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老板不缴糊涂税:企业纳税误区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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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No.002 单次发票领用量发生改变不用核定调整

增值税发票核定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必须要进行的一项税务工作,它是指增值税纳税人按生产经营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种类、单次(月)领用数量及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

增值税发票核定事项是国税业务,一般在完成相关税种核定后即可办理申请。五证合一后,企业可使用加载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税务登记证办理该事项。

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核定调整也是一项税务工作,它是指已经办理增值税发票核定的纳税人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对其使用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单次(月)领用量、离线开具时限和离线开具总金额进行调整,以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予以变更。这也是一项国税业务。

增值税发票核定调整容易“踩”中的误区是,企业仅仅认为当企业需要的发票种类发生改变时才进行发票核定调整,而实际上,当企业单次发票领用量发生改变时也需要进行发票核定调整。

A企业是一家食品生产销售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为了扩大公司的营业范围,新增货物运输业务,同时,公司还发展了批发生意。于是公司派相关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发票核定调整手续,申请新增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该公司在发展货物运输时可以按税法规定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申报缴纳增值税时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但是2017年8月初,该公司负责办理税务事项的员工在申报缴纳7月的增值税税费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该企业重新核算7月的税额。公司纳税负责人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于是向税务机关询问原因。

原来,主管税务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对该企业的税务进行了核查以后发现,公司2017年7月开出大量增值税普通发票,超过了普通发票的月领用量,而超过部分的普通发票在7月是不能生效的,所以需要重新核算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公司的税务负责人这才了解,当企业普通发票的月领用量发生了变化时,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发票的核定调整。这样税务机关才能掌握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实际情况,在核算税额时,企业与税务机关两方面才不会出现差异,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避免给企业和主管税务机关增加工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