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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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者的一些朋友嚷了起来:“看哪,先生们,此人是个恶棍;不过那也是天性使然。”而那个时代年轻气盛的批评者们,那些店伙、学徒,诸如此类,却斥之下流,抱怨不已。——菲尔丁[2]

这个故事的大部分章节最初在一份杂志上[3]连载。写完之后,我就按现在的模样在三年前将它发表了。窃以为,那些自视甚高的人会按极高的道德标准对此书嗤之以鼻。果不出所料。

正好,借此机会,我对创作这本书的动机和目的说上几句,以此感谢当时那些同情我、读懂我的人,倘若他们的看法得到了作为作者的佐证,想必也会很高兴。

这本书里的一些人物,出自伦敦城里最罪恶堕落的人群:赛克斯是小偷,费京是销赃犯;男孩是扒手,女孩是妓女。看上去真是一幅相当粗俗、令人震惊的图景。

我承认,我至今并不认为最纯洁的善无法出自最卑鄙的恶。相反,我总以为这是一条已被公认的真理,出自世界上最伟大人物之口,被最优秀睿智的人奉行,也由每个具有思考能力的心灵经由体验与推理所确证。创作这本书时,我看不出为何生命的渣滓,甚至它们泛起的泡沫,不能拥有道德教益,只要其言语听来并不刺耳;而我也毫不怀疑,圣吉尔斯区的溃烂脓毒,就像对圣詹姆斯区的任何溢美之词一样,也是揭示真理的良好材料。[4]

怀着这样的念头,我想要通过小奥利弗表明,在每一个恶劣的环境中,他身上的善之根都没有湮灭,而且最终都取得了胜利;我寻思他会轻而易举落入哪类人之手,可以在他身边安排什么样的伙伴,书里人物就在我脑海中油然产生。对这一主题的构思更为成熟后,我发现,有许多强烈的理由支持我继续这条创作思路。我读到过不少这样的盗贼——风采迷人(大部分时候都亲切友善)、衣着考究、荷包鼓鼓、身跨骏马、举止豪放、善献殷勤、歌声动听、酒量惊人、赌技高超,真是一代豪侠。但是,除了霍加斯[5]的作品,从未有人触及悲惨的现实。对我来说,勾勒出罪行之间真实存在的千丝万缕的联系,描绘出他们的丑陋畸形、肮脏不堪、穷困潦倒,展示他们真实的样子是我的工作。他们一直在生命的最污秽的道路上艰难穿行,庞大阴暗、鬼影幢幢的绞刑架,断了他们的前路,一有可能就让他们打道回府。对我来说,这似乎是一件急需做的事情,也对社会有益。因此,我尽我可能这么做了。

在我知道的所有处理这类人物的书里,这样的人身上总是笼罩着某种诱惑迷人的魅力。即便在《乞丐歌剧》[6]中,小偷也总是过着上流生活,令人艳羡。主角迈克基斯拥有万般能耐,让那位最漂亮的姑娘、作品里唯一一位纯洁无瑕的人物对他芳心暗许。他就像伏尔泰提到的指挥千军万马、临危不惧的戎装英雄,受到意志薄弱的观众尊敬,成为他们的榜样。[7]约翰逊曾担心,因为迈克基斯最终获得了缓刑,是不是有人会[效仿]变成小偷[8],但我觉得问题不在于此。问题是,会不会因为会被判死刑,因为有皮查姆和洛克特这样的捕手和典狱官的存在,小偷们会迷途知返?考虑到那位强盗叱咤风云的一生,英俊的外表,显赫的成功,以及强大的优势,我很确信,任何不走正途之人,都不会从他身上得到警示。他们在这出戏里,只会看见一条充满雄心抱负、铺满鲜花的宜人之路,看不到这条路最终会通往绞刑架。

事实上,盖伊这出妙趣横生的社会讽刺剧有着更广更高的志向,以至于在这一方面他无暇细顾。爱德华·布尔沃爵士脍炙人口、极具感染力的小说《保罗·克利福德》[9]也是如此,很难说它对这一主题有任何展现,或意图有所展现。

而我这本书中所描绘的小偷的日常生活究竟是什么样?它对意志薄弱的年轻人有什么魅力?对愣头愣脑的青少年有什么吸引力?这里没有荒野月光下的纵马慢跑,没有舒适山洞里的狂欢作乐,没有漂亮衣服,没有刺绣,没有蕾丝,没有长筒靴,没有红色的外套与衣褶[10],没有“此道”自古以来就被赋予的自由驰骋。在午夜时分阴冷、潮湿、无处避身的伦敦街道上,在令人作呕、恶臭难闻的贼窝里,恶行前胸贴后背,没有腾挪的余地;饥饿与疾病徘徊不去,褴褛布条几乎无法连缀成衣:这些事物吸引人的地方在哪里?难道它们没有教训可以吸取?难道它们没有低声诉说着被我们忽视的道德训诫?

但是天性精致优雅的人们,品味不了这些恐怖。他们不是本能地厌恶罪行,而是符合他们胃口的不法分子,必须跟他们的盘中美食一样,有着精美雅致的卖相。穿着绿丝绒的马萨罗尼[11]是位风流人物,一身粗服的赛克斯就不堪忍受了;马萨罗尼夫人穿着漂亮长裙,是舞台造型画面里引人效仿的淑女,是印刷画册里的模特,而南茜,穿着粗布长袍,戴着廉价披巾,不值一顾。美德对脏兮兮的袜子退避三舍,而邪恶,嫁给了丝绸缎带和艳丽装束,就像已婚妇女那样,从此改姓换名,成了“浪漫”。真是奇特!

这本书的目的之一,就是揭示清晰严酷的真相,甚至是这群人的衣着的真相。我不会因为读者的爱好,就避开空空儿[12]外套上的一个破洞,或姑娘乱蓬蓬头上的几片卷发纸。我对无法去正视它们的那种精致不存任何幻想,也没有一点意愿要去改变那些人的看法。对他们的意见,是好是坏,我毫不在意;我不渴求他们的赞赏,也不是为了讨他们欢心而写作。我敢如此冒昧直言,是因为我知道,在我们国家,任何有点自尊也为后世所敬仰的作家,都不会屈尊去满足这一挑剔阶层的品位。

另一方面,要是在先辈中寻找楷模,那么,我在最一流的英国作家里找到了。菲尔丁、笛福、戈尔德史密斯、斯末莱特、理查森、麦肯齐[13]——这些大师(尤其前两位),都饱含智慧地向我们描绘了贫民窟,描绘了这片遭到抛弃的土地。道德主义者、时代审查官霍加斯也是一样,一直用画笔描画着他所生活的时代以及各式各样的人物,几乎没有任何粉饰;他思想的力量与深度,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如今,在国人的心里,这位巨匠地位多高?然而,要是回到他或任何那样的人的鼎盛岁月,我发现,他们每个人都受到过同样的指摘,而那些指摘他们的蝼蚁,当时嗡嗡不停,但终究会死去,并被遗忘。

西班牙的骑士传统被塞万提斯一笑置之,因为他向世人展示了骑士的虚伪与荒谬。而我,在我与之远不能及的卑微领域,也想通过展示毫无魅力、令人反胃的真相,尝试让那些围绕着某些真实之物而闪烁的错误光芒褪去光泽。我在描绘那些最低贱人物的最落魄堕落的一面时,努力不让他们口出污言,这是我自己的品位,也是时代风气使然;而且,与其让小说人物的言谈举止来证明这种生活的败坏邪恶,不如让读者自然得出结论。尤其是那个姑娘,我脑海里时刻不忘这一点。至于效果如何,则交由读者来判断。

有人说,这姑娘竟然倾心于粗鲁的强盗,不太合理;也有人反对赛克斯的塑造,认为肯定夸张了,他竟然毫无悔意,这不自然,就像他的情人心有悔意也一样不自然,我斗胆认为这种看法有些自相矛盾。对于赛克斯,我只想说一句,在这世界上,恐怕是有一些生性麻木、冷酷无情之人,最终也的确变成了彻头彻尾、无可救药的坏料。对此我深信不疑:的确有赛克斯这样的人,无论何时何地、何种境遇,在他们身上,无论是一丝表情还是一个举动,都看不到一点点人性的迹象。是不是每一种人类的温柔情感在这样的心中都已经泯灭,或者能触动的那根心弦生了锈,难以寻见,我不知道;但事实就是如此,我敢肯定。

讨论这姑娘的行为与个性自不自然、可不可能、是对是错,都没有什么意义。事实就是如此。每一个看见过生活之幽暗阴影的人,都知道是这样。早在我构思这部小说之前很久,受真实生活中常常看见的、听说的所提示,多年来我一直在那些放荡而嘈杂的地方探索,发现情况仍然如此。从那个可怜的穷苦人首次出场,到最后她流血的头颅躺在强盗的怀里,其中没有一个词,可谓夸大或矫情。这真的是上帝给出的真相,因为它是上帝留在如此堕落、如此可悲的世界上的真相,是萦绕不去的希望,是杂草丛生的干涸井底的最后一滴水珠。这里面有着我们共同人性的光明与黑暗,在最丑陋的色调里,有些闪烁着最美丽的光芒;这是个矛盾,是反常,是显然的不可能,但却是真相。我很高兴它遭到怀疑,因为正是在这样的情形下,我更加确信:这个故事需要被讲述。

德文郡

1841年4月


[1] 此为《雾都孤儿》第三版作者序,1841年。——译者注;以下若无其他说明,均为译者注。

[2] 菲尔丁(1704—1757),英国小说家,此段话出自其小说《汤姆·琼斯》第七卷第一章。菲尔丁本人曾任伦敦治安官,他在小说中为描写恶而辩护,认为这对“宣扬美德的胜利”至关重要。

[3] 即狄更斯负责编辑的《本特利氏杂志》,小说于1837年3月起开始连载,1838年9月出三卷本。

[4] 圣吉尔斯区是伦敦臭名昭著的地区,充斥着贫民窟、罪犯和街头暴行。而伦敦圣詹姆斯区则以优雅富有而著称。

[5] 威廉·霍加斯(1697—1764),英国雕版画家,留下了不少“当代道德主题”的现实主义画作。

[6] 英国剧作家约翰·盖伊(1685—1732)创作的叙事歌剧,于1728年在伦敦首演。故事讲述在18世纪的伦敦,一个小偷捕手皮查姆的女儿波莉爱上了拦路强盗迈克基斯,迈克基斯被扔进洛克特管理的监狱后,叙述者乞丐觉得应该有快乐结局,因此最终迈克基斯被判缓刑,大家都去庆祝了他与波莉的婚礼。

[7] 这里指的是伏尔泰的哲理小说《如此世界》(1748),此书借用神话式的附会来影射现实巴黎。

[8] 塞缪尔·约翰逊(1709—1784),英国历史上最有名的文人之一,集文评家、诗人、散文家、传记作家于一身。此观点出自他的《诗人传》(1779—1781)。

[9] 爱德华·布尔沃(1803—1873),英国小说家、诗人、剧作家、政治家。这部小说的主角保罗·克利福德过着一种双重生活,既是小偷,又是上流绅士。

[10] 指戎装。

[11] 马萨罗尼是英国剧作家J.R.普朗什(1796—1880)的小说《盗贼传奇》(1829)里的人物,是个意大利的侠盗罗宾汉。

[12] 小说中的扒手Dodger,这是他的诨名,意为“躲闪者”,指他很善于溜脱。本译本将此诨名译为“空空儿”。

[13] 亨利·菲尔丁(1704—1757),英国小说家,著有《汤姆·琼斯》;笛福(1660—1731),著有《鲁滨逊漂流记》;奥利弗·戈尔德史密斯(1728—1774),爱尔兰小说家,著有《威克菲尔德的牧师》;托比亚斯·斯末莱特(1721—1771),著有《蓝登传》;塞缪尔·理查森(1689—1761),著有《帕梅拉》;亨利·麦肯齐(1745—1831),苏格兰律师、作家、小说家,著有《多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