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妇产科医师认为,孕妇应该在怀孕中后期开始进行针对性胎教。一般从孕后6个月开始,孕妇要经常抚摸腹部,与胎儿进行“交流”,可在腹部播放悦耳、动听的音乐。待孕妇分娩后,让婴儿继续听胎儿期所听过的音乐,一直持续到婴儿6~8个月龄,这样可以保持胎教的作用,使婴儿全身发育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