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管城市工作
这次第一野战军党代表会议,把如何接管城市问题提出来讨论,是十分必要和适时的。
去年以来,我军解放了不少的小城市,并曾经解放过个别较大的城市。随着革命战争胜利发展,我军此后将要继续解放更多的城市,其中包括若干中等城市和较大的城市。我们必须准备接管这些城市。过去我们在接管新解放的城市中,执行了中央关于城市的各项政策和去年一月前委扩大会议决议,一般均获得成功。如迅速建立了秩序,正确处理敌方人员和物资设备,保护了工商业,在短期内恢复市面营业和工业生产,保护了学校,及早地依据可能和需要继续开学,妥善地对待知识分子、技术人员和各种职员,并在群众中进行了一些必要的工作等等,因而团结了广大工人、学生和其他城市人民,并得到许多工商业者、公教人员的赞同,在陕甘许多城市和广大地区中扩大了我党政策的影响和威信。但我们也曾经有过或多或少的缺点和错误,如在宝鸡不分公私地查封所有钱行,没收邮包中的洋瓷碗,在凤翔乱动教堂的罐头、咖啡,等等。这些在经验缺少和准备不足的当时也是难免的。虽然如此,毕竟我们从此学到了接管城市的一些经验,如像前委所总结的,必须有统一的接管机构,由部队上级指挥机关指派专人协同城防部队首长和当地党政负责干部组织之,统一管理接管城市的一切工作;其下配备各项必要工作的干部和组织,分别办理各项事情;这个组织应事先组织好,随同攻城部队进城,从准备攻城到入城,都要有周密的准备和布置;战斗结束后,除城防部队外,其余部队均应迅即撤到城外,并禁止游击队、民兵和民夫等进入城市;凡入城机关、部队人员,必须完全接受统一接管机构的管理和执行其一切命令;缴获的武器、物资,均应由统一接管机构统一接收、封存、转运或分配;严禁各部队机关入城抢购物资,指定一定的组织统一采办……这些经验都是很宝贵的。现在我们又得到中央关于城市政策的许多指示和规定,以及其他解放区接管城市的许多经验介绍,必须认真加以研究,以便正确掌握和执行中央这些政策。以下,我依据中央指示,提出接管城市的一些问题。
我们已经解放的和将要解放的一切城市,均是人民的或将是人民的城市,必须严格保护,不许破坏。旧的反动政治机构,如各级政府机关、保甲、军队、警察、法庭,以及反动党派等组织,必须彻底粉碎,不能利用,而代之以人民的政治机构;但其设备则要保护和保存,接收过来,其人员除首恶分子、破坏分子,必须惩办外,对于一般旧的政府公务员也不是一律排斥,而是经过必要的改造后,可以酌量使用。这叫作“拆散机构,利用材料”。对旧统治阶级的文化教育组织制度,必须加以适当的改组,使之适合于人民的需要。但在接管初期、先禁止属于反动的课程教材,撤换其中反动特务分子,而对这些文化教育机关则必须保护。至于工厂、企业、银行、邮电、铁路、医院等,不但其设备要利用,而且其机构都不能“粉碎”,不能破坏。必须保存起来,好好利用。对一切国民党的、官僚资本的经济机构,不要打乱,不要忙于去改组,更不能“粉碎”,而要它继续生产。是不是要改革?从官僚资本手中转到人民手中就是一个革命。原有官僚制度必须废除。旧的企业组织也有许多是不合理的,也要改革。但不要急,一定要慎重,不妨慢一点,必须首先了解,熟悉,精通以后,才根据一定可能的条件,逐渐地合理地去改革。这就是我们接管城市的基本方针。
我们入城之初,主要有三大工作,即接收、建立秩序和发动组织群众。这时发动组织群众,仍是为的更好地接收和建立秩序,不要急于进行各项社会改革,不要急于发动群众斗争。在秩序未很好稳定,情况未很好弄清之前,鲁莽地发动群众斗争,就会搞糟,反而会被反革命分子钻进来利用。对某些人民生活改善问题,只有秩序已经稳定,群众组织已经有相当基础,经过调查研究,确须解决而又有妥善解决办法时,才可以按情况酌量解决。工会、学生会、青年团等都要逐渐组织起来,又要防止被暗藏反革命分子和流氓分子钻入操纵。但对工人、职员、学生、知识分子、城市贫民和其他城市人民群众中间做宣传组织工作,无论如何是必要的;尤其是对工人,必须无限关心,很好地确实地把他们发动组织起来。工人是我们的本队,不能忘掉本队。职工是管理和建设城市的基本力量,我们要发动和组织他们认识自己的主人地位,协助接收国家财产,保护工厂商店,继续并加紧生产和恢复城市各项经济生活的工作。我们要依靠工人、职员、学生和各种劳动人民的组织,作为城市革命政权的可靠群众基础,还要从工人、职员和其他劳动群众选拔一大批优秀分子来做管理城市、工厂、企业等等的干部。同时,对自由职业者、工商业者、开明士绅等,也要进行宣传,向他们说明、解释我党政策,要他们安心继续从事各自的业务,不要停顿或破坏生产,遵守法令,协助建设城市。只注意在资本家和上层人士中做工作,忘了或疏忽了在工人群众中工作,那就轻重倒置。
接收办法是“各按系统,自上而下,原封不动,先接后分”。这个“各按系统”,是按人家原来的系统,不是我们各单位“各按系统”大家乱抓,必须由统一组织统一接收,原封接过来再说分配。接收第一步,是点收武器、弹药、资产、机器、设备、档案、卷宗等,第二步,才是整理人事。我们入城即应立即命令原有一切机构、旧有人员均照旧按原职上班,负责保管所有档案、卷宗、资产、设备,开列清册,办理点交,一切不准移走或破坏,听候我方派人接收处理。这样就有可能有秩序而完整地接收,并且来得快。接收后,旧有政治机关即宣布解散,由我们重新建立的国家机关进行工作,旧有敌方国家机关人员则分别处理。至于经济机构,如工矿、铁路、邮电等,还可先派军事代表进去监督,领导生产继续进行,防止怠工和破坏,其他一切(组织、人员、制度、待遇等)暂时一律照旧,继续开工。原来的负责人如非破坏分子应令其继续负责,受军代表监督,发布命令要有军事代表共同签署。如原来的负责人已跑掉或不愿继续服务或不能令其继续负责,则由原来职工中挑选适当的人员代理职务,使企业能继续生产或营业。重说一句,不要急于改组或改革,这是为了生产、交通和各项经济活动不致停顿,使已中止的也迅速恢复起来。经济活动停顿一分钟都是人民的损失。以上指的是官僚资本企业,应由人民政府接收。但国民党员私人经营的工商业,除重要反动首领经西北局或前委批准没收其所有财产外,其余则不要去没收,而要允许和保护其所有权,对于有官僚资本股份的企业,接收其官股归为人民政府所有,承认私人股本的所有权。这些企业接收之初,不要一般提出增加工资减少工时,但必须保障职工原来的实际工资水准,不能降低,企业中原有对职工有利的一切奖励制度、劳动保险制度等,必须照旧保持,不得取消。这点对于一般私营企业也是适用的。
一进城市必须采取有效步骤迅速建立秩序,尽力缩短混乱时间,安定市面,恢复人民正常生活。有了秩序,一切才好办。建立城市秩序首要一项是收缴反动武装,肃清持枪抵抗和进行破坏的反动分子,收容散兵,处理俘虏,布置城防、市面治安和防空警戒,清理战时工事障碍物。公共机关以及邮电、铁路、工厂、库房和所有公共建筑设备都要派部队看守。俘虏散兵要迅速集中。战斗结束后,非卫戍部队迅速撤出城外。卫戍部队应依城市大小和情况需要,配备足够的兵力,这个部队短期内不要调动,并需事先经过挑选训练。城市治安机关亦须迅即建立起来。在我们力量还不及时,原有普通警察尤其是交通警察,仍可暂时令其徒手服务,维护交通秩序,但必须一律收缴武器。消防队等亦各守原职,听从指挥。其他所有警察均不宜过早遣散,先集中整训,然后分别处理。敌方人员,凡武装抵抗或有破坏行动或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必须立即逮捕,其余除战争罪犯和首要特务分子必须紧急逮捕,均令其到人民政府登记,静候处理,不可多捉人。国民党、三青团、青年党、民社党等反动党派组织,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中统)、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军统)和第二厅所属的一切反动特务组织和其他反动党派、团体的组织和机关,以及其他特务组织,应一律解散、封闭并没收其产业、设备、档案和文件。一切反动党派和特务组织的工作人员必须向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登记,呈缴证件,但普通党员、团员则免做登记手续,而由其所属组织负责人交出全部名单,送由人民政府审查,不得隐瞒。对反动党派团体和特务组织和重要人员,还需规定办法加以管制。但这些办法在秩序未安定前不要忙于宣布,只在秩序已定,情况大体明了和我们已有相当准备时,才由军管会或市政府宣布之。肃清反动特务组织,是一个复杂的工作,要有准备,要有公开治安工作和秘密侦察工作结合,要抓紧时间,又不可性急,草率从事是有害的。对敌方监狱中的犯人,除先将革命的政治犯接出安置外,其余不要立即一律释放,等秩序安定后再分别处理。一般民事犯和普通刑事犯那时可以释放,惯匪却必须改造后才能放,汉奸尤其不得宽赦。否则,会增加治安上的困难和引起人民不满。
建立城市秩序另一要项是迅速恢复电力供应,以及邮电、铁路、汽车交通,尤其是要迅速解决粮食、煤炭的需要。这些供应停了,城市人民一切生产和生活都难维持。前者,在保护利用原来机构继续开工外,还要很好地发动和组织职工,发挥最大的积极性,加紧修复机器,迅速开工。后者,则采取组织运输、组织市场(适当处理城乡间粮价、物价)、组织农村粮食、煤炭准备等办法,务使供应不断。这里,事前准备是十分重要的。
在恢复城市经济生活的同时,必须迅速解决金融物价问题。先要准备足够的货币,供给市场需要,迅即禁止敌币使用。在初期,可依据情况规定适当牌价,限期收兑市民少量的敌币,并组织商人的大批敌币出口换回必需品。对私营银钱业,暂准其存在,但应严格管理,只准经营存款、放款、内地汇兑等正当营业,不准买卖金银、外汇和做投机买卖。入城后可通过原有商会和行业会召集商人开会,宣布我们的政策,通告速即开市。国家贸易机关和公营商店要起带头和组织调剂市场、稳定物价的作用。必须严格保护工商业,又必须严格取缔奸商投机操纵、囤积居奇,违者法办。
对学校必须一律保护,使其继续开学。公立学校,除确有证据的反动特务分子应加撤换外,其教职员一律欢迎照旧供职,照发原薪。私立学校则查明其政治背景,如确系反动党派团体所办,可接收过来,其余学校均令其依法向人民政府登记,遵守法令,继续开办,其教职员也依上述办法处理。反共反人民的课程应禁止讲授,一般课程暂仍可用旧教材,其中反共反人民部分则须删去。先继续开学,然后逐渐改造。
对报纸、刊物、通讯社、广播电台、出版事业,应分别处理。属于反动政府和其下各机关、反动军队各级组织,以及反动党派、团体和特务机关所办的,一律查封接收。属于民主党派和民主人民团体所办的,则要保护,令其向人民政府依法登记。属于私人经营的,又分反动的、进步的和中间性的几种形式分别处理:进步的,保护登记;有反动背景的,没收;一时无法查明的,查明后经法庭判处;中间性的,令其依法申请登记听候审查。所有报刊都必须实行登记和事后审查制度。外国通讯社和外国人办的报纸刊物,非经中央许可不得发稿和出版。对全国性的报刊、通讯社、出版机关的处理也要请示中央。对旧有新闻工作者,撤换其反动者和特务分子,其余均采取争取改造方针,但不轻易使其担任编辑和外勤记者工作。最主要的还是办好我们自己的报纸、通讯社。我们要在入城前就准备好人员和入城后几天的稿件,一进城即可在一两天或两三天内发稿出报,广播。
对与外国有关系的问题,中央已有方针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凡处理这类问题必须向中央请示。谨慎、守纪律是最重要的。在西北各城市还必须严格注意少数民族问题,严格尊重其风俗习惯,保护清真寺、喇嘛寺等。
所有城市解放后,都必须实行军事管制。其目的是在军事情况下有效地达成上述接收、建立秩序和发动组织群众的任务。军事管制机关即军事管制委员会,由军区或野战军司令部委派之,其下可成立临时市政府和卫戍司令部或城防司令部,并在会内依据情况需要分设若干处,在军管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办理各项接收、处理、管理等事务。这个军管会就是军事管制时期的统一领导机关。
凡带紧急性临时性或试验性的处理,均可以军管会的命令行之,有效者将来以法令手续肯定之,不妥者则以军管会命令修改或取消之。这样就能适应新接管的复杂的城市情况。此种军管时期愈到大城市愈因其复杂愈要延长。一般军管时期的长短,主要看实行军管的各项目的是否达到而定,不要以为取消得愈早愈好。十万人以上的城市和前线附近城市取消军管制必须经中央批准。一些小县城,接管初期也还应实行军事管制,但组织形式可依据当时当地具体条件而定。比如当地原有党的组织基础较强,县政府便可即入城办公,可以不另组军管会,但开始仍是军事管制性质。
军管会必须在入城前及早组织好,周密准备,配备必要的各项工作干部,调查研究城内情况和工作办法。入城前还要广泛张贴、散发和连续广播我方约法八章(野战军布告),并由军管会出布告宣告就职开始工作,宣布必要的措施,使城市各界人民及敌方人员明了我方政策,安守秩序和遵从命令,保护设备,准备移交。但入城后,我们的布告和宣传,必须谨慎,不可在条件未成熟前即宣布各种处理办法,也不可空喊各种在当时当地无实际意义的口号,尤其不可轻发一时不可能实现的诺言,致陷自己于被动地位。
为了广泛联系群众,除组织工会、学生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外,在军管时期内,还可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由军管会和临时市政府出面邀请若干人为各界代表,成为联系群众、传达政策的协议机关。这些代表应具有团体代表性,并应以劳动人民和革命知识分子占多数;要多请原来与群众有密切联系的人,但拒绝反动分子参加。代表会每月开会一两次,军管会和市政府可向它做各项施政报告,请代表讨论和建议,再由军管会和市政府做出最后决定。各界代表会的职权是军管会和市政府赋予的。这是正式产生人民代表大会前的过渡形式。不过,在城市解放之初,情况尚未了解清楚,群众对我们也未有相当具体认识和初组织起来之前。还不可能即行召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这时只能召集工人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各界座谈会等等,宣传解释政策,联系群众,协助群众组织起来,并物色可以邀请参加各界代表会的代表。
以上说的就是我们接管城市的一些必需遵守执行的政策和工作。这些,前委已写出系统的详细的草案。但是,这里还只提到接管城市初期的一些问题,至于管理和建设城市中的许多政策和工作问题则不能详及,仍有待我们今后在工作中不断研究和补充。在此,学习精神与谨慎态度又是最要紧的。
最后,我们提到干部问题,这是对政策贯彻与否的有决定性的问题。党的有关城市的政策,必须向所有部队和地方工作的干部深入传达,组织他们讨论,使他们充分明了。对所有部队战士,也需做必要的教育。西北野战军政治部所发的入城纪律守则十七条,必须为一切入城部队机关人员无例外地严格遵守。一切到城市工作的干部,必须高度自觉地提高责任心,积极奉公,勇敢而谨慎地进行工作。必须虚心学习,善于向各个方面学习,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管理和建设城市的各种工作的知识和能力。必须更加团结,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一切共产党员必须坚定自己的无产阶级立场,十分警惕和防止资产阶级和其他非无产阶级的思想的侵蚀,十分警惕和击破人民敌人的各种阴谋蛊惑,严格保持严肃、切实、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各级党的组织经常有系统地检查自己和所有党员干部的工作,加强纪律性,就是保持党在城市的领导的严肃性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