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指导手册(2020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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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党支部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必须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会的优势和独特作用。《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指出,国有企业党支部应“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加强对工会组织的领导。党支部对工会组织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组织上的领导。政治领导,就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的领导,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使工会组织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思想领导,就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主张变成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组织领导,就是通过工会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主张而奋斗。党支部领导对工会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过问,经常强调,参加工会的有关活动。

加强对工会工作的经常性指导。指导工会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群众工作的指示,定期研究讨论工会工作,贯彻上级工会的部署,及时研究工会提请党支部研究的问题,批转工会重要报告;配好工会领导班子,推进工会组织建设:吸收工会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党支部有关会议,党支部专门研究工会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

党支部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图示

加强党支部对工会工作领导应注意的问题:(1)支持工会依照国家法律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执行上级工会组织的决议,体现工会工作的性质和特点,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指导工会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职工头脑,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以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为主的“四职”教育,大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3)指导工会组织职工投身改革,提高经济效益;鼓励和支持职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做新时期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