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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同余数概论
(第1~12条)
第1节 同余的数,模,剩余和非剩余
1
假如数b和数c之差能够被数a整除,则称b和c对于a同余;反之则称b和c对于a不同余。我们将数a叫做模。如果b和c同余,则b和c互为对方的剩余,如果不同余,则称其互为非剩余。
这里的数必须是正整数或者负整数[1],而不是分数。例如,-9和16对于模5同余;-7对于模11是15的剩余,但对于模3是15的非剩余。
因为0能被任何数整除,所以对于任何模来说每个数都与其自身同余。
2
给定数a,它对于模m的所有剩余都在式a+km中,其中k是任意整数。由此可以推导出下文给出的显而易见的定理,对这些定理做直接证明是很容易的。
从现在起用符号“≡”来表示同余,必要时可以在后面加上圆括号并写出模;例如,-7≡15(mod 11),-16≡9(mod 5)[2]。
3
定理
给定m个连续整数a,a+1,a+2,…,a+m-1和另一个整数A;那么对于模m,这些整数中有且仅有一个数与A同余。
如果是整数,则a≡A;如果是正分数,则假定k是最接近它且大于它的正整数(或者如果此分数为负分数,则k是最接近它,且绝对值小于它的绝对值的整数)。这时,A+km将处于a和a+m之间,这就是要求的数。显然,所有的商…,均处于k-1和k+1之间,所以它们中的整数不可能多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