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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建筑红线
在Revit当中创建建筑红线,可以选择“通过输入距离和方向角来创建”和“通过绘制来创建”。绘制完成的建筑红线,系统会自动生成面积信息,并可以在明细表中统计。
1.通过绘制来创建
打开一个场地平面视图,切换到“体量和场地”选项卡,单击“修改场地”面板中的“建筑红线”按钮,在“创建建筑红线”对话框中选择“通过绘制来创建”选项,如图3-9所示,然后单击“拾取线”按钮(或使用其他绘图工具来绘制线),再单击“完成红线”按钮。
这些线应当形成一个闭合环,如果绘制一个开放环并单击“完成红线”按钮,Revit会发出一条警告,说明无法计算面积,可以忽略该警告继续工作,或将环闭合。
图 3-9
2.通过输入距离和方向角来创建
在“创建建筑红线”对话框中,选择“通过输入距离和方向角来创建”选项。在“建筑红线”对话框中,单击“插入”按钮,然后从测量数据中添加距离和方向角,将建筑红线描绘为弧,根据需要插入其余的线,再单击“向上”按钮或“向下”按钮修改建筑红线的顺序,在绘图区域中将建筑红线移动到确切位置,单击放置建筑红线。
3.建筑红线面积
单击选中建筑红线,在属性对话框中可以看到建筑红线面积值。该值为只读,不可在此参数中输入新的值,在项目所需的经济技术指标中可根据此数据填写基地面积。
4.修改建筑红线
选择已有的建筑红线,切换到“修改|建筑红线”选项卡,然后单击“建筑红线”面板中的“编辑草图”按钮,进入草图编辑模式,可以对现有的建筑红线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