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榜经典: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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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在办公室里很勤快。老板也待我很客气。他问我会不会太累,还询问了妈妈的岁数。我说“六十多吧”,怕搞错了。不知为什么,他流露出一种松了口气的神色,像是认定了此事终于告一段落。

提货单在我桌子上堆成了小山,我得把它们都处理一遍。十二点,我洗了把手,然后离开办公室去吃午饭。这是一天中我最喜欢的时刻。傍晚就没那么可爱,厕所里的滚轴毛巾都湿透了,用了一整天都没人来换。我曾向老板提过这件事。他的答复是,他为此抱歉,但这终究是个无关紧要的枝节。我下班稍晚了一点,十二点半才跟发货处的艾玛纽埃尔一起出门。从办公室能直接远眺到大海,我们观察着货轮在骄阳的炙烤下进港,看得入了神。就在此时,一辆卡车伴随着链条哗啦啦的响声驶来,听起来像爆炸了一样。艾玛纽埃尔问我“要不要过去看看”,我就跑了出去。卡车呼啸而过,我们跟在后面追。噪音和扬尘把我淹没了。我几乎什么都看不见,只能感觉到自己混乱地一路狂奔,绕过绞盘和机械部件,沿路都是地平线上颠簸的船桅和一些大船壳儿。我腾空一跃,率先跳到了卡车上。我帮艾玛纽埃尔爬了上来。卡车在不平整的码头路面上颠了一路,冲进烈日和尘土,我们喘得上气不接下气。艾玛纽埃尔笑到窒息。

到了瑟莱斯特餐厅,我们依旧大汗淋漓。瑟莱斯特一如既往地挺着大肚子,系着围裙,蓄着白胡子。他问我“还算顺利吗”,我说顺利,我饿了。狼吞虎咽完毕又来了杯咖啡。午餐时喝了太多酒,回家后我就打了个盹,醒来时又想来根烟。那时很晚了,我跑着去赶电车。整个下午我都在工作。办公室热得要命,傍晚离开时,我很高兴我能沿着码头慢慢散步回家。天空呈一种绿色,我快乐极了。我径直回家,不过是想给自己煮些土豆吃。

在漆黑的楼道里我遇见了老萨拉马诺,跟我住同一层的邻居。他牵着狗。他养了它八年,总是形影不离。那只可卡犬得了一种皮肤病,我认为是疥疮,它的毛差不多掉光了,满是红斑和棕色的结痂。他俩常年在逼仄的小屋里共处,老萨拉马诺终于看起来和他的狗有几分相像了。他脸上也有淡红色的硬皮,头发稀疏、发黄。而狗则从主人那里习得了驼背的体型、前突的嘴和紧绷的脖子。他们看上去属于同一个种群,却憎恶着彼此。一天两次,上午十一点和下午六点,老头会雷打不动地出去遛狗,整整八年,散步的路线从未变过。你能在里昂路上撞见他们,狗拽着老萨拉马诺直到把他绊倒。他就一边揍狗,一边骂。受惊的狗匍匐下来,任人一路拖着它。这时轮到老头猛拽它一把。狗一下忘得精光,又遛起了他的主人,再次被辱骂被殴打。于是,他们俩就在步道上僵持着,对视,狗神色惊恐,而老头一脸嫌弃。日日皆是如此。狗想撒尿的时候,老头不给它足够的时间尿完就拉紧狗绳,狗只好在他身后留下一串尿迹。倘若狗不小心尿在房间里,又要遭一顿打。这种光景持续了八年。瑟莱斯特总是说“真不幸”,但终究谁也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我在楼梯上撞见萨拉马诺时,他正忙着骂狗:“下流胚子!烂货!”狗低声呜咽。我跟他道晚上好,但老头继续骂骂咧咧。我问他狗犯了什么错。他没回答我。他只会重复着“下流胚子!烂货!”我大概猜到了怎么回事,因为他俯下身,整理着狗项圈上的什么东西。我提高了音量。他压根头也不回,语气里带着一丝压抑的怒火:“屡教不改。”然后他牵着狗离开了,狗拖着四只爪子跟在后头,呜呜直叫。

就在那时,同楼层的另一个邻居也来了。街坊们都说他是个吃软饭的。每次你问他从事什么工作,他就说是“仓库管理员”。总的来说,他不讨人喜欢。但他经常跟我聊天,偶尔还来我家小坐,因为我愿意倾听。我觉得他的话挺有意思。何况我也找不出拒绝和他交谈的理由。他叫雷蒙·桑特斯。生得矮,肩膀宽,长着拳击手式的鼻子。他常常穿得很光鲜。有次我们聊到萨拉马诺时,他也说:“真不幸!”还问我有没有觉得倒胃口,我说没有。

我们一起上楼,准备跟他道别时,他说:“我搞到一些猪血肠和红酒,您要不要过来尝尝?”我想这样就用不着自己做晚餐,便答应了。他家也只有一间卧室和一间没窗子的厨房。高出床的墙面上摆着红白相间的小天使泥塑,还挂着几幅体育冠军的照片,三两张裸女的快照。房间里很乱,床铺也没整理。他点燃了油灯,从口袋里掏出一卷肮脏不堪的绷带包扎了他的右手。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他和某个找茬的家伙打了一架。

“您知道的,默尔索先生,”他说道,“我不是坏人,但性子很躁。那家伙跟我说‘要是你算个男人,就从电车上滚下去’。我说‘得了,闭嘴吧’。他说我不算个男人。我下了电车,跟他讲‘你够了,省省吧,不然我帮你长点记性’。他还问我‘你想怎么着’,我一拳打过去。他闷声倒地。我想过去扶他一把,但他躺在地上踹我。我用膝盖顶了他一下,又扇了两巴掌。他那张脸血迹斑斑。我问他服不服气,他说‘服了’。”

说话那会儿,桑特斯一直在整理着绷带。我坐在床上。他说:“您懂的,我才不要给自己惹麻烦。是他先惹的事儿。”确实如此,我深表赞同。他说,他就是想咨询我,碰上这种事该怎么处理。他说我是男子汉,又深谙生活之道,肯定能帮上他,然后我们就会成为朋友。我什么都没回答,他又问我了一遍,愿不愿意跟他做朋友。我说我不介意,他看上去挺开心。他端出猪血肠,放在炉子上煮,又摆好玻璃杯、盘子、刀叉和两瓶酒。一切都安静地进行着。我们在桌边坐下。一边吃,他一边跟我讲他的故事。起初他还吞吞吐吐的。“我结识了一位女士……也可以说是我的情妇。”那个跟他打架的就是这女人的兄弟。他告诉我,是他一直在养她。我没吱声,他马上就说起自己晓得邻居议论他的流言,但他确实在一家仓库当管理员,问心无愧。

“接着说我的故事吧,”他说,“我发现她骗了我。”他给了她足够的生活费,甚至还帮她付了房租,给她一天二十法郎买吃的。“三百法郎房租,六百法郎的伙食费,时不时买几双丝袜,加起来也有一千法郎了。而且她没有工作。她认为理所当然,还说光靠我接济的钱根本活不下去。我就问她:‘为什么不找个半天的兼职做做?那样就能减轻我的一些小笔开支。这个月我给你置办了一套新衣服,我每天给你二十法郎,帮你交了房租,而你呢?你跟朋友喝下午茶。你给他们又送咖啡又送糖。我就负责给你掏钱。我一直待你够不错的了,你却对我很差劲。’但她还是不出去工作,总说她搞不定,种种这般让我觉得自己受了骗。”

接着,他跟我讲述他如何在她的包里翻到一张彩票,她怎么也不肯说从哪里搞来的。过了一阵子,他又在她家里发现了典当两条手链的“收据”。他一直不知道她还有手链。“我彻底看清了她一直在骗我。所以我离开了她。不过我先揍了她一顿。然后我跟她挑明这一切的真相。我说她想要的无非是消遣。您懂的,默尔索先生,我这么跟她讲的:‘我给你的幸福,别人看着都嫉妒,你却什么都看不见。你以后就会明白跟我在一起有多快活。’”

他把她打得流了血。此前,他从未伤过她。“过去也打过,但可以说,打得充满柔情。她会哭一会儿。我就关紧百叶窗,每次都这样收场。但这次是正儿八经地打。我觉得对她的惩罚还远远不够。”

他解释说,他想就此咨询我的意见。他停下来,去拨弄烧焦的油灯灯芯。我一直在听他讲。我差不多喝了整整一升酒,太阳穴烧得滚烫。我抽了不少雷蒙的香烟,因为我身上一根不剩。末班电车经过,把郊区的噪音带往更远的地方。雷蒙继续说下去。他最苦恼的是“他对他姘头还有感情”。但他想给她点脸色瞧瞧。他最初想到的是带她去宾馆开房,然后通知“扫黄警队”过来,搞臭她的名声,把她登记成妓女。他去找道上的朋友帮忙。他们也没想出什么好主意。就像雷蒙向我指出的,小流氓们到了关键时刻总是派不上用场。他把这话跟他们挑明,他们建议在她脸上“留点记号”。但这实在非他所愿。还需再考虑考虑。首先,他想问我一些事情。但在那之前,他想知道我对整个故事怎么看。我说我没什么评价,只是觉得很有趣。他问我觉不觉得这里面存在着欺骗,我表示似乎确有欺骗,至于她该不该受罚,以及换作我会怎么做,我回答说,这种事没有确定的答案,但我能理解他想惩罚她的那种心情。我又抿了一口酒。他点了一根烟,将他的计划徐徐道来。他想给她写封信,在信里“先迎头猛击她几下,再让她悔恨不已”。待她回到身边,他要先睡了她,“快要完事的时候”往她脸上啐口痰,把她轰出去。我觉得这确实算得上惩罚了。但雷蒙觉得自己没能耐写那样一封信,想请我帮忙执笔。见我没吭声,他问我是否介意当机立断,现在就把这事儿干完,我同意了。

他饮尽一杯酒,随即起身。他把餐盘和一口没动的香肠推到一边,仔细擦拭打了蜡的桌布。他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一张方格稿纸、一只黄信封、一支红色木杆笔和一口灌满紫墨水的方瓶。他告诉我那女人的名字,我意识到她是个摩尔人注1。我开始写信。写得有点随性,不过我尽力去满足雷蒙的需求,毕竟我没理由让他感到不快。然后我大声把信读了一遍。他一边抽烟一边听,时不时点头,末了,他求我再朗读一遍。他很满意。“我就知道,你洞悉了生活。”他说。一开始我还没注意到他开始用“你”来称呼我。当他说“现在,你是我真正的哥们儿了”,我才从震惊中反应过来。他把这句话重复了一遍,我应声说:“是啊”。对我来说,我们是不是朋友根本不打紧,但他却露出愉快的神色。他把信封好,我俩把酒喝光了。随后又坐了一会儿,静静地吸着烟。外面,一切静悄悄,甚至能听见汽车经过时滑行的声音。我开了口:“有点晚了。”雷蒙也这么觉得。他说时间过得真快啊,在某种意义上,的确如此。我感觉乏了,站起来却有点困难。我一定看起来疲惫不堪吧,因为雷蒙说我应该照顾好自己。一开始我没听懂。然后他解释说,他听闻了我妈妈的死讯,但这是注定要发生的事。我也这么认为。

我起身,雷蒙使劲地和我握手,说男人总能心意相通。离开时我把门从身后带上,在漆黑的楼梯平台上待了一会儿。整幢楼静静的,我能感觉到从楼道的深渊升起的一缕幽暗而潮湿的微风。我只能听见血液在耳朵里嗡嗡作响。我站着,一动也不动。然而萨拉马诺的房间里,传来狗轻轻的呜咽声。

注1 从历史上看,摩尔人主要指的是伊比利亚半岛的伊斯兰征服者。这个词在欧洲被广泛使用,一般代指穆斯林,特别是西班牙或北非的阿拉伯人或柏柏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