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宋元时期:民间书院兴起,强化伦理道德教育
宋代教育体系最大的突破在于民间书院的大规模兴起,宋代书院不同于官学,多以民间筹集资金兴建,教学目标也不同于官学以科举为目标,更突出对人格完善的追求、学术自由、师生相为砥砺的学术风气,这使得教学方法、教材、培养目标的设置能够围绕修身、养德的儒家伦理道德,贯穿人的成长过程;书院严格的考核制度使得学生以儒家道德观为准绳严格约束自己的德行,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正如任宝海、任宝玲在《借鉴宋代道德教育得失,提高德育教育的实效性》一文所言,“‘学为圣人’使学生自觉地把书院作为不断完善自我、实现个人终极理想的重要环境和平台,学生都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文化心态,学生有较强的归属感和继承性。‘知行合一’要求学生时时省察自己的行动,择善从之。‘将发之际’和‘已发之后’进行反省和检察,使行动严格符合道德准则的要求,不断提高、完善,塑造‘圣人’的人格。”
民间书院的招生条件相比官学更为宽松,但入学后考核和管理却极为严格。书院常以考核来锻炼学生的德行,德行考核的方式一般由簿书登记制度来实施。宋代书院一般设有德业簿、劝善归过簿等,“各斋之长纠察众友之善过而登记之,以每月朔望会讲之期呈之院长,面加劝警焉”。各地书院对于德行考核非常重视,例如江西白鹭洲书院曾要求“诸生各立日课簿,每日将用过工夫登簿内,诸生各随意力量,但要日有日功,月不忘之”。书院通过“无时抽鉴稽查”的方式,要求学生时时刻刻约束自身,不仅对学生起到了监督作用,也使书院对于学生的德性有了实时的了解。
当然,宋元两代无论是官学还是私学都十分重视德育教育,对人才的培养更体现出先立人、后成才的理念。蒙学、私学、官学,乃至专科职业教育中,德育教育都是非常重要的教育内容。将德育的内容渗透于宋代教育体制的各个方面、各个阶段的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之中,使得当时的德育教育呈现出立体化的模式。无论学校规制、校园设计,还是管理方法、教学规范、教育手段,都体现了伦理道德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甚至教材的编写、教学方法和管理的设置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衔接性。
随着元代官府对书院加强管理和控制,书院的教学内容和书院教授、学正、学录等职务的任命都需要官府批准;同时,私人所建的书院斋舍若捐赠官府,常可为主人谋取一官半职,即所谓“以学舍入官”。这种现象与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大一统政府的重现一道,逐渐冲击着书院、尤其是私人书院的运转,为明清时期主张经世致用的朝廷主导科举教育模式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