法的基本功能,且以艺术思想与主体意识的离场直接抽掉了书法作为文化而存在的人的思想意识和精神情感,而以流行的、同质化的笔墨表现演绎出当代书家内心的空白与文化的缺失。特别是视觉追求下的炫技取胜、形式追求与气氛的营造渲染,成为当代书法创作的最高目标和精神皈依,并在书法传统本体论与现象论的关系交织中,以自恋式的“情调”与“狂飙”的恣纵,直接切断了书法传统的人文品格与文化根性。这些严重表明,当代书法理论研究与书法传统诠释解读方式已陷入深度的思维误区与意义危机的泥沼而不能自拔。

(二)书法传统当代解读的思维误区及其表现

黑格尔说过,当思维与现实发生冲突的时候,出毛病的总是在思维这一方面。这就提示我们,在书法传统解读诠释思维转换的现实情境中,面对当代书法发展的问题存在,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其研究、解读和诠释书法文化及其传统的思维方式。也就是说,在书法文化与理论研究由本体论转向现象论的过程中,其审视重点和思维方式是否抓住了书法文化及其传统的关键要素,并在时代意识的主导下,于其关系范畴的价值链上去发现那些极富生命意识与创造价值的鲜活基因,进而在书法本体规定与笔墨语言建构上,为未来书法发展做出积极的价值探寻,则是我们关注的焦点。那么,以此来反观书法传统当代解读的思维理路与重点,则明显感到其偏颇与误区是巨大而深刻的。主要表现在:


1.紧盯表象,偏离本质

由于书法传统的精神内涵与思想价值依附于书法文本和现象而存在,并深深地蕴藏在书法外部特征和物质载体的背后,而缺乏直观性与不易识别性。因而,在其认识和把握书法传统核心价值的思维定向上,则往往把解读诠释的重点设定在书法传统的外部表象而偏离本质。一是混淆概念,舍本求末。在认识定位上将书法传统与传统书法混为一谈。紧紧抓住书法传统发展过程中历史遗存的书法文本、书法现象、书法风貌,以书写字体、书体的风格演变及其表现特征,而不遗余力地进行自我性的诠释和解读,从而忽视了促成其衍生发展的精神价值,以及人的思想意识和主体情感的本质依存和文化动因。以现象说现象,从文本到文本的认知视差,以及由此思维惯性而来的将书法定位为造型艺术、视觉艺术、书写艺术与表现艺术的种种说辞便是鲜活的一例。二是以外延替代内涵。以书法文本与书法现象的外部表现及其特征,以及书写的技法与形式构成为重点,单方面地扩大其书写意趣的审美价值,而全然抛弃书法传统的文化内涵与精神畅达的抒情性,并以此来解读诠释书法传统的本质。当代书坛比较热衷的所谓“书法纯艺术性”的观点,以及形式追求下的趋同性、流行性表现,便是这种思维的直接产物。三是视手段为目的。以书法的技术性是前人书写经验的文化总结为由头,片面扩大书法技术性的作用和价值,甚至以技术性替代书法文化的全部内涵,解析技法、分析构成、扩大价值、演绎作用,以致炫技取胜成为当代书法创作中一个痼疾而贻害无穷,直接诋毁的则是书法的文化价值与传统精神的富贵。


2.以点带面,以偏概全

一方面,在思维视域的关注点上,偏移了书法传统的历史高度与传统书法的长河主体,而是抓住一点,不遗余力地任意发挥。一是自我取舍,随意认定。以自我意识为原点,抓住书法传统的一种现象——或文人书法、或民间书法、或帖学一路、或碑学一路,或某家某派、或书体字体——作为切入点,将其自在性移植扩大为整个书法传统的普适性价值,而看不到自我认定范围以外大量的书法文本及其价值表现,并带有明显的一叶障目、局部替代整体的思维偏执。二是崇模固模,泛化经典。视经典书家与经典作品为书法传统的唯一标准。在其精神内涵与艺术审美价值的掘发与诠释上则“言必称希腊”。以强烈的排他性和机械论色彩,完全回避了书法经典的时代价值与书家个体生命体验意识的独立意识。另一方面,在书法创作价值的评判中,则又以经典书家与经典作品为标尺,将其一切行为与审美追求置于经典作品的衡量与比较之中,从而使当代书法创作又不得不陷入“影响的焦虑”与“范式的禁锢”的怪圈而裹足不前。“收藏当代人的书法等于收藏垃圾”的极端认知,则足以说明其偏执思维影响之深重。


3.逻辑理性替代整体思维

重整体、重情感、尚心性、主体悟是中国文化的主体特征,也是中国人审美心理与认知思维的基本理路。其原发性的自由空间、书写文本的生动情趣、鲜活的生命意识,则是书法文化及其传统价值内涵的根本所在。然而,当代书法传统解读的方式方法则完全被重模式、重理性、重分析、重推理、求过程、尊体系的理性思维模式,以及西方艺术理念与逻辑理性所替代,甚至以几何图形与数理分析的方式来解读诠释书法传统及其文化现象,其结果必然以风马牛不相及的别扭与尴尬,将书法传统解读引入远离真谛的异端。更为严重的是,以充满“洋八股”式的程序思维与逻辑推演,而直接扼杀了书法文化的学术思想与个性情感的独自表现,以致当代书法创作中那种套用模式、相互因袭,从成功中复制成功、在流行中滋生流行,成为当代书法创作的一大惯例和“时代特色”,失去的则是书法传统的精神命脉和价值源泉。


4.重文弃质,脱离根性

书法是民族文化艺术中独特的样式。其主文性内涵与艺术性表征的交融互生,始终是书法传统精神的表现主体。但当代社会文化生态中西方哲学理念的主导,以及思维方式与人文精神价值认识的差异化,使得在书法传统本质解读诠释上发生了焦点漂移。看不到民族文化的诗意性品格与独特的价值魅力,而是以“新”的艺术化建构为目标,将其关注的重心深深植根于传统书法主流意识以外的民间书法与汉字书写形态的意趣化追求上,以时髦的形式感与现代思维的粗率处置,使当代书法创作的认同标准在流行中以多元而失范,而完全背弃了“词翰双美”的价值判断与精神魅力,以及书法作为文化而存在的独立品格与恒持的传统思想力。


总之,书法传统本质内涵及其当代解读的思维误区,以及由此而带来的文化品格的流失与审美价值指向的异化,则是近代以来中西文化交融中西方价值理念与逻辑理性思维渐居主导,而民族传统文化思想与东方智慧思维渐趋式微的哲学危机在书法领域的集中体现。笔者曾就当代社会文化主流意识与人文精神机制,对书法文化及其经典价值意义的影响做过深入的思考。拙文《试论书法经典与人文精神机制的同构相生》从当代书法文化发展的人文背景与主体特征入手,详细分析了社会文化主流意识对书法文化及其发展的巨大影响。在此不必复述。但是,书法文化的自在品格与时代人文精神机制的内联基因,以及当代书家主体精神的异化,则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文化主流形态与人文精神机制同构相生的历史必然,更是造成当代书法艺术发展面临诸多问题而难现高峰的根本所在。因之,面对社会文化发展这一时代命题,不少仁人志士都做出了积极的理论探寻和创作实践。而本人无能亦无力对此提出自己的认识和主张。但是,站稳书法文化的民族立场,坚守书家主体精神的核心阵地,在时代意识和民族文化自信的精神向标中,以文化自觉意识为先导,培育哲学思维、强化独立判断、重塑精神自由、续写品格华章,并以书法本体规定与笔墨语言建构为中枢,在历史—时代—个性的维度中,致力于书法文化内蕴与艺术审美指向的解读掘发与转化升华,也许是当代书法走出思维误区而实现其精神突围的基本理路和文化视觉,进而为实现书法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创造出一片精神的蓝天。这既是一种思维,更是一种责任与担当。


2018年3月12日午夜定稿于钧思堂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