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看到光
大多数人的青春大概就是如此——从最初的迷惘开始,站在人生的某个十字路口上犹豫不决,再跌跌撞撞继续向前走。有过叛逆,有过放弃,也有过沉沦,但最终,应该还是会找到,自己将要去往的路;懂得,人世冷暖、世事难料;放下过往,放下彷徨,满怀热情地去追赶遥远的梦;担起应有的责任,像个大人一样稳步向前。
我的青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大概是初二那时候吧。我叫陈墨,人如其名,老是低着头走路,平时话也不多,就一两个聊上天的朋友。那是我以前的样子。
从初二起,我的生活好像慢慢变了,我的周围,以及我自己……
班级新转来了几位同学,第一印象就是他们都挺好看的嘿嘿。过了不久,他们在我心里也都有了不同的印象,比如,那个留斜刘海扎马尾辫的女孩,不学无术,脾气差但还爱迎合别人;那个长得还不错的男孩性格张扬,老爱摆谱,还有些瞧不起差生。这两个人给我的印象都不怎么好。班长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辍学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消息,常齐当上了新班长。还有么?好像再没有什么变化了,我依旧和一个女孩说说笑笑,写写作业望望窗外,看着班里的其他同学说笑打闹。
我似乎也跟着变了,从那个起初给我印象不好的男孩开始。他叫程沅,是隔壁班班主任的儿子。我怎么知道的?有一回他考砸了,被他老妈当众甩了一耳光。这个骄傲到有点自满的男生好像没有多让人反感了。这满身的傲气应该大多来自他妈妈吧?他也有骄傲的资本啊,除了万年第一林森同志,我和他就一直争第二。看着那个仿佛会发光的男生,我突然发现,与其说反感,倒不如说是羡慕,像他一样骄傲地活着,自信地笑着真的挺好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慢慢熟了起来,话也变多了,也会像别的同学一样互相挖苦互相打闹。我呢,也变得开朗了起来,偶尔主动和别的同学聊两句,帮点同学的小忙,虽说不是很频繁。
变得开朗了,同学们之间的事也有些传入我的耳朵(额,主要是这个事件离我太近了)。有天,我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常齐喜欢我朋友吴韵琝!而且追了她好多年了呢。我还是很看好他俩的,常齐是个好孩子。
从此,我与周晓米,我们的好朋友便多了一个任务,拉着吴韵琝躲常齐,在他俩共在之地。其实,我还是很想一个人溜……
我不记得那天是哪一天了,就记得一件事,我与程沅闹掰了。那段时间剪了短发,又后悔了,短发配我真心不好。然后就常换发型,找一个看着舒服的留着。别问我为什么,颜狗不许自己丑。
程沅就近看,又退几步,“啧啧啧”,又摸了摸下巴,“我说,你天天换发型很闲吗?发卡挺好看的,我玩儿玩儿?”他伸手向发卡袭来。我一急,闭眼一伸手,啪!空气突然凝固了。再一睁眼,就看到了一排爪印,这下闯祸了……他冷眼看了我一眼,转身就走,道歉声仿佛被空气挡在了我俩之间。
之后半学期,我们一句话也没说过。
孩子的世界就是这么难以捉摸,我们慢慢又熟悉起来。他好像变了,没以前张扬了,不过浑身依旧闪着光。我就在想,这小子不会被我打傻了吧……
又一次冷战好像是因为我给某男生讲了一道题众人皆说他吃醋,他居然承认了。好吧,这家伙喜欢我。第一次懵懂,不知所措。走一步看一步吧,我开启了小心翼翼的生活,小心地和他交流。
我一直在思考,我真的只是喜欢,不对是羡慕他的生活方式吗?最后这一“答案”以真心话大冒险的方式被揭晓。我被几个猪室友坑了一把,在她们暗地里“恶狠狠”注视下艰难地吐出四个字:“我喜欢你”然后头也不回就走了。
我一直想抽空解释一下却不知从何说起。或者是,话到嘴边,说不出口。我不知道喜不喜欢他,但我挺喜欢和那个浑身发着光的人在一起聊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