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自然是如何为了告诉我们各种类型的概略认识而使我们观察感性客体的
要学习只有走一条从已知到未知的道路
“我们只能走一条从已知到未知的道路。”从理论上讲,这是一个人人皆知的法则,但在实践中几乎无人知晓。似乎只有不学无术者才会领会这个法则。当他们想让你们懂得某个你们不知的事物时,他们就拿该事物与另一个你们已知的事物作比较。若是他们对为比较所作的选择总是不令他们满意,他们至少表示出,他们感觉到的应该有助于理解。
博学者不是这样。尽管他们想教人,但他们通常忘记走一条从已知到未知的道路。然而,如果你们要我构想出我还不具有的概念,那么我应该依赖于我已有的概念。正因为如此,我明白了:可能经学习而获得的所有认识,是探索我不懂的所有问题的开端。假如存在一种我用来获取新知识的方法,那么它只能是跟我已经用的那种方法一样。
实际上,我们的所有认识,无论是我没有的还是已有的,均来自感官,而且所有比我更有学问的人也曾经跟今天的我一样无知。然而,若是他们在学习上走的是一条从已知到未知的道路,那么为什么我就不能跟他们一样在学习上也走一条从已知到未知的道路呢?而且,如果我获取的每一个认知都使我为获取一个新认知做准备,那么为什么我不可以通过一系列分析从认知走向认知呢?一句话,为什么我不到博学者已经寻找到认知的感觉中去寻找我没有的认知,我和他们毕竟有一样的感觉?
无疑地,如果博学者始终知道自己是如何学习的,那么他们就容易发现他们已经发现的。但是,博学者忽视了这个问题,因为这正是他们疏于观察的,或者说,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甚至没有去想这个问题。当然,对于这个问题,他们只是在作分析且作得很完备的时候才得知。但是,他们没去注意这个问题。几乎可以说,自然使他们认为知道不知道认知如何而来无关紧要。博学者倾向于相信,不轻易暴露思想的、有天赋的人在获得认知方面更具有优势。因此,假如我们很难理解他们,不必感到惊讶。只要他们自炫在某些方面具有天赋,他们在其他方面就没有什么可炫耀的了。
不论什么情况,大家自然意识到,我们只能走从已知到未知的路。且看我们是如何能够运用这个真理的。
任何已经获取认识的人还能获取更多的认识
还有,孩子们,我们已经凭依一系列观察和分析获取了认识。因此,我们正是在这些认识的基础上重新开始,以继续我们的学习。要尽可能地去观察,去分析,去发现这些认识中包含的一切。
这些认识是一个概念集合,该集合是一个极有秩序的体系,也就是说,是一系列确实的概念。分析使得事物之间有秩序,如果多个概念不太确实又显得没有秩序,那么我们只能获取不完备的认识,甚至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认识。但是,不是什么人都有某种确实的且有条理的概念体系。即使该体系不是关于思索问题的,那么它也将至少是关于跟我们的需要有关联的事物之运用的,这里不作赘述。我们要学习的应该是这样的概念,而且,如果你们想从这些概念出发得到其他概念,那么很显然,应该注意这些概念的起源和生成。
诸多概念接连地产生又一个别的概念
然而,如果我们观察诸多概念的起源和生成,那么我们将看到它们是接连地逐个地生成的。如果这种接连状况与我们获取诸多概念的方式相一致,那么我们将对这些概念深入地作分析。由此可见,分析秩序和概念生成的秩序是相同的。
我们的初始概念是诸多单体概念
我们说过,各种感性客体概念,从其起源来看,只是表示对于这些客体的诸多感觉。但是,存在于自然的只是诸多单体概念。因此我们的初始概念只能是诸多单体概念,即关于这个或那个客体的概念。
在整理概念过程中,人们为概念分类
我们还没有为每个单体概念构想出名字,只是把诸多单体概念归入不同的类,我们凭依特别的名称区分这些类,且我们称这些类为“属”和“种”。例如我们把其苗长至一定高度的植物归入“树”纲,为的是与许多树枝区分开,将所有的小树枝归入不同大小的树丛。这里的一个总纲称为“属”。后来,当人们观察到树有大小、结构和果实等差异时,便再分出另类,它们隶于初始的包括所有另类的属,我们称这些从属的另类为“种”。
就是这样,我们将可能被我们认识的所有事物分为不同的纲;用这样的方法,我们为每个个体给出一个有名称的位置,我们始终知道从哪里将这些个体提出。我们暂时忘记这些纲,想象人们已经为每个个体给出了各自的名字;我们立刻意识到,大量的名字全部混淆会使我们记忆疲惫,且我们意识到我们曾经是不可能学习堆积在我们眼前的这么多的客体,不可能对它们形成各自的概念的。
因此,没有什么比这种分布更为合理的,且当人们想这种分类对我们来说是多么地有用甚至是必不可少的时候,人们倾向于相信我们作分类是有意的。但是人们想错了。作分类这种意图只属于自然,是自然使得我们不知不觉地开始分类。
诸多单体概念突然成为多个总体
当一个孩子给我们指出第一棵树时,孩子会学我们说“树”,而树这个名称对孩子来说是一个单体。然而,假使有人向孩子指出另外一棵树,孩子不会去想要为那一棵树取一个名称,孩子会称其为“树”,且将“树”这个共同名称用于两个单体。孩子甚至把这个共同名称用于三棵和四棵树,最后用于与他第一次看到的树有点相似的所有植物。他甚至会把所有的我们称为“植物”的东西统称为“树”。孩子自然地倾向于概括,这是因为孩子用一个人人都会使用的名称更便于学习新的名称。所以,孩子无意之中做了概括的事情,甚至没注意到自己在做概括。就是这样,一个单体概念一下子变成总体概念:甚至经常性地变成一个超大总体概念;这种情况每每导致我们将诸多事物混淆起来,而把这些事物区分开来原本是有益的。
总体概念细分成不同种类的概念
这个孩子自己会立刻感觉到事物的区分。他不会说:“我有了超大总体概念,我得把树的不同的种类区分开来”;他将无意地且未加注意地形成从属类概念,就像他已有的总类概念,同样是在无意识和未加注意的状态下形成的。他这么做仅仅出于需要。这就是我说他是在自然的和不知不觉的状态下进行分类的原因。实际上,假如有人把孩子带进一个果园,且让他去摘取并且品尝各种果子,我们将看到,他很快地学会樱桃树、桃树、梨树、苹果树等树的名称,且他将各种果树区分开来。
我们的概念之所以始于单体概念,就是因为它们可能突然成为总体概念,且我们仅当感觉到需要区分不同概念时,才按照概念的类别去做分类的事。这就是概念生成的秩序。
我们的概念构成一个与我们的需要相一致的体系
既然我们的需要是进行这种分类的动机,那么分类就是为了需要。种类不同程度地增多,形成一个体系,该体系中的所有部分自然连接,因为我们的全部需要是一个个连接着的。该体系不同程度地延伸,适合于我们要做的事情。给予我们启示的那个需要逐渐地使我们具有辨别力,这种能力使得我们在某段时间里看出在不久以前我们还看不出的差别。如果我们扩充且改进这个体系,那是因为我们很自然地继续做我们已经开始做的事情。
哲学家根本想象不到的是:他们在观察时有所发现,而且,假如他们观察得更为仔细些,他们对已经做的事情的解释就有可能完美得多。但是,他们认为总体概念的形成是他们的功劳,看他们的论述,好像真是这么回事。于是他们肆意妄为,且不可思议地在滥用总体概念。
不幸的是,我们曾经相信从他们那里学得这个体系,还以为在向一位好老师学习。但是,因为自然没让我们去关注是它在教我们,所以就有人时刻不忘要我们去关注他们曾经是我们的老师,而我们以为我们获得认知应归功于他们。于是,我们把哲学家的课程和自然的课程混淆了,这就使得我们的推理走样了。
这个生物分类体系是采用什么方法形成的
根据我们所说的全部情况,将一些客体组成一类,不过是为所有的我们认为具有相似性的客体取一个相同的名字,而当我们在形成了两个或两个以上这样的类时,我们还要做的事仅仅是从新名称中作出选择,以区分我们认为不同的客体。唯有采取这个方法,才能使我们的概念有秩序。但是,这个方法的用途仅在于此,且应该特别注意,此方法不可以多用。实际上,假如我们设想,自然界中有很多种和很多属,是因为我们的想象方式有很多种和很多属,那么我们就明显错了。总称并不是每一现存事物的确切名称,当我们从相同和差异方面看事物时,总称表示的仅仅是精神视界。不存在任何一般意义上的树、一般意义上的苹果树和一般意义上的梨树,只存在单体意义上的树。因此,在自然界,不存在属,也不存在种。事情是如此地简单,以至于人们认为不必去注意它。而最简单的事物常常容易被遗忘,确切地说是因为它们是简单的,所以我们对它们不屑一顾,且这就是我们的不合逻辑的推理和我们的错误的诸多主要原因之一。
生物分类的形成没有按照事物的性质来进行
在此,我们所依据的不是事物的性质而是想象方式来区分类别。开始时,我们为事物的相似性感到震惊,且我们像孩子似的把所有植物都当成树。后来,观察的需要培养了我们的辨别力。我们做的新的分类就是因为我们注意到了事物有不同。
我们的辨别力越完善,类别越会增多,而且,因为不论哪一方面都没有差别的两个单体是不存在的,很显然,假如我们对每一个不同方面都要给出一个新类,那么类别和单体就是同样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概念的种类不可能很多,且当我们井井有条地进行归纳时,混淆便接连地袭来,造成表达困难。
我们要对我们的概念划分和细划分到什么程度
概念归纳总得有一个终点,在此之后,概念归纳必须停止。因为,如果一定要区分诸多概念,则还必须不能做得过分。当我们在区分概念方面做得不够时,假如我们有未加以区分而又应该加以区分的事物,那么至少我们还要再去作区分。当我们因脑子被大量的没感觉到有必要的差别包围而使我们把一切都搞混乱时,说明我们的区分做得过分了。对于属和种的增多,我们是不是要求能够有一个度呢?我给出回答:是,更确切地说,自然本身给出的回答是:一直到我们有了足够的类,使之用来调整那些与我们的需要有关的诸多事物。这样的回答其正确性是明显的,因为唯有我们的需要使我们决定要区分各种事物,因为我们没有想对不属于我们行为的对象给予名称。人类的自然行为至少是这样的。的确是这样,矫揉造作的拙劣哲学家相信屡屡对事物进行区分,他们借此来解释一切,然而把一切都搞混了,尽管他们做的区分精细,但无用。
为什么种类概念会混乱
自然中的一切是分明的,而我们的精神太受局限,不能以一种分明的方法详细地看自然。我们的分析不是万能的,永远存在着我们无法分析的事物。为此原因,我们只能模糊地看事物。假如分类法是我们形成确切概念必不可少的,那么它说明的也仅仅是多个要点,而要点之间的间隔仍旧是模糊的,且处于这些间隔中的种类是不清楚的。例如,树和灌木,是极为分明的两个种。但是,一棵树可能较小,一片灌木可能较大,且人们谈及一种植物时,不去说它是树也不去说它是灌木,要么说它即是树也是灌木,也就是说,人们不去管它归于哪个属。
为什么分类的混乱未有什么妨害
分类的混乱未有什么妨害,这里是因为要问这种植物是一种树还是一种灌木,这确实不是在问它是什么,而仅仅是在问我们是否应该给予这种植物一个叫树或者叫灌木的名称。然而,给予该植物这个或者那个名称并不是很重要。假如名称对我们来说是有用的,那么我们就称它为“植物”。如果人们不认为在自然和我们的精神中均存在着诸多的属和种之分,那么人们就决不会争论这样的问题了。这里要指出,应该看到有滥用类别之分的现象存在。这就需要我们去观察,直至我们的认知得到扩展,到那时我们再去对所研究的事物进行分类。
我们对物体的实质一无所知
我们的感觉一旦成为我们对感性客体仅有的概念,我们就只去看这仅有的感觉所呈现的,除此之外,我们什么也意识不到,其结果是,我们什么也不能认知。
“物质性质的内容是什么?该内容的性质是什么?该内容本质是什么?”没人解答这些提问。我们看不到这些内容、性质和本质,谁要是想叫我们将它们展示出来,就像企图让盲人看颜色,难矣!在这里,我们不知道用什么文字来描述它们。它们只是说明:在这些物质性质的后面,有某种我们未认知的事物。
仅当确认了所观察到的,我们才获取了确切的概念
分析为我们提供概念,然而这些概念只有在分析使我们在事物中看到的跟人们在事物中看到的同样多的时候才是确切的。我们应该养成只对看到的事物作评价的习惯。大多数人不易做到这一点,甚至大多数哲学家也不易做到。人越是愚昧越是急于作判断,他们以为,自己在进行任何观察之前,就知道了全部,还说对于自然的认知是一种以由文字形式表达的预测。
确切概念不见得就是完整概念
凭分析获取的确切概念并不见得永远是完整概念:当我们专心于感性客体时,这种概念甚至可能不存在了。那时,我们仅仅发现了感性客体的一些性质,且我们仅仅能够部分地认知这些性质。
我们都用同一种方法从事学习,这种方法就是分析
我们考察每个客体所采用的方法,跟我们在从城堡窗户看田园时考察客体所采用的方法是相同的。因为在每个客体中,就像在这个田园中,存在着诸多主要事物,而所有其他事物可能与这些主要事物有联系。若想形成分明的且极有条理的概念,就必须知道这种主次秩序。例如,所有的自然现象必定有广延性和运动。因此,每当我们要了解某些人,总要看他的广延性和运动,就像看物体的主要性质一样。
我们已经懂得分析是如何使得我们认知感性客体的,且懂得分析给予我们的诸多概念为什么是清楚的,且与事物性质的主次秩序相一致的。应该记住,分析方法具有独特性,在所有的学科学习中,必须无一例外地采用这个方法。因为,尽管学习的学科不同,但运用的学习方法不变,甚至对于不同的客体也运用相同的方法,真所谓在做人们做过的事情。重要的问题在于:一次做好便永远知道如何做。我们确实从一开始就这么做的。我们大家从童年时候起就获取了认识,因为我们当时不知不觉地遵循着一个有效的方法。我们唯有继续关注我们已经做的,而且从今往后我们可以将这个方法运用于认识新的客体。[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