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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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999年以来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特点

本文集是在1999年出版的。从那之后,国际关系理论仍在发展,但似乎进入了一种常规科学状态,没有产生高度的学术兴奋点,也没有创造出可以成为辩论中心的新理论。这本文集成书时期的特征依然是当今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主要特征。现实主义尚待中兴,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的辩论也进入了深入发展的阶段,大多数的研究是对已有理论提出的假设进行的实证性验证。38不过,六年之前,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仍在开始成熟阶段,所以,自由主义内部的争论在文集中有所表现,但建构主义内部的争论却没有表现出来。从温特的《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出版以来,建构主义内部出现了分析层次的回落现象:国际关系理论建构中的“华尔兹效应”39不仅在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阵营的影响力减弱,在建构主义内部也是如此。当然,这些分析层次的回落并非像20世纪70—90年代那样,将理论建构明确地固定在一个清晰的分析层次上面。这种回落是一种融合性的,即更多地关注不同层次的互动,研究重点往往置于体系、区域、国家、次国家和个人之间的互动。这种现象使得国际关系的理论不像体系理论那样简约明晰,但从另一方面看,却也加强了理论的解释能力。

如果对这些现象加以整理,就可以看到下面几个特点。

第一,新自由制度主义与结构建构主义之间的辩论在深入发展。这一辩论激活了第四次国际关系理论论战,1999年之后在深入发展。一方面,国际制度对国家行为的制约作用已经从国际经济领域扩展到几乎所有国际关系和国家活动的领域,包括环境、人权等。近年来,由于恐怖主义、自然灾害等活动的加剧和蔓延,非传统领域中的制度研究也成为国际关系的重要议程。另一方面,国际制度所包含的规范、规则等对国家身份的塑造和重塑也在各个领域深入开展,出现了大量研究成果,包括安全共同体、集体身份形成、国家对规范的学习和内化等等。制度和文化之争仍在进行之中,不过涉及的面更为广阔,讨论的点更为深入。40

第二,新自由主义内部的体系理论和单位理论之间的辩论也在深化。在基欧汉创立新自由制度主义的时候,虽然同时存在各种不同的自由主义流派,包括共和自由主义、贸易自由主义等,但从理论化程度来说,新自由制度主义最突出,它所引发的辩论和产生的研究议程也最多。所以,在学理上,新自由制度主义成为辩论的一个焦点。但是,冷战之后国际关系的发展使人们越来越关注国际国内两个层面的结合。比如中亚的所谓“颜色革命”,国内和国际的因素,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的作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自由主义学者转而对两个层面因素的重视是对体系层面的自由主义理论,尤其是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解释能力的不满。1991年,自由主义派学者詹姆斯·罗西诺在《动荡的世界政治》一书中指出,世界政治研究领域存在两个世界,一个是国家中心的世界(state-centric world),另一个是多元中心的世界(multi-centric world)。他进而把多元中心的世界定义为高度异质性、权力分散但又充满活力的世界,这是与以国家为中心的世界完全不同的一个世界。41在所有体系理论中,最便利的方法是选择国家为国际关系的主导行为体,而由此构成的世界也只能是国家中心的世界。这是一个简单的画面,充分注意到科学的简约性。而比较政治学的研究方法恰恰是将这样一个整齐的世界打散,使之成为一个具有多元行为体的复杂世界。正如本书中艾肯格林所感叹的那样,国际政治似乎没有经济学那样一个整齐的领域和大家认可的核心理论假定,因为国际政治的世界太复杂了。不过,单位层次的自由主义研究正是要仔细审视这些国家内部的复杂结构和进程。

第三条脉络是体系层次的建构主义和单位层次的建构主义之间的辩论。这一点在本书中没有刻意勾勒,大概在1999年的时候,建构主义还没有厘清自己内部的异同。1999年底,温特的《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出版,引发了国际关系学界极大的兴趣。从此主流建构主义比较明显地显示出两种趋势。一是以温特为首的体系层次建构主义,包括芬尼莫尔的《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利益》等重要著作,也涵盖了本书中鲁杰对国际规则的分类。42这类理论可以称为结构建构主义,因为它的研究重心是体系层次因素怎样建构了国家身份。比如,温特在《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中强调的是国际体系观念结构对国家行为体的身份建构;芬尼莫尔在《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利益》强调的是国际制度怎样教会国家去塑造一种新的身份及其由此产生的利益。

但是,体系层次建构主义受到单位层次建构主义的批评。1987年,温特在发表《国际关系理论中的行动者-结构问题》的论文时,强调的是一种社会性互动,亦即行动者和结构之间的互构。这主要是一种双向的活动,既自上而下,又自下而上。43但在《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一书中,相互建构却基本上变成为一种单向建构,即国际体系的观念结构建构了国家的身份。国家之间的互动则成为次要的内容,温特建构主义以体系理论为主,因而也就成为一种自上而下的理论。但是,如果没有国家身份形成的理论,也就没有身份政治可言。齐菲斯在她2002年的著作《国际关系中的建构主义》中,批评温特的理论是没有政治内容的身份/认同理论。她说,温特认为国家的自生身份,即由国内政治形成的身份,从本体论角度来看,是先于国际体系的,是外生的和给定的。据此,她认为温特的中间道路抽去了“政治”这一灵魂。国内政治提供了基本语境,没有这种语境,国家的身份/认同就失去了依托。44

同时,在建构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单位层次的建构主义从来都是重要的一支。比如,卡赞斯坦的《文化规范与国家安全》就是从日本国内进程角度研究日本战后塑造起来的身份;45江忆恩的《文化现实主义》也是根据中国国内文化传统来研究中国的战略文化,从而研究中国的冲突与合作行为的。46另外,勒格罗的论文在次单位层次上面发展了建构主义理论。他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研究问题:是体系层面上的国际规范还是单位(次单位)层面上的组织文化对行为体行为的影响更大。他发现在许多情况下,“组织文化”这一解释变量比体系层次的“规范”变量更能够解释行为体的行为。47我观察中国过去20年里的发展历程,也发现单位层次的观念结构,在身份形成和再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48建构主义在分析层次上的争论与新自由主义有着相似的路径。49

这部文集出版之后,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大致沿着这三条主线发展。我们既可以看到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的论争,也可以看到新自由主义和主流建构主义内部的论争。我在为《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撰写译者前言的时候,曾讨论过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之间的趋同问题。在梳理本文集的这些理论脉络的时候,又恍然感到其中辩论的主要对垒阵营——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似也有趋同的意思,或者说是理论的融合。虽然还没有完全梳理清楚,也未作详细论证,还是想把这个观点提出来,既作为对这部论文集的一种反思,也作为进一步展开讨论的基础。以下的两个方面尤其值得注意。

首先,理论取向的趋同。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都在发展自己的国际治理理论。治理和秩序是相互关联的两个概念。在讨论世界秩序的时候,现实主义理论集中到主要大国和权力结构上面:大国的关系决定了国际关系的命运,硬实力决定了国际关系的结果,传统安全决定了国际关系的走向。国际秩序就是建立在国际实力分配基础上的国际体系秩序,比如均势秩序和霸权秩序。50在现实主义的秩序框架中极少具有社会的成分,也几乎没有非国家行为体的活动空间。但是,冷战之后势头甚猛的全球化却带来了无数新的问题。这些问题难以使用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加以阐释,也难以归结为单纯的国家之间的关系。比如恐怖主义、环境污染、流行病、自然灾害等非传统安全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全球性问题。它们既非国家发起,也不是军事实力能够予以解决的。这些新的全球性挑战涉及国家,也涉及非国家行为体,并且无论一国的实力多么强大,都无法单枪匹马地解决问题。一方面,这些问题使得国际社会受到无序混乱状态的威胁,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国家之间合作的余地。国际治理已经成为国际关系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概念。如何塑造国际行为体的期望与利益,如何使国际制度的设计促成国际行为体之间的合作,如何通过学习过程形成共识,如何通过共识整合行为体的利益与偏好。这些问题说明,国际制度的成败关系到国际治理的成败。

新自由主义的治理理论集中在利益共赢的“制度治理”上面,以制度提供利益为主要治理动力,基本假定仍然是国际制度降低了行为体之间的交易成本,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便利了共赢型博弈,加大了国际行为体实现利益的可能,因而加强了它们的合作取向,达到减弱战争危险、维持秩序和国际治理的目的。51但不同层面的自由主义治理理论涉及的治理主体是不同的。国家、非国家行为体都是重要的因素,有的时候,非国家行为体甚至超过国家的作用,比如恐怖组织。罗西诺在国际治理方面做出了开拓性的研究。52建构主义的国际治理理论则强调“规范治理”。比如阿德勒和巴尼特主编的《安全共同体》收入了研究国际共同体的重要论文,认为在国际层面建立共同体是可能的。这样的共同体能够影响国家的安全政策,使共同体成员更趋和平。53凯克和斯金克1999年在题为《国际与地区政治中的跨国倡议网络》的论文中,提出跨国界的非政府倡议网络在建构规范方面的重要作用。54当然,在这方面比较超前的观点是温特的世界国家理论。温特认为,一方面,在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下,存在国家实力的差异和国家之间的竞争,另一方面,国家又有着追求在平等基础上得到承认的心理需求。所以,世界体系最终的结果是世界国家的出现,也隐含只有具有高度身份认同的世界国家才能真正实现世界治理。55

同时,在地区层面,地区主义成为与全球化势头相似的世界性现象。欧盟、北美、东亚的地区一体化进程都充满了活力。地区一体化被视为区域治理的重要因素和全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区主义理论也在很大程度上涉及国际制度的内容。新现实主义认为地区若无明显的实力结构,如大国协调或势力均衡,则必然不稳定。新自由主义的地区主义理论却强调地区制度建设,希望重建新功能主义的理论框架,强调地区一体化带来的实际利益,考虑国内国际两个层面各种行为体的理性行为是如何推动地区一体化进程的。建构主义的研究则更多地考虑地区一体化和地区性的国际制度怎样影响成员国和其他非国家行为体的偏好和认同,政府、准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如何形成跨国家的地区网络,以新的身份共同参与国际治理,并最终建立区域共同体。56

从整个过程来看,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在国际治理方面走过的道路可以概括为:国际机制—国际制度—国际治理,即接过新现实主义的国际机制研究问题,发展了新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国际制度的研究议程,继而又出现了包含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的国际治理理论。全球化带来了全球性问题,全球问题需要全球治理。否定国际体系的绝对无政府性引导出国际社会、国际组织、国际规范、国际制度等一系列概念。这些概念得到了重新诠释,更加密切地与全球治理联系在一起。无论是新自由主义还是建构主义,都认为国际领域的治理需要规则。所以,两种理论都承认“制度治理”,当然,它们对制度的作用做出了不尽相同的解释。同时,治理的目的是建立一个有序的国际市民社会,其中包括国家,也包括非国家行为体。而这种市民社会则既有利益共赢的成分,也有观念共享的因素;既有实现既定行为体目标的利益性考虑,也有使行为合法化的规范性需求。所以说,两种理论也都赞同“规范治理”,虽然它们对规范的功能也有着不尽相同的理解。57既然如此,“制度治理”和“规范治理”就能成为相辅相成的两个因素,两种理论也就可能在构建国际治理理论方面实现补充性交融。

其次,核心信仰的趋同。社会科学理论是有信仰内核的。因为社会科学是人研究人的科学,所以,它无法像自然科学那样价值无涉。正因为如此,有人认为所有国际关系理论都是理想主义理论,因为每个理论中都有各自的理性信念。现实主义信仰物质实力,自由主义信仰个人自由。洛克、霍布斯的前社会状态是他们的研究起点,但是这些状态的形式是他们想象出来的。洛克的前社会和谐状态导向小政府和契约论,而霍布斯的前社会丛林状态则导向利维坦。所以,理论的趋同可能从根本上说是信仰内核的趋同。

在这部文集中,编者专门列出一个部分,讨论理性主义与现实主义的比较与借鉴,说明他们考虑到两种理论融合的可能性。理性主义,尤其是新自由主义是否可以与建构主义融合?书中芬尼莫尔和斯金克的文章谈到规范建构过程中的理性选择问题,规范概念和规范建构过程属社会建构范畴,但在这一过程中的行为,则反映了理性选择的重要性。所以,两位学者认为理性主义和建构主义在有些方面是可以沟通和融合的。卡勒的文章也提出理性选择理论和其他理论,比如建构主义和心理学,是可以结合起来的。重要的是以研究问题为核心,重构理论之间的争论和借鉴。

的确,这些新自由主义理论之中有建构主义空间、建构主义理论之中有新自由主义空间的说法是有道理的。比如芬尼莫尔和斯金克的文章中谈到在规范倡导者推进规范的过程中,既需要考虑什么手段是最合理的手段,也考虑权力的重要因素,因而会努力争取政府的支持。58但我以为,这种相互借鉴可能仍然属于表层的近似,而不是真正的趋同。当年,人们批评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趋同,是指其基本假定围绕理性主义趋同,比如无政府性、理性国家等。59但是,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之间存在冲突的信仰内核:现实主义相信国际关系中冲突是根本性的,合作是次要的;冲突是绝对的,合作是相对的。而自由主义恰恰相反。这对矛盾是信仰方面的矛盾,信仰是无法证伪、也无法调和的。因此,在这一方面,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不可能趋同。如果说任何理论都有一个信仰内核,那么恰恰是在这个基本信仰内核上,自由主义与主流建构主义产生了趋同的可能。洛克的前社会和谐假定,康德的世界联邦,基欧汉无霸权合作,温特的霍布斯、洛克、康德三种文化依次进化——这些理论都有一种基本的信仰核心,那就是人类的和谐是可能的。巴尔金在2003年和2004年连续发表论文,提出了一种对建构主义新的分类方法,即自由建构主义和现实建构主义。他批评温特的建构主义是典型的美国式自由建构主义理论,因为其核心理念是自由主义的。60在这一信仰内核上,自由主义与主流建构主义相似,而与现实主义截然不同。这就为新自由主义和主流建构主义理论的趋同创造了一个重要的汇合点。61

也许,这些趋同迹象表现了一种国际关系理论发展过程中的融合,或者说国际关系理论正在出现一种融合趋势。基欧汉在“9·11”之后对学派之间的论争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非正式暴力的全球化表明,国际关系理论各种流派之间的某些争论是多么狭隘。对美国遭受攻击的后果进行分析,不仅需要抓住权力结构因素,还要抓住主观信念的变化及其对战略的影响。它必须考虑国际制度、非国家行为体及其网络——这是不同思想流派所强调的世界政治因素;必须探究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之间的联系。我们无需在这些观点之间做出抉择,我们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将它们融合成为一种全面而一致的观点。62

基欧汉到底是在反省自己,还是在质疑迄今为止的国际关系理论?可能两者兼而有之。他的话也许没有错,因为在现实世界中,没有一种理论可以解释一切。这才有“理论是片面的深刻”之说。但是,第二种可能也是存在的。那就是常规科学时期的趋同、融合甚至研究议程的重叠紊乱,可能正孕育着新的理论、预示着知识的创新。写到此时,我想起了一位中国学者对于世界秩序哲学理论的思考:

对世界负责任,而不是仅仅对自己的国家负责任,这在理论上是一个中国哲学视界,在实践上则是全新的可能性,即以“天下”作为政治/经济利益的优先分析单位,从天下去理解世界,也就是要以“世界”作为思考单位去分析问题,超越西方的民族/国家思维方式,就是要以世界责任为己任,创造世界新理念和世界制度。63

这显然不是在提倡理论的融合,而是从新的角度探讨理论的创新,以中国的天下理念思考天下秩序,思考全球化逼出来的问题,思考理论和知识的再生产。自然,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这也不是一个异想天开的梦想。毕竟,全球治理需要具有全球关照的天下学问。

2005年11月24日于京西厂洼


注释

1. 这仅代表我自己的看法,偏颇和错误与其他译者无关。另外,我在这篇译者前言中仍然使用了“国际关系理论”这一传统术语,而三位编者使用“世界政治理论”,是因为他们认为世界政治的主体更趋多元化,所以“国际”难以表达此意。

2. 本书第10页。

3. Stephen Krasner, ed. , International Regimes (Ithaca and Lond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3).

4. 罗伯特·基欧汉著:《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苏长和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5. Peter Katzenstein, ed., 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 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6);亚历山大·温特著:《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6. 第一次指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间的论战,可称为道德与权力之争;第二次指20世纪50—60年代传统学派和科学学派围绕国际关系学方法论展开的论战,可称为传统与科学之争。

7. Robert Keohane and Joseph Nye, eds. , Transnational Relations and World Politics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2).

8. Paul Kennedy,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Great Powers(New York: Wiley, 1987);罗伯特·吉尔平著:《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武军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9. Charles Kingdleberger, The World Depression: 19291931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3).

10. Stephen Krasner,“Structural Causes and Regime Consequences Regimes as Intervening Variable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36: 2 (1982), pp. 185—205.

11. 参见Krasner, ed. , International Regimes

12. 《国际组织》的专刊是很有特色的,比如讨论依附理论、跨国主义等特刊。但影响最大的当属1982年讨论国际机制和1998年讨论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两期特刊。

13. 参见袁正清著:《国际政治的社会学转向:建构主义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14. Alexander Wendt,“Structure-Agent Problem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41 (1987), pp. 335—370.

15. David Dessler,“What's at Stake in the Agent-Structure Debate?”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43 (1989), pp. 441—473.

16. Alexander Wendt,“Anarchy is What States Make of it: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Power Politic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46 (1992), pp. 391—425.

17. Robert Keohane,“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Two Approaches,”in Robert Keohane, ed. ,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tate Power: Essay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Boulder: Westview, 1989), pp. 158—179.

18. Krasner, ed. , International Regimes.

19. Helen Milner,“The Assumption of Anarchy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A Critique,”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vol. 17 (1991), pp. 67—85.

20. Kenneth Oye, ed. , Cooperation under Anarch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5).

21. 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六章。

22. 吉尔平:《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

23. 基欧汉:《霸权之后》。

24. Keohane,“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Two Approaches. ”

25. 肯尼斯·华尔兹著:《国际政治理论》,信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26. 朱迪斯·戈尔茨坦、罗伯特·基欧汉编:《观念与外交政策:信念、制度与政治变迁》,刘东国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7. 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

28. Friedrich V. Kratochwil, Rules, Norms, and Decisions: On the Conditions of Practical and Legal Reasoning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Domestic Affair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29. Finnemore, National Interests in International Society.

30. 参见约瑟夫·奈著:《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张小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9—62页。

31. 华尔兹专门论述了国际政治为什么是一个独特的领域。

32. 比如理查德·罗斯克兰斯、阿瑟·斯坦主编:《大战略的国内基础》,刘东国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3. 参见华尔兹:《国际政治理论》;Bruce Bueno de Mesquita, The War Trap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1)。

34. 秦亚青:《权力·制度·文化:国际政治学的三种体系理论》,载于秦亚青著:《权力·制度·文化:国际关系理论与方法研究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25页。

35. 试比较华尔兹的《国际政治理论》和摩根索的《国家间政治》;基欧汉的《霸权之后》和基欧汉和奈的《权力与相互依赖》;温特的《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和奥努弗的《我们造就的世界》。可以发现,在这三对著作之中,前者简约,后者复杂;前者的分析层次都明确设定在国际体系,而后者多是各种层次混用;前者可以很容易导出可验证的假设,后者则难以导出这样的假设。追求简约、或曰追求科学性,成为第二次学理辩论(即方法论辩论)之后美国国际关系学界的重要理念。

36. David Dessler,“What's at Stake in the Agent-Structure Debate?”

37. 参见罗伯特·基欧汉、海伦·米尔纳主编:《国际化与国内政治》,姜鹏、董素华译,门洪华校,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实际上,基欧汉被视为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关系理论学者,不仅是因为他自己的开创性研究和新自由制度主义学派的创立,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这就是他善于发现新的研究领域和新的研究议程,即便是与他自己的理论相左,他也会发掘支持。1993年,他与戈尔茨坦合编的《观念与外交政策》将观念的因素列为与物质性因素同等重要的自变量。他与米尔纳合编的《国际化与国内政治》将两者结合起来。这些都是对他自己的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的挑战。他担任北京大学出版社“国际关系理论前沿译丛”编辑顾问委员会主任,曾多次向我建议组织翻译建构主义的重要著作。因此,思想开放和学术活力是基欧汉影响不减的重要因素之一。

38. 托马斯·谢林(Thomas Schelling)获得了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对国际关系理论学界无疑是一个很大的鼓舞。这是国际关系学界第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人,其主要理论贡献当然是博弈论和战略行为。两年前,基欧汉两次来信,希望我考虑找人将谢林的《冲突的战略》(The Strategy of Conflict,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0)译为中文,但当时没有找到合适的译者,只好作罢。他的理性主义思维和战略互动研究对基欧汉创立新自由制度主义影响很大。他的获奖,是否可能激起国际关系理性主义理论的创新性发展,现在仍不得而知。

39. 即强调只有体系层次理论才是国际政治理论、非体系层次理论都是还原理论的观点。华尔兹对此做出了详细的论述,并直接影响了新自由制度主义和温和建构主义,故称“华尔兹效应”。参见华尔兹:《国际政治理论》,第二、三章。

40. 关于这一持续的辩论,参见Friedrich Kratochwil and Edward D.Mansfield, ed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and Global Governance, 2nd ed. (New York: Pearson/Longman, 2005)。

41. James Rosenau, Turbulence in World Politics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1).

42. 鲁杰将国际规则分为构成性规则和限制性规则,这两类规则在鲁杰那里是体系层面的因素,比如交通规则和弈棋规则(参见本书第272—276页)。当然,鲁杰的论述中并没有像温特那样明确表示自己的理论是体系理论。

43. Wendt, Alexander (1987)“The Agent-Structure Problem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41: 335—370.

44. Maja Zehfuss, Constructivism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 Politics of Realit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45. 彼得·卡赞斯坦著:《文化规范与国家安全》,李小华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

46. Alastair Iain Johnston, Cultural Realism: Strategic Culture and Grand Strategy in Chinese Histor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5).

47. Legro Legro, Jeffrey W. (1997)“Which Norms Matter? Revising the‘Failure’of Internationalism,”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51: 31—56.

48. 秦亚青:《国家身份、战略文化和安全利益》,载于秦亚青:《权力·制度·文化》,第348—362页。

49. 实际上,现实主义的研究层次也在回落。最小现实主义除了保持现实主义的一个或几个核心假定之外,其他内容都或多或少地偏离了新现实主义的结构理论,许多研究成果都表现了层次回落,即从体系层次向国家乃至个人层次回落,比如所谓的新古典现实主义。这一流派以国家为基本分析单位的“第二意象倒置”现象,亦即主要考虑国家层面因素对国际层面因素的影响。伊肯伯利(John Ikenbury)、马斯坦多诺(Michael Mastanduno)、扎卡利亚(Fareed Zakaria)等都大致属于这一类。扎卡利亚认为,国家的对外扩张政策是国际国内两个层面国家权力作用的结果。施奈德将国内政治进程视为国家对外政策的主要原因,即“大战略的国内决定因素”。现实主义还转向更低的分析层次,研究个人决策者对国家行为的影响。比如沃尔特(Stephen Walt)的威胁均衡理论,分析重心就转向了决策者的心理因素对国家安全政策的影响。

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的研究议程都出现了向单位和次单位层次的回落。到目前为止,国际关系学者对于国家内部的政治进程虽然给予很大的重视,但似乎很少有人考虑这样一个问题:政治精英和草根阶层的观念似乎渐行渐远。美国的精英在伊拉克战争之后选择民主党,但大选的结果却是共和党胜出;日本精英阶层对小泉纯一郎的做法不解,但小泉在选举中也获得了胜利;集欧盟精英理念和智慧的欧盟宪法没有得到民众的接受;法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也发生大规模骚乱,等等。如果说真是出现了草根和精英之间的理念差异,这样的差异怎样影响国际关系和世界秩序?这是本书中没有讨论的问题,也是1999年以来国际关系学界没有注意的问题。

50. 参见汉斯·摩根索著:《国家间政治》,徐昕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Henry Kissinger, A World Restored(New York: Grosset and Dunlap, 1964); Edward V.Gulick, Europe's Classical Balance of Power(New York: W. W. Norton, 1955);吉尔平:《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

51. 基欧汉在“9·11”之后专门撰文讨论多边国际制度在反恐中的作用及其局限。其中一个重要的观点是美国在“9·11”之后采取单边主义,但不久就又转向了联合国,因为只有在联合国之内,美国的反恐才可以获得“集体合法化”,也只有联合国才能使一个国家的行动转化成为全球行动。由于将问题归于“合法化”,在某种意义上就进入了社会建构的领域。

52. James Rosenau, ed. , 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 Order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

53. Emanuel Adler and Michael Barnett, Security Communit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2000).

54. Margaret E. Keck and Kathryn Sikkink,“Transnational Advocacy Networks in International and Regional Politics,”International Social Science Journal, 159 (1999): 89—101.

55. 亚历山大·温特:《为什么世界国家是历史的必然——目的论与无政府逻辑》,载于《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11期。

56. Emanuel Adler and Michael Barnett, eds., Security Community;阿米塔·阿查亚著:《建构安全共同体:东盟与地区秩序》,王正毅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卡赞斯坦则以地区为基本分析单位,从新的视角讨论美国霸权之下的地区和国际政治。参见Peter Katzenstein, A World of Regions: Asia and Europe in the American Imperium(Ithaca and Lond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05)。

57. 参见基欧汉:《非正式暴力的全球化、世界政治理论与“恐怖的自由主义”》,载于罗伯特·基欧汉、门洪华编:《局部全球化世界中的自由主义、权力与治理》,门洪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16—319页。

58. 本书第305—315页。

59. 参见秦亚青:“译者前言”,载于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12—15页。

60. J. Samuel Barkin,“Realist Constructivism,”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 5 (2003): 325—342; “Realist Constructivis and Realist Constructivisms,”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 6 (2004): 349—352.

61. 这里说的是主流建构主义理论。在广义的主流建构主义理论之中,可以包含:(1)鲁杰文中的新古典建构主义,如鲁杰、克拉托赫维尔、哈斯、奥努弗等人;(2)自然建构主义,如温特、德斯勒等人。主流建构主义不包括后现代建构主义,如阿什利、德里安等人。但实际上,这些派别之间的界线有时不是十分清楚。譬如,奥努弗的建构主义理论将规则与统治结合在一起,显然受到福柯的影响,所以,比鲁杰和哈斯更加靠近后现代建构主义。参见Nicholas Onuf, The World of our Making(Columbia, SC.: 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 1989)。

62. 基欧汉:《非正式暴力的全球化、世界政治理论与“恐怖的自由主义”》,第323页。

63. 赵汀阳著:《天下体系:世界制度导论》,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