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准备工作
第一节 各参试单位职责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工作涉及单位多、系统多、专业多,能否协调一致、统一行动对联调联试能否顺利推进至关重要,因此,清晰界定各单位职责是项目团队运作的基础支撑。
各参试单位职责构架如图2-1所示。
图2-1 参试单位职责构架
(1)铁路局负责组织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参与编制试验大纲并组织初步审查,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组织编制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行车组织、施工管理、设备运用维护、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制度、办法。联调联试开始前组织接管行车设备,牵头组织确认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开始条件、试验列车每日上线条件;全面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的行车组织、安全管理以及试验机车车辆、综合检测列车和其他试验动车组的整备检修;配合开展测试工作,督导固定设备、设施的整治精调;组织完成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工作总结,根据检测测试单位编制的动态检测报告及运行试验报告,会同建设单位编制动态验收报告等。
(2)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测试单位编制试验大纲,参与编制试验大纲及实施方案;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保证联调联试过程条件,配合铁路局做好行车设备接管,按相关规定组织做好生产生活用房、维修机具、备品备件的移交;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对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中发现的工程问题进行整改、优化;督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根据检测测试单位编制的动态检测报告及运行试验报告,会同铁路局编制动态验收报告等。
(3)检测测试单位牵头编制试验大纲,参与编制实施方案;具体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检测测试工作,及时分析、整理、发布测试数据,提出问题及整改建议;保证检测设备工作状态和运行安全,负责检测人员安全管理;编制动态检测报告及运行试验报告等。
(4)相关铁路公安局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5)勘察设计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配合完成联调联试试验工作,参加解决设计、施工、试验存在的问题,负责完成联调联试期间所需的设计优化工作。
(6)施工单位、集成商和设备供应商配合联调联试工作,根据测试结果组织人员对轨道、道岔、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客运服务等系统进行整改、调整和优化,达到设计标准要求;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在联调联试期间配合安全防护。
(7)监理单位负责联调联试设备整治等过程中的监理工作。