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择偶与优生的关系
哪几种人不宜婚配
夫妻双方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家庭幸福的重要条件,更是保证子女健康的物质基础。因此,在选择对象时,除了注意对方的道德品质外,还必须注意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如果有以下四类情况之一者,最好不要选为配偶。
(1)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不准通婚。直系血亲是指以本人为中心,垂直上下三代以内的血亲,包括父母、祖(外祖)父母、子女、孙(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源而出的男男女女,如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者),叔、伯、舅、姨、姑及堂表兄弟姐妹等。
(2)男女双方均患有未愈的严重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或重度智力低下者,不宜婚配生子。据调查,夫妻双方都患有精神分裂症者,其子女的发病概率为57.8%~68.1%。重度智力低下者生活多不能自理,如果双方同病,非但不能互补,尚需他人照顾,既无法承担家庭义务,又无能力教养子女,会加重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3)无法矫正的生殖器官畸形者可为配偶但不要考虑生育。
(4)严重的内外科疾病患者,如血友病、严重的心脏病、肿瘤未经治愈者,最好在病愈前不生育。
什么是基因突变
基因突变是指基因组DNA分子发生突然的可遗传的变异。从分子水平上看,基因突变是指基因在结构上发生碱基对组成或排列顺序的改变。基因虽然十分稳定,能在细胞分裂时精确地复制自己,但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基因可以从原来的存在形式突然改变成另一种新的存在形式,就是在一个位点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新基因,代替了原有基因,这个基因叫作突变基因。于是后代的表现中也会突然地出现祖先从未有的新性状。例如,英国女王维多利亚的家族在她以前没有发现过血友病的病人,但是她的一个儿子患了血友病,成了她家族中第一个患血友病的成员。后来,又在她的外孙中出现了几个血友病病人。很显然,在她的父亲或母亲中产生了一个血友病基因的突变。这个突变基因传给了她,而她是隐性血友病基因携带者,所以表现型仍是正常的,但却通过她传给了她的儿子。
基因突变的后果除如上所述形成致病基因引起遗传病外,还可造成死胎、自然流产和出生后夭折等,称为致死性突变。当然这种突变也可能对人体并无影响,仅仅造成正常人体间的遗传学差异;也有可能会给个体的生存带来一定的好处。
近亲结婚有哪些危害
通常所说的近亲结婚,就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人彼此结婚。我们这里所说的血缘关系是指群体中的两个人有一个或几个共同的祖先,有着共同祖先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称为近亲。
近亲结婚者生育之所以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危害,主要是遗传基因在起作用,因为它增加了下一代遗传性疾病的发生概率。据统计,在有先天性疾病和遗传性疾病的人中,近亲婚配的后代中发病率高达1/64,发病率比一般婚姻状况的发病率高150倍。原因是,有许多人可能携带某些遗传病的基因而不表现出来,成为“隐性遗传病携带者”,这时,如果和有相同血缘的、带有相同遗传病基因的近亲结婚,那么他们的后代就会将父母携带的隐性遗传病外显出来而成为显性,临床上表现为疾病,而这种遗传性疾病并不会终止于这一代,遗传病还会通过特有的遗传方式继续向后代传递,这样受遗传病伤害的人数会增多;和非相同血缘的人结婚,由于可以相互弥补遗传上的不足,他们的后代得遗传病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