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列师写的陈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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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列规范就是圣旨

有些陈列师常吐槽,说他们品牌的陈列规范(VM Guide Line)如何如何不合理,陈列指引如何如何不专业,按着这些执行出来的陈列很难看,应该如何如何改就好了……本人也看过一些品牌的陈列规范,确实有不合理、不专业的地方,也同意陈列师的吐槽,但是,关键内容往往都在“但是”这俩字后边……

但是,执行品牌的陈列规范是陈列师的天职,也是品牌所有零售运营人员的天职,就像执行命令是士兵的天职一样,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陈列规范怎么写就怎么执行,有问题可以反映,可以吐槽,可以骂街,但痛快痛快嘴就可以了,两只手不能闲着,坚决彻底地执行陈列规范就对了。

陈列规范是品牌的“陈列法律”,不用说陈列师了,就连老板都不能不执行陈列规范,品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准确无误地执行陈列规范的规定,不管你是谁,店员、店长、区经、督导、主管、经理,各个部门无一例外都要执行。哪怕它再不合理也要执行,有问题可以反馈给相关部门,经过讨论或调整之后可以修改陈列规范的相关条款,但在正式修改条款之前,不可以不执行。很多品牌之所以陈列乱,就乱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每个人都在瞎调陈列,每个人都在对陈列指手画脚,甚至有些品牌居然根本就没有陈列规范,店铺陈列不乱才怪呢!

执行陈列规范最大的好处就是有据可依,出了问题也不用你背锅,因为你是按“说明书”做的,要打要罚都轮不到你头上,但如果你没执行陈列规范,自以为是地擅自做主做的陈列,那出了问题一切责任都是你的,这个锅是你自己要背的,完全是自讨苦吃。

说个真实的例子,著名的I字母开头的品牌的区域督导赫然地跟陈列师说“我觉得我们店的鞋可以改成单只出样!”经验告诉我们,专业人士是绝不会说这种公然违反品牌陈列规范的话的。当陈列师拒绝单只出样并坚决执行陈列规范规定的成双出样的时候,这位督导又继续暴露了她的不专业,“我觉得我们这家店的鞋是可以单只出样的,你们不要什么都执行公司的规定,太死板了,要灵活点!”

当然,最后这位督导没能得逞,她觉得的事没有任何人搭理她,陈列部坚决地执行品牌的陈列规范,确保了全国数百家店的视觉统一和品牌调性。假设一下,如果全国所有店都是成双出样,只有这家店是单只出样的话,且不说对品牌价值的伤害,估计绝大部分消费者看到这奇异的景象时,也都会觉得这是一家假店!并不是该品牌的真店!

有些人经常把“我觉得”“我认为”挂在嘴边,把品牌的规章制度丢到九霄云外。公司之所以是公司就是因为有各种制度和规则,大家都不执行的话就乱套了,好品牌之所以好就是因为规范法则执行得好,烂品牌之所以烂也正是因为无法可依和有法不依。

有些陈列师喜欢天马行空、我行我素地做陈列,认为陈列是艺术创作,不需要有约束,想怎么来就怎么来。陈列师是在为品牌服务,品牌是商业经营的公司行为,商业有商业的规矩,公司有公司的制度。品牌店与地摊儿最大的区别就是规矩。

不是不可以创意,陈列师的创意和设计是在符合品牌调性和陈列规范的框架内实施的,比如,单品创意陈列、墙体陈列设计、陈列桌陈列、模特穿搭、陈列区位规划、产品主题布局、橱窗设计、DP展示等,都需要陈列师的创意和设计才能,从而达到突显产品和吸引注意力的目的,但这些一定是在遵守陈列规范的前提下进行的。

退一万步说,就算有个品牌可以任由陈列师发挥不受约束,那又怎么能保证自己发挥出来的陈列作品能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呢?总不能做出来的陈列就自己满意吧!总要顾及一下大众的视觉感受吧!自娱自乐型的陈列师其实很适合自己开店,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陈列师的品位与修养是陈列效果的最终决定因素,胡乱创意瞎设计是最简单的事,但把陈列做到既符合品牌的陈列规范,又有设计感,这才是最难的,也是衡量陈列师专业水平的试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