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重要文献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盲人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人。你既然是为被压迫的人谋解放才出来革命的,为什么不去解放这些最苦的人呢?
——毛泽东1956年与张文秋的谈话
中国需要改进对残疾人的服务。
——邓小平1981年与美国前总统卡特的谈话
发扬民族精神和良好社会风尚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
自有人类,就有残疾人。残疾,是人类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我们国家现有六千多万残疾人,涉及全国近五分之一的家庭。关系到这么多人的重要社会问题,必须解决好,而不能回避。
残疾人,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历史和现实表明,他们同样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因此,残疾人的问题也是关系到充分实现公民权利和生产力解放的问题,必须始终重视,而不容忽视。
人道主义,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个道德规范。人权保障,是国家的责任。对残疾人这个社会脆弱群体给予帮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我们共产党人是以人类解放为最高宗旨,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以实现全体人民的富裕幸福为建设的根本目的,更应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保护其不受侵害。同时,对这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还应给予特别扶助,通过发展残疾人事业使他们的权利得到更好的实现,使他们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参与社会生活和国家建设,共享社会物质文化的成果。
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我们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我国是个发展中国家,由于历史原因和生产力水平的制约,残疾人事业还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这一事业,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全社会要继续发扬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为残疾人送去更多的温暖。
——江泽民为《自强之歌》(1997年卷)所作序言(节选)
发展残疾人事业共同创造幸福生活
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广大残疾人的命运同社会主义祖国的命运紧密相连。祖国的繁荣发展给广大残疾人带来福祉。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家颁布了保障残疾人的法律,各级政府成立了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制定并实施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工作计划,残疾人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生活状况明显改善,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我国政府和残疾人组织积极参与国际残疾人事务,在国际人权和社会发展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就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残疾人,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国6000万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困难群体。在我国贫困人口中,残疾人占的比重很大。满腔热情地关心残疾人,切实尊重残疾人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给他们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让他们共享社会物质文化发展的成果,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实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规划,根据残疾人的特殊需要,在康复、教育、就业、福利、社会保障、文化生活、无障碍环境等方面制定扶助政策,采取相应措施。残联组织要努力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为残疾人奔小康铺路搭桥,团结广大残疾人一起开拓残疾人事业的新局面。社会各界要进一步发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进一步形成平等友爱的人际关系和团结互助的社会环境,人人动手,个个关心,努力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让残疾人切实体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温暖。
长期以来,我国广大残疾人大力培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自尊自爱,自强不息,以超人的毅力和不懈的拼搏,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创造了可歌可泣的业绩。广大残疾人要继续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同全国人民一起创造我们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胡锦涛为《自强之歌》(2003年卷)所作序言(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