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理想的决策
研究一个组织的决策,最基本的方法是假定决策者是理性的。以国家利益为核心的理性决策模式也是最为经典的决策模式。这一分析方法将国家视为一个整体,作为黑匣处理。决策行为以理性和偏好理论为基础,决策依据是国家利益的排序及导向。一个方案所实现的国家利益越大,决策者对这个方案越偏好。在理性决策模式分析框架下,决策者在制定政策时通常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对利益进行排序,并依据利益的排序结果做出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决策选择。简言之,决策者的决策依据是实现组织的利益最大化。
通过以上假定,决策者可以将不同决策后果按照决策者的偏好顺序排列起来。面对具体情况时,一个决策可能对几个方面的国家安全都造成影响,而且影响程度各异。例如,战争在扩大领土的同时损失了人口。综合来看,这一偏好如何判断呢?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将国家利益进行综合考虑,因为国家利益的互补交换不是固定比例的。例如,人口很多的国情下,决策者可能对损失一定人口换取土地是有偏好的,而在相反的情况下,决策者则认为不值得。这就是偏好排序的规律。偏好排序在一般情况下不是先验的,必须通过实际观察获得。除了一些可以用自然科学方法和经济学方法明确计算得到的偏好排序以外,许多情况下偏好规律需要通过观察、历史案例等获得。
理性决策是最传统也是最基本的决策方法,能够解决大量的现实问题。理性决策不仅是一个描述性的方法,而且是一个指导性的方法。作为指导性的方法,它可以帮助决策者选择对国家安全最有利的决策,即告诉决策者应该怎么做。作为描述性方法,它告诉研究者一个国家在安全领域的行为可能会是什么。因此,理性分析方法不仅可以用来帮助决策,而且可以用来分析国家在安全领域的行为。通常情况下,通过利益排序、分析偏好进而判断决策者的决策行为是可行的并且可靠的,能够进行较为成功的预测。但是这一方法并非包治百病,在一些情况下也存在问题。
一方面,理性决策将组织视为一个整体。例如,一个国家的国家利益作为一个整体由一国政府所代表。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在组织决策过程中,会有多个部门和机构参与其中。大量的案例表明,实际决策过程并不能将国家黑匣化而忽略政府各部门间的决策运作过程,即官僚决策模式,或称科层决策模式。政府的决策通常由多个部门参与,每个部门都代表了不同的国家利益。在实际情况中,每个部门还代表着各自的部门利益。例如,美国的军控决策往往涉及能源部、国防部、财政部、商务部等多个部门。每个部门会从不同的角度考虑问题,比如,商务部着眼于经济贸易利益,国防部着眼于安全利益,所有的决策都需要在国家利益下整合。因此,决策的产生往往受到部门利益的影响,通常会反映出决策主导部门的利益偏好。另外,决策者群体利益也影响到决策中的国家利益排序,即小集团决策模式。这些问题就造成了实际运行的决策与理想中的决策相去甚远的局面。
另一方面,理性人假设是理性决策的基本假设。这一假设认为决策者都是理性的,在决策时会进行利益排序,并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决策选择。然而,在实际决策过程中,每个决策者面对相同的情况可能做出不一样的决策行为。其原因就在于,决策者并不是绝对理性的。首先,理性决策假定利益是可以计算并进行恰当排序的,这就要求决策者的信息是充分的。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决策信息并不充分。决策者对决策选择导致的国家利益收益或损失并不能进行正确判断。这一情况是由信息不充分引起的,如古巴导弹危机期间,美国总统的决策集团对于苏联向古巴运送导弹的动机和意图并不清楚,因此也不清楚应当做出怎样的反应和决策。其次,决策者具有各自不同的认知心理特质,对于特定的决策环境,可能产生不同的认知和心理反应。在这种情况下,决策者对利益的分析及排序可能产生些微差别,进而影响决策结果。例如,美国历任总统对于发动战争和结束战争的时机选择,就与总统个人的性格和心理特质紧密相关。战争发动或结束的决策并非按照国家利益分析方法选择在最恰当的时机进行,而通常表现为一个新总统的上台会实际影响到战争的发动和终结。最后,决策者的决策行为存在惯性。决策行为有可能受到战略文化和外交遗产等的影响。在某些习惯或思维定式的影响下,决策者有可能并不进行理性的利益分析,而是依据已有的原则和行为方式进行反应,进而形成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