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牛津青年初涉译事
中学时的英文阅读激发了杨宪益对古希腊文学的浓厚兴趣,他被古希腊、拉丁文学的丰富遗产深深吸引,因此决定毕业后前往牛津大学攻读古典文学课程。1934年,杨宪益随天津新学书院英国教员C.H.B.朗曼夫妇,取道日本、美国,前往英国伦敦。朗曼先生在学校里教授物理和其他课程,他的妻子教授英国文学。夫妇二人都非常喜欢博学敏捷的杨宪益,回国休假之际,主动提出带他前往伦敦,为他聘请古希腊文和拉丁文的私人教师,以便他日后进入英国大学学习。
初到英国,杨宪益除了花大量时间跟着私人教师学习古希腊文和拉丁文,其他时间全都用在阅读上。罗素广场、契林十字街和托特纳姆院路附近的旧书店,是他经常光顾的去处,常常要买来一大堆书。只要手头上有的,他什么书都读: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培根、叔本华、尼采、伯格森、伯克莱和弗洛伊德;还有弗雷泽的《金枝》(Golden Bough)(10)等人类学著作、希腊神话、宗教书籍以及古代历史、文学作品。这段时间,杨宪益不仅读完英译本《马志尼全集》和《海涅全集》,已经能读懂法文经典,至少读过19世纪法国著名哲学家、历史学家和宗教学家欧内斯特·勒南(Ernest Renan)的《耶稣传》(Vie de Jésus)、游记作家皮埃尔·洛蒂(Pierre Loti)的波斯游记《走向伊斯巴罕》(Vers Ispahan)和儒勒·凡尔纳的小说全集等。
杨宪益学习希腊文和拉丁文仅仅五个月后,就顺利通过牛津大学莫顿学院的笔试。然而,面试官却质疑一个亚洲人不可能用不足半年的时间达到英国男孩进大学之前学习七八年时间才能达到的拉丁文和希腊文水平,认定杨宪益的笔试成绩出于侥幸,决定第二年(1936年)秋季才给予他入学资格。杨宪益利用等待入学的这段时间,游历了欧洲许多诗人、文学家的故乡,在巴黎期间,还聆听了法国汉学家马伯乐(Henri Maspero)、葛兰言(Marcel Granet)等人的讲座。难得的游历,使杨宪益有机会深入了解欧洲各地的风物人情、音乐、绘画、建筑等艺术形式,为他日后研习西方文学提供了无形的滋养。在牛津攻读古典人文学科荣誉学位,必须首先阅读荷马,早已谙熟荷马作品的杨宪益,趁此机会阅读了荷马之后的一些作家,如爱森尼乌斯、菲洛斯特拉德斯、卢奇安、阿普列尤斯、佩特罗尼乌斯等。1938年夏,杨宪益开始学习英国文学课程,从《贝奥武甫》等中世纪英国文学到现代英国文学,从伊丽莎白时代到浪漫主义时代,他甚至还从兴趣出发深入阅读了19世纪50年代以后的不少作品,尤其是现代诗歌,包括T.S.艾略特和奥登(11)等人的诗作。幸运的是,英国著名战时诗人埃德蒙·布伦顿(Edmund Blunden)(12)担任杨宪益学习英国文学期间的指导教师。布伦顿性情温和、谦逊,从不摆导师架子,极为鼓励杨宪益的诗歌偏好。此时杨宪益已经读了许多英国诗,在阅读英国诗、与导师布伦顿讨论英国诗的过程中,为了向布伦顿表明中国也有丰富的诗歌资源,杨宪益将自幼熟读的中国长诗《离骚》翻译成英文。
杨宪益的少年时代,塾师魏汝舟经常带他去天津大罗天买线装旧书,其中就有《楚辞》。回家后杨宪益捧着这本《楚辞》不放,很快就熟读并背下书中最重要的长诗《离骚》。上中学后,杨宪益曾买到过一本福建人林文庆(13)翻译的中英文对照本《离骚》。尚在读中学的杨宪益认为林文庆译诗比较死板,且有许多错译之处,事实上,从那个时候起他就动过自己翻译《离骚》的念头。赴英伦留学期间,杨宪益接触到很多英国18世纪诗人的作品,尤其喜欢德莱顿(John Dryden)的诗作。在他看来,《离骚》和英国18世纪的英雄偶句体诗的形式有相像之处,于是就模仿德莱顿的风格完成《离骚》英译(14)。这是他第一次把中国古典文学翻译成英文,也是他向老师布伦顿和西方世界展示中国文化的重要成果。
约翰·德莱顿是英国诗人、剧作家、文学批评家,被封为“桂冠诗人”。主要作品有《时髦的婚礼》《一切为了爱情》《阿龙沙与施弗托》《论戏剧诗》《悲剧批评的基础》等。德莱顿开创了英国诗以英雄偶句诗体为主的百年局面,“玄学诗人”一词就是他最先提出来的,在欧洲批评史上享有极高的地位。英雄偶句诗体由五音步抑扬格(iambic pentameter)的押韵对偶句组成。一般说来,每行五个抑扬音部,跟无韵体以及十四行诗的诗行一样,其所不同之处在于每两行一韵,偶尔三行一韵。德莱顿以独特的英雄偶句诗体,把形式与内容有机结合起来,诗风新鲜、独特而优美,充满美感和艺术张力。
《离骚》是战国时楚国诗人屈原的晚年诗作,是《楚辞》的代表作,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刘勰《文心雕龙·辨骚》中说:“自风雅寝声,莫或抽绪,奇文郁起,其《离骚》哉!固已轩翥诗人之后,奋飞辞家之前,岂去圣之未远,而楚人之多才乎?”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序》中说:“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朝之骈语,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文学,而后世莫能继焉者也。”《离骚》是中国最早的长篇抒情诗,诗人以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为主线,辅以花草禽鸟作比,贯以自传回忆性的情感激荡,和纷至复沓、倏生倏灭的幻境交替抒写全诗,叹奸佞之当道,对天命论进行批判,表达对楚国命运和人民生活的关心。屈原《楚辞·远游》篇首次出现“音乐”一词:“音乐博衍无终极兮,焉乃逝以徘徊。”(15)可以说,音乐性以各种形态反映于《离骚》文本深处。法国哲学家雅克·马利坦(Jacques Maritain)曾指出,诗歌中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音乐,即“存在于灵魂之中的直觉推进的音乐”和“词语的音乐”,前者指诗歌内在的音乐,由诗性直觉通过诗人精神化和意向性的情感升华而成;而后者指诗歌外在音乐,由词语的韵律和节奏造成。(16)也就是说,文本的外在音乐性体现在语音层面,内在音乐性则体现在语义层面。
《离骚》的音乐性来自于它的语音构成(即外在音乐性),更来自于其语义所指的动态意象及其所呈现的节奏和内在旋律(即内在音乐性)。《离骚》的外在音乐性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语音层面,语气助词“兮”字、叠词和附着力极强的长元音的有规律出现,既形成了节奏,又打破了节奏,完成了节奏向旋律的初步转化,营造出复杂多变的音乐效果;句式层面,“骚体”句式比四言句式多二三字,句容量得以扩大,语义表达转折而不迫促,更适宜于“言情出韵”;篇章层面,屈原在诗中或陈述,或悲吟,或呼告,或斥责,情之所至,笔之所及,有发端,有展开,也有回环照应,脉络极其分明;体式层面,《离骚》共372句,2 469字(17),篇幅虽长,却并不给人长篇大论之感。
语义所揭示的动态意象是《离骚》音乐性的重要方面,它和语音节奏与旋律相互伴随,构建出一种语义层面的音乐节奏和旋律。作者在其中采取一种回环往复的结构方式,多视角、多声部的变奏方式,对主题进行深化。可以说,中国诗歌以意象为依托,展现出强烈的内在音乐性,是透过诗人之心呈现的旋律化的生命进程与时间体验。诗句更迭使得文本中丰富的意象以共同涌现的历时性延续方式,激发读者心理上的共时性情感和时间知觉效果。《离骚》中大量的香草花木、神话人物、虬龙鸾凤无不是寄寓诗人情感、思想和生命精神的载体,东汉王逸曾评述说:“离骚之文,依诗取兴,引类譬喻,故善鸟香草,以配忠贞;恶禽臭物,以比谗佞;灵修美人,以媲于君;宓妃佚女,以譬贤臣;虬龙鸾凤,以托君子;飘风云霓,以为小人。”《离骚》文本中每个意象都充满律动,不同意象在动态视觉中的流逝和旋律音符的流逝异质同构,进而在阅读者的心理知觉中形成类似音乐接受过程中的心理感受,《离骚》中的一系列动态意象孕育了中国根本的审美意象。《离骚》中的动态意象呈现使得此在当下的时间片断音乐化了,无数个律化时间片断的延续,构成了旋律,也构成了生命过程本身。音乐形式最本质的意义,就是对于生命本体与整体的观照,使得现在、过去、未来共在,由此抵达诗歌的内在旋律。
杨宪益毕生始终认为《离骚》是首伪作,真正的作者是比屈原晚几个世纪的汉代淮南王刘安,认为既然原作者不可考,翻译起来自然不应有太多束缚,他后来在自传中说:
这首诗据说是由中国的第一位著名诗人、公元前四世纪战国时期的传奇人物屈原写的,我却一直认为它是一首伪作。它的真正作者是几世纪后汉代的淮南王刘安。这种情形就象莪相的诗,按照推测是一位古代盖尔人诗人所写,实际上却是18世纪的诗人麦克佛荪冒充的。我用英文的英雄偶句体来翻译《离骚》,为了好玩我模仿了德莱顿的风格,对此我很得意。那是我第一次将中国文学译成英文。后来,解放后50年代初我把这首译诗交给北京外文出版社出版了。当著名的汉学家大卫·霍克斯看到这首诗时大吃一惊,他发表了如下幽默的评论:这部诗体《离骚》译文在精神上与原作的相似程度,宛如复活节巧克力蛋之于煎蛋的相似程度。大卫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俩都认为他的评论很有趣。但不管怎么说我至今仍认为著名诗歌《离骚》是一首伪作,我用略带嘲弄的英雄偶句诗体来翻译它是恰当的。(18)
为了向导师埃德蒙·布伦顿呈现中国古代的文学成就,杨宪益在《离骚》翻译过程中,不仅注重原作精神的跨语际传递,还尤其注重诗作中艺术手法的再现,德莱顿英雄偶句体的五音部抑扬格对于节奏和韵律的倚重无疑会成为杨宪益的首选,全文几乎没有偏离。如:
以上表格用“/”划分音步,用加粗表示重读音节,“AA,BB,CC……”表示尾韵。
杨宪益译文中呈现了非常整齐的五步抑扬格:每句有十个音节,五个音步,且每个音步的第一个音节为轻音,第二个是重音,押尾韵对偶句。
《毛诗序》中有:“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西晋陆机认为:“诗缘情而绮靡。”诗歌是最集中地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饱含着丰富的想象和情感,常常以直接抒情的方式来表现,语言精练,音调和谐,有鲜明的节奏和韵律。诗的本质特征是抒情美。诗歌创作的过程就是情感抒发的过程,是诗人以情观物,以情化物,以情写物的过程。屈原在《离骚》中,通过描写为崇高理想而奋斗,抒发其遭谗被害的苦闷和矛盾,表现诗人坚持正义和理想的斗争精神,同时揭露楚国贵族集团黑暗腐朽的本质,抨击他们颠倒是非,结党营私,谗害贤能,邪恶误国的罪行。杨宪益译《离骚》时,中国正遭受践踏和蹂躏,《离骚》中有多处诗句直接或间接表达爱国忧民的思想,由此也可反映出杨宪益翻译《离骚》想要表达对祖国人民生活的关怀和担忧。杨译《离骚》运用英雄偶句体这一独特的诗歌体系,再现了原诗的意美、音美、形美,完成了跨越国界、超越时空的审美转化,促进了中西文化的交流,取得了很高的艺术成就。“杨宪益第一次翻译中国的古典文学作品就选择了这首连本国人都难于理解的古诗巨著《离骚》,显示了他的起点之高和胆略之过人。他的译作大气磅礴而又流畅,略带夸张和嘲弄的口气。……这首译诗作为他青春时代的一个永久的纪念品屹立在欧洲各大学的图书馆书架上。”(19)英国留学期间,杨宪益还翻译过唐代后期诗人李贺的一些诗,在朋友的帮助下发表在牛津大学的一本学生杂志上,在学生中产生过不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