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媒介方式:文字与影像
电影符号学的宗师克里斯蒂安·麦茨说:“电影的表意过程必须谨慎地区别于文字语言的表意过程。”(4)这种区别凸显在媒介方式的不同。历史悠久的文学赖以表情达意的媒介是早已成熟的、稳定的文字符号系统,其能指与所指之间的结合是随意和约定俗成的(在索绪尔语言学中,“能指”指语言的声音形象,“所指”指语言所反映的事物的概念)。文字具有严密的语法体系,与其赖以生成的久远文化传统一起,构筑了一个扑朔迷离的世界,不经过专门的学习,无法掌握。马赛尔·马尔丹说:“文字与它所表明的事物之间,也有着一种深刻的差距,所有诗人都为如何能忠实于现实问题而不安。”(5)这种“深刻的距离”决定了任何试图通过文字符号来把握其所对应事物的尝试,都必须经过对特定语词的感知、理解、选择和组织,而这个过程会受到阅读者知识水平、文化素养和审美情趣的制约。年轻的电影以影像为媒介来构建逼真的银幕世界,影像符号系统没有约定俗成的制约,也不存在必须共同遵守的语法体系,影像符号与其表达的意义几乎是一致的,具有能指与所指的同一性,即“所见即所得”。马赛尔·马尔丹指出:“事实上,在电影中,出现的是人和物,讲话的也是人和物自身,人、物同我们之间并不存在中间人,任何接触都是直接的。记号和被表明的物件是合二为一的,是同一种存在。”(6)影像符号能指与所指的同一性,意味着两者之间不存在“深刻的距离”,以影像符号把握事物时,没有其他制约。
文字与影像在能指和所指上的差异性,决定了文学要借助高度概括和随意性的文字符号唤起人们记忆中的思维形象,阅读者必须借助体验、理解和想象的过滤才能将抽象的文字转换成具体、可感的形象;而电影借助影像的刺激唤起记忆中相应的思维形象,即观众观看到的形象和意识到的形象是重合的,不需要经过任何头脑的“解码”步骤,具有具象性和直捷性的特点。所以安德烈·勒文孙说:“在电影里,人们从形象中获得思想;在文学里,人们从思想中获得形象。”(7)
文字不仅能够描摹客观世界,而且可以深度刻画人的内心世界,表现精神层面难以再现的微妙情感和深邃思想,在精神蕴涵和理性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上具有影像无法比拟的优势。而影像以逼真的形象来实现对客观世界的“复制”和对情感、思想与经验的表达,以完整真实地复制生活场景和细节完成人类追求永恒的梦想,丰富了现代审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