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由“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组成的设计类教学基础课程便以其广泛的启发性、系统性、技巧性而被国内艺术设计和教育领域公认为现代设计类教学的入门及必修课。
由“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组成的课程,目前已经与传统的设计基础课程——“基础图案”共同成为现代造型设计学习的重要基础课程。事实上,自20世纪初期德国包豪斯设计学院教授克利、伊顿等人创建了复合现代工业化产品生产特点和设计规律的“构成”课程教学思路和模式后,该课程在西方造型设计和设计教育领域就享有“设计基础”之誉。“构成”课程之所以被称为“设计基础”,其原因就在于其研究与学习的内容是艺术设计领域中最根本、最具普遍意义的内容。与注重感性与装饰为造型学习、创作特点的“图案”课程相比较,“构成”作为现代艺术设计的基础课程,更多地借助了抽象而有逻辑性的造型概念、语汇,由浅及深地训练、培养学习者对设计的兴趣和创新意识,因此成为造型设计入门者认识造型设计规律、方法的手段。如果说由“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组成的三大构成课程体系是现代造型设计之基础,其中“平面构成”应是造型设计入门者最先接受的构成课程,故此堪称“基础之基础”。该课程主要是通过对形态构成概念、规律、方法等的系统研究,旨在引导设计初学者了解、思考如何借助造型最基本的构成要素——二维形态进行设计创新。例如在“平面构成”当中,学习者首先接触的是关于构成形态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即“点、线、面”的概念;其次,通过课程学习逐渐掌握如何利用这些最基本的形态要素,去组合出较为复杂以及具有创意的新形态;最后,学习者将学习如何将所创作的新形态按照一定的组合方式或规律,如使用渐变、重复等手段设计出变化无穷的画面。为了突出平面形态设计的重要性和独特性及其与“色彩构成”“立体构成”的本质区别,一般情况下,除二维形式之外,该课程都是以最简洁的黑、白两色作为学习与表达的内容。
而同样作为现代构成教学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色彩构成”课程与“平面构成”课程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对造型构成要素中色彩要素的重点学习与实践上。通常,该课程主要是从科学而系统的角度帮助设计初学者认识色彩与应用色彩。为此,在“色彩构成”课程中不仅重点介绍了色彩的美学创作原理,而且还包括了对色彩的科学认知内容的阐述。例如,其中介绍了色彩的物理与生理成因以及色彩对人的情感作用和心理反应等。“色彩构成”在中国设计教育领域设立三十多年的历史表明,其对于提高学习者的色彩视野,挖掘学习者的色彩创造力,丰富学习者的色彩视觉经验等方面都大有裨益。
“基础图案”要比三大构成引进国内的时间更加长久。早在20世纪初,留学日本、欧洲的我国艺术设计领域的开创者,如陈之佛、雷圭元等就将造型设计理念和方法系统地介绍到我国,在“构成”课程引进之前的漫长时间内,“基础图案”一直是国内设计基础教育的唯一课程。“基础图案”自近一个世纪在我国传播和实践的经验印证,通过“写生变化”为代表的装饰造型设计学习,可以极大地提高设计初学者对生活的观察能力、提炼能力、想象能力和表达能力,由此强化他们对装饰性造型设计规律的系统认识和正确表达。在现代艺术设计教学体系或者基础设计课程学习中,如果缺失了“基础图案”,国内未来的设计者将难以创作出能够满足不同功能、工艺、材料等特定需要的装饰性造型。
纵观而论,尽管三大构成和“基础图案”课程在教学理念与训练方法、技巧上存在着显而易见的差距,但是两者在培养艺术设计初学者建立科学而系统的设计思维和拥有良好而全面的设计素养方面确实发挥了优势互补的作用。换言之,“构成”和“基础图案”是奠定现代造型设计初学者进入设计领域的必由之路。
本套设计基础教材丛书正是基于上述关于“构成”和“基础图案”课程教学目的和理念,同时结合笔者多年从事该领域的研究与教学的体会、思考和经验,试图通过本丛书能够对造型设计基础涉及的基本概念、原理、法则、技法等方面作出一个较为完整的解读,以便指导造型涉及领域的初学者能够更高效、更科学、更完整地认识和学习艺术设计基础课程。
总之,希望此套丛书的出版能够为国内艺术设计基础教育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2015年3月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