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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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与联盟的建立

一致性的意识形态联盟(借用汉斯·摩根索的术语)是指拥有共同的政治、文化或其他特性的国家所建立的联盟。按照一致性意识形态的假设,两个或更多的国家越是类似,它们联盟的可能性越大。该假设与那种仅仅认为联盟是针对外部威胁的权宜之计的假设截然不同。绝大多数现实主义学者都贬低意识形态在联盟选择中的重要性。49

尽管存在上述怀疑,但认为类似国家相互吸引的看法仍被反复强调。例如埃德蒙·伯克就相信联盟是“法律、风俗和生活习惯相似的”国家的产物。50虽然帕默斯顿勋爵宣称英国“没有永久的朋友,只有永久的利益”,但作为外交大臣的他的政策仍然表明他相信民主国家天然地亲近。1834年他指出:“现在,我们的政策应该是建立一个由自由国家组成的西方联盟(Western confederacy)以制衡由专制政府组成的东方同盟(Eastern League)。我们将强大,而它们将衰落。这样,欧洲所有的卫星国将自动地为我们的制度所吸引。”51

最近,苏联的代理人如莫桑比克的萨莫拉·马谢尔(Samora Machel)和埃塞俄比亚的门格斯图·海尔·马里亚姆(Mengistu Haile Mariam)上校都强调社会主义国家是天然的同盟,苏联的官员也支持这种观点。52罗纳德·里根同样热衷于指出美国及其盟国如何“重新发现了民主的价值观”,强调“对和平与自由的维护使我们与盟友和朋友团结在一起”。53正如第一章所指出的,美国对第三世界左翼运动的反对,是以相信这些组织天然地倾向与苏联结盟为基础的。实际上,所谓里根主义,即号召积极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反对共产主义的起义,仅仅是上述一般政策的最新宣示而已。54

那么,这种看法背后的逻辑是什么呢?可以确定几种可能:首先,与相似的国家结盟被认为是维护自身政治原则的一种方式。毕竟,如果政治家相信他们的政府体制本质上是好的,那么保护具有相似体制的国家也必然被肯定。其次,具有相似特性的国家相互之间担忧较少,因为这些国家难以设想一个本质上好的国家会决定进攻它们。55第三,与相似的国家结盟,通过显示该国是一个规模较大、受到普遍欢迎的运动的一部分,从而加强虚弱政权的合法性。另外,意识形态本身就规定了结盟范围。马克思列宁主义也许是这方面最明显的例子。56

可以引证许多例子来支持这一假设。澳大利亚在两次世界大战中都与德国作战,虽然德国并没有对澳大利亚构成直接威胁。根据一份文件显示,殖民地对英国的忠诚“不是忠于某个方面,而是全面的,忠于英国的理念和生活方式”。5719世纪,在拿破仑失败后的神圣同盟和1873年建立的三皇同盟团结了一些相似的国家,以反对另外的政治体制,尽管这一时期权力和安全问题也具有重要作用。581833年签订的条约和1834年建立的四国同盟以意识形态为线将欧洲完整地分裂为两部分(尽管两大联盟内偶尔也有分裂),这也是一个恰当的例子。59

导致分裂的意识形态

上述例子说明意识形态是如何有助于建立有效联盟的。但特定的意识形态也能引起冲突和分歧,而不是团结和结盟,这没有得到广泛的认识。特别是,当意识形态要求成员形成服从绝对权威(single authoritative)领导的集中化运动时,成员之间冲突的可能性就会增大。出现这种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矛盾性的结果的原因有几点:

首先,由于意识形态是每一个成员政权合法性的来源,因此这些成员应该认识到意识形态的作用。但是,当意识形态要求有绝对领导时,拥护意识形态的政权也应支持要占据这种领导位置的国家。实际上,除了处在最上层之外的其他所有政权都将被迫接受领导力量的权威指导,即使这种力量是外来的。这样,所有成员的政权都将发现它们的自主受到了同一运动中其他成员的威胁。60

其次,由于领导集团的权威依靠它对共同意识形态的解释,因此意识形态的争论就有可能发生。这种争论有可能很激烈,因为每个集团只是通过将对手描绘成叛徒或异教徒来维护自己的行动。

国际共产主义的历史为上述问题提供了一个明显的例证。根据苏联的权威资料:“建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的协调一致是国际共产主义协调一致的基础。”61但是,正如几位学者所指出的,国际共产主义的和谐一致只是在外国共产党得到莫斯科支持的情况下才存在。当战后独立的共产党国家建立后,苏联共产党不受挑战的地位就成为过去了。62共产党国家之间的意识形态争论在冲突的起源和演变中发挥了主要作用。所谓的“天然”协调一致的运动只存在于东欧地区,而那里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苏联实力的直接存在来实现的。

实现团结的意识形态

明显地,上述问题并没有困扰自由主义国家和君主国,因为这些国家的合法性不是建立在强调跨国团结在一个绝对领导的意识形态基础之上的,自由主义国家相互之间并不构成意识形态上的威胁。对于一个自由社会,合法性并不是建立在与他国的关系基础上,而是以大众选举和民众的声音为基础。对于君主国,统治的权利是以传统或国王的神圣权利为基础的。由于君主或自由主义统治的原则只赋予了在本领土范围拥有权威的合法性,而没有给予拥有其他领土范围的权威,因此君主或自由主义国家之间的联盟不会为意识形态的冲突所破坏。而且,这样的政权热衷于合作反对任何对它们的合法性构成威胁的运动,这就使它们有了相互联盟的强烈动机。63所以,毫不奇怪,19世纪20年代俄国、普鲁士和奥匈帝国联合起来反对自由主义,当前工业化民主国家之间的联盟极为稳定也不足为奇。64迈克尔·多伊尔指出,民主和共和政权之间没有战争,说明民主秩序能够减少这些政权之间的冲突。65

意识形态一致性的重要性

意识形态一致性作为联盟原因的重要性如何?在何种条件下,我们希望意识形态能产生强大的团结结果呢?何时意识形态产生的结果是分裂性的呢?像制衡和追随强者行为的假设一样,作为结盟原因的意识形态的一致性能够带来重要的理论和现实结果。事实上,如果意识形态是联盟选择的重要决定因素,那么确定朋友和敌人就相对地容易。拥有相似国内体制的国家是天然的盟友,而那些拥有不同政治体制或信仰的国家就值得怀疑。这种看法还有另外的含义。当一个国家相信国家的内部特征能够对其国际行为产生强大影响时,干涉他国内政就极具吸引力。另外,由于一个国家的对手能够从想法相同的国家那里获得支持是意识形态的一种作用,那么,当意识形态成为结盟的重要原因时,该国面临的巨大危险在增强。66那么何时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其中一项变量是意识形态的类型(实现团结和导致分裂的意识形态),还有其他几项变量也应考虑到。

首先,当国家处于安全状态时,更有可能顺从其意识形态偏好。但是,当面临较大威胁时,国家将与它能得到的任何盟友联盟。温斯顿·丘吉尔在他的著名演讲中抓住了这一思想:“如果希特勒侵犯地狱,我将在下院提出至少有利于魔王的裁决。”富兰克林·罗斯福也有同样的想法。67将这些观点与早期英国和美国的态度比较一下,就可以看出有什么不同。直到20世纪30年代后期,德国依然弱小,这使英国、法国和美国有可能轻视苏联,这种对苏联的反感很大程度上是以意识形态为基础的,苏联也反感英国、法国和美国。只有当纳粹德国开始构成明显威胁时,这种意识形态的偏好才失去了作用。68总之,对安全的考虑有可能超过意识形态的偏好。当渗透进实用主义的利益时,以意识形态为基础的联盟就不可能继续存在。

这里有几项重要含义需要指出。任何使国家更加安全的因素应该重视意识形态在联盟选择中的重要性。如果肯尼思·华尔兹关于两极世界是最稳定的观点是正确的话,那么意识形态在两极世界中的影响应该更大。敌对的两极不仅促使两个超级大国自愿地支持第三方(使第三方有权选择意识形态上最适合的一方),而且两极世界迫使超级大国行为谨慎,这有可能使绝大多数其他国家遵从自己的意识形态偏好,而不是安全需求。69另外,促使防御容易和征服困难的其他因素也应该重视意识形态在联盟选择中的重要作用。因此,19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建立意识形态联盟的根本原因就成了这一时期防御占据主导地位的条件。70某种程度上,今天核武器使意识形态更加重要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因为核威慑使大国威胁弱国更加困难(也使大国有了节制其他国家行为的动机),所以,第三方在选择盟友时不需要考虑正式联盟关系的影响,会更注重意识形态因素。

这种情况说明了一个重要的悖论。当防御占据主导地位和国家处于最安全状态时,意识形态的作用最重要。也就是说,在一个相对容易自我防卫的环境中,国家必须重视意识形态的巨大影响。换句话说,在意识形态是结盟主要原因的情况下,很大程度上以意识形态为基础的联盟危险性最小。

其次,当虚弱或不稳定的政权依靠意识形态来支撑自己的合法性时,这有可能影响它们的联盟选择。虚弱的政权特别想通过成为一个大规模的大众运动的成员来加强其声望(以及吸引外部的支持)。通过与一个大规模的组织结盟,虚弱的政权就可以使其民众相信,它正在追求有价值和得到普遍认可的目标,即成为进步力量的组成部分。古巴自行加入共产主义世界提供了这种行为的例证。通过宣布自己是一个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卡斯特罗就能够既得到苏联大量的援助,又能显示他对帝国主义思想的拒绝,同时得到作为一个世界范围大规模运动成员的好处。因此,我们可以预计,合法性存在危机的政权会加入以意识形态为基础的联盟。

第三,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们太看重政治家的言辞,因此有可能夸大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出于内外的原因,政治家有可能以偏爱的言辞来描述自己的盟友,指出盟友之间有意识形态的亲近性。这种策略有助于使对手相信自己的联盟是有生命力的,提高得到敌我双方民众支持的可能性。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斯大林进行了一次精心设计的掩饰,即将以前的“共产主义暴君”转换成英雄般的“约瑟夫大叔”(Uncle Joe)。71

而且,如果国家的领导人相信意识形态决定了国际间的结盟,那么他们就会将相似的国家看成是潜在的朋友,而将不同的国家当作是可能的敌人。由于他们将以赞同的眼光看待前者,而以怀疑的态度对待后者,因此与相似国家之间的关系一般比较热情,而与那些支持另外意识形态的国家的关系一般较为冷漠。所以,那些支持不同意识形态的国家更有可能形成反对力量。尽管绝大多数国家不太关心意识形态原因,但那种认为相似的国家相互吸引的观点很容易自我实现。由于上述两方面的原因,相似国家会集合在一起这样一种倾向有可能被夸大了。

最后,我们不应该忽视意识形态因素与安全问题之间的密切关系。所有国家都努力将内部的反对降到最低(更不必说是内部的暴力动乱了),对特定内部秩序造成危险的意识形态运动与军事力量一样能够成为极为突出的威胁。所以,许多意识形态性联盟的建立如果是为了反对敌对的意识形态传播,那么这样的联盟就是一种被掩饰了的均势联盟,俄国、普鲁士和奥匈帝国组成的神圣同盟就是例证。同样,当一种新的意识形态运动将获得巨大的能量时,虚弱的政权可以通过改变其意识形态立场而追随强者。这种假设之间的区别并不像现实主义所认为的那样明显。本书后面章节所要考虑的核心问题是,当今的中东国家是否愿意牺牲它们的安全以满足其意识形态偏好;或者说当有必要时,具有雄心的意识形态是否能很容易地被忽视。

关于意识形态与联盟建立之间关系的假设

1.一般形式:两个或更多国家的内部意识形态越相似,它们越有可能结盟。

2.意识形态所设定的运动越是集中化和等级化,以此所建立的联盟越具有冲突性和脆弱性。所以,列宁主义运动会发现,它比君主政体或民主政体更难以维持稳定的联盟。

3.国家感到自身越安全,意识形态对联盟选择的影响越大。因此,在一个两极世界里,越是有可能进行意识形态的结盟。在战争中,进行防御的优势越大,意识形态对联盟选择的影响越大。

4.缺乏内部合法性的国家更有可能追求意识形态联盟,以增强其内外的支持。

5.意识形态对盟友选择的影响会被夸大。政治家会过高地估计盟友之间和对手之间意识形态的一致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