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No.010 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认证的规定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更的过程,具体过程可参考以下国家相应的税务公告。
纳税信用等级为A的企业取消增值税发票的认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规定,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和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需进行扫描认证。
该规定一出,很多企业和财会人员都误以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取消了认证,这是一个很明显的税务误区。
首先,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规定是针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也就是说,纳税信用等级不是A级的企业,其增值税发票依然需要认证。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说明其纳税义务履行得很好,得到了税务机关极大的信任,所以税务机关就相应地给予企业一些办税工作上的方便。换言之,纳税信用等级不高的企业,无法得到税务机关的信任。为了保证国家的利益,税务机关肯定会要求企业进行增值税发票的认证,以做好发票的管理工作。
其次,由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才可取消认证,说明不是任何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都可取消认证。升级后的发票系统利用税务数字安全识别技术,以全票面信息采集的方式,解决了发票身份识别问题,对伪造、变造、篡改和大头小尾等发票违法行为更容易发现和识别,所以,由升级后的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需要认证。
企业和财会人员在理解增值税发票取消认证的规定时需要注意,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上述两项前提才能取消增值税发票的认证。也就是说,当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A而增值税发票不是升级后的发票系统开具的,则增值税发票需要认证;当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不是A而增值税发票由升级后的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能取消认证。当然,两项前提都不满足的情况下,增值税发票是一定会被要求通过认证才能使用的。
一般来说,现在大部分企业使用的增值税发票都是由升级后的发票系统开具的,所以,只要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其增值税发票一般都可以取消认证。而国家为了给广大纳税人提供方便,又相继发布了关于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公告。
纳税信用等级为B的企业也能取消增值税发票的认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五条规定,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
纳税信用等级为B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和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需进行扫描认证。
增值税发票的取消认证范围扩大到纳税信用等级为C的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第二条规定,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对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尚未进行纳税信用评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4月30日前不需要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并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需要进行扫描认证。该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也就是说,当下对于纳税信用等级为A、B和C级的纳税人,都可能取消增值税发票的认证,这些纳税人可直接通过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和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而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则需要进行扫描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